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斥責
字數:3443 加入書籤
沈輕輕心髒猛地收緊了下,眼底的神色也暗淡了些,像是蒙上了一層層濃濃的霧,又厚又重,她伸出手想要拂去,可終究,徒勞無功。
饒是如此,林遠卻不肯輕易放過她,他冷冷的挑起眉梢,冷哼一聲,方才咬牙斥道:“想必是沈姑娘將我家主子扔在了迷霧之林內,獨自一人跑出來的吧。”
不得不說,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這話並沒有什麽問題,相反,還很正確。
於是沈輕輕心底那抹抽痛更明顯了,眼底的那層霧氣也越發濃重了些。
林遠還在繼續,他嘴角的笑意越發的深也越發的冷,透著好不這樣的失望和嘲諷,“想不到沈姑娘也是這般貪生怕死,忘恩負義之人,”
他冷哼一聲,目光如一道利劍死死射向沈輕輕,幾乎恨不得將眼前人生生射穿,而後,聲音冷硬如鐵的自嘲道:“也罷,我本就眼拙,看錯人又有什麽奇怪。”
那一瞬間,沈輕輕都忍不住懷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什麽傷天害理、罪大惡極的惡事。
以往碰到這種事情,隻要她認為是對的就夠了,哪怕再多人自責,她也不會放在眼裏,甚至連眉心都不會皺一下。
可現下聽著林遠這番話,她隻覺得心中愧疚越發的濃烈,忍不住蹙了蹙眉心,潛意識裏都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不應該就這麽丟下蕭安衍。
哪怕明知道蕭安衍強大如斯,沒有人是他的對手,他也不會受到任何傷害。
可心底那一根懸著的神經卻始終無法放鬆,甚至越拉越緊、越拉越緊,緊得她幾乎有些透不過來氣。
還未待她理清心中思緒,林遠便用充滿鄙夷、嘲諷的眼神看了她一眼,而後轉身大步朝著迷霧之林內走去。
眼看著林遠的身影越來越遠,幾乎快要消失在那層層濃霧之中,她想都沒想地衝進去,拉著林遠的手想要製止他。
可林遠卻用冷淡至極的目光撇了她一眼,而後用力的甩開她的手,轉身朝著更裏麵走去,路過她身邊時留下冰冷的幾句話,
“你可知這迷霧之林內有多少人恨不得主人死,對於主人來說,進這迷霧之林便意味著將腦袋係在褲腰帶上,”
“你還可知,主人本無意再進這迷霧之林,不過是聽說你進去了便趕了過來,”
他微微扭轉了頭,眼底滿是嘲諷,可沈輕輕卻覺得那嘲諷不像是對自己,更像是對他自己,對他的主子蕭安衍,因為他說,
“主人確實很強大,強大到所有人都傷不了他,強大到所有人都害怕他,可再怎麽強大,主人也是人,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一個擔心別人也希望別人可以回以擔心的人,”
聲音陡然轉為激動,他說這話時的聲音透著幾分清清楚楚的顫抖,
“可是,他也隻是人,雙拳難敵四腿,若是主人此番有個什麽好歹,我林遠便是拚了命也要殺了你,讓你給主人陪葬!!!”
說到最後一句話時,他的聲音冷厲到了極點,眸子也迸發著嗜血的冷厲,那一瞬間,沈輕輕幾乎懷疑,若不是他著急進去救蕭安衍,一定會衝過來扭斷她的脖子。
作為蕭安衍身邊的得力助手,沈輕輕相信他有這個能力,但她並不害怕,死亡對她本就不陌生,可林遠口中的字字句句卻猶如一道驚雷在她心尖尖處炸開,炸得她的心髒四分五裂,鮮血橫流。
蕭安衍……果然是專門進迷霧之林保護她的,而自己若是沒有他的幫助,現在能否活著都是未知。
可她到底做了什麽事情啊。
她居然就這麽把蕭安衍扔在了迷霧之林裏,說什麽晚點再除掉宮裏那人也是可以的,可她卻忘了一件極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
一旦她走了,宮裏那人便會意識到受騙了,那麽高高在上的人怎麽能允許自己受到欺騙,一定會派人追殺自己,屆時,她定會陷入危險境地。
蕭安衍想要除掉宮裏那人應該也有這方麵的考量吧。
可自己卻覺得那些都跟自己沒關係,心安理得的將那麽多危險盡數拋給了蕭安衍。
她……
她……
怪不得林遠瞧不起她了,此刻連她都覺得自己太過混賬。
她死死咬了咬後槽牙,正欲開口說些什麽,可一抬頭,卻發現林遠的身影已經消失在了迷霧之林內。
她瞳孔猛地收縮了一下,心中罪惡感更是翻天覆地,不管是書中描寫還是親眼所見,一直以來,都是林遠陪在蕭安衍身邊。兩人之間的關係絕非主仆那般簡單。
雖然蕭安衍從未表現出來,可她知道林遠在他心目中還是存有一定地位的,雖然很小很小,可對於冷漠如斯,從來不將任何人任何事放進心中的蕭安衍來說,便已經是極其重要的位置了,而她也看的出來,林遠是真的擔心蕭安衍的安危。
迷霧之林內危險重重,蕭安衍之所以將林遠留在迷霧之林外,想必一來是擔心因他暴露身份,二來應該也是為了他的安全著想,
眼下他這般貿然衝了進去,若是有個三長兩短……若是有個三長兩短,那蕭安衍身邊恐怕再也沒有一個人可以信任了。
他……應該會很傷心吧。
若真是如此,那這一切……全部都是因她而起,拜她所賜,她就是那個罪魁禍首。
想到這兒,她眉心皺的更緊,幾乎擰成一個川字,站在原地的步伐也越發的沉重。
大約思慮了三分鍾,她微微扭頭,目光沉沉的看向無名,問道:“你手邊可有紙筆?”
無名聽了這話疑惑的眨了眨眼睛,有些不明白此時此地她要紙筆有何用處,但還是聽命的將手掏進了懷裏,隨意摸了兩三下,便掏出紙筆,將它恭敬的遞給沈輕輕。
因著一直留在葉蘇陽身邊無事可做,實在無聊透頂,為著打發時間,若是綢緞莊內客人太多忙不過來時,他也會充當店小二搭把手,時間一長也就養成了隨身攜帶紙筆的習慣。(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