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活偶與夢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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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頂處。

    譚靈還是沒有頭緒,因為他實在不知道,到底還有什麽能和鐮刀沾上一點邊的東西。

    就算有一樣,哪怕一樣也好。

    譚靈也可以用繩子回到家裏,殊死一搏。

    可最悲哀的莫過於此。

    他連一點頭緒都沒有,哪怕一個想法,目標,都提不出來。

    “難道我要困在這裏一輩子麽?”

    有些泄氣,譚靈痛苦的搖了搖頭。

    疲憊也隨之充斥到全身,拿書包當枕頭,譚靈找個舒服的姿勢躺了下來。

    一股困意襲來。

    譚靈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清醒一下。

    如果出去看一下,那自己腿上的那塊肉,一定被自己掐紫了。

    又拿出自己與父母的合照,用手電筒照亮,看了看,譚靈的心中五味雜陳。

    時隔半年,自己與父母重逢,卻沒想到是這種形式。

    這該死的鬼。

    譚靈最後留有的一點回憶,一點溫情,都要變成自己的噩夢。

    “不,我一定要出去,一定要活下來,要將這隻鬼送入地獄。”

    看著那副合照,譚靈咬牙切齒的打起精神。

    仇恨,會永久的鞭策著自己。

    前行,不會停下腳步。

    隻要這種奪走他人美好的鬼東西還存在於世上一天,自己就絕對不能倒下。

    活下來。

    一定。

    “呼——好好思考一下,不要想當然,讓死腦筋束縛住自己。”

    再次用仇恨給自己來了一記強心針,譚靈長出一口氣,放下那張合照,開始閉目沉思。

    在洋館事件裏,無論是那張“戒指”的證據,還是閃靈完成遺願的方式,都曾讓自己陷入低穀。

    但那是因為自己陷入了思維誤區。

    完成閃靈的遺願,意義很廣,不一定是口頭轉述。

    當時自己的思維固化了,還以為是一定要自己做鬼和鬼的中間人,但事實上,白子良隻是想讓自己做一個傳遞者,將錄像帶放到厲鬼麵前。

    而這把噩夢中的鐮刀,也許並不一定是非常要是一樣物品。

    有可能是一個人,一樣痕跡,一段聲音

    夢是不符合邏輯的,萬能的,充滿想像的。

    也有可能是怪誕的。

    尤其是噩夢,有些人夢到自己被追殺,但最後發現,追殺自己的是一群長著翅膀的牙刷和肥皂,這也不是沒有可能。

    有可能是童年對洗漱用具產生恐懼,到了成年以後,這種經曆被潛移默化的歪曲,成為了噩夢中離奇的元素。

    以此類推,這把鐮刀可能變成任何東西,不一定非要是一樣物品,一個工具。

    隻要是符合譚靈對鐮刀的期望,或是符合遺物的某種特質,萬物皆有可能。

    想到這,譚靈似乎有了那麽一點眉目,思維開始變得明朗起來。

    但在這時。

    一種怪異的感覺襲來。

    好似被人觀察,有某對眼瞳正藏在某處,偷偷的看著自己。

    那熟悉的窺視感。

    “什麽?”

    譚靈有些驚異,不敢相信,自己都到了這裏,怎麽還會有那種詭異的窺視感。

    從之前的經曆推測,這窺視感就是這夢裏的鬼。

    它躲起來,可以化成任何人的麵目,還可以操控“父母”的身體。

    而一旦這種窺視感附加到自己身上,就說明,這鬼一定在附近,正偷偷的看著自己。

    “該死的!”

    譚靈一個激靈,站起身,用手電筒四處照著,尋找起那窺視感的來源。

    漂浮的房間上方。

    虛幻,永恒的黑暗中。

    一道白色的光柱四處亂掃,譚靈麵目猙獰,根本想不通,到底是哪點不對,鬼居然能看見自己。

    自己的計劃明明是天衣無縫的。

    臨走前,譚靈擦掉窗台上下的腳印,關上窗戶,將出路還原,可以說沒有留下一點痕跡。

    在這種情況下,擁有專業技術的刑偵人員或是經驗豐富的偵探有可能發現,找到自己的去處,但對於鬼來說,這絕對不可能。

    因為它們雖然狡猾,但沒這麽聰明。

    這是屬於人才能想到的範疇,屬於人類才能擁有的智慧,鬼不可能有這樣的偵查和推理能力。

    鬼沒有想象力,更沒有創造力,它們隻是會動的死人,不會富有這些人才能擁有的代名詞。

    所以,在理論上,自己想到的無敵點絕對不會被發現。

    一定是哪裏出現了紕漏。

    “冷靜,冷靜,想一想,這鬼的能力到底是什麽”

    沒有驚慌失措太久,譚靈捂住胸口,安撫一下急速跳動的心髒。

    從以往遭遇,得來的信息,和之前所經曆的結合,分析。

    這如同木偶一樣僵硬,怪誕的父母,是被商場那隻鬼改造的結果,是那隻鬼靈異的產物。

    而那藏在木偶嘴裏,可以操控木偶殺人,窺視的雙眼,是另一隻鬼。

    這隻鬼最喜歡偷偷看人,而且疑似可以變化成父親和母親的樣子,就隱藏在這一家三口裏,悄悄的,平常根本不露麵。

    所以這隻鬼的能力,就是隱藏麽?

    “不,不對。”

    想到這,譚靈自我否定著,心念電轉間,想起了某種關鍵。

    不是隱藏,而是融入,替代。

    變成父親或者母親,裝作它們的樣子,而不露麵,是因為自己的父母已經成了木偶,是另一隻鬼的作品,它動不了手。

    它唯一能動手的,是這家裏唯一的正常人。

    那就是譚靈自己。

    所以,它才會在自己睡著以後,一直站在門外,或是站在床邊,偷偷的觀察著自己。

    這也是這鬼東西為什麽要查看自己有沒有睡著的原因。

    因為它想在自己熟睡之後,鑽進自己的身體,像操控自己的父母一樣,將自己變為它的“外表”。

    隻有睡著了,它才能動手。

    從之前眼睛的顏色來看,它是一隻惡鬼,而這,也正是這隻鬼的弱點。

    隻有熟睡的人,才會被這隻鬼攻擊,操控。

    不睡覺,它就拿自己一點辦法都沒有。

    “這也是夢境的來源。”

    簡短的時間內,被逼急了的譚靈已是激發了所有的潛能,推測出了這夢中惡鬼的弱點。

    隻有睡著的人,才會做夢。

    一旦做夢,睡著的人就會成為鬼的目標,進到它的地盤,身處一場循環著的噩夢。

    而一旦受害者在夢裏遭到折磨,身心俱疲的睡著,就達成了這隻鬼動手的條件。

    “隻要我不睡覺,這鬼永遠都拿我沒有辦法。”

    想到這,譚靈鬆了一口氣,但旋即又想到了什麽,眉頭一皺,再次緊張起來。

    不對,這家裏可不隻這一隻鬼。

    別忘了,這場噩夢是複合性的靈異,除了這隻在睡覺時鑽入人身體的鬼以外,還有一對會動的木偶。

    如果睡著是那隻鬼動手的條件,那不聽話,就是這對木偶動手的條件。

    應該說,是人偶。

    活著的人偶。

    循規蹈矩,規律又重複,像木偶劇一樣活著,著就是那對活偶對自己的要求。

    不遵守,就得死。

    “聽話,又不睡覺,自己這兩天是做到了。”

    想到這,譚靈有種後怕的感覺。

    不知不覺間,自己竟然完美的避開了這兩種靈異的殺人條件,雖然過程難挨了點,但起碼沒丟了小命。

    活偶與夢鬼,這就是這場噩夢之家裏,所有靈異的來源。

    “不行,就算不觸發殺人條件,但那隻夢鬼可以鑽入活偶的身體,操控它們動手。”

    譚靈想到了重點,“如果那隻鬼還在窺視我,定位了我的所處地點,它可以控製活偶來殺我。”

    如果自己不睡覺,那給自己殺了,閉上眼睛,也是一種沉睡。

    物理沉睡。

    這也能達成夢鬼的目標。

    這也許就是兩種靈異能夠雜合到一起的原因,狼狽為奸。

    “所以那夢鬼到底在哪,怎麽還能看到我?”

    問題又回到了原點,從這鬼的能力出發,譚靈思考了一番。

    沒過多久,譚靈麵色陰沉,拿起了地上的合照。

    那隻惡心的鬼除了可以在熟睡的時候,潛入活人身體,將人侵占,操控外,還可以變形。

    偽裝。

    這也是它能力的一種。

    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它都能變。

    那自己呢?

    在這個家裏,除了活著的譚靈外,就還有一個地方有著自己的存在。

    照片。

    自己在照片中留存的人像。

    拿起自己與父母的合照,譚靈用手電筒照著,查看起自己的人像。

    果不其然。

    照片中的譚靈麵色慘白,嘴巴一上一下,紫黑色的舌頭伸出,眼球凹凸,好似一條死魚。

    而在感受到譚靈目光的那一刻。

    似乎因為被人發現了,它玻璃珠一樣的眼球亂轉著,情緒有些激動。

    “真是個狡猾又惡心的東西。”

    看到照片裏的自己變成了這個樣子,咬牙切齒的譚靈將照片一甩,扔到無盡的黑暗當中。

    但。

    因為譚靈將照片扔掉,盤旋而下的過程中,鬼似乎看清了他所處的地點,到底在哪。

    於是,在他腳下的房間內,譚靈原來的家中。

    黑暗裏傳來一陣拍打窗戶,玻璃碎裂的聲音。

    一對極長的人手從房間的窗戶裏伸出,朝上方抓撓著,想要嚐試著爬到房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