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2 第一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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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吧,我先給梁正寫一封信,看梁正能不能再調解一下。不行,你再上法庭起訴。”
阿雲拿著張所長的信回村找到梁正。
梁正打開信封。
“梁支書:
根據阿雲提供的宅基證,我們進行了審核,該證真實有效。依據有關法律我們應保障阿雲宅基證確保的所有權利。但由於水井問題牽涉到很多農戶的吃水問題,也很重要。因此我們建議貴村對雙方進行調解;或者將阿雲的宅基以適當價格收歸集體使用,另給阿雲方一處宅基地。妥否,請貴村研究。
望嵩鎮司法所&nbp;&nbp;張”
梁正看過後。將信紙疊好,拉開抽鬥放進去,然後抬起頭來。
“所長的信我看了,今晚村裏商量一下,聽聽大家的意見。”
第二天上午阿雲到村部見了梁正。梁正告訴他,昨天晚上又去作了對方的工作。對方不讓步。另外,調整宅基地的事,一方麵村裏沒有錢,另一方麵也沒有合適的位置可以調。
阿雲來到陽縣法院望嵩法庭,找到庭長。
庭長告訴阿雲通過法律訴訟的程序,要阿雲寫好訴狀,繳納訴訟費,找好律師,然後就等法庭通知什麽時候開庭了。
找那個律師呢?阿雲犯了愁。在學校吃飯的時候,說起這件事。鄭明說,正好有一個人,你可以聯係一下。
“你說的是誰?”阿雲問。
“陳銘,現在改行做律師了。”
“啊,陳銘啊,好。”
阿雲打聽到陳銘的電話,就掛了過去。
“你是?”
“我是阿雲,你是陳銘是吧?”阿雲問。
“啊,是老哥你啊?你咋想起我了?”
“哎,我這裏有件事要麻煩你。”
“什麽事!你說吧。隻要我能辦。”
阿雲就將宅基地的事情前後經過作了介紹。
“哥,這是明著欺負你,這場官司我給你做代理。”
“好。我找你就是這個事。”
“那中,明天上午咱們見個麵,我要你的宅基證,還需到現場拍照取證。”
“那好。明天早飯後見。”
拍過照,陳銘和阿雲一起到學校阿雲辦公室。
阿雲填寫了《全權代理委托書》,陳銘開始寫訴狀,間或問阿雲一些相關的問題。經過將近一個小時,訴狀寫成了。
阿雲看了一遍,沒有什麽要改的,就簽了名。然後到法院,交了三百元訴訟費,辦理了訴訟手續,留了電話。
從到法院立案後的第三天開始,錯對門孫強的母親,開始坐在大門口對著阿雲家罵街:“有的人不想讓大家吃水,壞了良心。”“有的人,霸道的狠,一家想欺負一條街。”“有的人有本事了,整個假宅基證,想把大家吃水的水井訛了。”“有的人,沒良心,以前窮死了。現在有本事了,敢欺壓鄉鄰啦”。……
從早飯後開始罵,罵啊,罵,一直罵到吃晚飯的時候。
一天,一天,天天的罵。
阿雲怕老婆和老娘受不了,特別是老娘。阿雲就勸她們:“你們聽到就當沒有聽到,就讓他們罵。累死他們咧。有理不在高言,她們沒理。再罵也不中。”
阿玲說:“你放心去上班吧,沒事,我不怕。我就當大街上有惡狗放屁。”
阿雲媽說:“你去學吧,沒事。我不怕。”
阿雲去了學校。
晚上學生放學後,阿雲和鄭明幾個老師到學生宿舍檢查過後,看學生們全都休息了,也勸老師們去休息了。
回到住室,座機突然響了。
“你回來一下。咱媽突然頭暈,受不了。”電話裏傳來阿玲的聲音。
阿雲急忙掛了電話,推出自行車,向家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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