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流逝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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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刑警支隊審訓室,李文鐸正在接受提審人員的審問。提審人員由專案組的萬通和劉芸組成。劉萬貴和王雲鶴兩位組長,則坐在透視玻璃窗外的房間監聽。
李文鐸倒是簡單,在提審人員確認他的身份後,他就竹筒倒豆子,把他和鄭莉以及斯納德-威爾遜3人,是怎麽合謀實施的騙局,又怎麽利用魏風的信任,套走山海集團全部600多萬的資產。
然後又怎麽雇傭斯納德-威爾遜殺害魏風,發現魏風沒死後,又怎麽潛來國內,多次設計殺害魏風未遂,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李文鐸毫無保留地說了一遍。
李文鐸心裏明白,他這次失手被抓,鄭莉不可能前來救他。自從詐騙得手後,鄭莉就變了一個人。原本說好,得手後就來加拿大結婚,共同享受這些錢的。可鄭莉卻逼他必須把魏風除掉,否則就讓他一分錢也得不到。
他不是不知道,這相當危險,這是鄭莉讓他朝槍口上撞。弄不好,自己的小命就沒了,著巨額財產她也就獨吞了。但是為了能和鄭莉結婚,享受美人兒和那筆巨款,他想僥幸試試。
所以才前來實施毒手。沒想到,魏風十分機敏,讓他屢屢不能得手,最後落得個雞飛蛋打,竟成了階下囚。那還為鄭莉隱瞞個屁!
這幾天他也想了,雖說我要殺人,但是畢竟是殺人未遂,騙的錢我也一分沒拿到,都坦白了,還能保住小命,甚至少判些年,說不定有生之年還能有機會出去,到時再找鄭莉算賬。
就這樣,審訊才出奇的順利,全過程基本上沒費口舌就完成了。
那兩個老外,斯納德-威爾遜參與了詐騙,並得到了傭金,但是斯納德與家裏聯係,願意退贓和繳納罰金,爭取寬大處理。所以從性質上說,斯納德和另一位都屬於受雇傭,所以審訊也沒費什麽勁兒,整個案件也就很輕鬆的落了地。
至於鄭莉,因為已入了加籍,公安部啟用了國際聯合辦案程序,但是加國不同意引渡,也不給與退贓,贓款由加國沒收,所以也就隻能暫時擱置。
魏風被騙走的600多億落入了加國的國庫,斯納德的60億元被追回,退給了山海集團,3億罰金斯納德無力繳納,隻交了5千萬。入了國庫。剩餘部分暫時擱置。李文鐸的兩億罰金也無力繳納,隻湊了2千萬,納入國庫。剩餘部分暫時擱置。
專案組經請示省廳,省廳請示部裏,最後得到指示:結案後移交檢察部門起訴;6.16專案組隨即撤銷。
……
兩個月後的一天,法院送來通知,告知當日下午1時開庭宣判。魏風按時趕到了法院的審判庭。
李文鐸,犯詐騙罪,數額巨大,影響極壞,判處無期徒刑處罰金2千萬元;犯雇凶殺人罪,判有期徒刑20年,合並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0年。斯納德-威爾遜犯故意殺人罪,判有期徒刑20年,犯詐騙罪,判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5千萬元,合並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勞恩-安德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
半年後,東方港口集團開業半年,就創利稅170多億元,進入東海市前五,東山省前十。魏風被省、市政府評為勞動模範,東方港口集團也被評為改革創新先進單位。集團職工已達6000餘人。
之後其他什麽示範單位、先進單位、什麽改革典範、誠信單位,五A企業,以及什麽先進個人,改革先鋒等等頭銜蜂擁而至。各種牌匾灌滿大廳、會議室。
東方港口集團的二期工程也已經於當年10月份開始動工興建,原計劃項目和新增項目同時進行。資金用港口新建項目做抵押,在銀行貸款40億元,用以進行二期工程建設,資金可謂充足。
魏風提出要自建一直航運隊伍,成立東方航運公司,但遭到了集團黨委、行政、董事會三套班子多數高層的反對。
因為這時,集團黨委已經又增加了一名專職副書記,主管黨務工作。董事會增加了一名副董事長,主管董事會工作。這樣,不算各部門的總監,三套班子的正副職加上工會主席,已經達到了7人。好在工會主席是三總辦主任靳程兼職。
總監、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級別的,魏風這邊隻推薦了韓潮和丁寧。沒辦法,一表決,少數服從多數,魏風隻好放棄。
人家說的也是有理有據,什麽資金問題呀,管理問題呀,不適時機呀,沒有懂行的人才呀等等,不一而足。
魏風也曾解釋說,“資金問題我們可以采取三種辦法解決:一是股東按比例增資;二是吸引外部資金進來合作;第三是集團內部集資。
管理和人才問題更不難,我們可以去招聘懂行的人來管理運營,來組建隊伍,一切都可順理成章。
要說時機,那現在正是好時候。因我們現在有時候就吃不飽,前來靠港的船隊經常出現空缺,客戶的貨物有時就不能及時發走,如果我們有自己的船運公司,這些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監事長朱長友說:“股東增資問題不妥,我們現在本來就財政吃緊,股東增資勢必會增加市裏的財政負擔,我看不妥。”
副董事長、副書記、副總經理談晴說:“吸引外部資金就更不行了,弄了一大堆私營企業資金進來,勢必擠占國有股份,那不成了私營企業了嗎?國有股份還能控股了嗎?再說第三條吧,要內部集資,那不成了非法集資了嗎?再說了,憑什麽讓工人持股?”
魏風聽了真是無語,也沒有必要和這種人解釋下去。這機會就隻能這麽眼睜睜地看著,任其流逝過去。(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