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發行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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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賢對文誌唱片並不陌生。

    香江歌後徐曉鳳就簽在這間公司。

    丁賢粗略掃了一眼股權協議,驚訝問“老媽,你入股文誌唱片了嗎?”

    孟月楨回答“並不是入股,我把這間公司全權收購了下來。”

    全權收購?

    丁賢聽到這樣的好消息,嘀咕一句“還真是財大氣粗啊。”

    孟月楨聽了兒子調侃,臉色未有變化。

    她解釋道“你阿爸拿澳府津貼,每個月都是固定工資,掙不了多少錢,我在銀行做事,薪水稍微高點,但我們不算什麽有錢人家。”

    她是謙虛了。

    她老公丁兆廉是恪盡職守的公務員,確實沒有錢,但她可不一樣,她是一位身家頗豐的富婆。

    丁家三代人都不經商,不過他們選擇的聯姻對象基本都是富商家庭。

    孟月楨的父親是銀行家,她繼承有銀行股份,除了薪水以外,她每年還有股東分紅。

    這是丁賢家裏的情況,他伯父家的大堂兄,他姑姑家的大表兄,娶的老婆都與孟月楨身份差不多,全是澳門城裏的富商,雖然家資稱不上巨富,但比上不足,比下絕對有餘。

    家裏到底有多少錢,丁賢不清楚,聽了孟月楨的話,他就說“既然咱們家的錢不多,你又何必去收購人家的公司?”

    孟月楨神態輕鬆,“錢確實不多,但幫助你創業還是沒有問題的,這間唱片公司並不貴,我收購百分之百的股權,隻花了兩百萬港幣。”

    丁賢覺得不對勁,“徐曉鳳簽在文誌唱片,僅僅她一個人的合約價值就超過兩百萬,老媽你是怎麽談下來的?”

    孟月楨根本沒有費勁談判“徐曉鳳已經跳槽,永恒唱片的老板鄧柄恒把她挖走了,如果不是因為她離開,我也不會這麽容易就把文誌唱片給買下來。”

    目前香江最有號召力的四間華資唱片行就是娛樂、文誌、永恒、風行。

    其中永恒唱片成立時間最晚,但老板鄧柄恒舍得花錢,如今簽下徐曉鳳,未來肯定能在香江樂壇占據一席之地。

    丁賢聽到徐曉鳳跳槽的消息,他與孟月楨打聲招呼,起身跑去臥室,取來一張黑膠唱片。

    唱片封麵是徐曉鳳,專輯名字叫《蟬聯港台三屆十大紅星精選》,發行日期是暑期,發行公司是文誌唱片。

    丁賢把唱片展示給孟月楨,“老媽,媒體沒有曝光徐曉鳳跳槽的消息,她幾個月前發行過一張新專輯,仍舊是文誌唱片在出版。”

    孟月楨指著專輯上的‘三屆十大紅星’字樣。

    她問丁賢“你知道這是什麽意思嗎?年香江《華僑日報》搞了一個音樂獎,叫做金駱駝獎,專門評選歌壇的十大紅星,徐曉鳳連續三年入圍,這是老獎項,專輯的歌曲也全是老歌,版權在文誌唱片手上,他們可以繞開徐曉鳳,單獨發行。”

    “那徐曉鳳是什麽時候簽給永恒的?”

    “就那幾個月,她前腳跳槽,文誌後腳發她的唱片。”

    “我看過媒體報道,徐曉鳳是文誌老板文就波一手挖掘並捧紅,兩人還在拍拖,怎麽突然就鬧翻了?”

    孟月楨沉默下來,她不想與兒子聊緋聞的話題,但這件事牽涉到唱片生意,她需要給兒子交待清楚。

    考慮了一下措辭,她簡要介紹“文就波與徐曉鳳沒有拍拖,你不要聽媒體瞎傳!

    年徐曉鳳受邀去馬來的吉隆坡,在羅敏申酒樓駐唱,當時馬來歌星鄭錦昌也在,覺得她有潛力,把她推薦給吉隆坡的南國唱片廠,替她灌錄第一張專輯!”

    丁賢知道南國唱片廠,專門發行華人歌星的專輯,同時也是外地唱片公司的代理商。

    香江唱片公司,想把旗下專輯銷售到南洋,往往會采用代理策略,尋找當地有實力的機構合作,南國唱片廠就是這種機構。

    但馬來歌星鄭錦昌是誰,丁賢不清楚。

    孟月楨多說了一句“布魯斯李你知道吧?他的電影《唐山大兄》主題曲,就是鄭錦昌唱的。”

    哦!

    丁賢一副恍然姿態,其實心裏仍舊不知道是誰,太古董,他隻知道布魯斯李是李小龍。

    這也不重要。

    丁賢繼續追問徐曉鳳“徐曉鳳後來怎麽樣了?”

    孟月楨說“年徐曉鳳回港,在南國唱片廠的推薦下,她簽約到文誌唱片,文誌與南國有業務合作,雙方互相代理各自的唱片!”

    文誌在香江代理發行南國唱片,南國在星馬代理發行文誌唱片,這樣一來,雙方唱片都能在大華人區形成便捷的流通渠道。

    孟月楨點明其中原委“是南國唱片廠建議文就波簽下徐曉鳳,以便拿到徐曉鳳新專輯在馬來的代理發行權,所以徐曉鳳不是文就波捧紅的,她離開文誌唱片,也不欠任何人的情分。”

    徐曉鳳在文誌唱片待了五年,期間總共發行十四張專輯,平均每年三張,工作強度還是蠻大的,她足夠拚命,替文誌唱片賺了大錢,確實沒有欠情一說。

    丁賢聽孟月楨這麽熟悉娛樂圈的事情,忽然問“老媽,你對徐曉鳳的經曆怎麽這麽清楚?”

    孟月楨笑道“徐曉鳳親自對我講的,她得知我收購文誌唱片,立刻聯係我,請我吃了一頓飯,主要是商量她在文誌唱片的歌曲版權,順便提了提她的出道經曆。”

    吃飯的時候,徐曉鳳曾經不無遺憾對孟月楨說了一句話,‘如果早知道丁太你要收購文誌,我說什麽也不會跳槽的!’

    但如果她不跳槽,孟月楨根本不會有收購文誌的念頭。

    正是因為她離開,導致文誌唱片的價值大縮水,孟月楨才能輕鬆收購成功。

    孟月楨買下文誌,就是為了給寶貝兒子一個人服務,其餘歌手合約已經全部賣掉,僅僅保留管理團隊,以及香江與南洋各區的銷售渠道。

    丁賢好奇追問了一句“徐曉鳳的歌曲版權你是怎麽處理的?”

    如果賣掉的話,那就虧大了。

    徐曉鳳的歌曲版權極有收藏價值,不誇張的說,幾年後徐曉鳳越來越紅,僅僅這批歌曲版權,就值兩百萬港幣。

    還好孟月楨沒有出售,她真是做了一個好生意。

    “原本呢,我是想賣回給她,但她的歌曲有上百首,她支付不起版權費用,如果賣給她的新東家永恒唱片,她自己又不能做主,所以……”

    丁賢不由一樂“所以你保留了下來?”

    孟月楨點點頭“我承諾徐曉鳳,如果將來再版她的歌曲,絕對不會繞開她,到時會請她合作,你要記得這件事。”

    她講完收購文誌唱片的大致經過,指指丁賢手裏的協議書,“簽了這份股權轉讓協議,文誌就是你的了,這間公司的發行渠道非常成熟,管理團隊也已經準備就緒,你隨時可以要求他們來澳,給你發行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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