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包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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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葉瑾璿就帶著青梅和席冷月離開了,留下了還在原地呆愣的南宮雲香。
葉瑾璿“都說了吧,今天就不應該出來,看看,看看,這都什麽事兒啊!”
葉瑾璿歎了口氣,今天還真是事事不順啊。
青梅也沒什麽心思反駁葉瑾璿,因為她也覺得此次出來有些鬧心了。
“小姐,要不咱們回去吧……”
這是青梅提出來的!
“回去?!”
葉瑾璿冷哼一聲,這回知道回去了?晚了!
葉瑾璿防止青梅跑,拉著她就繼續走。
“小姐啊,您放過奴婢吧,奴婢真的知道錯了啊……”
“小姐啊,奴婢再也不這樣了,您就原諒奴婢吧……”
“小姐啊……”
青梅欲哭無淚,她是真的後悔了。
兩個人在街上拉拉扯扯,席冷月一臉看熱鬧的表情跟在後麵,絲毫沒有攔住她們兩個的意思。
“你放開她!”
突然一聲大喝,打斷了兩人的動作。
“嗯?”
青梅裝哭的聲音戛然而止,葉瑾璿也停止了動作。
包括一直跟在她們兩個身後的席冷月,緩緩走上了前。
一個穿著破破爛爛衣服的少年,氣憤的跳了出來,一臉嚴肅,緊緊的盯著葉瑾璿。
葉瑾璿看著少年,越看越覺得眼熟,直到那個少年開口“光天化日,竟敢強搶民女!按我大業律例……”
葉瑾璿瞬間瞪大了雙眼,這少年,不就是之前那個,將大業律例背的滾瓜爛熟的那個嘛!
之前她和皇帝偶遇這個少年,不畏強權,為了救一個平民少女,不惜與錢尚書的侄子對上。
當時葉瑾璿還琢磨,事後回去查一查這個少年,如果可以的話,就收為己用。
隻是葉瑾璿萬萬沒想到啊,自己之前是個看客,而這次卻變成了主角。
“額……那個,你先淡定一下,聽我說,這是我的丫鬟……”
不是民女,她沒有強搶民女!
葉瑾璿話還沒說完,那少年一臉正義“就算不是民女,你也不能如此……如此作踐人命!”
少年聽到剛剛青梅喊的救命,以為是葉瑾璿強行拉著青梅,要去將青梅賣了呢。
對於大戶人家來說,是可以買賣奴仆的,但也不是說買賣就能買賣的。
一般來說,奴仆犯了大錯,主人家才可以變賣奴仆。
不過,一般奴仆想到落到人販子手中,下場會生不如死,為了不被賣,也會在伺候主子的時候,格外小心。
況且,變賣奴仆畢竟不是什麽光彩的事兒,一些大戶人家也會避諱這些。
所以在少年看到葉瑾璿的行為的時候,才會那麽生氣。
葉瑾璿“我真沒有啊……”
這個少年該死的正義感啊!
少年“親眼所見”,怎麽可能會相信葉瑾璿的話呢。
“嗬!還在狡辯!”
少年看向青梅,一把將她送葉瑾璿的手中拉了過來,護在了自己身後。
“別怕,你有什麽委屈,都可以告訴我!”
誰都沒想到少年會是如此反應,青梅沒反應過來,呆呆的現在少年身後。
葉瑾璿也沒反應過來,自己的人就這麽被搶了!
“就算她是你的丫鬟,你也不能就這麽把人賣了,你說說,她是犯了什麽錯!”
凡事都講究道理,講究事實。
少年一副“我可以給你一個機會,你狡辯吧”的表情。
葉瑾璿挑眉,看向青梅“我說你家小姐現在都要被冤枉死了,你真的不解釋解釋嗎?”
青梅聽到自家小姐委屈的聲音,這才回過神來啊,連忙從前麵身後,跑到了葉瑾璿身邊。
“沒有沒有,都是誤會,我們小姐對我很好,剛剛不過是我想回府,小姐卻想逛街……”
青梅解釋了半天,少年的臉色都沒緩過來“你不必害怕,不用為她說話!”
還很執著的覺得,青梅是怕葉瑾璿的緣故。
葉瑾璿欲哭無淚啊,這個少年還真的是個死腦筋啊!
青梅“我真的沒有為小姐說話啊!這是真的!”
怕少年還是不信,青梅將前因後果,完完整整的說了出來。
解釋了半天,給青梅累夠嗆“呼,這回你聽懂了吧?”
因為解釋的太長時間了,葉瑾璿和席冷月在中間的時候,就跑到了路邊一個小茶棚裏休息了起來。
見青梅說完了,葉瑾璿還貼心的送上了茶水“呐,口幹舌燥了吧。”
天氣這麽熱,人很容易脫水的。
看青梅說的這麽激動,少年才確定,真的是自己誤會了。
少年臉色漲紅,看著葉瑾璿,語氣誠懇“是我誤會了,竟沒想到,小姐竟是大名鼎鼎的長安郡主!我在這裏,為我剛剛魯莽的行為道歉。”
道歉的樣子十分誠懇。
可算是還了自己一個清白,葉瑾璿示意少年坐下“誤會解除了就好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嘛。”
“怎麽稱呼?”
葉瑾璿還沒來得及去打聽關於少年的事兒呢。
少年連忙做個自我介紹“我叫包不平。”
包不平,這個名字,既不像是書香世家起的名字,也不像是平常百姓起的名字啊。
葉瑾璿“本郡主聽你總將大業律例掛在嘴邊,想必你對大業律例很熟悉的吧……”
包不平聞言,自豪的點了點頭“我三歲識字,五歲背詩,七歲開始接觸大業律例,如今,隨便一條,我都可以倒背如流!”
其實對於窮人家的孩子讀書寫字葉瑾璿還是理解的,像包不平這樣背律例的,還真是第一次見。
“本郡主冒昧問一下,你家中祖上,可是有做官的?”
不然怎麽會讓孩子接觸律例呢。
聞言,包不平難掩興奮“郡主真是神機妙算!我爺爺就曾入朝做過官!”
不過緊接著,包不平就垂下了頭“哎,不過啊,我爺爺在還沒有我的時候,就因為觸犯了大業的律例,而被斬首了……”
“我娘生下我以後,我爹給我取名為包不平,還在我識字以後,讓我熟背大業律例……”
“我想,我爹應該是不希望我,以後會像我爺爺那樣吧……”
法律,從不是衡量人的標準,而是決定的人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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