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治愈係電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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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器能用!”宋佳慧驚喜出聲。
“快,試著搜一搜有關方誌明的名字,看看當時的新聞有沒有提到一些線索。”嚴林也心下一喜,催促何俊豪到。
何俊豪撇了撇嘴,能看出來他不想被別人指手畫腳,但還是搜索了方誌明這個名字。雖然影片裏並沒有給出方誌明的結局,但是搜索一下沒準就能知道後續呢?
搜索結果出來了。第一條便是一個就叫做“連環殺人案被破,凶手殘忍至極連殺五名女性,竟是因為她!”的醒目新聞標題。新聞下麵有一段小字內容,裏麵紅色的字體赫然就是關鍵詞“方誌明”。
出來了!雲嵐幾人緊張又激動的看著屏幕,何俊豪點開新聞,裏麵是一篇有關“昀州連環殺人案”的報道。
報道的內容,以警方對方誌明的審問為主體,寫出了方誌明的作案動機與作案手法。幾人慢慢看著,終於知道了影片中未曾提到的部分:
方誌明,男,二十九歲。二十一歲與大五歲的戀人徐常英結為夫妻,並育有一女,女兒於7歲那年跳樓自殺。
方誌明畢業於211大學,攻讀土木工程專業,本是一個成績優異,懂事刻苦的好學生。在二十歲時,於酒吧遇到了大他五歲的徐常英,被徐常英深深吸引,並與其成為戀人。戀愛一年,便結了婚。
婚後,方誌明踏實顧家,疼愛老婆,哪怕在工地因為工作不能回家,也會堅持每天打電話給妻子報平安。每每長時間才歸家,也都會買禮物送於妻子。
但徐常英不是一個安分守己的女人,她愛玩好喝,不求上進。拿著方誌明打給她的錢就去酒吧夜店KTV與人廝混。更是拿著方誌明的錢在外包養男人。
而這些事,遠在外地的方誌明並不知情,一直到女兒出生,徐常英才老實安分下來。但沒安分幾年,就在女兒滿三歲的時候,她終於沒忍住,悄悄把孩子交給父母帶,自己在家背著方誌明過著花天酒地的生活。
雖然徐常英天天在外玩樂,但對女兒還是不錯的,時不時就帶女兒出去逛街買玩具。女兒問起她被送到外婆家的原因,她就騙孩子說她打工忙,沒有時間。
但紙包不住火,事情還是出現了紕漏。那天,徐常英喝多了酒,錯過了之前方誌明每天定點給她打的電話。方誌明哪怕心有疑惑,也隻當是不小心錯過,沒有在意。清醒後的徐常英回了電話,得知方誌明想念女兒,想與女兒視頻。但是女兒哪在徐常英身邊,她隻能謊稱女兒想念外婆,去外婆那住了幾天。
方誌明沒有懷疑,掛了電話後,又給徐常英娘家打了電話,與女兒聊天。方誌明問女兒最近的生活,但女兒說出的情況卻與徐常英告訴他的不一樣。方誌明心下生疑,決定在不通知徐常英的情況下提前幾天回家,看看家中情況。於是他趁白天工地下雨,集體休息的時間,偷偷回家,想等晚上再回去。結果,便撞見徐常英與情人在家出軌的一目。
氣急敗壞的方誌明抄起門邊的棒球棍就直接敲在了徐常英情人的頭上,一下就給打的昏死了過去。
然後又在徐常英驚慌失措的哭泣中進了廚房,拿著菜刀與徐常英對峙。徐常英不敢隱瞞,哭著說出了這幾年對方誌明的欺騙行為。方誌明非常的生氣和失望,一氣之下把徐常英的頭砍了下來。
徐常英當場暴斃,再探情夫鼻息,也無了生氣。奸夫淫婦無一幸免,雙雙死於方誌明之手。
方誌明心下慌亂,但好在人精心細,他用家中最大號的行李箱帶走了情夫的屍體和凶器,然後偽造了現場,抹去他自己的痕跡,做出了一副情夫殺死徐常英並畏罪潛逃的假現場。然後又下樓,趁保安出去上廁所,刪除了最近的監控記錄。最終,逃到工地住所附近,然後找了片林子把裝有情夫屍體的行李箱埋了。
接下來的這幾天,方誌明照例每天給徐常英的手機打電話,但都是關機狀態。在第三天,他又打給了徐常英娘家,娘家人也聯係不上徐常英。最後兩家聯合報了案,案情的調查很符合方誌明的預想:方誌明以犯罪嫌疑人身份被警察拘留。但由於證據不足,方誌明最終還是被律師保釋。
警方沒有放棄,依舊對他持續進行關注,同時,警方還發現了情人有過殺人案底,於是轉移注意力,重點追查情人的蹤跡。
殺妻之事的瞞天過海,使方誌明的內心開始驕傲自滿。他懷著對亡妻的恨意,性格也變得極端了起來,開始記恨、不相信女性。甚至產生了殺人的快感——特別是殺死那些和他老婆一樣出軌的女性。
方誌明借警方追查情人的機會,隱藏偽裝。每天按時按點的下班,然後趁著警方追捕情人蹤跡的時候再約受害人回家進行行凶。
女兒被他接了回來,用作維護人設的幌子。除此之外他也隻是供給女兒的吃穿用度,不再向之前那般關心女兒。
他開始在社交軟件上尋找符合他殺人要求的女性目標,並且通過彬彬有禮的外貌與言行,與那名女性打好關係,最終騙回家上床。而隻要上完床,就會拿刀殺死對方。然後分屍、煮熟,最後用行李箱包裹,帶到林地拋屍。
就這樣,他如法炮製的殺死了五名女性,五名女性分別為李某、陳某某、張某某、王某和陳某。而就在他約到第六名女性回家時,他年僅七歲的女兒跳樓自殺了。女兒的屍體被小區中的人發現,他們慌亂地上樓來提醒方誌明,卻正好撞破了方誌明提刀準備殺人的計劃。
方誌明這個“昀州連環殺人案”的凶手,就這樣落網了。隻可惜了方誌明的小女兒方欣怡,方欣怡的自殺原因目前仍不知情。在她的房間找到了許多圖畫,畫上的內容令人難解,或許與方誌明的殺人案有關。而如果不是方欣怡的自殺,或許人們根本無法抓住方誌明這個殺人凶手,這或許,也是方欣怡的一種選擇吧。
報道到這,便是尾聲了。方誌明的經曆令人唏噓,但他之後做的事情也令人發指和不齒。在場的各位看完都是一陣不語,還是嚴林打破的沉默的氛圍。
“我覺得……關於那個‘它’的線索,就在這五名死者身上……”嚴林小心翼翼的開口。
“我同意。”雲嵐接話,“在觀看影片的時候,我注意到了一個很重要的點。影片上總共出現了兩次方誌明帶女性回家的場景,兩次場景在同一個位置拍攝,但是高度卻有所不同。”
“這個影片顯然並不是攝像機拍攝下的內容,我認為這是那個‘它’的記憶。我認為,這個它,應該就是那個最晚被殺害的女人。”
“小女孩的畫你們應該也看到了,畫上的畫麵便是方誌明與被害女性坐在沙發上的畫麵,而邊上那個站著的長頭發小黑人,所站位置與我們觀看的角度一樣,便有可能就是這個‘它’。”
“我認為小女孩可以感受到這個它的存在,卻無法分辨出它是誰。所以隻能在畫紙上,用母親的形象來代替它——但我並不覺得那就是小女孩的母親。因為我曾說過,畫麵的高度變化了,說明說站在那的東西,也換了一個。”
“假設每一個被害女性的靈魂會代替並繼承前一個被害女性的位置與記憶——就像水鬼抓替身那樣,隻有下一個人來了,上一個才能離開。”
“那麽在結合之前換人的結論,我認為,這個能擁有所有記憶的‘它’,就是最後一個死亡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