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掰不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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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女子還真是的,自小就被逼著學女紅,學廚藝,學琴棋書畫,學掌家。
十幾歲的年紀就要嫁做人婦,給男子當一輩子的家庭主婦,就為得到男子的青睞。
她可不想走這些古代女子的路,她來自21世紀,她可是新女性。
“妹妹有了空閑,可以到厲王府找我玩,我也無聊的很。”
“真的可以去嗎?”沈嫣然雙眸馬上亮晶晶的,“我就說嘛,我嫁到王府,還像過去似的,和姐姐朝夕相處,我們一輩子都不分離。”
靈兒在一旁撇嘴,真不要臉!纏著我家小姐,原來還是為了嫁進厲王府。
“妹妹,我們今天不說嫁人的事,隻說釣魚。”沈悠悠一臉無奈。
這孩子,還掰不過來了。
漁具很快就拿了過來,下人擺放好了,趕緊離開。
小蝶也拿來茶水點心,沈嫣然坐在沈悠悠對麵,甩開魚竿,臉上露出嘚瑟,“姐,你說,我們姐倆若是能一輩子開開心心的在一起,這日子,不知道有多美。”
靈兒心中嘟囔,不就是想要嫁進王府?以為這樣巴結小姐,就能抹掉以前捉弄小姐的事。
小姐或許不和你計較,或許已經忘記了,她可沒忘記。
想要騙小姐,也得經過她同意。
她剛要提醒主子,沈悠悠便說話了。
“人和人之間要講究適當的距離,就像我們,一段時間不見,再見了,倍感親切。若是朝夕相處,鍋碗瓢勺還有相互碰撞的時候。人就更容易產生摩擦,出現糾紛,你說呢?”
誰也不可能永遠和誰在一起,就是夫妻之間,時間久了,還會產生矛盾,何況是姐妹。
靈兒瞪大了雙眸。
小姐何時這樣會說話了?
就說小姐恢複正常了,眼下說出一堆一堆的大道理,不是她能理解的,卻知道這是委婉的勸二小姐打消嫁給王爺的想法。
哼!
二小姐若是個識趣的,就該明白,小姐已經不是以前那個,任憑她欺負也不會還手的人了。
小姐現如今不隻是恢複正常,還強勢霸道,看二小姐還如何死乞白賴的粘著小姐。
“姐姐說的是,我們釣魚,今天我一定會贏。”沈嫣然轉移話題,拿起一塊點心,送到沈悠悠麵前。
沈悠悠接過點心,一麵注視著魚塘。
靈兒站在沈悠悠身後,隻要沈嫣然不捉弄她家小姐,站在這裏,看小姐釣魚,似乎也不錯。
姐倆一邊聊天,一邊享受魚塘邊的景致,魚倒是沒釣上來一條。
“姐,你說怪不怪,以前魚塘沒人管理,我們釣魚的時候,一下子就是一條。如今派了人管理,魚兒都不上勾了。”
沈悠悠明白了。
如今派了人管理,定是定時投放食物,魚兒不餓,自然不會咬勾,能釣到魚才怪了。
看時辰,狗男人應該已經離開,她也得走了。
“妹妹,天色不早,我也要走了。”她放好魚竿,站起來,“改天再來陪著妹妹玩。”
“姐,不是說晚點回府,天黑之前回去就好?”沈嫣然眼眸中的不舍,看上去不是假的。
沈悠悠越發的覺得,這個便宜妹妹,或許是個可以深交的好朋友。
來到這個世界上,她孤身一人,連個能說說心裏話的都沒有。
從紅樓帶出的女子,雖然性情相投,現在卻是失憶狀態。
她連她自己是誰都不清楚,等她清醒了,或許和現在不是同一個狀態。
她在前世見過不少失儀後重新恢複的,性情和失憶時,會有不同程度的差異。
人是社會性動物,不可能一個人獨來獨往,若是這個便宜妹妹一直這樣的真誠善良,且性情開朗,和她做個朋友,未必不可。
隻不過,現在還有更重要的事去做。
“我難得出來一趟,還要到街上置辦點東西,等有機會我們姐倆再玩。”
她伸手撫摸沈嫣然頭頂一把。
這樣的摸頭殺,就是在現代,也很少有人能承受,何況是古人。
當然,她對楚冥煜的摸頭殺是免疫的,不管楚冥煜如何的向她展露內心,她都無動於衷。
沈嫣然顯然抵擋不了摸頭殺的威力,“姐,我都長大了,再也不是以前那個不懂事,時時捉弄你的那個煩人精了。”臉上紅紅的,站了起來。
“長再大也是妹妹。”沈悠悠看一眼小姑娘,精致的眉眼,和她有三分的相似。
靈兒早就等的不耐煩了,巴不得小姐趕緊離開。
她拉起主子的裙擺,就等著主子邁腿。
沈嫣然平複一把砰砰亂跳的小心髒,說道,“好吧,我們有機會再玩。姐姐出門不易,不過,我是可以出去的,等哪天母親心情好了,我就去王府找你。”
“好,一言為定。”沈悠悠笑著說道。
這個便宜妹妹,陽光且大膽,對她的脾氣。
別說是血脈相連的妹妹,就是路上相遇,也會引為知己。
姐倆到了前廳,楚冥煜剛剛離去,沈約和錢碧君坐著喝茶。
“父親,二娘,女兒告辭。”她進來說道。
沈約站起來。
說好的在府上多呆一會,這麽快就離開,何不與王爺一路?
錢碧君滿臉堆笑,說道,“王妃如今是當家主母,自是家務纏身,等有了閑暇,記著常回來看看。”
“女兒謹記。”
錢氏雖然看上去清冷,到底也沒像傳說中的後娘似的苛責與她。
不是親生的,她還能祈求錢氏像對待親生兒女似的嗎?
“沈默,送大小姐!”沈約喊了一嗓子。
他沒留女兒,看著女兒和王爺琴瑟和鳴,他就放心了。
怎麽說他也是百官之首,王爺就是看著他為國為民兢兢業業的份上,也會善待女兒的。
他對厲王殿下的人品還是了解且放心的。
這也是女兒嫁進王府,他從來不聞不問的原因。
一是不想朝臣因為他的舉動,站錯了位置。
再就是,他忙著國家和社稷,那裏有空閑?
“謝謝父親,女兒想走著回去,一路上好看看京城的景致。”上了馬車,還如何做她想做的事情?
沈約睨了一眼,說道,“悠悠,你如今是厲王妃,多少雙眼珠子盯著,容不得出半點差池,如何可以正裝在大街上閑逛?”
可不是,都怪狗男人,非要穿宮裝,帶頭麵,弄得她都不能隨便逛街了。
“父親提點的對,女兒遵命。”
沈約點頭。
他沈約的女兒,不管是癡傻還是精明,都是他的女兒,他的話,在女兒這裏,還是有分量的。
十幾歲的年紀就要嫁做人婦,給男子當一輩子的家庭主婦,就為得到男子的青睞。
她可不想走這些古代女子的路,她來自21世紀,她可是新女性。
“妹妹有了空閑,可以到厲王府找我玩,我也無聊的很。”
“真的可以去嗎?”沈嫣然雙眸馬上亮晶晶的,“我就說嘛,我嫁到王府,還像過去似的,和姐姐朝夕相處,我們一輩子都不分離。”
靈兒在一旁撇嘴,真不要臉!纏著我家小姐,原來還是為了嫁進厲王府。
“妹妹,我們今天不說嫁人的事,隻說釣魚。”沈悠悠一臉無奈。
這孩子,還掰不過來了。
漁具很快就拿了過來,下人擺放好了,趕緊離開。
小蝶也拿來茶水點心,沈嫣然坐在沈悠悠對麵,甩開魚竿,臉上露出嘚瑟,“姐,你說,我們姐倆若是能一輩子開開心心的在一起,這日子,不知道有多美。”
靈兒心中嘟囔,不就是想要嫁進王府?以為這樣巴結小姐,就能抹掉以前捉弄小姐的事。
小姐或許不和你計較,或許已經忘記了,她可沒忘記。
想要騙小姐,也得經過她同意。
她剛要提醒主子,沈悠悠便說話了。
“人和人之間要講究適當的距離,就像我們,一段時間不見,再見了,倍感親切。若是朝夕相處,鍋碗瓢勺還有相互碰撞的時候。人就更容易產生摩擦,出現糾紛,你說呢?”
誰也不可能永遠和誰在一起,就是夫妻之間,時間久了,還會產生矛盾,何況是姐妹。
靈兒瞪大了雙眸。
小姐何時這樣會說話了?
就說小姐恢複正常了,眼下說出一堆一堆的大道理,不是她能理解的,卻知道這是委婉的勸二小姐打消嫁給王爺的想法。
哼!
二小姐若是個識趣的,就該明白,小姐已經不是以前那個,任憑她欺負也不會還手的人了。
小姐現如今不隻是恢複正常,還強勢霸道,看二小姐還如何死乞白賴的粘著小姐。
“姐姐說的是,我們釣魚,今天我一定會贏。”沈嫣然轉移話題,拿起一塊點心,送到沈悠悠麵前。
沈悠悠接過點心,一麵注視著魚塘。
靈兒站在沈悠悠身後,隻要沈嫣然不捉弄她家小姐,站在這裏,看小姐釣魚,似乎也不錯。
姐倆一邊聊天,一邊享受魚塘邊的景致,魚倒是沒釣上來一條。
“姐,你說怪不怪,以前魚塘沒人管理,我們釣魚的時候,一下子就是一條。如今派了人管理,魚兒都不上勾了。”
沈悠悠明白了。
如今派了人管理,定是定時投放食物,魚兒不餓,自然不會咬勾,能釣到魚才怪了。
看時辰,狗男人應該已經離開,她也得走了。
“妹妹,天色不早,我也要走了。”她放好魚竿,站起來,“改天再來陪著妹妹玩。”
“姐,不是說晚點回府,天黑之前回去就好?”沈嫣然眼眸中的不舍,看上去不是假的。
沈悠悠越發的覺得,這個便宜妹妹,或許是個可以深交的好朋友。
來到這個世界上,她孤身一人,連個能說說心裏話的都沒有。
從紅樓帶出的女子,雖然性情相投,現在卻是失憶狀態。
她連她自己是誰都不清楚,等她清醒了,或許和現在不是同一個狀態。
她在前世見過不少失儀後重新恢複的,性情和失憶時,會有不同程度的差異。
人是社會性動物,不可能一個人獨來獨往,若是這個便宜妹妹一直這樣的真誠善良,且性情開朗,和她做個朋友,未必不可。
隻不過,現在還有更重要的事去做。
“我難得出來一趟,還要到街上置辦點東西,等有機會我們姐倆再玩。”
她伸手撫摸沈嫣然頭頂一把。
這樣的摸頭殺,就是在現代,也很少有人能承受,何況是古人。
當然,她對楚冥煜的摸頭殺是免疫的,不管楚冥煜如何的向她展露內心,她都無動於衷。
沈嫣然顯然抵擋不了摸頭殺的威力,“姐,我都長大了,再也不是以前那個不懂事,時時捉弄你的那個煩人精了。”臉上紅紅的,站了起來。
“長再大也是妹妹。”沈悠悠看一眼小姑娘,精致的眉眼,和她有三分的相似。
靈兒早就等的不耐煩了,巴不得小姐趕緊離開。
她拉起主子的裙擺,就等著主子邁腿。
沈嫣然平複一把砰砰亂跳的小心髒,說道,“好吧,我們有機會再玩。姐姐出門不易,不過,我是可以出去的,等哪天母親心情好了,我就去王府找你。”
“好,一言為定。”沈悠悠笑著說道。
這個便宜妹妹,陽光且大膽,對她的脾氣。
別說是血脈相連的妹妹,就是路上相遇,也會引為知己。
姐倆到了前廳,楚冥煜剛剛離去,沈約和錢碧君坐著喝茶。
“父親,二娘,女兒告辭。”她進來說道。
沈約站起來。
說好的在府上多呆一會,這麽快就離開,何不與王爺一路?
錢碧君滿臉堆笑,說道,“王妃如今是當家主母,自是家務纏身,等有了閑暇,記著常回來看看。”
“女兒謹記。”
錢氏雖然看上去清冷,到底也沒像傳說中的後娘似的苛責與她。
不是親生的,她還能祈求錢氏像對待親生兒女似的嗎?
“沈默,送大小姐!”沈約喊了一嗓子。
他沒留女兒,看著女兒和王爺琴瑟和鳴,他就放心了。
怎麽說他也是百官之首,王爺就是看著他為國為民兢兢業業的份上,也會善待女兒的。
他對厲王殿下的人品還是了解且放心的。
這也是女兒嫁進王府,他從來不聞不問的原因。
一是不想朝臣因為他的舉動,站錯了位置。
再就是,他忙著國家和社稷,那裏有空閑?
“謝謝父親,女兒想走著回去,一路上好看看京城的景致。”上了馬車,還如何做她想做的事情?
沈約睨了一眼,說道,“悠悠,你如今是厲王妃,多少雙眼珠子盯著,容不得出半點差池,如何可以正裝在大街上閑逛?”
可不是,都怪狗男人,非要穿宮裝,帶頭麵,弄得她都不能隨便逛街了。
“父親提點的對,女兒遵命。”
沈約點頭。
他沈約的女兒,不管是癡傻還是精明,都是他的女兒,他的話,在女兒這裏,還是有分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