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加速數據利用合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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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了一小會,林灰倒是想到了幾個主意。
但認真琢磨之下,無論是哪個主意似乎都很容易擔風險,短時間內都不具有可行性。
盡管說做事情完全不擔風險幾乎不存在。
但為了區區兩億美元去擔風險似乎沒啥必要。
畢竟以林灰腦海中的信息想賺兩億美元實際上不需要太久的。
總之,完全沒行險的必要。
既然沒行險的必要,而且林灰一貫求穩。
那麽涉及到數據挖掘為什麽林灰會想出一堆有風險的方法呢?
莫非是林灰飄了不成??
其實這事真不賴林灰!
再往後幾年的話,林灰想到的主意沒任何問題。
至少以21年年底的思維來看,林灰剛才想到的也不是什麽鋌而走險的辦法。
林灰所想的方法完全可以合乎規矩進行操作。
但很無奈,現在是2014年,想要進行同樣的操作是不可能的。
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在前世往後幾年的數據挖掘一應事宜已經完成程序化、規範化。
涉及到數據的利用以及數據安全方麵有明確的《數/據/安/全/法》。
該法律開宗明義第一條就說明了:“為了規範數據處理活動,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製定本法。”
在《數/據/安/全/法》這部法律中對於數據利用和數據安全的很多東西都進行了相當明確的規定。
涉及到數據安全應急處置機製、數據安全審查、數據出口管製之類的自不必說。
比較關鍵的在於這部法律明確了數據分類分級與核心數據保護製度同時明確了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與工作協調機製。
按照這兩條的話,無疑意味著將有國家層麵出麵對一些數據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從而對於數據分級。
雖然看似是對數據管製更嚴了,但這對於真正踏踏實實的本分人反而是好消息。
同樣以該法內容來說吧,在該法中明確表示了國家支持開發利用數據提升公共服務的智能化水平。
明確表示了國家支持數據開發利用和數據安全技術研究,鼓勵數據開發利用和數據安全等領域的技術推廣和商業創新,培育、發展數據開發利用和數據安全產品、產業體係。
此外還明確表示了國家推進數據開發利用技術和數據安全標準體係建設。
而這些無疑是像林灰這種本分的技術從業者的福音,因為這代表了國家對合理合規的數據利用的明確承認。
按照該法,在篩選出一些涉及到國家安全以及國家利益的關鍵數據之後。
一些普通數據其實是可以基於此進行合理利用的,哪怕是商用隻要不違反規定也是完全可以的。
這對於規規矩矩的技術人員簡直就是重大利好。
可以說在有該法通過後涉及到數據利用在我國才真正步入了正軌。
反正比現在[2014年]的情況要好。
現在的情況是,涉及到數據的挖掘和利用基本沒明確的法律。
別說是涉及到數據挖掘和數據利用這事沒啥法律了。
就是對“數據”、“數據處理”以及“數據安全”的明確立法定義也是在前世2021年才正式出來的。
沒有明確的確定,使得線下涉及到數據利用無論是數據挖掘還是數據處理在我國當下實際上都是灰色地帶的。
雖然說對於一般人來說“法無禁止即可為”,但涉及到數據這東西,林灰覺得還是不要太任性。
普通人對數據可能無感,但技術人員可絲毫不敢小瞧數據的價值。
隨著人類社會進入數字化時代,網絡空間、物理世界和人類社會開始實現深度融合。
數據可不僅是網絡空間自身運行的產物,也是物理世界、人類社會運行的數字畫像,蘊含著數字化世界的運行規律。
在數字化時代,數據同時兼具國家安全、數字經濟、社會治理、個人隱私等多個屬性。
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數據是具有重大意義的。
如此,很多涉及到數據方麵的事情即便沒有關於數據本省的法律辦你。
折騰出大動靜來也總有一款法律適用你。
這種情況下,林灰覺得涉及到數據不可以太任性。
甚至於如果有可能,林灰覺得應該盡快推動《數/據/安/全/法》提前問世。
哪怕是花上一定的代價也是值得的。
畢竟比起曾經因為某企業在數據方麵的任性導致的大代價而言縱然是花點小代價也不過分。
而且這方麵也不是純粹的投入,在有了相應的法律支持的情況下,有了明確的製度規範。
本本分分的技術人員依照規規矩矩的手段也照樣能撐起不錯的市場規模。
而不是非得靠給出賣深度數據這類重要核心數據才能換取到利益。
林灰是覺得加速推動該法是有必要的。
像標注數據本身還可以以訓練集的名義通過淡化“數據”的屬性而進行交易。
但像收集數據這種事情想淡化數據屬性是不可能的。
即便隻是收集暗數據。
在明確的相關法律規定出來之前現在是在哪挖數據似乎都不合適。
盡管動因是數據挖掘,但林灰覺得他隻是想合規利用數據而已,這似乎沒什麽過分的。
而且,林灰也不完全是出於能合規利用數據的私心。
涉及到數據安全與個人安全和國家安全都脫不開幹係。
即便是前世,《數/據安全/法》也是相當被看重,甚至於在該法問世之後有學者稱《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這三部法律共同構成了網絡安全與數據合規領域的基本法律規則框架。
雖然這種說法是否準確有待考量,但也足以由此可見該法律的積極性。
盡管加速相關方麵的立法很有必要,但林灰現在沒啥話語權去說啥加速立法。
不過林灰覺得隨著其貢獻越來越突出話語權也會越來越大的。
甚至於以後林灰也不是一個人的聲音,將有很多聲音簇擁在林灰的周圍。
甚至於將來會形成一股以林灰為主心骨的一支活躍在計算機領域、互聯網領域、科技產業方麵不容忽視的新興力量集體。
而等林灰能代表相當大的一個或者說幾個群體的利益訴求的時候那似乎才是真正意義的擲地有聲。
《修羅武神》
這一天似乎不會太遠。
因此雖然暫時推動《數/據安全/法》這件事八字沒一撇。
但林灰估計實際上也用不了特別久就能使得這一事件順利進行。
畢竟這種事情也不是林灰一個人的事情。
在大家都意識到數據利用合規化更加有利於行業穩健發展之後有些事甚至不需要林灰親曆親為。
具體到眼下的收集暗數據。
盡管短時間似乎想落實比較困難,不過這件事林灰也不用太著急。
林灰記得前世事情的發展是,雖然蘋淉方麵大概從2014年就表露出對暗數據感興趣的想法。
但直到2017年的時候才正式斥資兩億美元收購了一家的致力於挖掘暗數據的人工智能公司。
之所以拖到這麽晚,原因其實也不難理解。
有買家沒賣家,也不是想買就那麽容易買到手的。
總之,林灰的時間還是相當之充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