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秘密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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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封大典之後,米凱拉一點閑工夫都沒有。
又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之中。
這回有蒙葛特和葛德文幫他,辦事效率高了不少。
期間,葛德文還專門寫了封家書,叫風暴鷹送給葛瑞克。
講述了一下最近發生的事。
忙的他都忘了史東薇爾城還有個人呢。
葛瑞克接到家書的時候,激動了眼眶子都紅了。
“我就知道好搭檔能做到!”葛瑞克直接從椅子上蹦起來。
早些時候就聽到了葛德文複活,並且擊敗了拉塔恩的傳聞。
聽到歸聽到,此時看見葛德文的親筆書信,那心情是截然不同的。
之前隻能說是心放在了肚子裏。
知道葛德文和好搭檔在一起,還被照顧的不錯,就隻能說是終於放心。
現在看見心,長時間的思念和壓抑住的情緒,無法控製的湧現出來。
葛瑞克激動地都哭出來了。
在場的失鄉騎士沒人笑話他,身邊的騎士還拍了拍他的肩膀。
葛瑞克拿袖子擦著眼淚,都囔著“父親的信,這是我父親的信啊。‘黃金’葛德文活的好好的,咱們的努力沒白費。拉塔恩那傻大個,被我父親揍了一頓!”
“少爺,我們都知道。”失鄉騎士安慰著葛瑞克。
葛瑞克看著信,看到葛德文寫道我要跟艾爾登冠軍結為兄弟,而且他現在已經是米凱拉騎士了!
葛瑞克的眼淚一下子就止住了“什麽?那是我的好搭檔啊。要是,要是你們成為兄弟的話,那豈不是……他比我高一輩?”
沒錯,趙肆會成為葛瑞克名義上的叔叔。
葛瑞克依然是家族裏輩分最小的。
本來趙肆跟他算是平輩論交,這把硬是要讓葛德文給拉到一個他觸碰不到的高度。
想象一下見到趙肆的時候,不能叫“好搭檔”,要叫“叔叔”的情形,葛瑞克身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好絕望啊。
“而且還成了米凱拉的騎士……”葛瑞克這才想起來,“我都忘了,早知道我該先冊封他的!”
失鄉騎士無奈的又拍了拍葛瑞克後背。
開玩笑,那葛瑞克騎士和米凱拉騎士的含金量,能一樣嗎?
人家趙肆現在在聖樹是二人之下,萬人之上。
瑪蓮妮亞一句話,趙肆就能帶著千軍萬馬殺出來。
不過趙肆對於兵權還是婉拒了。
理由就是我完全沒有相關的知識。
帶兵打仗不是有個腦子就能行的。
指揮調配後勤補給,很多麻煩事都需要指揮官來處理。
就像瑪蓮妮亞打仗,很多動腦子的事情其實是交給米凱拉來做的。
米凱拉就相當於是瑪蓮妮亞的外接大腦。
要是趙肆掛帥出征,那必然也跟瑪蓮妮亞一樣,排兵布陣後勤安排全得交給米凱拉來安排。
既然如此,那趙肆帶不帶兵都一樣。
還是交給更有經驗的瑪蓮妮亞吧。
很多事情傳的很快。
像蒙格這種縮起來的人,都能快速掌握交界地的變化。
他本來是個孤家寡人,不過現在手下多了不少人。
倒不是歸順他的,而是他擄來的。
卡利亞聯軍與王城羅德爾一戰,有很多逃兵成了流寇。
蒙格就瞄準了這些人,用他的鮮血能力,讓這些人擄到了他的秘密王國。
這是他精挑細選的地方。
在蓋利德下麵,與永恒之城隔著深淵相望的一處城池廢墟。
看起來可能是什麽先民留下的,應該就是那些祖靈之民吧。
現在被他蒙格大人征用了。
把人抓來就是洗腦,這方麵因為有真實之母的輔助,所以操作起來不複雜。
隻需要讓他們對血產生渴望,那就跟成癮的病人一樣,無限度的臣服於蒙格。
而這些人的標誌,就是額頭多了蒙格手中那蒙格溫聖矛的紋章。
說是矛,其實說是三叉戟更容易理解。
那是即將成為新王朝象征的聖矛。
讓詛咒之血得到力量,與外在神祇聯係用的祭祀用具。
蒙格一直都能聯絡真實之母。
真實之母渴望傷口,而傷口必然有血。
除非有傷口的那個不是活物。
然後拿著這蒙格溫聖矛來舉行授血儀式,將真實之母的血分給那些人。
蒙格和真實之母的卷屬便改造成型了!
再把這些人散出去,抓人、收集血液,送到蒙格的秘密王國裏來。
這幫血之卷屬,開始了暗中的活動。
其中實力高強的人,成為了鮮血貴族。
貴族有貴族的特點,能力也更加強大。比如說能潛藏在血泊中。
用螺旋形的重刺劍配著短劍。
劍是具有螺旋狀劍身的異形刺劍。劍鋒能擴大傷口,引發出血──讓鮮血慢慢地,優美地滴下。
名叫鮮血旋流。
短劍名叫逆刺,是具有歪扭劍身,鋸齒狀劍鋒的異形短劍。
劍鋒能擴大傷口,迫使對手陷入出血。
劍身上隨時沾滿濕漉鮮血,仿佛在宣示戰果。
武器、劍技、魔法,全部為了製造傷口掠奪血液而生。
拉達岡與拉塔恩的表現,蒙格也看在眼裏。
他笑了。與這種怪物硬碰硬,那可真是開玩笑。
就在他這命名為“蒙格溫鮮血王朝”的秘密王國裏,積攢力量好了。
在交界地,龜縮起來未必不是個辦法。
隻要躲得夠深,耐得住寂寞,那就能活得時間長。
不作死,就不會死。
這算是交界地的一條鐵律。當然,這是潛規則,很多不明白的人都倒在了前進的路途上。
畢竟不是人人都是趙肆那樣的選手。
所以嚴格來說,蒙格的做法還是挺合適的。
多抓些人來,製造血池,能點血怪物。
等著地麵上的人打個魚死網破兩敗俱傷,他蒙格大人再來個漁翁得利。
理論上來說,還真不是不行。
隻可惜啊,他先是不清楚自己的實力,然後搞不懂真實之母究竟有沒有競爭力。
接著就是手底下其實沒有高手。
那抓來的多半是逃兵,還有些村民啥的。
後來還有那跟蛤蟆似的二代白金之子加入其中,銀白色的皮給染成了血紅色。
這點子爛番薯臭鳥蛋的,綁在一起都不夠地麵上的人打的。
要真是英雄人物,一般也不會加入到蒙格這邊的陣營裏來。
英雄,首先就不是吹出來的。
這龜縮在地下,如何叫英雄?又怎麽成為英雄?
所以說蒙格這個位置,還挺尷尬的。
雖然有廣積糧緩稱王那個意思吧,但是要想良性發展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他打得過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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