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主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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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令隻好繼續追問薑澪:“我聽說你的父母在你十五歲的時候就去世了,就算是從小開始教,一個獵戶的功夫能高到一次性解決那麽多人嗎?”

    這是在試探她呢。

    薑澪在腦中思索著如何回答。

    一旁的程琢言忽然道:“賭坊那群人企圖對我下手,都是因為我,妻主才受了不少傷,妻主都是為了保護我。”

    縣令看向程琢言,這張臉的確讓人充滿保護欲,如果說是衝冠一怒為紅顏,所以才爆發了,好像也勉勉強強說得通。

    她又看向趙二。

    趙二也知道自己是證人而不是犯人,但她一個小老百姓,一對上官老爺就止不住的心慌腿抖:“我、我不知道啊,好像是這樣,賭坊的人想要拿刀砍阿言來著,要不是阿澪,他早就、早死了。”

    縣令:“......好吧。”

    其實這幾個問題都跟本案沒什麽關係,她隻是好奇為什麽一個膽小懦弱的賭鬼會忽然這麽厲害,盤問了一通,卻又問不出什麽。

    她又拿起證詞查看,忽然歎了一聲:“明明本朝律法對待詐騙偷盜搶劫已經格外嚴苛,為什麽這一類事情還是屢禁不止。”

    薑澪笑笑。

    其實說格外嚴苛也沒嚴格到哪裏去,隻不過是比正常範圍更嚴一點,假如說偷盜一百兩銀子按例應該坐兩年的牢,那麽慕國的法律就是在此基礎上再多上兩月。

    但不可否認的是慕國在這一類的教育之中做得很好,百姓們都對此類人有很深的厭惡和排斥。

    薑澪問道;“縣令大人,請問事情最後是怎麽處理的。”

    他們是本案的重要人證,就算現在不告訴他們,衙門之後也是要張貼布告的。

    縣令便道:“主謀馬因判了流放邊疆,其餘人等監禁二十年。”

    “賭坊那邊的人又是怎麽說的。”

    “賭坊老板說馬因之前就跟你有衝突,一直懷恨在心,你贏錢之後她心裏更是惱怒,就偷偷集結了賭坊大部分人,打算把錢搶回來。”

    “嗬。”薑澪冷笑。

    她可不相信賭坊一大半的人都被叫了出來,當老板的會真的毫不知情。

    沒事的時候就派自己的手下去找事,出了事就讓手下去背鍋,這段三娘還真是會做人。

    “那賭坊剩下的其他人呢?他們是怎麽說的。”

    “他們也都說馬因曾經背著老板來找過自己,讓他們跟著一起去打劫,可是他們因為害怕犯事,就拒絕了。”

    薑澪點了點頭:“我知道了。”

    這件事除了那些刀棍的物證,最重要的就是人證,看來賭坊剩下的人是已經被段三娘給收買了,這才口供一致說段三娘毫不知情。

    沒有充足的證據,衙門也不能對賭坊做什麽。

    但段三娘雖然把自己摘得幹幹淨淨,可此舉也無疑是讓跟著她的人寒了心,看來這個段三娘也就如此罷了,並不成氣候。

    縣令愣了一下,忽然反應過來。

    不對啊,她把結果告訴薑澪不就好了,為什麽她問什麽,自己就要答什麽。

    縣令偷偷覷了一眼薑澪,發現她雖然生的白白胖胖,但眉宇之間自有一股威嚴之氣,淩厲逼人。

    她剛剛的樣子就像一個上位者跟下屬問話一樣,乍一看沒什麽不對,可是這冀星鎮最大的官是自己啊,為什麽她要被薑澪牽著鼻子走。

    明明她才是為官多年的那個人!

    想到這裏,縣令正了正身子,嚴肅了神色,背脊挺直,拿出自己當官的威嚴來:“本朝律法對抓獲犯罪人員一向有獎,對於打劫偷盜一類更是獎勵豐厚,你們為百姓們鏟除了惡人,這是大功一件,稍後你們就跟著衙役領賞去吧。”

    聽到有錢,趙二頓時腿也不抖了,說話也不結巴了:“縣令大人,你的意思是,我也有錢嗎?”

    縣令點頭:“你把人送來報案,當然也是有功的。”

    “嘿嘿,薑澪你聽到了嗎,我也有錢。”

    薑澪無奈搖了搖頭:“我聽見了。”

    趙二之前送薑澪來鎮上,以及等她的時候,還發了很多牢騷,後來遇見打劫更是怕的要死,沒想到最後不僅沒死成,還得了獎賞。

    等把這件事告訴爹娘,看他們以後誰還敢說她不務正業。

    衙役帶幾人去領賞,縣令忽然道:“薑澪,你等一下,我另外有些事情跟你說。”

    趙二已經識趣的離開書房。

    需要她留下來單獨講的,應該是很重要的事情,她看向程琢言,道:“阿言,你先出去等我一會兒,如果害怕的話,就讓趙二帶帶你。”

    程琢言點頭:“那我就在外麵等你。”

    書房門關上,縣令才對薑澪說道:“薑澪,你知道我為什麽要把你叫來這裏嗎?”

    薑澪:“難道不是因為我是重要的證人嗎?”

    縣令:“......也有這個原因,不過更重要的是,因為我們縣衙的主簿。”

    “主簿?”薑澪仔細搜索了一番記憶,自己並不認識這個人。

    所以這個人跟這件事,除了審判以外還有什麽關係?

    其實叫住薑澪,也是縣令臨時起意,這件事具體說來,算是他們縣衙內部的事情,可看薑澪氣質不俗,縣令覺得自己可以通過這件事,籠絡一下她。

    “明明人證物證俱在,按照律法,殺人未遂應做殺人罪處理,直接處斬,可是最後卻隻判了個流放邊疆。”

    薑澪順著她的話問:“所以原因是?”

    縣令站起來,繞過桌子:“是縣衙的主簿,她對我說,雖說是殺人未遂,但你們並沒有一點傷,賭坊的人卻被打了個半死,眼見著命都要丟了,哪有加害者是這樣的,隻能說明此事存疑甚廣,應該先把你們抓起來投入監牢,再慢慢審問。”

    如果被抓起來的話,他們現在就不是在書房,而是在牢房裏了。

    這可不是什麽好地方,除非有錢有權,否則能不能活著出來另說,就算是出來了也得要脫層皮。

    這個主簿明顯是不懷好意啊。

    可薑澪也很確定,原主並不認識他,更是從來沒有過交集,她為什麽要這麽做,這又對她有什麽好處。

    薑澪原本想著,賭坊那群人嚇死了原主,那就跟逗狗一樣,讓她們上門來鬧。(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