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六百七十一章 蜉蝣天地(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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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和席勒最終還是沒吃飯就來到了漫威,因為克拉克真的不想再吃卷心菜了。
他們打算等到這邊之後再找一家餐廳,席勒認為他們可以先去紐約,他很喜歡曼哈頓的一家比利時餐廳,認為可以讓克拉克嚐嚐,但是克拉克反而想去墨西哥城吃墨西哥菜,他最近很長一段時間沒去墨西哥,都有點懷念那裏的玉米餅和塔可了。
所以他們還是把墨西哥城當做了落腳的第一站,再回到墨西哥之後,克拉克不由得發出感歎,“每次來到這裏,我都感覺到自己充滿力量,我想這可能是地球上離太陽最近的地方,這裏的人都是太陽的子民。”
克拉克沐浴在陽光之下,強烈的光線完全地模糊了他的輪廓,背後是砂岩建成的層層疊疊的房屋,頭頂是明亮的令人睜不開眼的光輪,周圍所有人都對他投以注目禮,像個真正的人間之神。
馬丁開車接上了他們兩個,在他的推薦之下,兩人找了個墨西哥城很有名的餐廳,準備在這裏吃午飯。
墨西哥的美食世界聞名,這裏的菜有著歐美絕大多數國家所沒有的鮮香刺激,很受許多重口味人士的喜歡。
墨西哥的主食是玉米和粟米,著名的小吃塔可的外皮就是用粟米做的,另外經常出現在餐桌上的就是菜豆和辣椒一樣是墨西哥人食用數量最多的蔬菜。
另外比較獨特的是墨西哥人很喜歡吃仙人掌,而且他們不是把仙人掌當菜吃,而是當成水果吃。
但或許古老的文明的美食傳承都有相同之處,這裏的人也喜歡吃水果蘸辣椒,而且同樣也喜歡大餅卷一切,而且醬料文化源遠流傳。
早在17世紀的時候,墨西哥就有一種用100多種珍稀原料所製作的辣醬,甚至一直傳承到了今天,成為了墨西哥大廚們展現自己廚藝的招牌。
席勒和克拉克他們來的是一家改良餐廳,席勒雖然能接受許多不同的食材和口味,但克拉克是個地道美國人,他不吃內髒。
墨西哥本土的塔可在沒有經過改良的時候是要卷內髒的,還會有一些炸製昆蟲之類的菜,克拉克完全接受不了,所以他們去的是一家比較火爆的遊客餐廳。
克拉克最喜歡吃牛肉,所以先點了一套主菜,黑胡椒牛排,然後是香汁菜豆燴蘆筍、土豆玉米片辣炒魚、蜂蜜奶酪仙人掌、青紅椒雞肉絲塔可、脆雞仙人掌裹墨西哥卷餅。
席勒並不太了解墨西哥菜,也沒怎麽吃過,他按照自己的口味點了奶油醬煎三文魚、玉米牛油果沙拉,還有一個大份的熔岩蛋糕。
馬丁則為了嚇嚇這兩個美國佬,非要點特色菜螞蟻卵和牛肚湯。
菜上來之前席勒說:“本來我是想直接帶著奧利弗一起過來的,但是看起來他的心態需要調整,或許你應該先過來看看情況。”
“我也是這麽想的。”克拉克對著送冰水的服務員點了點頭,然後轉過來說:“或許這裏也沒有他心中偉大崇高的事業,但至少有一份工作能讓他轉移一些注意力。”
“所以我們現在麵臨的問題就是如何說服他來這裏,我認為他對墨西哥有一種近鄉情怯的恐懼心理,但隻要邁出那一步,剩下的就不是問題了。”
“但願我能說服他。”克拉克在胸前畫了個十字。
很快服務生就開始上菜了,一大盤又一大盤的菜擺滿了整個桌子,墨西哥菜以熱情奔放的烹飪風格聞名,傳統的墨西哥人認為美食不應該隻有味覺享受,也應該追求視覺上的熱烈和美麗,因此幾乎每道菜都有四五種顏色。
玉米片被故意炸製成了金黃色和紫色,搭配青紅椒絲做點綴,綠色的仙人掌和黃澄澄的蜂蜜配在一起像綠洲上的清泉,熔岩蛋糕上則被烤製上了一圈濃鬱的黑,散發著濃鬱的奶味。
盤子的邊緣都畫著各式各樣的小人,馬丁辨認了一下發現,這仍然是阿茲特克文明的標誌,顯然他們知道什麽對遊客最有吸引力,克拉克都忍不住掏出手機把每一道菜都拍了一遍。
他美滋滋的說:“我和露易斯的蜜月旅行就打算去墨西哥,不過她不太能吃辣椒,待會兒我要嚐嚐這些不辣的菜味道怎麽樣,或許我們可以一下飛機就來吃這家餐廳。”
幾人開始大快朵頤,這裏的海鮮和肉類味道都相當不錯,蔬菜也是各有各的滋味,牛肚湯驚人的好喝,席勒在味蕾上努力的分辨著調味料,準備自己回家之後複刻一下。
更令人驚訝的是馬丁點的那道螞蟻卵,白色的螞蟻卵裏偶爾還能看見黑色的螞蟻幼蟲,但是已經被炸至金黃,然後又用檸檬汁和辣椒醬涼拌,吃起來既有油炸的脆香,又酸酸辣辣的十分開胃。
就連克拉克都連吃了兩勺,然後表示,“螞蟻是勤勞的搬運工,我們不應該吃它們的幼蟲。”
馬丁則對美國人的見識短淺表示了鄙薄,他說:“你認為我們是趴在岩壁的螞蟻洞裏把它們的卵給摳出來的嗎?得有多少人去扣螞蟻卵能供得上這麽大一家餐廳?”
克拉克左右望了望,發現幾乎每張桌子上都有這道菜,顯然這是這裏的招牌菜,從數量來看,摳螞蟻洞肯定是來不及的。
“我們這裏有正規的昆蟲養殖業,也算是墨西哥城的支柱產業了,絕大多數你們能在這裏吃到的昆蟲和昆蟲幼蟲都是從養殖場裏出來的。”
“我們又不是野人,當然知道吃野生的昆蟲可能會吃出問題,而且我們的文明可比你們長多了,早在1000多年前,昆蟲就是我們餐桌上的食物了。”
每次聽人說美國曆史,克拉克都沒話答,於是他隻能撇了撇嘴繼續吃飯。
席勒則有些好奇的說:“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古老的國度,他們當中的不少比墨西哥的人口更多,所需要的糧食也更多,但並未發展出成體係的昆蟲美食,這是為什麽呢?”
“因為我們更閑。”馬丁笑了笑說:“你可能覺得中國古代人那麽多,又鬧了好幾次饑荒,他們為什麽不吃蟲子呢?”
“事實上,吃昆蟲是一件很麻煩的事,首先你需要從根源上建立一門學科,辨別哪些蟲子能吃,哪些不能,就像東方的草藥學。”
“然後你需要搞懂蟲子的生長環境,就像你采摘蘑菇和其他植物,不過不同的是,植物是種在地裏不會跑的,想捕捉蟲子卻要看點運氣。”
“就像是螞蟻美食,在很早之前沒有人工養殖的途徑的時候,大家也都是靠掏螞蟻窩,但是想找到螞蟻窩基本就是碰運氣,其他蟲子也差不多。”
“而且抓蟲子可比采摘植物風險高多了,掏螞蟻窩一不小心就容易被蟻酸噴進眼睛,很多有毒昆蟲也就等在人們的必經之路上,輕微的會皮膚紅腫潰爛,嚴重的甚至可能導致人死亡。”
“昆蟲體型又小,就算蛋白質比較高,也不是一種高營養轉化率的食物,可以說是費了半天勁得不到多少肉,隻有在基本不缺吃穿,也沒有大規模饑荒的情況下,才會發展出類似的美食文明。”
席勒明白了,簡單來說就是墨西哥人吃飽了撐的去掏蟲子,掏完了之後覺得抓都抓住了,不如嚐嚐,於是就發展出了一係列食用昆蟲的文化。
在中國的某些地區有類似文化,但相對比較小眾,大概也是因為古代的中國人確實沒那麽多時間去追逐這些小玩意兒。
三人吃的非常滿意,於是出發啟程參觀大金字塔。
開車行駛在墨西哥城中,克拉克依舊為這座城市現代與古老融合的美麗風貌而感歎,很快一座龐然大物出現在了天際線上,全世界最大的金字塔就這樣突兀的降臨了。
金字塔周圍有不少的遊客,但是在這樣的龐然大物的襯托之下,像是撒在大地上的米粒,絲毫不值一提。
馬丁開始向兩人介紹阿茲特克神係。
“世界最初是一片虛無,然後一位神明誕生了,祂叫做奧梅堤奧托,祂是一位雙生神,既是光明也是黑暗,既是男性也是女性,既是出生也是死亡。”
“祂生了四個孩子。”馬丁用西班牙語介紹了他們的名字,但是席勒和克拉克都聽不懂,但是很快馬丁告訴了他們更易於記住的神職。
分別是剝皮之主、煙霧鏡、羽蛇神和左蜂鳥。
其餘還有各式各樣的小神明,而最有趣的是,阿茲特克神話當中有一個玉米神,還有一個嫩玉米神,就可以看出中美洲人民有多看重玉米了,克拉克則認為他們應該再設立一個爆米花神。
這四位神明當中,司掌農業的就是羽蛇神,但祂更像是司職天時,中美洲的神話傳說當中,羽蛇神與雨季同時到來,而雨季恰好就是種玉米的時候,所以祂被看作是能領農業風調雨順的保護神。
與絕大多數傳統神話當中的形象不同,羽蛇神的形象一點都不殘暴,也沒有任何如羅馬和希臘神話當中那樣的王霸之氣,在神話傳說當中,祂大多扮演一個受害者,沒事就被什麽戰神、黑暗之神戳來戳去。
在最有名的有關羽蛇神的神話當中,黑暗之神來到羽蛇神的宮殿請祂喝酒,在把羽蛇神灌醉之後,把祂統治的國家弄得一團混亂。
等到羽蛇神醒來,看到這種混亂的景象感到非常失望,但是祂並沒有如許多神明那樣降下嚴重的神罰直接滅世,而是傷心的把自己的宮殿都燒了,還把財寶的埋藏了起來,讓樹木和植物枯萎,讓陽光黯淡,緊接著更傷心地離開了。
祂走到一半的時候,有人遞給祂一麵鏡子,祂照了照之後說了一句“我老了!”,緊接著就回到了阿茲特克的神國。
有人問祂為什麽要回去,祂說祂父親在那兒,而其他人也終有一天要回去的。
這個故事就這麽結束了,簡單概括一下就是羽蛇神被欺負了之後傷心的回家找爸爸了。
羽蛇神其實不是阿茲特克文明的本土神,類似於與瑪雅文明融合的產物,或者說是中美洲地區普遍的信仰。
但不論在哪個地區的神話傳說中,祂都不是一個非常有攻擊性的神,其內在並不如外表表現得那麽危險,同時祂非常討厭活祭,這被視為仁慈與善良的象征。(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