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四十四律法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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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14:58:005946楊晨毓在給兒女起名告祭祖先後,就開始忙開了。最近商社大筆單子都是需要他來拿主意的,而重工和礦場也有很多活需要指導冶煉鋼鐵什麽的,也不是自己能幹的了的,隻能讓手下多多煉鐵,至於煉鋼可以讓重工專門搞個實驗室去尋求最經濟的辦法。當然這個實驗室就是馬豔麗簽署建立的,現在鐵是多------------39了,山陰那個鐵礦算不得富礦,但也足夠他們幾百年用的。一般煉鐵質量也是可以的,做農具和軍械都還不錯。當然和各類牌號的鋼材還沒法比,這個年代怕沒有上百年的技術積累,也是搞不出的。目前商社遇到一個問題就是錢幣不夠,北庭錢幣有私鑄的,也有官府弄的,但是都有問題,一邊是供應不足,一邊是錢幣短斤少兩。看來鑄幣馬上要上了。楊晨毓的看法很簡單,目前虞越國和會吳國除了那個大鐵礦外,銅礦產量並不多,銅在造船中還要用掉好多,也沒多餘鑄幣。金銀鑄幣那是幻想,這個年代金銀做國家儲備可以,但是供應貨幣是遠遠不夠的。所以楊晨毓把楊康和馬豔麗叫來谘詢發行新錢的問題。
“楊社長,你們來往交易的錢幣怎麽這麽亂。”楊晨毓手裏捧著楊康送來的各色錢幣,有私錢也有官錢,隻是大小重量差太多。
“大王,這錢幣的確是商社與北邊的商人交易得來,這些是特意挑選出的樣品,各色都有。實際交易中還是要稱重的,不夠重量也不行,否則我們商社要虧本的。”楊康把交易中一個大問題說了出來。“雖然有黃金,但一鎰黃金也不是那麽好交易的,還要驗成色等等,反而不如銅錢來得好。”楊康也覺得有問題,但不知道出在哪裏。
“我來說個疑問,五銖錢要是滿打滿算五銖的話,一斤銅器值錢60錢,那必定有人化銅為錢了,那樣出去成本起碼還有賺頭,要是做小錢,那還不賺翻翻。”馬豔麗老早就覺得有點意思了。
“林海伯,不是那樣說的,實際交易重是按照重量算錢,隻是銅重加上加工工錢而已。”楊康當然也明白這個理。
“楊社長,我來說個問題,北斤一斤隻有我們七兩四錢243.33分吧,而五銖錢官家定得是合我們1錢100分,那一斤錢不是要比一斤銅重好多麽?”楊晨毓對這個年代的錢幣稍稍有點感覺了,有些疑問自然是能看出來的。
“所以說啦,交易中還會以重量補足不足不分,否則大家都這麽算,都化錢為銅,不是賺翻了麽。”楊康早知道這個問題了,不過既然大王來問必定有自己想法。
“大王,我們先不管那些吧。我個人看法是,錢幣鑄造一定要掌握在我們自己手裏。北庭錢幣種類那麽多,否則還不亂反天啊。”馬豔麗聞到銅臭味了,裏麵有花頭搞。
“我也有這個考慮,不過我們自己的銅礦也沒多少銅啊,做器皿和物件都不夠,哪來多餘作錢幣麽?”楊晨毓哭窮著,當然原來也是夠的,隻是他把青銅鉛瓦用在屋頂上後,那些貴族又沒有僭越違禮的覺悟,而楊晨毓也覺得那些細枝末節上不必管的太寬,也就放任貴族們效仿他飲食住宿車馬裝飾等等。甚至於服色和帽子等都不管貴族們,當然也不管商人們怎麽做,隻要你準時繳稅即可。所以對於臨近的幾個州郡商人而言,吳越國確實是個天堂,幾乎沒有任何苛刻要求。連揚州的縻家最近也向長老院和少議院要求買地造房子。在這個問題上,楊晨毓是一口拒絕,隻有取得吳越兩國國籍才有資格在本地買地造房子。縻家也算奸商,派個同宗的窮苦手下在吳越國入籍,然後假他手買了塊寧波港的地,造起大院子和倉庫。
“那大王,我們不能把鐵來鑄錢麽?”馬豔麗覺得什麽金屬鑄錢都無所謂,隻要自己能賺即可。而且自己也是山陰鐵礦股東之一,當然知道那個大鐵礦的鐵有得他們玩了。
“可以是可以,可那不是更加重了,還不如銅錢方便。”楊康有點反對。
“重點倒不是大問題,強盜來搶還嫌重呢。在吳越國必須即可建立通兌的錢行,大麵額以糧食交易所那種交易券一般,隻是價值較少。那樣全部吳越國錢行都可以換錢來用。”楊晨毓老早想搞銀行了,否則自己家的錢要麽爛掉,要麽買地,買地不現實,也沒那麽多奴隸來伺候。有錢行的話,早晚能使得錢流通加快,促進原始金融係統進化。
“錢行好是好,可怎麽防偽呢?太大麵額的話怕還是不行。”楊康腦子在轉,但不知道錢行來錢幹什麽?
“哈哈,哥哥好啊,我來作第一任錢行行長。要不鑄錢也交給錢行一起搞算了。”馬豔麗自說自話。楊康知道這裏一定有貓膩,但也不能戳穿,要是分得一杯羹也不錯啊。
“我構思個初步想法,鐵錢鑄造是可行的,以吳越國度量衡規定的一錢為一個鐵錢基本重量和單位(一錢合三克,前麵有度量衡換算。),以吳越四鐵錢換一標準北五銖如何?”楊晨毓想了又想,畢竟這個也不是說一定行的。也就是四錢鐵換不純的銅一錢100分。當然看上去,鐵錢要吃虧,這個年代鐵還沒那麽便宜。不過楊晨毓倒是覺得這個鐵以後還會貶值,目前看吃點虧,以後其實都會賺回來的。
“那北庭的銅錢怕都要流入我吳越了,哈哈。”楊康也是鐵礦小股東,也多少知道點,那個鐵礦有多少產量。
“當然我們還是會鑄造大錢,大錢不在有空,也比目前的五銖重,大錢是銅一兩,和我們鐵錢40錢吧。大錢先用作吳越國內中筆交易,也用作錢行和商社間交易。民間一律用鐵錢。”楊晨毓壞水一肚子,以長遠看,鐵必然要跌,當然以目前市價而言,北方的銅錢必定會被無量商人換鐵錢回去熔鑄鐵器,那他們也間接地是為吳越山陰鐵礦作銷售。馬豔麗也明白了,老哥缺銅不缺鐵,到時候還不笑死。
“那錢幣上鑄什麽好呢?”馬豔麗對錢幣造型文字也感興趣了。
“這個我有腹稿了,還要向虞曲老族長詢問一些問題後再作打算。”楊晨毓早想好了,那麽煩幹嗎,以他老虞家的最早帝王出生為紀年第一年,以後類推,什麽年,就鑄什麽紀年,反麵是天幹地支。當然也可以鑄帝王年號。
“大王,關於錢行能否說仔細點呢?”楊康象個聞到味的蒼蠅,看來不分給他一點是不行的。
“錢行也是以吳越國控入股一般,另一半給各家貴族、國人、平民、商人,當然這次不在實行份額,而是隨便購買,當然固定份額每個人都有,而且是白送,多下來的要認購。”楊晨毓說起來是想給國民派紅利,雖然目前財政也蠻緊的,但是讓國民都能得到一定的好處還是要做的。“擬定發股份10億股,以鐵錢一錢為一股,每個在籍民人無論男女老少,一律發給1000股,國控認購5億股,其它股份對外銷售。吳越國委托吳越錢行鑄錢流通,可以通兌通換,通兌券是1000鐵錢為上額、20鐵錢為下額。通兌不受手續費。”楊晨毓一點一點把想法說出來。
“那錢行靠什麽養活啊?”楊康有點鬱悶,不是免費給人打工麽?
“錢行依靠發放貸款,發放工資、保管財物賺錢咯!”楊晨毓可沒那麽好心,“少於1萬錢的保管費是年50錢,一萬到十萬的是千分之五,十萬到百萬間是千分之二,滿百萬不到1000萬不受錢,滿1000萬以上是利息給付千分之一。”哈哈,偶是沒有損失的,那麽多錢保管還有利息拿。至於象曾經到過變態的13%的年息,那是找死。錢行主要業務之一就是幫人保管財物,既然是保管當然得給工錢不是。罪惡的楊晨毓想著招要掏空那幫小貴族,再說了,老子稅也交得比你們多,還不能比你們享受優惠麽?
“不錯啊,那樣的話,錢行還是有得賺。還有要是貸款給商戶農戶,那錢賺得反過來了。現在中原的黑錢利可是年五成啊,不黑的最少也有二成。”楊康開始扳著手指算賺錢了。
“那不行,不能亂貸,一定要固定資產抵押、吳越國籍才可以,現在中原的還不要碰的好。錢行貸的利率我看,農貸年百分之一就可以了,商貸和工貸百分之二,礦貸百分之三,軍貸百分之五,短期拆借利率千分之五,借錢造房子之類一律百分之二。”楊晨毓覺得怎麽也不能搞暴利,否則對目前改進的產業結構不利的。再說太高的話又會有很多食利階層。
“是不是太低了啊,大王,那樣怕誰都會來貸款的。”楊康覺得利潤怎麽也不會有多少。
“錢行先這麽辦吧,稅款免十年再說,畢竟是薄利了。”楊晨毓也覺得是不是過分了,這樣隻有免稅一途來減輕錢行支出。“你和林海伯一起擬個議案向兩院要求審理討論看看吧,要是能說通其它人等呢,一起署名吧。”事情最終還是通過了兩院的辯論,被兩院一致高票通過,由楊晨毓副署簽字生效。當然貴族們都聞到錢的味道,一同通過的還有新鐵錢方案,畢竟銅確實不夠了,要是民間再回到用布帛來交易,對商業和手工業都是不利的。楊晨毓最後和老族長商議的結果就是使用上帝紀年,用虞帝紀年怕也不行,會給北庭惦記,黃帝紀年的話,怕北庭還是不高興,高祖劉邦可是祭奠蚩尤為先祖的。所以幹脆模糊下以上帝紀年(古代的上帝,非西方的上帝。),以熹平四年為上帝3568年,其實裏麵還是有埋伏,3568年正好是虞族傳說東遷到神州的年份。背麵最後還是舍棄了幹支,刻上疏虞作為楊晨毓在位鑄造的標誌。會吳國由於還算北的內王,不可造次,所以一切都按照虞越來說。背麵最後就是豎著是虞越二字,橫著是疏虞,正麵上麵是3568這幾個濕竺字成半月,北字數字太煩沒有采納,下麵是一錢二字。鐵錢沒有沿用銅鑄模式,而是先鑄造方孔鐵管,再切割成片,最後燒紅後,在一個圓鐵管磨具裏用鑄有字的鎢鐵磨具敲打煆上文字。所以這些鐵錢已經比北錢規整很多,而且並不好模仿,主要是楊晨毓那個吳越重工掌握了鎢鐵磨具的鑄造和刻蝕技術。從外觀來看和的錢幣沒有太大差異。而錢行的兌換券也給造出來了,是用鵝耳櫟木槳和紫竹漿混合龍貓毛製成,鵝耳櫟外地就沒有,那個木槳也是搞不到的,紫竹外邊還是沒有,再說紫竹漿可不是那麽好搞的,龍貓毛是少量當作防偽。就北庭的那些動物毛發還沒有細過龍貓的,還是不能模仿。那個通兌券說穿了就是紙幣雛形,現在還不能發紙幣,隻能搞概念模糊,以通兌混淆。錢行第一家當然是開在句章的,可句章地皮也不夠啊,隻好借楊晨毓的新房子外圍的圍牆一段作營業點,外圍兩幢石頭倉庫作庫房和檔案室。第二家當然是山陰了,就開在糧食交易所裏麵,什麽都有現成,不用去擔心的。第三家是開在寧波,就開在寧波城裏貴族區,第四家給林海伯要死要活給開在林海。目前林海是南下一個中轉點,說什麽也不會虧本。錢幣一律交給吳越重工製造、由吳越兩國各個監管機構監管。發行是交給錢行,錢行目前也沒能力製造錢幣。這樣吳越國金融徹底變更了。由此也導致一個大問題,由於鐵錢的幣值小、價值大,商人很快把各地銅錢來換鐵錢,這樣也變相把山陰的鐵礦產品賣出。打工的也按照官府要求一律給鐵錢,一下子就是翻到原來四倍,比如林海伯家的長工臧阿和潘巧原來是580錢一月,現在立馬給到2320錢一月。一般長工包吃住都升到2000錢以上了,由此帶動了長工存錢欲望,畢竟一大筆錢放在身邊也不方便。還有,吳郡長工或季節工們,打工結束後也挑了個錢框回家,倒也算一景。大錢沒有馬上大量鑄造,而是鑄造十萬枚作為會吳和虞越國立國紀念幣,誰拿了也都是存著玩,一大半免費分給國民,一人一個,其餘交給錢行當壓庫錢。當然製作鐵錢的人工是官府撥款的,本質上說35錢換10個銅錢算合理,那五個錢就是虞越國貼進去的。還有成本一途在楊晨毓心裏算法是,鐵錢成本隻值銅錢的十分之一,當然話不能對外說,現在一比四看上去鐵錢吃大虧,其實是大賺了。那些鐵買賣到北庭的地盤是要專賣繳稅的,但是當錢流通人家就不會要納稅了,這個也是變相銅鐵交易。當然人家也懂,都是心知肚明不說罷了。
=======================當錢和錢行的問題還在兩院討論中,楊晨毓已經把各個讀書的商人和貴族國人平民一起召集就新立稅法、市法、王爵法、繼承法、婚姻法、動物植物法、刑法、民法、功勞法、奴隸法等等一係列新法提案。其它有規矩的隻是把規矩法律化一個過程,文字更加準確。而刑法以前動輒就砍手挖眼割鼻等等一律被楊晨毓廢除。所有刑法除了閹割外,除去其它的肉刑。隻有盜竊、搶劫、謀反、、殺人等會被判閹割外,其它都是罰錢做苦功了事。偷錢一錢,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以上送海島挖石頭一年,偷錢1萬錢以上閹割送海島開石頭3年。搶劫一律閹割送海島挖石頭3,滿1萬錢加一年,每多一萬加一年苦工,女人偷盜立即貶斥為奴,一萬錢罪款一年奴隸生涯。謀反是閹割全家老少3族包括所有奴隸,一律送海島開石頭終生,女人為奴終身。殺人者償命,具體各有說法。奴隸法主要是規定了北奴使用期限一律為十五年,必須到官府登記,奴隸不得傷害,違者要罰開挖石頭。外奴中閹奴終身為奴,女奴也是終身為奴,隻有被奴隸生下小女奴,小女奴是三十年期限。小男奴還是閹割終身為奴。二代小奴是25年期限,二代外奴血統的男奴依然是閹割。三代小奴才可以是被釋放留種,私自讓外奴生下小奴一律按照外奴比對,主人罰錢5萬。外奴女奴生育必須在當地官府統一監督下執行,由軍隊保護監督。這個是為了防止某些人利欲熏心讓外族奴隸留種。對於外族很簡單一個道理,在須甲大地各地原始土著一律為內族,外麵一律是外族。尤其是某些南方島嶼的小山洞人,楊晨毓可不想讓他們留種,再說了,自己讓基因良好的男人來留種,那樣幾代後人種質量當大大改善了,而楊晨毓的人種定向是智力和體力的結合,貴族和下層的流通也是由軍功和民功來實現,一個奴隸可以通過軍功變成平民國人貴族,那樣他的優良基因就散播開來。而優秀的女奴偶想各個奴隸主也不會放過讓她們成為平民的機會。功勞法隻是把軍功單獨列出來單算,裏麵也有民功,以民功比同軍功授予好處。比如能把鐵搞成煉鋼簡單化、大規模化、實用化,那麽楊晨毓掛的價格是子爵,封地200畝山林500畝,奴隸十人。······方案很多,但是要細細弄起來,也是很繁瑣大家分成各個法律去討論,很快把初案搞了出來。虞越國的法律是經過一係列討論出來的,在兩院基本沒有反對意見,畢竟事先協商讓步做得夠多了,等上台麵表決時沒什麽問題了。
楊晨毓一手拿了兩枚錢幣,一枚是銅錢一枚是鐵錢,都是按照自己思路給改了幾次搞出來了東西,精致細巧啊。尤其是紫銅的銅幣樣品,漂亮。錢啊,我來了,請你們保佑我吳越兩國國民多多賺錢吧。吳越的錢幣和法律一樣,都是精益求精的結果,要仿製的話反而要虧本,所以錢幣專造法由此把吳越推向和北庭不通的金融道路,隻有國家授權與錢行造幣,而錢行又監督商社重工製造。這個說來也蠻搞笑,不過確實很高效。私人鑄幣一罰百,就是鑄多少重的錢幣,罰一百倍重的金屬。私人偽造兌換券以市法和刑法中的詐騙判決閹割,具體勞作幾年有案值來定。(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