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 相逢即有緣,這首歌就送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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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麽樣,曹先生,今天多謝你了。”
    鄧麗筠突然抽了抽鼻子,眼角還帶著一絲淚痕。
    “今天要不是你,我可能沒那麽容易過去這個坎,畢竟我太討厭他了,但是,但是……怎麽說呢,就是,嗯……”
    “心裏還想著他?”曹誌強忍不住問。
    “不是,絕對不是!”鄧麗筠連忙搖搖頭,十分堅定的道,“我早就看透他了,心裏隻有討厭,也有一點恨,但絕對沒有喜歡,更沒有懷念。”
    “哦,明白了。”曹誌強點點頭,“就是單純的不舒服,耿耿於懷?”
    “對,就是那樣!”鄧麗筠連忙點頭,“你果然懂的吧?就是看到他我就難受,但跟留戀啊懷念啊沒關係,可總有人這麽想我,總有人以為我還對他念念不忘,越想越來氣,氣死我了!”
    “嗬嗬。”曹誌強笑道。
    “這確實容易誤會。
    要我說,你是一個享譽內外的大歌星,程龍也是享譽內外大動作明星,媒體炒作你倆的事情,有噱頭,也有人愛看。
    當然,就算你還想著程龍先生,也沒什麽。
    畢竟拋開私德不論,他在演藝事業上,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你還挺羨慕他?”鄧麗筠皺了皺眉。
    曹誌強聳了聳肩:“首先,我是個正常男人。
    其次,對你倆的事情來講,我隻是個旁觀者。
    所以,站在男人跟旁觀者的立場,我沒有理由不羨慕啊。
    畢竟大多數男人,誰不想三妻四妾,誰不想功成名就啊。
    當然了,羨慕歸羨慕,不等於我要學他。
    他這種人我做不了,也學不來。”
    鄧麗筠皺眉:“我以為你會站在我的立場上譴責他。”
    曹誌強啞然失笑:“鄧小姐,我承認咱倆關係還行,但嚴格來說,認識時間並不長,也就是吃了一頓飯的關係。
    是什麽原因讓你覺得,我要站在你這裏,去譴責一個跟我毫不相關的明星?
    站在我的立場,你倆都是明星,你倆的感情史,我最多就是看一看,樂一樂,然後就沒了。
    我不關心你們之間感情的真假,也不關心你倆誰喜歡誰更多一點,甚至也不關心誰是負心人。
    作為一個純粹的聽眾跟觀眾,我隻關心你們有沒有好的作品。
    比如說,我關心程龍先生有沒有更好的影視作品。
    也會關心你有沒有更好的新歌出現。
    你不覺得,對於我們這些普通大眾而言,關心你們的作品,才是對你們的最大尊重嗎?
    還是你覺得,我應該關心你的八卦情史?”
    鄧麗筠再次皺了皺眉,不過好在她智商在線,剛剛隻是一時不忿,現在回過神後,很快就想明白了。
    的確,她跟曹誌強認識也沒多久,哪怕之前挺喜歡曹誌強的歌曲,也敬佩他在日本取得的成就,並且有點嫉妒,但也隻是這樣。
    然後,他們在一起吃過一次飯,感覺曹誌強這個人還不錯,挺有風度的,談吐也很有趣,就想交個朋友。
    可是,如果隻是這樣的關係,人家就要站在你的立場上,去痛斥一個毫不相幹的大明星,這本身就有問題。
    因為這種情況,明顯就是在討好她。
    可一個剛認識不久的男人,為何要去討好一個女人?
    答案不言而喻,肯定是有企圖啊。
    反倒是曹誌強這種,明著說他隻是個看客,不想過多幹涉的,聽起來雖然不好聽,卻更顯得他坦坦蕩蕩,正大光明。
    比起那些虛偽的家夥,曹誌強這種人,或許更可靠一點。
    一想到這裏,鄧麗筠看曹誌強就更順眼了,眼光也柔和了很多。
    好吧,這純粹是鄧麗筠自己的腦補。
    簡單說,當一個女人對你有好感了,她就會自動為你的行為找理由。
    而一旦一個女人開始對你進行腦補,那就說明她對你動心了,隻是她自己還暫時不明白而已。
    當然,此時此刻,鄧麗筠還沒意識到這點,曹誌強當然也沒意識到。
    所以,說一千道一萬,一個人喜不喜歡你,關鍵是看你在對方心目中的地位。
    更直白點說,曹誌強是一個年輕帥氣又才華橫溢的男人,這樣的男人,很少有女人不喜歡的。
    尤其是那種三十多歲的女人,其實尤其喜歡有才華的小鮮肉。
    如果這個有才華的小鮮肉,說話得體,談吐優雅,那就更秒了。
    就好比,很多人都說,男人一直很專一,不管少的老的,喜歡的女人都是十八九歲的年輕漂亮女孩兒。
    其實反過來說,女人也是一樣,她們不管少的老的,喜歡的男人也一直都是十八九歲的年輕帥氣男生。
    隻不過相對來說,目前在整個世界範圍內,女性地位都是弱於男性的,所以相對而言,女性出於安全感的需要,在基本的喜歡外,更多看重男人的物質條件。
    假如有兩個男人讓一個女人選,一個是年輕帥氣的窮男人,另一個是又老又醜的有錢男人,然後讓這個女人選擇,到底想跟哪個男人談戀愛,又想跟哪個男人結婚。
    對於這樣的問題,相信大多數女人都會喜歡年輕帥氣的窮男人,並且樂意跟帥哥談戀愛,但最終要結婚的話,大多數女人卻會選擇又老又醜的有錢男人。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相對個人喜好,金錢物質的重要性更強一點,而且這也是一種正常的社會風氣,沒人會覺得不對勁。
    同樣道理,男人大都喜歡年輕漂亮的女孩兒,但如果還有一個又老又醜的富婆,相信也有不少男人會選富婆,隻是這種情況太少而已。
    換言之,軟飯誰都想吃,男人女人都一樣,無非是女人吃軟飯的機會更多,也不怎麽受歧視,而男人吃軟飯的機會更少,更受歧視,僅此而已。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女人不缺錢,沒有了迫切的物質需求,那自然可以遵從本心,從順眼的角度去選男人。
    從這個角度看,鄧麗筠喜歡曹誌強,就再正常不過了。
    畢竟曹誌強是真的年輕真的帥,至少比程龍帥氣多了,年輕多了,身高也高多了。
    而且曹誌強還是著名的音樂人,不光能唱能演,還能自己創作,屬於典型的才子了。
    名氣也一樣,人家曹誌強一點不缺,至少在大陸市場跟日本市場這兩個最大的市場,曹誌強的名氣一點不弱。
    要才華有才華,要名氣有名氣,還更加的年輕帥氣,在找到曹誌強缺點之前,鄧麗筠沒理由不喜歡。
    不光是鄧麗筠,其他女人也都是一樣。
    比如當初的中森明菜跟小泉今日子,之所以一見麵就喜歡上曹誌強,難道真是喜歡他有錢沒錢啊?
    還不就是先看上了他的顏值,順便再驚歎於他的才華,然後就想據為己有嗎?
    這就跟男人看上一個漂亮女孩子,想要過去親近親近,是一個道理。
    看到鄧麗筠不說話了,曹誌強也失去了繼續陪她的興趣。
    畢竟該說不說,鄧麗筠隻是名氣大,唱歌也還行,並且還被係統認可,收入了愛情天使的人物誌裏,能從她身上刷愛情基金。
    但也僅此而已了。
    曹誌強又不是隻有她一個能刷錢的女人,自然不差她一個。
    相反,她的情況有些特殊,能不招惹還是不要招惹的好。
    這跟朱霖不一樣。
    朱霖首先是真的漂亮,至少曹誌強很吃她的顏值。
    然後呢,朱霖夠理智,懂取舍,也很聽話,不會輕易給曹誌強惹麻煩。
    相反,鄧麗筠就不同了。
    隻是短暫的接觸,曹誌強就發現她身上太多毛病。
    首先,自視甚高,不接地氣。
    其次,太過自我,缺乏同理心。
    第三,情緒不穩定,說哭就哭,感情控製方麵比較差。
    最後一點,鄧麗筠的長相,是真不咋地,至少曹誌強不覺得有多好看。
    在曹誌強想來,那些吹捧鄧麗筠的,大概率是一種濾鏡因素。
    畢竟真正喜歡鄧麗筠的,大都是五零後、六零後以及七零後,這些人年輕的時候,正好是國家比較窮困,且對娛樂方麵控製比較嚴格的時候,此時他們看到鄧麗筠的摩登造型,聽到鄧麗筠的綿綿情歌,有一些心理濾鏡,驚為天人,再正常不過。
    粉絲嘛,從來是不講道理的。
    可這些東西,在曹誌強這個前世的九五後來講,就不算啥了。
    曹誌強喜歡的女人,是那種網紅模式,通俗講,就是膚白貌美大長腿,大眼高鼻瓜子臉。
    而這些特色,鄧麗筠都不具備。
    非要說,那就是鄧麗筠的眼睛比較大,也隻是這樣了。
    鄧麗筠最大的特色,是她的身份加成。
    畢竟鄧麗筠是國際知名的歌星,而且是公認的實力派,或者叫天賦派。
    她的情歌柔美動聽,而且吐字清楚,聽起來特別順耳。
    問題在於,鄧麗筠拿手的那些情歌,偏偏又不是曹誌強特別喜歡的。
    曹誌強前世生活的時代,主要是二十一世紀,那個時候,已經是以電子音樂為主的新派音樂了。
    與多變的新派音樂相比,鄧麗筠擅長的那些,隻能算是古董,好聽點叫懷舊,不好聽就是曆史。
    反正鄧麗筠唱的那些歌,曹誌強聽起來隻是感覺一般,哪怕是她的很多成名曲,比如她翻唱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何日君再來》,還有鄧麗筠唱的《甜蜜蜜》等等。
    這些歌曲後來被人吹破天,可曹誌強聽起來,卻不覺得有多牛逼。
    簡而言之,在曹誌強的視角來看,鄧麗筠也就隻是個出名比較早的歌手而已。
    或許她現在的名氣很大,可不等於曹誌強就要粉她。
    現在嘛,發現她還很麻煩,曹誌強就不想跟他過多糾纏了。
    想到這裏,曹誌強幹脆站起身,順便拍了拍屁股:“好了,鄧小姐,既然的心情已經好多了,咱們就此分別吧,以後有緣再見。”
    說完這幾句,曹誌強就要直接離開。
    可就在這時,鄧麗筠鬼使神差的突然拉住曹誌強的褲腿:“等等,你別走!”
    “嗯?”曹誌強隻好停步轉身,低下頭看著還坐在台階上的鄧麗筠,“還有事?”
    鄧麗筠這才連忙放開手,然後看了看曹誌強,輕輕點點頭:“有,當然有。”
    “是什麽事?”曹誌強一臉疑惑。
    鄧麗筠眨眨眼,然後也跟著站起身:“那個,我知道你是大才子,現在難得遇到你,所以,所以我想請你給我寫首歌。”
    “啊?寫歌?”曹誌強愣住了,“你認真的?”
    “當然是認真的。”鄧麗筠連忙點頭,“我,我本來在電梯裏叫住你,就是,就是想跟你要首歌的,隻是一開始沒好意思說。”
    頓了頓後,鄧麗筠又道:“當然,如果你不同意也沒關係,我,我就是想嚐試一下,不想放棄這個機會。
    畢竟,你的音樂才華已經是公認的了,沒遇到就罷了,既然遇到,我總要嚐試一下,看看能不能跟你約一首歌。”
    說到這裏,鄧麗筠還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頭,很為自己丟臉。
    畢竟在她看來,自己這個借口太蹩腳了。
    可沒想到的是,一聽她這話,曹誌強真信了。
    不光真信了,他還鬆了口氣。
    “唉,原來是這樣,想要約歌的話,你早說啊。”曹誌強道,“你早說想跟我要首歌,不就不用這麽麻煩了。”
    “啊?”鄧麗筠抬起頭,“你答應了?”
    曹誌強笑了笑:“這有什麽不答應的?你是著名歌星,又自認是中國人,我沒道理不幫你。”
    說到這,曹誌強伸手入懷,直接掏出一個筆記本跟一支圓珠筆。
    看到這個情況,鄧麗筠張大嘴巴:“你身上帶著紙筆?”
    “是啊,有問題?”曹誌強點點頭。
    好吧,曹誌強身上一直帶著紙筆,就算沒有,隨身空間裏也有。
    不為別的,就為了方便記錄。
    鄧麗筠皺了皺眉:“那我之前跟你要簽名,你怎麽不拿出來?”
    曹誌強眨眨眼:“你問我要簽名,我為何要拿出來?你既然是我的歌迷,不該是你自己準備好嗎?”
    鄧麗筠一時無語。
    畢竟曹誌強說的,好像是那個道理。
    “好了,不提那些了。”曹誌強打開本子拿起筆,
    說完,曹誌強就蹲下身,在鄧麗筠注視下,現場刷刷刷的寫起來。
    很快,曹誌強就把一首歌寫完了,包括曲譜跟歌詞。
    撕拉一下,曹誌強把那兩張寫滿曲譜跟歌詞的頁麵給撕了下來。
    “給你。”曹誌強笑了笑,把手裏寫滿東西的兩張紙遞過去。
    “相逢即有緣,這首歌就送你吧。
    畢竟這首歌,本來就該是你的!”
    鄧麗筠一臉懵逼的接過來一看,然後就張大嘴巴:“我隻在乎你?”
    “對。”曹誌強點點頭,“《我隻在乎你》,就是這首歌的歌名。”
    略微一頓,曹誌強才想起什麽:“對了,差點忘了,我寫的是簡體字,你能看懂?”
    鄧麗筠邊看邊點頭:“還好,雖然不是我熟悉的繁體字,不過這些簡體字不複雜,我能看懂。”
    “那就好,我就放心了。”曹誌強點點頭,收起紙筆,“那你慢慢看,再見。”
    “等等!”鄧麗筠再次叫住他,“你,你不問我要版權費嗎?”
    曹誌強擺擺手:“我說過,這首歌送你了,就當是見麵禮了。”
    說完這句,曹誌強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隻留下了鄧麗筠一個人,手持那首歌的詞曲,站在原地發呆。
    匆匆一見,又匆匆而去。
    看似親切,卻又帶著疏遠。
    好似一個充滿夢幻的肥皂泡。
    真是個奇怪的人啊。
    可能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的天才吧。
    不拘小節,直指本心。
    難怪他那麽厲害。
    難怪他不喜歡人多的地方。
    人世間的虛偽,可能對他來說,就是一種折磨吧。
    “唉,可惜啊,可惜。”
    想到這裏的鄧麗筠,一臉唏噓的重新看起手裏的兩張紙。
    “相逢恨晚,相逢恨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