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撩個溫茜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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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是一個什麽城市?
都說是燕海羊深,四大一線城市!
可在林誠的眼中,燕海是一檔,羊深是另一檔。
在某種意義上,國內真正的一線城市隻有兩個,一個是天海,另一個就是燕京。
燕京的地位是極為特殊的, 在房價上的表現甚至要超過被譽為經濟心髒的天海。
比如在如今2010年的年末,燕京的平均房價已經超過了兩萬多,而在林誠所在的定海區,均價更是超過了三萬,都快要到三萬五的地步了。
這還是均價,貴的小區上到四萬很正常。
要是再往裏麵進去點, 到了二環那地段
嘖嘖,就算是天海的張家嘴, 那座號稱“亞洲第一豪宅”的湯臣一品,那都是弟弟,得往後稍稍。
“實在是對不起啊,我沒想到昨天晚上,居然發生了這種事情!”
溫茜滿臉愧疚的模樣,哪怕道歉了一次又一次,仍舊非常的抱歉。
人家咖位高出自己好幾個檔次的小林總,又是親自開車送自己回家,又是扶自己上樓,還被自己吐了一身,完了還得守著自己過夜,生怕她半夜被自己的嘔吐物噎住氣管。
累死累活的耗到快天亮才睡著,結果第二天還被她給誤會了,挨了一頓臭罵。
這簡直就是九台壓路機丟了一台——八個壓路!
不過
他居然什麽都沒做!
一想到這點,溫茜的心情就頗為複雜,不知道該慶幸,還是該失落。
一方麵,緋聞滿天飛的林誠,實際上比她想象中的, 要正人君子多了,妥妥的當代柳下揮,坐懷不亂啊!
可在另一方麵,他居然什麽都沒做?
好歹我也是美女好吧!
溫茜撇撇嘴,多少有點不甘心。
“昨天我送你回家,今天你幫我介紹房源,也算是扯平了!”
“當然,該賠的錢,還是要賠的。”
林誠換上了另一身衣服,是他臨時打電話,讓瑞吉酒店的工作人員,專程把衣服送過來的。
至於被溫茜“玷汙”的那套衣服,他本想直接扔了,卻拗不過溫茜的意思,非要親手洗幹淨,三洗三曬,整得幹幹淨淨的再換給他。
“嘿嘿嘿,那個能不能打個折啊?”
“你看我房子剛買, 還是貸款的。300萬的房子,我都首付一半了, 每個月還得還一萬塊錢,得還上整整20年呢!”
“唉,您就同情同情我這可憐的勞動人民吧!”
溫茜抱著他的手,眨了下眼睛,“好不好嘛,哥哥?”
“停停停,姐姐,你可大我十歲呢!”林誠連忙打住,都有點無力招架了。
28歲的溫茜,看似年紀大了點,可她並不是那種越年輕越好的女人。
反而像白酒,需要長時間的高度發酵,年份越久,韻味越足。
前世的林誠,第一次在電視上喜歡上這個女人的時候,她已經是35的“高齡”了。
不過,那一顰一笑,著實勾人,就特別有味道!
“啊?你八歲就長這麽大了?”
“這特麽是八歲?”
溫茜瞪大眼睛,驚訝的看著他。
“對對對,我三歲就跟我媽一樣高,五歲就跟我爸一樣高,八歲就長這樣了!”林誠無奈的認慫。
“哈哈哈哈弟弟,你說話可真有趣!要不是姐姐有男朋友了,我都想考慮考慮你了。”溫茜笑得花枝亂顫。
“我這不是跟你對台詞嘛!”林誠說道。
“對台詞?什麽台詞?”溫茜沒聽懂。
“讓子咳咳,沒什麽,還是看看遠處的清江吧!”
林誠突然想起來讓子彈飛得到下個月才上映。
剛才的溫茜並不是在跟他玩梗,隻是單純的撞上了那個梗。
岔開話題後,林誠走到陽台,從8樓的高度眺望出去,隱約能看到一條小河。
“怎麽樣?我家這風景還算不錯吧!”
溫茜跟了上來,微風吹著發絲,略顯淩亂的飄在臉上,卻更添幾分成熟的風韻。
她,的確是一個很有魅力的女人。
特別在不說話的時候!
“嗯,確實還行,價格也算便宜!”
林誠點點頭。
在燕京買套房,是林誠這次燕京之行的目的之一。
畢竟,這裏是天下心髒,首善之地。
投資的盡頭是買房收租,買房自然要買在最一線的超級城市。
天海,燕京!
這,就是王道!
剛好,擇日不如撞日。
由於半年前在這裏買房的關係,溫茜認識幾個中介,了解一些房源,就給林誠介紹了幾套房子。
“便宜?三萬一平米耶,這也能叫便宜啊?”
“為了在這裏買套房子,我可是把幾年前的積蓄全都砸進去了。現在啊,就怕房價下跌,隻要跌一點,我就虧大了!”
一想起自己的房貸,溫茜就心疼不已。
別看她又是演員,又是歌手,好像很賺錢的樣子。
可演藝圈向來是兩極分化,貧富差距極其懸殊的行業。
就說演戲吧,高一檔的電影不去談它,就像溫茜這種演電視劇的,一集的片酬才兩萬塊錢。而這部赤婚時代一共才30集,而她出場的集數,連一半都不到,撐死了也就賺個二三十萬,就這還得扣稅呢!
但是,文華就不同了。
自從上一部電視劇雪狼爆火,一炮而紅之後,他在電視劇圈子裏的身價,就蹭蹭蹭的往上漲,從原來的五六萬一集,直接翻倍,一集漲到了十幾萬,據說起碼是12萬到15萬一集的價格。
如果這部赤婚時代還能再火一次的話,他的片酬那還得接著往上漲,以後指不定一集得漲到20萬的天價。
同樣一部電視劇拍下來,溫茜撐死了賺到三十萬,而文華卻至少能賺到三百萬。
十倍差距!
“沒辦法,誰叫姐姐不紅呢!”
林誠搖搖頭,歎息道。
娛樂圈就是這樣,人要是不紅,再怎麽努力都沒用。
人要是紅了,躺著都能大把大把的撈錢!
所以,很多明星為了紅,為了出名,為了上位,什麽事情都幹得出來,完全可以說是無底線無下限。
反正在這圈子裏,紅就是王道,沒別的!
“哎!”
溫茜撐在護欄上,一手托腮,抬頭看著林誠,“你上次說,可以給我寫首歌,保證能紅的那種,真的假的?”
“真的!”林誠淡淡說道。
“真的?”
溫茜眉毛一挑,再次問道。
“真的!”
林誠點點頭。
“要不你先唱兩句給我聽聽,姐姐喜歡的話,說不定明天就跳槽去你那兒了!”溫茜半開玩笑半認真的說道。
“該怎麽去形容你最貼切?
拿什麽跟伱作比較才算特別?
對你的感覺,強烈!
卻又不太了解,隻憑直覺。
你像窩在被子裏的舒服,
卻又像風,捉摸不住!”
林誠唱著,抬起她的手腕,輕輕一嗅,“像手腕上散發的香水味。”
隨即又蹲下身子,抬起了溫茜腳上的高跟鞋,“像愛不釋手的,紅色高跟鞋!”
“你”
溫茜懵了!
不知道該怎麽形容我,卻又對我的感覺強烈?
對我不太了解,全憑直接?
覺得我像窩在被子裏的舒服,又像捉摸不定的風。
喜歡我手腕散發的香水味,對我穿的紅色高跟鞋愛不釋手?
這
每一句歌詞,都能對得上,明顯就是一首情歌!
他是在向我表白嗎?
可是我們才認識三天啊?
但是
天才!
他真的是一個天才!
三國時期的曹植,能七步成詩。
而此時站在自己眼前的林誠,居然能七秒成歌!
自己隻是隨口一說,而他卻當場唱了出來,唱的偏偏全是對自己的表白。
一瞬間,自詡“大姐姐”的溫茜,如硬糖融化,臉紅到了耳朵根,就連白皙的鎖骨都泛起了一層紅暈。
“你這首歌叫什麽名字?”溫茜小聲問道,如少女羞澀。
林誠:“溫茜!”
溫茜:“啊?”
林誠:“that''''s a seret!對外的話,要不就叫紅色高跟鞋吧!”
“紅色高跟鞋嗎?”
溫茜低頭,看著腳上的那雙高跟鞋。
剛好就是紅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