第719章 這不是一個人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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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藤田幸子坐下休息還沒一分鍾,下麵就紛紛舉起了手。

    原因很簡單,因為闡述環節結束,接下來就到了記者提問環節。

    一般來說,記者提問環節,都是要當事人親自回答的。

    但因為曹誌強之前跟藤田幸子簽署了全權代理協議,加上藤田幸子的事前提醒,所以這一次呢,曹誌強依舊隻是當擺設,就連提問環節,也都由他的代理律師,也就是藤田幸子小姐來代答。

    隻有另一個當事人中森明菜,由於種種原因,依舊是由她本人回答。

    不過,現場來的記者跟自由媒體人,九成九都是衝著曹誌強,也就是“森中青泉”跟“工藤優作”來的,對中森明菜的興趣並不大。

    畢竟此時的中森明菜,還隻是個小有名氣的偶像歌手,跟曹誌強這種大勢明星,是沒法比的,可以說檔次都不一樣。

    結果就是,當某個記者被曹誌強親自點名,站起來問了一個“怎麽證明曹誌強跟中森明菜隻是演戲,沒有假戲真做”的問題之後。

    曹誌強依舊穩如老公的坐在原地一聲不吭,反倒是剛喝完水的藤田幸子,拿過麥克風,開始認真回答問題了。

    其實那個記者很雞賊,問的問題就是一個有罪推定,是要曹誌強自證清白。

    而藤田幸子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離婚律師,對這種手段自然是手到擒來,直接就點出對方“有罪推定”的險惡用心,順便來一個無罪推定,反過來要求對方拿出曹誌強跟中森明菜假戲真做的證據。

    不僅如此,藤田幸子順便還暗戳戳的威脅了對方一番,說由於曹誌強跟中森明菜都是公眾人物,如果拿不出有效證據,就涉嫌誹謗,她的當事人曹誌強先生,有權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

    這一嚇唬,立刻就讓那個記者啞口無言,再也不敢繼續追問了。

    接下來,藤田幸子更是連點名的權力都收回了,直接不讓曹誌強點名,而是讓她來點名。

    而當藤田幸子開始點名的時候,一些她提前給了錢的托,不,好記者,就紛紛被她點到名,問的問題也都是好的問題。

    比如曹誌強創作一首歌的周期是多少,或者曹誌強為何對日本文化理解的如此透澈,還有曹誌強的新電影《情書》的相關細節。

    由於這些問題早有預案,都是提前對好稿子的,所以藤田幸子的回答也很明確,基本都是明著回答問題,實際則是在暗捧曹誌強,尤其是暗戳戳的加強曹誌強那個天才工作狂的人設。

    比如在回答歌曲創作周期的時候,藤田幸子就說,曹誌強的創作也是精益求精跟不斷推敲,不全是靠靈機一動。

    就比如《海嘯》這首歌,說曹誌強曾經為這首歌熬了三天三夜,閱讀了大量的日文書籍,查了大量的資料,甚至創作期間,還經常自說自話。

    什麽?怎麽知道曹誌強創作期間自說自話的?

    那當然是跟他同住在一起的富岡先生親眼所見,親耳所聞。

    因為那時起,富岡信夫是曹誌強與華納之間的聯絡人,房子也是富岡信夫找的,所以一開始的時候,為了照顧他,富岡信夫曾經跟曹誌強合住過一段時間。

    換言之,曹誌強先生為了搞創作,真的是廢寢忘食,屬於努力的天才類型,也隻有這樣的努力型天才,專注於作品本身,才能取得那種非凡的成就。

    至於曹誌強先生為何對日本文化如此了解,簡直比大和還大和,這當然是因為曹先生熱愛大和文化,渴望中日友好啊。

    反正吧,怎麽宏大怎麽來,怎麽高尚怎麽說,就是突出曹誌強工作認真,才華橫溢,品格高尚,內心敏感。

    也正因為這樣,他才不善跟人交往。

    什麽?不善與人交往,怎麽會演戲那麽好?

    那當然是因為,演戲本身就是工作啊。

    工作的時候,曹先生能全身心的帶入角色,但那終究是代入的角色,不是真實的自我。

    因此,一旦表演工作一結束,曹先生就會恢複原狀,重新做回那個專注的天才創作者,一門心思隻撲在工作跟創作上。

    試問,這樣一個努力工作,熱愛生活,同時還品格高尚的人,怎麽可能偷偷摸摸談戀愛?

    或者說,這樣一個人,怎麽會說謊?

    人家如果真的跟中森小姐談戀愛,當然是大大方方的承認啊,才不會在意別人的看法。

    所以,曹誌強先生沒有承認跟中森小姐的戀情,本身就是他的態度。

    別說,被藤田幸子這麽一轉移,把人設這麽一立,加上從頭到尾,曹誌強都隻是坐在那裏不說話,一切全都讓藤田幸子代勞,居然讓現場的很多人都開始認同這個觀點。

    那就是,真實的曹誌強,真的是個不善言辭的社恐,這樣的人,也確實不屑於撒謊,至少不會在戀情方麵撒謊。

    既然相信了這個人設,那周刊文春的那篇報道,也就不攻自破。

    畢竟藤田幸子說的對,從疑罪從無的觀點來看,沒有實際證據來證明,曹誌強跟中森明菜小姐是戀人關係。

    甚至是,就算他們是戀人關係,承認了也沒關係,畢竟男未婚女未嫁。

    可在這種就算承認也無傷大雅的情況下,還要開發布會來澄清,恰恰說明這侵害了曹誌強的尊嚴,對曹誌強的人格造成了一種傷害。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召開這個發布會的目的,既是澄清事實,也是對擅自發布不實消息的周刊文春,以及背後的文藝春秋,發出嚴厲的警告。

    作為曹誌強的代理律師,藤田幸子希望周刊文春的負責人,能站出來道歉。

    否則的話,曹誌強先生以及中森明菜小姐,將會聯名起訴周刊文春,要求獲得相關賠償。

    這話一出,自然是引起下麵的嗡嗡一片。

    好在沒過多久,就被藤田幸子壓製住了。

    似乎看到藤田幸子不好惹,所以很多記者都放棄了進攻曹誌強,而是改為迂回政策,開始詢問中森明菜。

    比如有個小報記者就公開問中森明菜,問她是否對曹誌強先生真正動過心,是否想過跟曹誌強先生真正發展一下,是否想過成為其真正的戀人。

    好在呢,這些問題,藤田幸子早都跟中森明菜提過,並且給出過相關答案,所以中森明菜回答起來,也是滴水不漏。

    反正答案無非就是,動心是真的有過,畢竟曹先生如此的英俊瀟灑,才華橫溢,而且還體貼溫柔,簡直就是男人中的楷模跟典範。

    但是呢,正因為曹誌強先生太好了,太強了,她反而有些自慚形穢,覺得配不上對方。

    而且,她身為偶像,不光要對自己負責,還要對廣大的歌迷影迷負責,因此在退役之前,不會考慮戀愛結婚的問題。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比較尖銳的問題,比如為何中森明菜跟曹誌強住在一起,中森明菜也給了詳細的解答。

    比如她跟曹誌強隻是鄰居,房間是華納公司提供的,為的是那裏距離華納總部近,方便曹誌強去華納總部而已。

    而中森明菜過去身為華納的員工,跟曹誌強住對門,合情合理。

    至於為何後來中森明菜離開原來的事務所,跟曹誌強合夥開辦事務所。

    這當然是因為看好曹誌強的才華跟能力,當然還有華納的資源,希望借助曹誌強的能力跟資源,能有一個更好的發展。

    最多,你隻能說中森明菜眼光好,提早看出了曹誌強的能力,並且針對曹誌強不懂俗務的缺點,提前進行了投資跟合作。

    事實證明,這個投資是對的。

    因為跟曹誌強的合作,中森明菜才能出了《難破船》這種大熱歌曲,名氣再上一層樓。

    也正因為跟曹誌強的合作,中森明菜才能獲得《101次求婚》的女主角的角色,一躍成為電視劇收視率的保障。

    還有正在拍攝的電視劇《東京愛情故事》,以及電影《情書》,都是因為跟曹誌強是合作夥伴的關係,才能拿到女主角的角色。

    如果不是這樣,她一個剛出道不久的偶像歌手,怎麽可能拿到這些資源。

    所以,中森明菜很珍惜這些機會,也很尊敬曹誌強先生。

    與其說,中森明菜是喜歡曹誌強先生,不如說是尊敬跟敬佩。

    因此,這次的新聞發布會,也是中森明菜力主要召開的,目的就是要澄清事實。

    反倒是曹誌強先生,其實知道這個新聞後,並沒有任何表示,也不當回事,更沒想過解釋。

    然而,曹誌強先生不在乎這些,不等於她們這些受過曹先生恩惠的人不在乎。

    也正因為這樣,中森明菜才希望擅自發出不實謠言的人,能鄭重的對曹誌強先生道歉。

    畢竟,曹先生是多麽優秀的一個人啊,簡直是日本娛樂圈的瑰寶。

    這樣的瑰寶,需要大家好好愛護跟嗬護,而不是肆意踐踏跟破壞。

    如果這樣一個隻專注於工作,並不在乎外界聲音的人,大家都不能容忍,那日本藝能界哪還有未來?

    所以,造謠抹黑曹誌強先生,就是造謠抹黑日本藝能界,就是抹殺日本的創造精神跟工匠精神。

    對此,所有有良知的日本人,都不能允許這件事的發生!

    別說,中森明菜最後那幾句慷慨激昂的大帽子,還真的對了台下那些媒體人的胃口。

    要知道,此時的日本,正是經濟蒸蒸日上的時期,也是民族自信心空前爆棚的時期。

    在這種情況下,民族自尊心是空前高漲的,但與此同時呢,對一些經濟不如自己的欠發達國家,也是相對寬容的。

    比如中國。

    其實何止是霓虹國啊,就算是霓虹的爸爸米國,也是同樣的道理。

    在八十年代,米國整體民間的氛圍中,對華人是相當友好的,雖然也有歧視,但並不嚴重,更多是同情。

    所以在八十年代,華人在米國,地位還算不錯,大家對華人的整體印象還挺好。

    要不是這樣,李小龍也好,程龍大哥也罷,都不會在米國跟日本都很有人氣了。

    道理也很簡單,當你很富裕的時候,你就會對那些感覺對自己沒威脅的窮人,抱有很強的同情心,然後就會各種接納跟愛護。

    這就是所謂的優越感跟聖母心。

    相反,如果發現這個窮人忽然闊起來了,並且對自己產生重大威脅了,那就沒有同情心了,隻有厭惡跟反感了。

    這就是所謂的嫉妒心跟對抗感了。

    巧了,曹誌強的人設,恰巧就戳中了日本老百姓的癢癢肉。

    你看,曹誌強是一名來自落後國家的天才,人家在本國不受重用,才華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賺不了幾個錢,可一來到我大霓虹,得益於我大霓虹的寬容跟包容,讓這位天才人物綻放了光芒。

    所謂海納百川有容乃大。

    雖然曹桑來自華國,但他心慕我大霓虹的文化,在霓虹文化的基礎上,創造了很多霓虹特色的優秀作品,這本身就說明我霓虹文化的魅力。

    這樣一個優秀人才,怎麽能被卑鄙跟陰謀毀了呢?

    要真是這樣,到時候本國民眾會怎麽看?世界人民會怎麽看?我大霓虹,還怎麽走向世界?

    嗯,這麽說好像有點過,但其實意思也差不多。

    換言之,這場發布會的步調,從一開始,就被藤田幸子掌握在手中。

    其目的,就是要建立曹誌強的人設,加強大家對曹誌強的特殊成見,進而在這種人心向背之下,反過來去壓迫周刊文春,極其後麵的保護傘。

    說白了,這就是因勢利導,大勢所趨。

    而這種手段,隻能是藤田幸子這種司法家族的人才能做到。

    要知道,要做到這點,可不是簡單的在發布會上說幾個豪言壯語,或者刷嘴皮子就行的,還得有足夠的媒體幫忙襯托跟宣傳。

    必須有大量媒體人幫忙擴散這種思想,潛移默化的引導民眾的觀念,才能讓廣大看到這些信息的老百姓,被報道所影響,進而真的相信藤田幸子為曹誌強策劃的人設。

    隻要相信了曹誌強的人設,回頭再讓曹誌強的那些粉絲一鬧,周刊文春迫於壓力,肯定會發表道歉聲明,並且找個臨時工出來當替死鬼,鞠躬道歉。

    到時候,這邊再寬宏大量的原諒對方,雙方就一笑泯恩仇,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最後呢,那些想要找曹誌強麻煩的人,知道曹誌強的背後能量,不敢再找麻煩,就會反過來尋求合作,比如找曹誌強寫歌什麽的。

    而民眾呢,則是感覺主持了一次正義,拯救了一個被冤枉的才子,心情得到了愉悅。

    與此同時,《東京愛情故事》跟《情書》這兩部還沒有上映的作品,得到了近乎免費的廣泛宣傳,曹誌強的知名度也會跟著大肆擴張。

    一旦作品上映,不管是為了體現自己有文化,還是單純為了捧場,都要去支持一下天才作家曹先生,至少貢獻一張電影票,或者貢獻一個收視率的小數點。

    回頭呢,說不定還要為電影電視的周邊產品,去貢獻一點鈔票,發揮一下粉絲經濟。

    你看,隻是一個新聞發布會,就能讓所有人都得到自己想要的,是真正的合作共贏。

    要做到這些事情,隻能是多個利益團體,尤其是像富士電視台這樣的強勢媒體的通力合作才行,隻靠幾個普通人,怎麽可能做到這些。

    所以說,周刊文春極其背後的東家文藝春秋,當然還有那個最大的保護傘,也就是參議院的那名參議員,這次敗的不冤。

    畢竟他們麵對的對手,從來不是兩個毫無背景的小明星,而是包括媒體跟司法在內的多個利益團體的聯合。

    司法家族跟媒體家族聯手,一個小小的參議院參議而已,焉能不敗。

    這不是一個人的勝利!

    這是利益集團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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