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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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曆264年】
汪淩跟著劉天長駕駛著警車來到了臨海大學的校門口。
“小汪,你下去看看,盯著點別發生什麽打架事件就行。”
“嗷,好。”
汪淩點了點頭,隨後打開車門站到了外麵。
他記得家裏的小妹就是在上這個大學,不過因為是工作期間,汪淩並沒有與小妹聯係,要不然還能看一眼。
時間一點點過去,劉天長在車裏麵玩著手機。
汪淩卻一絲不苟的看著,身體站的筆直。
臨海大學的門口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隻有一些路過的姑娘偷看著汪淩,跟通行的閨蜜說一句那個小警員好帥啊!
但即使這樣,汪淩也沒有一點掉以輕心。
林海大學門口的遠處忽然傳來了騷動,一陣叫罵傳入了汪淩的耳朵裏。
汪淩頓時看向了那個方向,隻見在一個角落,一群人正在拳打腳踢著另一個學生。
汪淩喊了一聲劉天長,隨後率先跑了過去。
…………
劉天長趕到的時候,汪淩已經把那幾個打人的給壓在地上了。
七八個小夥子,沒幹過汪淩一個人。
“師傅,被害人腳筋手筋全斷了,我已經打急救電話,現在咱們得將這幾個人給帶回去。”
被害人淒慘的倒在地上,但此時劉天長卻沒有看被害人,而是一直看著被汪淩壓在身下的那個青年。
“小汪,這件事情就這麽算了,先把傷人送到醫院。”
“師傅,被害人一級傷殘,這必須要帶回去做筆錄的。”
“小汪,聽話,放人!”
汪淩目光灼灼的看著劉天長,隨後搖了搖頭。
“不可能!”
【新曆264年】
汪淩將那幾個不良少年給捉回了警署。
剛關押了半個小時,一個電話打到了署長的辦公室。
“哎呀,新來個警員,幹勁十足,不認識貴公子,我們這就把人放了。”
這個大肚子署長一邊笑著,一邊吩咐手下將那幾個不良少年給放了。
“為什麽把他們放了?”
汪淩怒氣衝衝的來到了署長的辦公室。
“小汪啊!他們也沒啥大的過錯,而且被害人也原諒了,人家也出了錢,那就不歸咱們管了,你先回去工作吧。”
汪淩被打發走。
【新曆271年】
汪淩在警隊執勤……
【新曆273年】
汪淩出勤,解決租戶與房東的問題……
【新曆277年】
汪淩休假,去臨海大學帶小妹去玩了一天。
【新曆283年】
汪淩正聽著手機裏的歌。
這是一首最近爆火的歌曲,名字叫做《那個聽我唱歌的女孩》。
據說是一個不知名的歌手唱的,歌手的名字好像叫什麽安一丁,反正十分冷門,也沒有多少人關注的那種。
“汪淩,周隊招呼你去一趟。”
“不會又是調解吧?”
“不是,這次是出案子了,快點跟上吧。”
“好。”
【新曆284年】
汪淩回出租屋,十分頹廢的倒在了床上。
殺人案,被害者是他那天救下的那個大學生,而殺人的則是那天被他製服的那幾個學生。
他又將那幾個學生給逮捕捉住了,不過回到警署的時候,署長好像有些不開心。
【新曆284年】
汪淩回到警局,麵對的則是署長的冷眼相對。
緊接著,他便親眼見到,幾輛豪車停在了警署前,將那幾個“殺人犯”給接走了。
“為什麽?”
汪淩大聲的質問著。
“因為你抓錯人了,殺人的不是他們。”
“可是我親眼看到的。”
“那就憋在心裏。”
【新曆285年】
汪淩頹廢的來到了警署,有一個問題他想了好幾天都沒有想明白。
為什麽那幾個殺人犯一點事情都沒有?
這天,署長將他叫到了辦公室。
語重心長的對他說
“你還年輕,我懂你想要立功的心情,但咱們不能冤枉好人。”
“可是,我親眼見到他們拿著刀……”
“眼見的不一定是真的,我們調查過監控了,你就是抓錯人了。”
“可是……”
“沒什麽可是的了,難道連我都話都不信了嗎?我還能包庇罪犯,我可是一個城市的治安管理者。再說了,真凶已經抓到了,你就別擔心了。”
“那……好吧。”
署長見汪淩這個樣子,露出了笑容。
“這才對嘛小汪,咱們要積極麵對,有錯誤就要勇敢承認。那個明天那幾個孩子的家屬會過來,你給他們道個歉,畢竟是你抓錯人了,咱們當警員的也不能不講道德對吧。”
“嗯,對。”
【新曆285年】
幾輛豪車停在了警署。
隨後,幾位穿著華麗,富麗堂皇的婦人走了進來。
在他們的身後,還跟著幾個年輕人。
大肚子署長急忙迎了過去,與那些人說了一些話後,招呼道
“小汪,快過來。”
汪淩麵無表情的走了過去,看著那幾個穿著帥氣的少年,眼中露出一絲厭惡。
他明明看到了,就是這幾個人將那個孩子給打死的。
可為什麽自己的署長居然說自己看錯了。
“唉!或許我真的看錯了吧。”
汪淩心中也歎了口氣,好像是在說服自己一樣。
“小汪,快道個歉。”
“對不起,是我抓錯了,沒有認清情況就將你們抓了過來。”
汪淩鞠躬。
“沒關係,誰沒有犯錯的時候,就是下次能夠好好看看,可別再抓錯人了。”
“哈哈,一定的,一定的。”
署長在旁邊賠笑著。
【新曆286年】
汪淩的心裏一直有個砍,過不去一樣。
這天,他放假。
接著這個時間,去休息一下,在公園裏散散步。
看著署長的那個樣子,汪淩漸漸的接受了自己看錯了的事實,那幾個學生或許真是冤枉的。
他溜達到了臨海大學旁邊。
就在這個時候,他看到了兩個穿的破衣襤褸的中年夫婦跪在學校門口哭著。
而一旁的保安正在拉著那兩個人。
汪淩本想就此路過,沒想到餘光看到那對夫婦的麵孔,好眼熟!
【新曆286年】
汪淩找到了這對中年夫婦,在他們的口中得知,自己孩子的殺人凶手到現在還逍遙法外。
“署長不是跟我說真凶已經被抓了嗎?”
汪淩感到晴天霹靂。
看著這堆鄉下來的淳樸夫婦,和那個笑容滿麵的署長,汪淩一時間不知道誰說的是對的是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