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5章 有錢的聰明人,都隻談戀愛,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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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的聊過紅光電影廠的情況後,曹誌強跟徐慶冬倆人就不再說正事兒了,隻是淡定的一起吞雲吐霧,順便說說香江跟東京的見聞。

    其實徐慶冬這次來東京,純粹是搭頭,就是單純給他找個機會過來玩的。

    但你說不讓他來吧,也不合適。

    因為如果隻讓朱霖去東京,怎麽都說不過去,而且容易跟曹誌強鬧緋聞。

    可是如果讓徐慶冬也跟著一起來,很多事情就好辦了。

    就算以後鬧緋聞,那也是徐慶冬去吸引火力,曹誌強就容易被摘出去了。

    實際上,徐慶冬早就知道朱霖跟曹誌強之間有貓膩了,隻是看破不說破而已。

    另外,讓朱霖去東京,其實也是希望給朱霖打上一個國際明星的標簽。

    是的,此時的國人,但凡能在國外露臉的,基本都可以稱之為國際明星,並不等於非得在米國出名才行。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此時國人對外國的崇拜實在太利害了。

    國內此時有很多人,都認為國外的月亮更加圓,而且都以出國為榮,以有海外親戚為榮。

    但在現實中,能出國的人少之又少,這主要跟政策還沒放開有關。

    演員的大規模出國,此時還沒出現。

    像是什麽白靈啊,烏君梅啊,丁蘭啊,殷婷茹啊,宮雪啊,甚至李聯傑啊,此時都還老老實實待在國內,根本沒機會出去。

    這不是他們不想出去,而是沒機會。

    這些早期出國的藝人,之所以能出國,還是後來國家放寬了出國政策,所以才能出去。

    原因也很現實,那就是在1984年之前,國內能出國的人,要麽就是公派,要麽就是有外國親屬,如果不是這兩種情況,私人是無法出國的,再有錢,再有關係也不行。

    曹誌強這次能去東京,其實就是走的公派出國,是國企的商務考察性質,完全符合規定。

    就這,還得有林大爺背後暗戳戳的支持才行。

    而朱霖、徐春以及徐慶冬能出國,同樣也是走的公派出國的路子。

    因為此時的徐春是曹誌強的秘書兼翻譯,本來就符合出國規定。

    至於朱霖跟徐慶冬,他倆此時的工作關係,已經轉去紅光電影廠了,而紅光電影廠是紅光機械廠的下屬子公司,也屬於國企,自然就在公派出國的規矩內。

    再加上這一次,是國內第一部電影在日本主流院線上映,並且取得了空前成就,所以國內的相關單位,比如外交係統裏,也是大力推進此事,這才讓朱霖、徐春以及徐慶冬的東京行,可以快速審批通過。

    如果不是這樣,按照正常流程審批,那還不知道等多久。

    因為此時就算是公派出國,正常來說也要進行各種審查,尤其是背景審查,一旦通不過,根本就不可能讓你出國。

    沒辦法,誰讓之前的國內體育界,已經發生過有人借著因公出國的機會,叛逃不回的事件呢,所以這方麵其實是審查更嚴格的。

    按照正常曆史,應該到1984年之後,這種情況才寬鬆了許多。

    比如李聯傑吧。

    他應該是改開後,國內最早出國發展的國內藝人。

    隻不過李聯傑正式出國發展的地方,是相對寬鬆的香江,而且時間也是1984年。

    雖然早在1982年,李聯傑就去過香江,但那時候隻是應邀去搞宣發,情況類似現在的朱霖去東京搞宣傳,並沒有真的留在香江發展。

    原因嘛,不是李聯傑不想留下來,而是政策不允許。

    直到1984年,相關政策放開了,李聯傑才果斷去了香江發展。

    在1984年之前,果然如果想去香江,也不是不行,但必須在那邊有親屬才可以。

    沒有親屬的話,個人在理論上,是不能以個人身份去香江發展的,至少是拿不到香江居留權的。

    換言之,在現在這個時間點,曹誌強如果想以個人身份來香江或者東京發展,都是不可能的,因為政策不允許,除非他叛逃。

    哪怕曹誌強背後有徐大爺跟林大爺這樣的大佬,但正常來講,他也不可能讓國家為了他一個人,而改變既定方針。

    尤其是,曹誌強的身份還比較敏感,本身有“特殊使命”,當明星不要緊,但如果過於特殊,讓國家為了他一個人改變政策,那就太顯眼包了,不利於隱藏。

    理論上,當明星搞娛樂,確實有利於隱藏自己的特殊身份,但過猶不及。

    所以,想用個人身份留在香江發展,可能性不大。

    但如果不能留在香江發展,那曹誌強的能力就被砍掉了一半。

    尤其是他那一身跟娛樂圈相關的本事,基本就沒了大半。

    這顯然是不合適的。

    而且,哪怕為了圓謊,曹誌強也不能留在國內。

    因為他如果一直沒機會去國外,自然也就很難解釋那些“特殊物品”的來源。

    要是那些“特殊物品”,回回都悄無聲息的出現在國內,那影響就太大了。

    現在剛開始,問題不大,時間一長,遲早要出事。

    所以還是那句,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國內家門口,比如香江這種特殊地方,搞一個自己的大型貿易集團,還得是有自家港口碼頭的那種。

    隻有用這種辦法,才能方便的幹自己的事情。

    這麽想來想去,如果不想老老實實在國內熬時間,出國發展的最好辦法,可能就是用國企這個殼子了。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此時的個人雖然不能隨便出國,但國企是可以出國發展的。

    比如曹誌強前世那個鼎鼎大名的保力集團。

    那家屬於國家性質的保力集團,一開始隻是一家部委直屬性質的科技公司,主營的卻是進出口貿易,早期主要是從香江進口一些電子產品之類的,後來才逐步做大做強,成了一個深不見底的恐怖巨無霸。

    就是這家公司,據說早早就在國外進行投資了,也早在1984年前,就在香江有分公司了。

    當然了,那是曹誌強的前世,而在這個世界,曹誌強早就打聽過了,根本沒有保力有限公司這個東西,甚至類似的名字也沒有。

    然而,雖然這個世界還沒出現保力,但卻有個類似的公司,名叫正榮電子有限公司。

    隻不過,與曹誌強前世所熟知的那家保力不同,那家正榮電子有限公司呢,是隸屬於國防bu的下屬企業。

    這家企業的經理呢,名叫李援朝,是郝淑雯的發小,跟曹誌強曾經有過一麵之緣。

    更巧的是,郝淑雯的前夫,也是搞電子貿易的,但卻是掛靠在地方某電子廠,總部據說在廣州,在香江也有分公司。

    也就是說,其實這時期,理論上講,國企是可以去海外發展的,個人不行。

    什麽?你說如果這樣不行,那曹誌強在日本搞的那個愛音事務所算怎麽回事?

    這就太簡單了,因為理論上講,東京的那個愛音事務所,壓根就跟曹誌強本人沒關係啊。

    因為曹誌強在愛音事務所的投資,要麽是委托別人,比如中森明菜,要麽是用他的海外離岸公司的名義投資的,這其中,就包括了大東投資公司。

    委托別人投資,名義上就是別人,跟曹誌強無關。

    而曹誌強搞的那幾個海外離岸公司呢,因為不對國內公開信息,國內是查不到相關持股人信息的。

    也就是說,就算東京那邊的人都知道,愛音事務所的大股東是曹誌強,但理論上呢,那家公司跟曹誌強無關。

    最多,是那家事務所跟曹誌強個人簽了個工作合同,而工作合同是允許的。

    尤其是,曹誌強在國內還有一家屬於個人所有的華夏音像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又跟愛音事務所簽署了合作協議,屬於正經的中日合作項目。

    在這種情況下,回頭隻需要曹誌強跟國內相關部門報備一下,那曹誌強在海外工作的事情,就合情合理又合法。

    最多,是曹誌強在海外的收入,大部分要交給公司,不能給個人。

    就好像此時的李聯傑一樣,拍電影的收入大頭都必須給集體,他個人不許拿,隻能拿工資。

    可問題是,李聯傑人微言輕,隻能忍氣吞聲,曹誌強不是啊。

    反正愛音事務所實際上就是他以及他女人的,玩個陰陽合同,那還不是小菜一碟?

    這個時期,國內也查不到陰陽合同的問題,知道了也沒辦法。

    換言之,在理論上,曹誌強在東京的合法工作所得,大部分會直接打去曹誌強的海外離岸賬戶,剩下那麽一丟丟的收入,才會意思意思的交給華夏音像有限公司。

    問題在於,華夏音像公司,是曹誌強自己注冊的私人有限公司,法人也好,董事長也罷,甚至是總經理,全都是曹誌強一肩挑。

    也就是說,華夏音像公司裏,曹誌強的收入問題,他自己就說了算,想給自己多少錢,就給多少。

    當然了,自己的公司給自己錢的同時,他還要給工商交稅,這就根本不算什麽了。

    理論上看,曹誌強本人在東京唱歌寫小說啥的,收入並不高,也就掙個普通日本人工資的水平,大頭都讓可惡的資本家賺去了。

    可實際上呢,曹誌強一點不虧,反而血賺,隻是知道內情的人不多罷了。

    所以說白了,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

    隻要會鑽空子,沒人計較,或者沒人能查到問題,那就不是問題。

    又好比曹誌強這次來香江,不管是買飛機票,還是訂酒店,花的都不是他自己的錢,而是中森明菜的錢。

    是的,曹誌強這才來香江所刷的卡,都是中森明菜的卡,而不是他那幾個海外賬戶的卡。

    這當然是為了小心謹慎。

    畢竟這跟刷卡買房跟買奢侈品不同。

    訂機票也好,訂酒店也罷,都是要記錄在案的,也是要出具護照的。

    而刷卡買奢侈品,隻需要刷卡付錢,不需要出具護照,自然人家也就不知道你是誰。

    買房子也差不多,曹誌強是直接跟開發商談,可以通過海外投資的名義買預售房,不會出現曹誌強的名字,而且還是以中森明菜的名義去買,當然不會留下他的個人記錄。

    至於那些返利,都是在曹誌強的海外離岸賬戶裏,隻要曹誌強不到處顯擺,此時也沒人能查到。

    別說國內查不到,就連米國,此時也查不到他的那些離岸賬戶。

    但是,訂機票跟訂酒店,是要出護照的,有護照就有痕跡,所以要小心一點。

    好在,曹誌強早就做過相關準備,早就讓中森明菜辦了幾張銀行卡,其中就有匯豐銀行的信用卡。

    用這些卡刷錢消費,那就可以算作是花中森明菜的錢,隻要中森明菜不追究,誰也說不上什麽。

    最多,事後有人知道了,也隻是說曹誌強一句吃軟飯,但這又不犯法。

    不過,這不是長久之計,為了以防萬一,還是要多準備幾個幹淨合理的賬號才行。

    想到這裏,曹誌強又抽了一口雪茄,然後站起身,轉過身,就那麽站在原地,透過大大的玻璃窗,靜靜的望著窗外寧靜的維多利亞海灣。

    現在看來,用私人名義落戶香江,還不太現實。

    畢竟他沒有香江的親戚,除非他找個香江人老婆,才能以親屬的名義來香江定居。

    不過這樣做,有點太功利化,而且早早結婚,後患也不小。

    人心難測,誰知道結婚後的對方,會是怎樣的呢?

    萬一對方好像藤田幸子一樣,有很強的獨占欲,那可咋辦?

    世上多少有錢男人,都栽在女人身上,尤其是栽在老婆身上。

    當然,不隻是有錢男人,反過來其實也是一樣。

    所以說,有錢的聰明人,都隻談戀愛,不結婚。

    自己現在的情況,正是如此。

    如果說,剛開始過來這個世界的時候,他還想著早早找個女人結婚,然後老婆孩子熱炕頭。

    那麽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係統的變化,隨著地位跟環境的改變,他已經不敢這麽想了。

    開玩笑,他現在別看到處都一帆風順,什麽都搞的紅紅火火,但其實高處不勝寒,隨著他越爬越高,危險也越來越多。

    這才在日本多久啊,就碰上藤田幸子那樣的女人,要是真的結婚,那還了得?

    所以,隻談戀愛不結婚,才是最優選。

    可這樣一來,如果還想在國外發展,恐怕就隻有一條路,那就是掛靠國企了。

    沒錯,想要早早布局香江,隻能找個國企殼子,然後以國企負責人的身份,來這裏搞分公司。

    有了香江分公司,就可以用外派的形式,派去香江工作,這樣一來,就可以合理合法的留在香江了。

    好像這時期很多來香江發展的,不少都是外派這個模式。

    既然別人可以,自己當然也可以。

    國企的殼子,自己有不少。

    除了紅光機械廠外,還有下屬的紅光出版社,紅光電影廠,紅光百貨公司,紅光運輸公司,以及紅光建築公司。

    除此之外,還有曹誌強個人所有的“華夏音像有限公司”,跟合資性質的“朝陽電子有限公司”。

    哇,不知不覺,在曹誌強的操作下,原先的紅光機械廠,不知不覺已經分出了這麽多子公司。

    先不說紅光機械廠,就說那些個子公司,理論上講,都是可以在香江辦理分公司的。

    所以問題就在於,到底選哪一個殼,來進軍香江,在這邊辦理分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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