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民心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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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建國已將近三十年,即便是與盧仁有生意往來的那些商賈都不得不承認自己是大明子民了。
更別說是普通百姓了。
這些人沒得過張士誠方國珍等餘黨的利益,更不會給他們搖旗呐喊了。
最關鍵的是,以盧仁為首的這些頭目都忘記了自己的初心,隻想著賺錢,早就忘記了給昔日舊主報仇的事情了。
朱大福把張士誠方國珍歸為逆賊,把盧仁等海外那些人歸為逆賊餘黨,並沒有什麽反對意見的。
這個公審想要順利進行,還得是把張士誠方國珍逆賊的身份明確了。
他們的身份若得不到當地百姓的支持,那這個公審可就很難繼續下去了。
一番長篇大論說完,朱大福喊道“公審開始吧,先把王奇勝等被羈押的商賈帶出來。”
這些人不久之前才被朱大福派出來的刺客刺殺過,身上的傷還沒好。
再加之自己所能預料到自己麵臨的結果,情緒不高,也消瘦了不少。
整個人看起來很是頹廢,完全不見當初大腹便便的臃腫了。
這些人被押出來後,被兵丁按壓著齊刷刷跪了一排。
“王奇勝”
朱大福念了幾個人名,隨之道“他們幾個勾結逆賊餘黨海外走私,至朝廷海禁不顧,違抗朝廷旨意,現今罪證確鑿,我之前就曾說過,凡有訴狀和罪證的都可當堂呈秉,我當下查到的就隻有這些,誰還有新的現在可往上來拿了。”
誰若有新的呈上來,朱大福第一時間就可派人去查。
若是沒人呈秉,那自要按當下所查到的罪狀定罪了。
等了半天沒人說話,朱大福直接在供狀上一勾,道“那就定了。”
緊接著,又念了下一批。
“孫富”
又是一長串名字後,道“他們除卻違抗朝廷海禁勾結逆賊餘黨走私之外,還皆有串聯倭寇,為其提供消息之罪。”
單純與盧仁那些人走私,人們頂多評價一句要錢不要命。
可勾結倭寇,為倭寇提供消息這罪可就太讓人唾棄了。
也許是自己有親眷死在倭寇手中,不知誰竟直接扔出了個石頭子砸在的孫富的腦袋上。
有了第一人帶頭,黑壓壓的人群中頓時扔過來不少東西。
瞬間,不少商賈頭破血流。
公審是為讓更多人知曉他們的罪行,但在情緒高漲的時候也得有所控製。
不然的話,若是因此出了個什麽問題那可就不太好了。
一旁麵有兵丁護著孫富那些商賈不亂,另一方麵則有兵丁控製這激動的人群不再做出什麽出格之事。
花費了些許時間,混亂的人群才終於安定了下來。
“大家的心情我能夠理解,但公審還沒結束,為保公審順利進行,也請大家夥盡量克製一下,公審結束後還有遊街,到時候大家夥可盡情發泄。”
朱大福出言,人群中的火氣雖沒有之前那般高,但也多了不少啜泣之聲。
“洪武十年,倭寇登陸福州劫掠,我父母為保家中一袋穀子被倭寇活生生刺死,當時我被父母藏在床底下,親眼見我父母在我眼前咽了氣。”
“洪武十二年,倭寇登陸泉州,我兩個年幼的兒子被倭寇刺穿,我丈夫護子親切,與倭寇血戰不敵,被倭寇燒死。”
一樁樁,一件件,都是倭寇在沿海犯下的血案。
東西比搶了,豈有不還手之理。
還手不敵,那就變成一樁樁的血案了。
瞧著人群中一片連一片的啜泣聲,朱大福更能深切體會倭寇帶給沿海百姓的苦痛。
現在不過才大明初年罷了,曆史上倭寇在沿海橫行數百年,又得犯下多少罄竹難書的罪行。
他既來了,那他就要把倭寇的罪行止步當下。
在百姓中一個接連一個控述了倭寇罪行後,朱大福站起身道“欠下我們的血債,遲早得讓他們血債血償,我們無意與任何人為敵,但別人也休想欺負到我們的頭上來,我可與你們保證,公審結束,保證了後方安穩之後,我定踏平倭寇,為死於他們屠刀下的鄉親父老報仇。”
朱大福不過也就是發自肺腑說些自己的承諾。
沒想到他的這個承諾之後竟是鼓舞起了士氣,一大片百姓爭相舉著拳頭高呼,道“報仇,報仇”
這就是我漢家兒郎的優秀傳統,沒有外敵的時候可爭可搶,一旦有了共同的敵人,勢必會同仇敵愾,笑談渴飲胡虜血,直到把他們打出去。
朱大福心中熱血沸騰,隨之道“有諸位鄉民做後盾,我前方將士自可奮勇殺敵,永無後顧之憂。”
“好了,把萬儲幾個帶出來吧,我鄉民都知敵寇在前,當同仇敵愾共禦外敵,而他們這些讀著聖賢書,自詡為自己高人一等,拿著朝廷的俸祿,受朝廷倚重,受鄉民敬重,卻幹著德不配位的齷齪事,喊著視金錢為糞土,私下裏卻可為了金錢丟掉禮義廉恥。”
朱大福也是從底層普通百姓過來的,對這樣的人朱大福是恨之惡。
仇富也好,仇官也罷。
反正朱大福最看不上的就是這種人。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不想當一個好官,那就別當官。
既當了官,那心中就得裝著百姓。
朱大福一番訓斥,賈運等人還在梗著脖子叫囂。
什麽進京告狀,什麽請朝廷嚴查。
看那架勢,好像朱大福濫用私權,抓了好人似的。
這種明明做了壞事還裝好人的人更是不要臉。
朱大福走上前一個巴掌打了上去,罵道“閉嘴,我但凡想弄你有的是辦法,可沒必要當著這麽多人的麵,更何況你算個什麽東西,我搞還怕髒了自己的手。
先不說王奇勝與盧仁貿易往來你是否知道,就說你身為都司,他們私下做生意這麽久你不管不問是不是失職?你他娘的,這樣的人放在軍中早就被因貽誤軍情砍了腦袋了,還哪有機會與我咋咋呼呼的說這些?”
朱大福出言,賈運突然啞口無言了。
當初抓他們的時候是憑借王奇勝等商賈的賬本,但抓了他們之後對他們個人財物搜查的時候,他們每人都有超越俸祿之內的財物。
巨額財產從哪來的,倒是把這個說清楚了啊。
“你們身為朝廷命官,代表的是朝廷,你們的不盡職,百姓罵的還是朝廷,你們拿著朝廷俸祿,還像蛀蟲似的損害著大明的根基,他娘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你們的罪責我已呈秉朝廷,朝廷旨意雖還沒有下達,但我身為欽差是有先斬後奏之權的,本應公審結束就把你們帶出去就地正法的,但我想你們就任的時間也不短了,勢必會因收取財物辦過冤假錯案的,在處置你們之前,還是很有必要先把你們的身上冤假錯案全都撥亂反正了才行。
倭寇的事情亟待解決,我會奏請朝廷派人對他們所處理的政務重新嚴查,與海上無關的問題,可等朝廷新派來的人處理,與海上有關的事情可現在呈交了。”
一省之地,閑雜瑣事會很多的,朱大福若把這些問題都查上一遍,那可得猴年馬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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