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截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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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江大飯店,一樓孔雀廳。

    蘭迪抬頭望著巨大天井上方的彩繪玻璃和歐式裝飾柱,驚訝不已。

    “原來後夏也有這麽豪華漂亮的酒店,和跟維也納王國酒店比也絲毫不差嘛。”

    “蘭老弟是頭一次來魔市吧?魔市可是個消金窟,隻要你有錢,什麽享受都有。”

    “老大,我也是頭回進這裏,&bsp&bsp你看到門口那個‘衣冠不整,謝絕入內’的牌子了麽?我以前一直想混進來,從來沒成功過。”

    “蘭老弟解人急難,來來來,我敬你一杯。”

    ……

    “五月的風吹在花上,

    朵朵的花兒吐露芬芳。

    假如呀花兒確有知,

    懂得人海的滄桑。

    它該低下頭來哭斷了肝腸。”

    ……

    “喂喂,&bsp&bsp奧斯曼,&bsp&bsp你傻啦。”

    “那個獻唱的明星我看著怎麽有點眼熟?”

    “那是藝華影業的明星周小紅啊,&bsp&bsp十一歲就上台表演,現在才十六歲,我和吳四寶看過她好幾次演出,不過都沒買票。”

    “怪不得,我看過她演的《化身姑娘》,當時就驚為天人,不過那是部無聲電影,沒想到嗓子這麽好。”

    ……

    “原來蘭老弟你在海外闖出了這麽大的名頭,你是劍丘弟子,一定認識瑞元吧?知道怎麽聯係他麽?”

    “我有他的魔法電話號碼,你們為什麽要找他呢?”

    “不是我要找他,是我這個學生要投他。

    這小子已經在新軍當了隊長,熊錦帆標統也特別看中他,升管代指日可待,他卻不想幹了。

    這次剿匪左腳負了傷,熊標統許他回家養傷。傷好了不急歸隊,&bsp&bsp聽我說在檀香山拜見過陳總舵主,&bsp&bsp也要去投天地會。

    陳總舵主年邁,我建議他投天地會真正的主事瑞元,但沒有門路,我就領著他找到魔市來了。

    雖然在青幫碰了壁,碰到蘭老弟,這也總算成功了。”

    劉明並不怎麽喝酒,隻是沾沾唇,聽老師說到他,慨然站起,“大丈夫當仗劍拯民於水火,豈顧自己一身之富貴?”

    蘭迪看著慷慨激昂的劉明,若有所思,“劉隊長,你想投瑞元,是想跟著他開基立國,當元勳呢?還是為了像你說的拯救老百姓呢?”

    “當然是拯救老百姓。”

    “我最近偶然得到了一本冊子,我認為你要是想拯救老百姓的話,應該把這本冊子看完,再決定去投誰。”

    一本薄薄的冊子出現在蘭迪手裏,緩慢地遞到了吳永珊和劉明麵前。

    ……

    蘭迪手端著紅茶,&bsp&bsp慢慢呷著。二斤已經在打瞌睡,&bsp&bsp隻有三毛還津津有味看著演出,總之啊,這個酒宴已經沒人吃飯喝酒了。

    自從拿到了那個薄薄的冊子,吳永珊和劉明師徒兩個人擠在一起,已經看了一個小時了。

    “瑞元兄,對不起了。天地會已經有了五萬子弟,勢力雄厚,不差這一個。

    大夏要複興,一定得靠屠龍術,而不是天地會。這樣的英才,我看著實在對脾氣,不好意思,老弟我要截胡了。”

    “對了,三毛,奧斯曼哪兒去了?”

    三毛回過頭,“我一直在認真聽歌,沒注意啊,一會兒周小紅又要出來了。”

    “我看到了,他說去衛生間,我都打了這麽長時間盹了,怎麽還沒回來?難道出事了?我去找找?”

    “不用了,二斤哥,我看到了,那不是?可是奧斯曼怎麽變成這個樣子了?”

    蘭迪和二斤順著三毛的手指看去,奧斯曼西裝革履,原來的胡子也刮掉了,精神得一塌糊塗。

    手裏捧著一束鮮花,站在演出的舞台旁邊,一副虔誠的樣子盯著舞台。

    “這半個多小時的功夫,奧斯曼換了身衣服,還刮了胡子,買了花,這得多大的勁頭?”

    “是啊,二斤哥,我就從來沒見過他換過那身白袍,原來他也會穿西裝的。

    對了,他剛才跟我說,喜歡唱歌的那個周小紅。

    白大哥那個渣男怎麽泡妞的我沒見過,如今白大哥走了,奧斯曼是要繼承他在隊裏的渣男角色了麽?”

    原來是奧斯曼到了魔市這個大都市,終於開始泡妞了。這是人家的私事,蘭迪倒是不便幹預。

    而且富豪追求明星這是常態,至少目前沒看見奧斯曼同時追好幾個,跟亨利家裏有老婆,還到處采野花的行為還是有點區別的。

    “正常追女孩子的話,應該算不上渣。不過這年齡差距有點大啊,奧斯曼至少比那個周小紅大八到十歲,真是禽獸啊。”

    二斤的話讓蘭迪感到很慚愧,周小紅至少十六了,可可…現在還沒到十五。

    不過嘛,在老家石蘭溪,十五早就嫁人了,而且,再見麵,可可就十八了,自己不能算禽獸,是——吧?

    一隻大手拍在了蘭迪的肩膀上,“蘭兄弟,我不去找瑞元了,我要跟著你幹!”

    從浦江飯店出來,吳永珊朝蘭迪一拱手,“今日碰到蘭老弟,如撥雲見到了明月。老哥我活了快四十歲,終於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揚了揚手裏的薄冊子,“我這個教書匠不能跟你闖蕩江湖,我要回川渝去,把屠龍術傳播開來,劉明就拜托你照顧了。”

    吳校長大笑而去,二斤看向蘭迪,“咱們現在去哪兒?”

    “我打算回一趟家鄉,你們一起去麽?”

    “回家也不會發生戰鬥,我就不回去了。這才出來十一個月而已,我還不想家。回家的話,爹娘一定會催婚。”

    “我也不跟老大你回去了,魔市真是個好地方,我要在這裏幹點兒事業,我準備就住在浦江飯店,開始我的事業。”

    “奧斯曼你明明是想在這裏泡妞,連刺殺都不怕了。”

    “這麽長時間了,穆斯塔法沒準兒已經把我給忘了。”

    “你這叫色膽包天。”

    “我可要跟老大走,不然,青幫的人找上我,沒老大在身邊我可怕怕。”

    “那二斤你就在魔市陪著奧斯曼,要是有事趕緊打電話,我會緊急支援的。”

    蘭迪領了劉明、三毛,回身要走,五六十彪形大漢呼啦啦圍了上來,為首的中等身材,麵目清秀,直奔蘭迪而來。

    “杜老板!”

    三毛大驚,噌地就躲到了蘭迪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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