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塵埃落定的巨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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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蘋果方麵的收購行為雖然不少。
    但果子的收購行為除了偶有大動作之外一般都是以收購中小公司和一些尚且處於萌芽階段的創業團隊為主。
    在這種情況下,像快捷指令app轉讓這種稅後成交金額幾千萬美元甚至逼近一億美元雖然對財大氣粗的蘋果來說算不上天價收購,但也算得上是巨額收購。
    對於這樣規模的交易蘋果方麵也不得不重視起來。
    總之,蘋果方麵派出專人來中國同林灰簽合同雖然是意料之外,但屬實情理之中。
    這次蘋果方麵同林灰進行正式合同簽約的談判團隊裏,林灰有很多熟識的麵孔。
    林灰看到了何毓慧、何悅等人。
    這些人林灰上次同蘋果方麵進行遊戲獨占分成協議的洽談時基本都打過照麵。
    簽署獨占分成協議這件事剛剛過去不久,林灰還算印象滿深刻的。
    不過也不是所有人林灰都很熟悉,其中也有幾張生麵孔。
    幾張生麵孔除了為首的那人外也基本都是中國人。
    而為首那人則是典型的西方人麵孔,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樣。
    此人看起來似乎是蘋果總部方麵的。
    林灰猜測此人應該是蘋果總部方麵派來負責坐鎮此次正式合同簽署的專員。
    果不其然,此人名叫卡米拉·布蘭科,自稱是阿德裏安·佩裏察(adrian perica)的高級助理。
    阿德裏安·佩裏察是2009年入職蘋果的,之後一直負責負責監督一係列硬件、軟件和服務領域的重要技術和新業務的成功合並。
    此次其雖然沒親自造訪中國,但此人的高級助理過來顯然跟其親臨差別不大。
    作為一名高級助理,卡米拉·布蘭科此人肯定也擁有很高的權限。
    盡管此人權限不低,不過除了正式合同簽字時是此人負責落款之外。
    實際在洽談的過程中,同林灰打交道的卻主要是之前林灰打過照麵的何悅。
    所以說蘋果方麵此次簽訂正式合同時派來的團隊裏靈魂人物實際是何悅?
    林灰記得上次同蘋果方麵談分成合同時,蘋果方麵派出的談判團隊的核心人物就是何悅。
    雖然兩次都是如此,但這兩次的談判很明顯不可同日而語。
    像上次僅僅隻是洽談一下分成比例而已,而這次卻是實打實涉及到巨量的真金白銀。
    雖然洽談的過程何悅此人能自由發揮的內容寥寥無幾。
    但蘋果總部居然把這樣一宗稅後成交額七千五百萬美元的交易托付在何悅手中似乎還是一種莫大的信任。
    以發展的角度看問題的話。
    看得出來何悅此人地位在蘋果高層眼中似乎在緩緩上漲。
    林灰覺得這很不同尋常。
    要知道此時的蘋果在中國可是四大事業群時期。
    連個總部都不設,卻設四個事業群?
    一般來說,不設總部卻設一堆事業群通常是為了進行快速業務擴張。
    但蘋果中國顯然不是這種情況。
    以前蘋果中國是有總部的,但因為一些原因又撤銷了。
    撤銷了總部之後,在中國市場設立了四個事業群。
    這種情況下,這一堆互不統屬的事業群顯然是為了製衡的結果。
    這種製衡即便是外行人也能知道這會導致效率商業效率的下降。
    蘋果國際對此心知肚明,但奈何此時的蘋果明顯並不重視中國市場。
    (雖然我國擁有著最多的潛在用戶。
    但事實上此時涉及到高端手機科技巨頭在全球範圍內逐鹿的戰場其實是歐洲。
    看看各種手機歐版的定價也能從中窺伺一二)
    在蘋果中國四個事業群分權製衡的情況下。
    現在在蘋果中國內部卻出現一個似乎很得蘋果高層信任的何悅。
    這意味著蘋果方麵有可能比前世提前結束蘋果中國四大事業群時期嗎?
    誠然如此的話,這對於林灰以及此時國內的手機市場來說可不是什麽好事情。
    《女總裁的全能兵王》
    此時在國內一盤散沙似的蘋果已經表現出足夠的競爭力了。
    如果整合起來實力還是不容小覷的。
    而何悅也有將此時國內尚且處於一盤散沙蘋果整合起來的實力。
    說起“何悅”,對於這個名字林灰先前並不是很熟悉。
    隻是知道此人先前是在蘋果方麵無線技術團隊任職。
    但在上次簽署了獨占協議後,林灰還是沒少搜集資料的。
    甚至連前世那部手機上諸如領英之類的軟件林灰也沒放棄。
    功夫不負有心人,最近經過一番惡補資料之後。
    林灰才發現原來這個何悅從籍貫、教育經曆、任職經曆來看這個和前世的geyue高度重合。
    甚至可以說這“兩個人”就是同一個人。
    至於為什麽名字和前世不同,可能是因為某些名為河蟹的跨時空神獸出沒的原因。
    就前世履曆來看,這個人的任職經曆相當精彩。
    前世此人長期領導蘋果無線技術軟件工程團隊。
    專注於為蘋果產品開發蜂窩、otion技術。
    此人前世還負責開發apple pay,homekit 和 carplay的工程團隊。
    可以說戰鬥力相當剛猛了。
    正因為此人前世為蘋果屢立“戰功”。
    當蘋果中國“四大事業群時期”宣告結束重新設立設立總部的時候。
    此人成功上位擔任蘋果公司副總裁以及大中華區董事總經理。
    其上位後改變了蘋果很多麻煩且蛋疼的規矩。
    舉個栗子,以前蘋果賬號注冊是相當麻煩的,還要用郵箱注冊,而非像往後幾年那樣能用手機號直接注冊。
    而諸如直接應用手機號注冊蘋果賬號的調整就是何悅在任時期的調整。
    除此之外,果子在華很多產品策略以及銷售策略的調整都跟何悅有著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從前世何悅執掌果子中國推出的舉措來看。
    還算是相當稱職的。
    林灰印象裏,前世此人上位的大背景就是蘋果全球遭遇降頻門事件。
    而這個時空最近蘋果也遭遇了降頻門事件。
    莫非何悅此人要提前上位了??
    此人上位事小,蘋果從四大事業群整合為一個整體事大。
    誠然如此的話,那還真不是個好消息。
    要知道,現在的國內手機市場國內手機廠商是相當慘的。
    一個boom手機已經讓國內的華米ov很吃力了。
    如果再來一個跟boom集團同一體量的蘋果的話。
    那麽對國內尚且處於萌芽階段的國產手機廠商來說還真不是一個好消息。
    雖然往後幾年華米ov都能在全球市場分一杯羹。
    但此時真就一個能打的都沒有。
    此時(2014年6月)手機市場上,高端機型基本沒任何國產手機。
    即便是被稱為菊廠高端路開端的mate7林灰記得也是年末才問世的。
    不刻意去搜索的話,甚至很難一下子想出華米ov在現在這個時間節點的代表機型。
    實慘無疑。
    而對手更加強大了似乎國內手機廠商的崛起之路要更加困難了。
    不過轉念林灰覺得似乎也沒什麽。
    現在的手機廠商再慘也沒有往後幾年那種被刻意打壓慘。
    現在即便慘一些也是正常的商業競爭。
    既然是正常的商業競爭那麽應該對競爭更加包容。
    而且很多時候要辯證的看問題。
    強大的壓力未必動搖國內廠商的鬥誌。
    吹盡黃沙始到金。
    崎區道路上的成長反而可能使得國內的手機廠商發展的比之前時空裏的更加強大。
    要知道往後幾年即便是被打壓的情況下也不妨礙國內廠商推陳出新。
    更何況現在這種小風小浪。
    總之,林灰覺得問題不大。
    ……
    至於說何悅。
    像何悅這樣一個既懂技術又懂市場同時被前世事實所驗證能力的人。
    林灰也不免生出幾分愛才之心。
    不過挖牆角什麽的林灰興趣不大。
    前世何悅能發揮出色不見得是她本人多麽多麽出色。
    而是因為蘋果本身的強勁的科研實力和巨大的發展潛力擺在那。
    說白了,有果子那科研實力以及對供應鏈的掌控能力。
    ceo那位置就是拴頭豬也不可能做的太差。
    退一萬步講,即便是林灰想挖牆角也不太現實。
    林灰現在雖然發展的還不錯。
    但對尖端人才的號召力依舊是很有局限的。
    依舊是任重道遠啊。
    ……
    雖然何悅主持涉及到快捷指令/shortcut這軟件轉讓正式合同的簽訂讓林灰有點意外。
    但就正式合同簽訂來說林灰對此還是喜聞樂見的。
    畢竟林灰先前同何悅進行過接觸。
    因此對彼此的洽談風格比較適應。
    在這種情況下,涉及到快捷指令這個軟件正式合同的簽訂很順利。
    正式合同並不是一紙文書就夠了。
    涉及到軟件創意轉讓(這個時空特有)、軟件著作轉讓、軟件衍生權利轉讓等都對應著不同的文書。
    之所以要搞這麽多文書,一方麵是明確責任,另一方麵涉及到合法避/稅的一些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合理避稅並不是偷稅漏稅。
    它是在合法的範圍內減輕稅收壓力。
    法律所不允許的是逃稅漏稅,而不是合理避稅。
    雖然文書很多,但也正是因為很多文書將一個龐大金額的合同拆分成若幹份金額不是那麽大的“小合同”
    使得林灰在麵對這樣的合同的時候也不需要殫精竭慮。
    各項文書都有條不紊地順利簽訂著。
    當然這也是因為蘋果方麵有和林灰更加深入合作的打算。
    沒有在文字方麵玩心機。
    否則像這種簽約場合,少不了各種麻煩以及勾心鬥角。
    即便如此,正式合同的簽訂也耗時良久。
    和之前的意向書內容一致,正式合同裏麵規定了:
    林灰將涉及到快捷指令這個軟件包括創意在內的全部軟件所屬轉移給蘋果方麵。
    蘋/果方麵需要分四次支付給林灰七千五百萬美元。
    首次支付四千五百萬美元,在正式合同簽署時將這筆錢支付給林灰。
    而剩下的三千萬美元分三次結清,每次分別結算五百萬美元,一千萬美元和一千五百萬美元。
    這幾次結算時間視林灰對快捷指令這個軟件的升級工作進度而定。
    林灰需要在快捷指令現在這個基礎上對快捷指令進行三次升級。
    分別是適配性升級、功能性升級和拓展性升級……
    除了這些內容,正式簽訂的合同還有很多附錄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要求林灰以及蘋果方麵,雙方對意向書內容進行嚴格保密”之類的條款。
    不過這個保密多多少少有點雞肋。
    隻是瞞著普羅大眾而已,對於國家層麵這種動作基本上無處遁形。
    但凡是正規的交易總要涉及到稅收。
    像現在達成的合同肯定也涉及到稅收。
    涉及到創意轉讓,林灰並不是很清楚這個時空的規則。
    但關於軟件著作權的轉讓,林灰記得前世軟件著作權一般被視為無形資產。
    而無形資產轉讓涉及到的稅收規則起碼要交11%的稅。
    如果按照這個征收原則的話。
    此次轉讓林灰全周期交易稅後收入7500萬美元。
    那麽也意味著這個過程至少將產生926.9萬美元的稅。
    納稅約合幾千萬人民幣可還行?
    當然這隻是一個估計值。
    林灰覺得實際值肯定要遠遠低於這個數字。
    雖然林灰向來是老老實實納稅的。
    不過這些科技巨頭大公司就不好說了。
    注冊地為了避稅直接挪到鳥不拉屎的地方可還行?
    資本逐利,林灰也逐利。
    重生到現在,林灰追求的基本都是一本萬利或者幹脆就是沒本錢的生意。
    但有所為有所不為。
    林灰覺得既然享受了高利潤就不該缺失社會責任這方麵的擔當。
    反正林灰將來無論搞什麽企業,最起碼核心產業的注冊地必須要在國內。
    肥水不流外人田是一方麵的原因。
    另一方麵是因為前世的一些不好的見聞。
    連海外的人身自由都不一定能得到保證。
    更何況是產業這種物質上的東西了。
    哪怕平時再和和睦睦把酒言歡。
    真涉及到矛盾。
    平時維係的和睦基本都是虛的。
    核心產業放到海外搞不好哪天就會雞飛蛋打了。
    生活終究不是在幻想鄉之中。
    萬一真出現這樣的情況那可能造成的損失不是林灰能承擔得起的。
    總之,為了避免這種可能發生的惡劣事件。
    必須從源頭上杜絕隱患,把核心企業以及科研機構放在國內安置。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