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音樂圈的爺!
字數:5382 加入書籤
“懂、懂什麽呀?我不太明白!”
夏天是吃小龍蝦的季節,如果這時候要一盤小龍蝦,肯定能和她臉蛋的色號對得上。
太紅了!
“吃完了就走吧!”
林誠起身,喊來了服務生,“掛房賬!”
“好的,先生!”
剛才的女服務生,連忙遞來一份小便簽和一支圓珠筆。
唰唰唰!
林誠飛快的在上麵, 簽下了房號和名字。
等退房的時候,所有餐費一同結賬就行了。
“你在這裏開了房間嗎?”
林韻兒的心跳開始加快,心情越發的忐忑不安。
娛樂圈的暗文化,她多多少少是知道一些的。畢竟都出道四年了,就算是沒見過,也該聽過各種故事了。
更何況, 林誠又是要替她出五百萬的違約金,又是要幫她炒作幫她翻紅, 而且日後自己就是林誠旗下的簽約藝人了。
這種情況,她並不是沒有想到過。
相比於那些油膩的中老年人,肥頭大耳的圈內大佬,眼前這位天才般的少年,顯然勝出太多倍了。
人家不僅年輕,而且又高又帥的,還如此的有才華。
如果是談戀愛,成為自己的男朋友的話,她肯定會毫不猶豫的選擇林誠。
可是現在
林韻兒低著頭,把弄著手指,愈發的猶豫不決。
“前幾次來臨州,都有各種各樣的事情,沒來得及好好欣賞溪湖的風景。所以這次過來,就特意訂了四季。”
林誠點點頭,在宛如迷宮般的園林酒店中,輕車熟路的來回穿梭。
“可、可是我我想再考慮一下,我還沒想好。”
“沒、沒準備好!”
林韻兒快步跟上去, 語帶慌亂的解釋。
“赤伶!”
林誠淡淡說道。
“什麽?”
她沒聽懂。
“歌名!”
“我剛寫了一首新歌, 歌名叫做赤伶!”
在她逐漸安心的視線中,林誠走向了停車場,從寶藍色的寶馬4裏,取出一份曲譜,“你可以試試看!”
“赤伶?”
“這是專門為我寫的歌嗎?”
林韻兒接過曲譜,看著那一段段的歌詞,清澈的眼眸緩緩睜大,臉上的表情愈發驚訝。
戲一折,水袖起落。
唱悲歡唱離合,無關我。
扇開合,鑼鼓響又默。
戲中情戲外人,憑誰說?
慣將喜怒哀樂都融入粉墨!
陳詞唱穿又如何?白骨青灰皆我!
亂世浮萍忍看烽火燃山河。
位卑未敢忘憂國,哪怕無人知我!
她是歌手,某種意義上的天才歌手。
14歲參加選秀比賽,便拿下了全國亞軍,接拍廣告,出專輯出唱片,成為無數少男少女心中的偶像, 向往的夢想。
可以說,她的出道即是巔峰!
如今,四年過去了,無論是見識閱曆,還是唱功技巧,今天的林韻兒都遠勝當年青澀懵懂的小女孩。
她當然知道,她當然看得出來,這是一首什麽樣的歌。
能火!
一定能火!
隻要能得到這首歌,她就能拭去層層灰土,重新綻放璀璨的星光!
普通人隻知道某某歌手唱紅了某一首歌,可隻有像她這樣的業內人士才明白,不是人唱紅了歌,而是歌捧紅了人。
這天底下,會唱歌的人太多太多了,為什麽他們能紅,你不能紅?
資源!
人家有好歌,能唱好歌。
一首好歌就能捧紅一名歌手,捧出一位歌星,讓他一夜成名,甚至是後半生幾十年衣食無憂!
在音樂圈內,誰會寫歌,誰能寫出好歌,誰就是大爺!
會唱有個屁用,會寫才是爺!
而眼前的這位18歲少年,顯然就是目前華語樂壇的爺中爺,在所有歌手眼裏,都是親爹般的存在。
就算不用去問,林韻兒也能知道,這段時間以來,去求林誠寫歌的明星,應該不計其數。
畢竟,人家的唱片銷量擺著,第一張專輯銷量就已經突破了80萬,遠超50萬的美國金唱片標準。就算是100萬的白金唱片門檻,對他來說也隻是時間的問題了。
如果用國內3萬白金唱片的標準衡量,他的首張專輯,都已經是26倍白金唱片了。
這還沒算上其他單曲的銷量,被他捧紅的陳詩穎的唱片銷量等等。
至於林誠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光是一首世界杯的主題曲,就足可吊打九成九的音樂人了。
實力證明一切!
林誠出品,必屬精品!
林韻兒非常清楚,誰能拿到這首歌的演唱權,誰就能一炮而紅。
而現在這個機會,就擺在了自己的麵前。如果在排隊的話,她就排在隊伍的第一名。
“我我想唱!”
林韻兒輕咬嘴唇,似乎在下著極大的決心,“能不能讓我唱?我會努力的,我一定會很努力很努力的!”
“上車啊,還愣著幹什麽?”
林誠降下車頂。
在幾秒鍾內,4變換成了一輛真正的敞篷跑車。
“哦!”
林韻兒小心翼翼的坐在副駕駛,手捧著那份曲譜,臉紅心跳,切實的理解了為什麽形容男女之間心動的感覺,會叫做“小鹿亂撞”。
“想唱這首歌的話,就簽約我的公司吧!”
“我帶你去我的公司看看,其實不算遠,就在臨州,開車的話大概半小時能到吧!”
林誠啟動引擎,緩緩把車開出了四季酒店。
“哦,好吧!”
林韻兒點點頭,旋即轉頭,驚訝的看著林誠,“公司?”
“不然呢?”
“你想去哪?”
林誠反問道。
“不、不是沒有,沒有想去哪!”
“嗯,我就是想去你公司,剛好想看看你的公司。”
林韻兒慌亂的急忙解釋,紅著臉糊弄過去。
臨州,悅達城。
在一間200平米的商住兩用房門口,掛著“星誠傳媒”的牌子。
而在這家公司的對麵,同樣200平米的房子,則是掛了“誠夢基金”的牌子。
公司增加了,辦公室也得跟著增加。
林誠就把對麵的房子也給買了下來。
就連星誠傳媒隔壁的房子,大約150平的大三室,都被他買下來,擴展成星誠傳媒的辦公室。
三套房子550平,全都是掛在林誠的名下,不過卻用一種租用的方式,租給了兩家公司使用,按照每個月一平米50塊錢的租金計算,一個月27500的租金,一年就是33萬。
看似非常荒誕的設計,卻能替林誠少花錢,多賺錢。等於是用合法的方式,把公司的收益,轉移到了他的個人賬戶。
畢竟,這家公司是他老媽的,而不是林誠自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