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9 怎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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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眼到了秋假,這是農村秋收的大忙日子。

    原定的秋假是十月三日到十七日的半月時間,由於連續降雨,學校在八日到十五日組織學生到校上課,秋假順延推遲到二十日。十月十五日下午下課後,學校按照慣例在放學之前大集合,強調了假期安全和學習事宜,就放學了。

    “媽,我去姥姥家去了。”譚娜走過來和媽媽說。

    “明天去吧?”媽媽說。

    “我好長時間沒見姥姥了,我走了。”譚娜說著走出了家門。

    譚娜是皇村人,姥姥家在東南不到一公裏的史村居住。

    由於兩村相距很近,安全上也沒有什麽顧慮,來來往往的,常常都是一個人。

    這天晚上,一如平常。

    譚娜的媽媽也沒在意,去就去吧,又不是太遠。

    夜深了,譚娜還沒有回來。

    “這死妮子,這麽晚了還不回來?”媽媽獨說獨念地說。

    “甭等了,可能住她姥姥家了,要不早回來了。睡吧。”

    直到第二天早飯後,譚娜還沒有回來。

    這就反常了。通常晚上不回來,第二天一早就跑回來了。就是早上懶睡,吃過早飯肯定要急急忙忙跑回來的。可今天是怎麽了?

    譚娜的爸爸忍不住,騎了自行車就到了譚娜的姥姥家。

    “娜,啥時候了,還不回去?”爸爸進去門就吆喝。

    “娜娜沒回去?昨晚讓她在這裏住,他不住。昨晚都回去了啊。”姥姥急了,接著問:“她會不會去她同學家?”

    譚娜的爸爸急急忙忙趕回去,和老婆說了情況。

    一家人,就慌了。因為既是在那個同學家現在也早該回來了。一著急,譚娜媽媽的淚水就流出來了。

    “不管咋著,先問問再說。”譚娜爸爸對老婆說。

    兩人就開始聯係知道的同學,前後街跑了個遍,愣是沒有人見。一種不祥的預感,爬上了心頭。不會,不可能。心裏不停的否定著。一家人這才慌了,急忙聯係親戚朋友過來。

    皇村到史村去,隔著一條小河,是北汝河的支流之一,百十米寬的河床。

    尋找的人找遍了村子的角角落落,又到小河的兩岸尋找。終於在河的東側岸邊,發現了譚娜的屍體。

    阿雲來到學校,聽到了譚娜的事,非常震驚,又非常同情。就想和領導班子商量一下,過去對家屬進行安慰,也表示一下自己的同情之意。

    譚娜的事成了人們議論的話題。皇村的教師過來,馬上就有幾個教師圍上去,打聽消息。

    “張老師,譚娜的事咋處理了?”有老師問。

    “咋處理了?人家親戚都很生氣。說小學的領導都過去了,孩子是咱學校的,咱學校也不去看看。人家都想把譚娜抬到咱學校門口咧。”張老師也有點不平地說。

    “抬到咱學校門口,咱學校有啥責任?”有老師不滿地說。

    “是啊,這事又不是發生在學校,再說放著假的呀。”又有一位老師接著說。

    當時的社會風氣,人們感覺那個單位有責任,家屬常常把屍體抬到單位的門口,要單位拿錢了事。所以事情一發生,高雲就考慮到這個問題,譚娜的家屬會怎麽做呢?

    高雲考慮,事情發生在假期離校階段,再者學校隻管校門以裏,不管校門以外的安全。所以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然而,社會百姓文化素質低,法律意識淡薄,在某些人的攛掇下,會不會把人拉過來?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對學校的影響將是巨大的……所以,高雲決定采取回避的冷處理的方法應對。

    阿雲走出去,看著大家說。

    “咱學校沒有去,是因為咱學校沒有責任。這事的發生,學校也很同情,但是咱學校沒有責任,這事一不是在上課期間發生的,二不是發生在校內。”阿雲借此機會亮明態度,撇清責任。並借張老師傳話給學生家長。

    第二天早飯後,鎮教育辦主任馬原開車來到二中,說去學生家看看,問阿雲去了沒有?要不要一起去。

    阿雲說:“沒去。”接著說明了不去的理由。

    “我現在躲還怕躲不及呢,怎麽會去引火燒身?我打算這事過過,把這學生的學費書錢都給他退了。但是現在,不去。”

    馬原聽了阿雲的話,想了想,也就沒有去。

    下午,譚娜家來了個人,詢問譚娜入保險的事,說譚娜入的有保險。

    阿雲說:“學校收費是有收據的,有沒有保險,收據上有標記。你把收據拿來看看就知道了”。

    “譚娜的收據,她媽洗衣服,洗了。據她說有保險。”來人說。

    “要是這樣,隻好看收據存根了。這個事鄭老師管,學校去個教師和你一起,把鄭老師喊過來看看。”阿雲知道對方不放心,就說。

    鄭老師到學校,找到譚娜入學時的交費存根,隻見上麵清楚注明:“不入險”三個字。

    “校長,你看,這家怪可憐的。我也幹過保險。你看,能不能這樣?”來人看著阿雲說。

    “你說。”阿雲說。

    “就說譚娜入了保險,咱學校沒有報上去。”

    “你說這事,我這裏辦不成,因為我們學校和保險公司的人不熟悉。你既然幹過保險,你肯定熟悉了,就在你那裏辦吧。”阿雲感覺這是一個“圈”回道。

    一個星期後,譚娜家屬來到學校,請求學校協助督促司法部門盡快破案。阿雲當即表示:“可以,學校派出一個教師,一同到鎮裏、縣裏有關部門督促破案。因為鎮裏縣裏我們會比你們熟悉一些。但再往市裏就不行了,學校也不熟悉,再者教師也有課,所以縣以外的事學校就幫不上忙了。你看這樣行不行?”。

    “中,謝謝你。”來的家屬說。

    從第二天起,阿雲安排王方老師專職協助家長處理這件事,路費、生活費學校報銷。

    學校退回了譚娜的所有書雜費。

    半年後,案件得破,罪犯被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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