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沒錯,你兒子太牛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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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誠,其實你也沒必要這樣吧?”

    “人家好歹上門找你,還特意等你元旦放假,都是一番好意。”

    “這樣把他趕回去,怎麽說也過不去啊?”

    臥室裏,陳敏芳教育起來,滔滔不絕的一大串話。

    “媽,他是不是好意,你還看不出來嗎?”

    “一提錢就翻臉了,這也能叫好意?”

    林誠沒好氣的說道。

    所謂的“好意”,所謂的“好人”,所謂的“對你好”,他見得多了。

    檢驗好壞的唯一標準是什麽?

    錢!

    如果一個人整天說為你好,你跟他提錢就行了。

    人會說謊,錢不會!

    都說談錢傷感情,那是因為錢重於感情。

    如果像父母這種關係,感情重於錢的,跟你爸媽談錢,就不會傷感情。

    就像剛才的小光老師,前麵都說的好好的,可林誠一提到分成比例,一提到合約性質,整個態度就瞬間翻轉過來了。

    因為這些都是環球唱片的核心利益。

    他隻有為公司爭取到更大的利益,公司才會獎勵他,優待他。

    而這些利益,都是從林誠的身上榨出來的。

    “可是,我覺得他沒說錯啊!”

    “你現在就一個學生,又沒名氣,總不能一開始就跟那些大明星一樣吧?”

    “飯是要一口一口吃的,路是要一步一步走的。”

    陳敏芳繼續苦口婆心的勸說起來。

    甚至說起了爺爺當年艱辛的創業史,怎麽從一個下崗工人,辦廠開工,成為附近有名的老板。

    “媽,看到了嗎?”

    “這就是我上次在街頭歌王比賽裏唱的歌,在北陽電視台播出來後,有人拍了下來,發到網上,現在已經有87萬的播放量了。”

    “還有這個,這是我前兩天,在學校的元旦晚會上唱的歌,學校放在了官網上。”

    “你知道後來校長找我幹嘛嗎?他想把這首歌,變成北陽中學的校歌!”

    林誠拿著筆記本電腦,當著她的麵,找出了兩首歌在網上的視頻。

    “等!等一下!”

    “你剛才說什麽?”

    “你寫的歌,校長要當成你們學校的校歌?”

    陳敏芳的腦子,一時短路,理解不過來了。

    上次在商場的歌唱比賽,拿下5萬塊錢的獎金,就已經震撼她好長一段時間了,逢人就吹噓。

    後來在北陽電視台上,看到兒子的畫麵,就更加得意了。

    相比之下,那段在網上播放量高達87萬的視頻,反而沒覺得有什麽。

    可是!

    校歌?

    自家兒子寫的一首歌,居然被北陽中學當成了校歌?

    整個縣城最好的高中,以後五年十年,甚至是二十年三十年,所有老師所有學生,都得唱她兒子寫的歌。

    這要是傳出去,不是麵子的問題,而是光宗耀祖啊!

    以後她兒子,就不是鄰居家的榜樣,不是親戚眼裏的好孩子,而是整個北陽縣的一段傳奇了。

    “不是,阿誠,你是有幾分才華。”

    “你會寫歌,會唱歌,爸媽都很高興。”

    “特別是還拿了獎金,人家唱片公司的,都上門想找你簽約。”

    “可是,你說你寫的歌,變成了北中的校歌,這玩笑可就開得有點大了。”

    “做人啊,首先一點就是要誠實,而不是……”

    還沒等老爸語重心長的講起大道理,林誠就把手機遞了過去。

    “我們校長的電話,你問他吧!”

    幾分鍾後,電話掛斷。

    無論是陳敏芳,還是林正華,看向兒子林誠的眼神,都截然不同了。

    校歌!

    真的是校歌!

    作為北陽中學的校長陳智強,在電話裏親口告訴他們,準備把林誠的那首《追夢赤子心》,作為北陽中學的校歌使用。

    他還在電話裏,把這首歌一通猛誇,誇得天花亂墜。

    歌名好,歌詞好,感情飽滿,寓意深刻,又容易唱容易學,特別能激發學生們的鬥誌。

    話裏話外的,陳智強還覺得,是學校占了林誠的便宜,一分錢都沒收。

    說是準備要給他頒一個榮譽校友和優秀畢業生的稱號,以後這事還要記錄在校史裏,存放進學校的檔案館。

    “你這孩子啊,就是一點不好,太不誠實了。”

    “這麽大的事,你怎麽現在才說?”

    林正華笑得合不攏嘴,備上兩包華子,立刻就溜出去串門了。

    想也知道,肯定又是逢人就吹,我家兒子怎麽怎麽怎麽。

    “兒子啊,以後你不管做什麽,媽都百分百支持你!”

    陳敏芳同樣滿腔驚喜,激動得血壓都上來了。

    “我想租房!”

    “在學校外麵,自己租個房子住,以後就不住宿舍了。”

    “我連房子都找好了。”

    林誠順水推舟,順勢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翻牆逃校,終究不是長久之道。

    萬一哪天運氣不好,給保安逮著了,這明擺著的嚴重違反校規,就算有校長罩著也很難處理。

    而且天天上上下下的蹦躂,又是爬樹,又是翻牆,不小心摔一跤也是很傷的。

    “租房?”

    “這麽大的事情,你怎麽現在才說?”

    “不行,我得跟你爸商量一下。”

    陳敏芳皺著眉頭,多少有點不放心。

    “媽,其實事情是這樣的,我有個關係特別好的女同學,剛好在學校邊上租了一套房子……”

    林誠把顏沁的情況,大致講了一下,卻故意隱藏了名字。

    用一種敘述性詭計,把顏沁和宋亦兩人混淆在一起。

    “不用說了,我明白了。”

    “租房子的事情,我待會就跟你們的班主任劉老師說一聲。”

    “房子的租金,媽全包了,另外你下個月的生活……”

    陳敏芳一咬牙,說出了一個字數字——“兩千!”

    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現在多花個幾千塊錢,萬把塊錢,以後省下的都是幾十萬的彩禮錢。

    如果能讓兒子追到宋亦的話,她這個當媽的,多少錢都願意出。

    房租?

    小意思了。

    就是讓她把那棟房子買下來,她都願意。

    大不了把老公帕薩特給賣了,以後就不開車了,騎個電瓶車多環保。

    “母後萬歲萬歲萬萬歲!”

    林誠長長鬆了一口氣。

    在很多事情上,老媽可比老爸要好說話多了。

    租房的問題一解決,接下來的半年時間,他就不用每天摸黑翻牆,起得比周扒皮還早,睡的比楊白勞還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