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小阿茶,你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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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我問陶桃,“如果你知道自己做錯了一件事,那你會怎麽樣?”
她想也沒想脫口而出,“俗話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既然都明白錯了,那就去道歉啊!”
道歉?“那如果,做的事錯的太離譜,道歉也不管用呢?”不管是幻境裏,還是五年前,我對阿晚做的事,都壞的太離譜了。
“還沒道歉,郡主怎麽知道道歉不管用?或許,在郡主看來做錯了的事,旁人卻不這麽認為呢?”
我聽著她的反問陷入沉思,是啊,不說又怎麽會知道?已經錯過一次了,是該及時止損。
在跟陶桃和陳旌旗打了個招呼,要她們在元陽府隨意後,我就坐著馬車奔到了端毅侯府。
叩門一問,才知道阿晚不在府裏,他去了監察獄司,我聽後就又急衝衝的奔到了那。
可當我揣著快要蹦出嗓子眼,極不安分的心,趕到那後,又聽到來人說阿晚去了禮部,說他是為了迎接北朔使臣一大早就去了。
禮部!我想趕過去,可又怕再次錯過,便隻跟監察獄司裏的侍衛報出了身份,“我是覃家二小姐覃妁,也是.......”
那侍衛很有眼色的接過我的話,“原來是夫人,請夫人恕罪,屬下方才眼拙竟沒認出夫人。”
我衝他笑了笑,道,“沒事,我來這鄴都也不過半月,又是第一次來這,你不認識,很正常。”
“夫人不愧是鎮北將軍的妹妹,這心胸就是開闊,夫人今日來這實在不巧,侯爺他怕還有好些時候才能回來。要不要屬下,派人去禮部說一聲?”
好些時候才能回來!也就是說,今天,阿晚會回來,那這就好辦了,“不必,侯爺是大塍的官,為國做事本是分內,我今日來本也隻是想陛下的賜婚事宜再和侯爺商討商討,既然他現在不在,那......”
“那能否容我在這司府裏,等等他?”
那侍衛聽了我的訴求沒第一時間給定答案,而是跟我說了個抱歉後,轉身回了司裏,他說司府重地,他一個小小的守門侍衛做不了主,需要去問問副司大人。
半刻鍾後,我在監察獄司的大門口見到了他口裏的副司大人。
竟,又是熟人麽?
他叫林壑,是林家大公子。
衍文五年,在水槽邊拾到我的跛腳老翁因舊疾病發,救治不當一口氣沒送上來的去了幽冥司府,我那時五歲,身無分文又體量矮小,不得已跑到了天橋底下,學著別人的模樣在路邊撿了個稻草插到了頭上的兩個小揪揪上,跪在那,低著頭,數著來來往往的腳。
我那想法簡單,隻想有個人能把我買下,再給我幾個銅板讓我能給那養了我五年的老翁置口薄棺,收斂屍身,最好還能有口熱飯吃。
以至於買我的那個人是誰,不重要。
所以,我就在一群人的吃驚裏跟著買我的那個人淌了條河,再翻了座山。傻乎乎的我,被擦幹淨了臉的帶到了一個差不多二十大幾的姑娘跟前,那姑娘長的實在算不上好看。黢黑的皮膚,矮小的身材,常年舞刀弄槍的手上也鍍了層厚厚的老繭。
她說話聲音很大,笑的時候嘴巴也咧的老開,所以我最先記住的就是她的那一口大白牙,其實也沒多白,比不上她的眼白,就是被黢黑的皮膚給稱的特別明顯罷了。
把我帶到她跟前的那個人走前,跟我說,“算你有福氣,能得了二當家的眼,今後啊,你怕是要穿金戴銀,吃香的喝辣的了。好了好了,人我也帶到了,我先走了。”
他走後,我一直在想他說的那句話,穿金戴銀,吃香喝辣?看這眼前女子的穿衣打扮,也沒怎麽有金啊,銀啊的啊!我想,他這麽說的目的,八成是想我能死心踏實的跟著眼前的女子,想讓我上了山就忘了山下的人,所以才會給我一個美好的期待以便於洗腦。
天橋底下,那些說書的人不都這麽講的麽?
但他好像多此一舉了,我山下早沒了惦念。
隻要能吃飽,隻要有地方睡,哪都好。
就這樣,我在藏花寨生活了下了,作為二當家的貼身小丫鬟,我的日子雖尤沒達到吃香喝辣,但最起碼的溫飽是解決了。偶爾的,如果那二當家開心了,還能大方的賞我一塊山下如意樓裏的茶花酥,酥香軟糯,唇齒留香。
而什麽時候,她才會開心呢?大概,是我跟著她多學了一個藥方,或者多背了一首詞。
她像養自家閨女那樣養了我兩年,兩年後彩雲山上新起了一個土匪窩子,叫做屠龍幫,屠龍幫的處事原則和藏花寨大不相同,組成人員也大不相同。
他們不單以攔搶貪官汙吏為主,他們還會搶奪身家清白的達官顯貴和富商巨賈,他們也不像藏花寨老弱婦孺占了一般,毒龍幫裏的九成以上的人都是些身強體壯的粗實漢子。
因人員的年齡層次不同,屠龍幫野心勃勃。
他們在短短三月之內就吞並了彩雲山上,除藏花寨以外的所有土匪窩子。
三個月後,衍文七年二月初二,打著二月二龍抬頭的說辭,他們領人攻到了藏花寨的寨門口。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大麵積死亡,七歲的我被藏花寨的二當家拚著最後一口氣的送下了山,我還記得她臨死之前跟我說的最後一句話,她說,“小阿茶,你快跑,娘給你擋著,娘給你擋著。”
小阿茶,你快跑,娘給你擋著!
那兩年,她大概是真的把我當做她的孩子了吧!藏花寨裏老人說過,說她曾山下一個大戶人家的女兒,她及笄那年,大戶人家遭了罪,惹了山上土匪的眼,下山就把才十五歲的她擄到了山上。
在山上待了半年後土匪就不知道怎麽想的把她給放了,歸家後的她本該是父母的失而複得,但隨著坊間對她貞潔猜測的流言發酵,她也就成了家族裏的眼中釘,是恥辱。
族裏的人要把她處死,是二當家的母親以半數嫁妝為資買了她的命。
她被救後就嫁給了臨城的一個書生,讀書人斯文,不會夾槍帶棒的辱罵,也不會一言不合拳打腳踢,再加上臨城路遠,這兒的流言蜚語肯定不會傳到那去。這是二當家的母親給她選定人選之前,所做的考量。
這事若真能這樣結束就好了。
讀書人三次趕考皆以失敗告終,官場上失意,情場上卻是如魚得水,貌美的紅袖是納了一個又一個。
不多久,二當家母親給二當家帶過去的嫁妝就都給他敗光了,沒了錢,又沒權,書生就改了性子,一反往日溫柔,隻拿捏她的女兒叫她讓母親送錢。
為什麽叫拿捏著她的女兒呢?
那時因為,他早就知道了她及笄那年被擄到了土匪窩的事兒,成親多年,他根本一次都沒碰過她,至於那個孩子,也是他貪圖她嫁妝才讓城裏的一個流氓混混讓她生的。
他算計的很好,如果他高中了,那二當家這個發妻就會很正常的重病而亡,她死後,嫁妝便會由那個女兒繼承,屆時,他再不著聲響的要了她的命,這嫁妝自然而然也就是他的了。
如果他沒高中,那他也能也耗著她,花銷著她的嫁妝縱行聲色,嫁妝花光了,他就再拿這不是他血脈的女兒說事,反正她被土匪擄過,紅杏再次出牆也說的通。
都說為母則剛,二當家在麵對那畜生這樣的威脅後,就帶著才五歲的女兒連夜跑回了彩雲鎮。
天黑路難,可憐她抱著孩子,剛看到臨安城的城門就被那畜生給捉了回去,畜生惱羞成怒,拿了把殺豬用的刀就要殺了她們。
畜生的刀沒砍準,她丟了半條命勉強活了下來,可那個五歲的孩子卻徹底沒了氣息。
失家,失情,失女,她終於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的瘋了。
畜生看她瘋魔,就毫不猶豫的把殺女的罪名推到了她的身上,不管事的君王,欺上瞞下的大理寺再加上收受賄賂的臨安城縣令,這一個組合,害的她在這麽慘的情況下卻還要受一個牢獄之災。
後來,好像是天幹物燥大牢走了水,又好像是臨安城的流氓無賴發起了動/亂,總之,她陰差陽錯的離開了大牢,離了臨安城,又回到了彩雲鎮。
一別數年,早已物是人非,當年那些議論她的人,死的死,老的老,她的家也在前年的匪患大亂裏,被燒了個幹淨。
負負得正,因大刺激而癡癡傻傻的她,又因另一個大刺激而恢複了神智。
衍文元年,她抱了顆想殺了土匪頭頭以祭她父母的心,孤身一人上了彩雲山。
可後來,大概女孩子都分不清南北東西,認不清路吧!
她........走錯路了。
殺她父母的匪窩在彩雲山東,她卻來了西邊,就這樣,稀裏糊塗的進了彩雲寨,待了整整七年,仇沒報成,還成了裏麵的二當家。
無兵無馬,又不會武功,她能成為寨子裏的二當家,全賴於她是整個寨子裏最會讀書識字的。
雖然,很多時候是無病呻吟,雖然,很多時候她教人讀書的聲音常常把大當家煩的個半死。
但那七年,她在彩雲寨裏過得真的很舒心,是一種,明眼人一瞧就能發覺的舒心。
這樣的舒心,死在了衍文七年。(www.101nov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