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怎麽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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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前的情景簡直讓小男孩的媽媽為之眼前一黑!

    她的腿軟得幾乎無力支撐自己。

    就這樣,眼看著自己快要癱軟到地上去,小男孩的媽媽便本能地伸出手來,扶著牆壁才讓自己的倒下,不至過於太過突然。

    這是一個怎樣的打擊?

    含辛茹苦撫養到小男孩十三歲,在沒有一點兒征兆的情況下,小男孩卻被吊死在自家屋裏!

    而且吊死得特別詭異。

    這些,她都還顧不上,她首先想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打電話把孩子他爸爸叫回來,她一個女人家的,真不知應該怎麽處理這件事。

    盡管悲傷讓她欲哭無淚,但理智還是讓她趕緊把家裏的主心骨叫回來。

    小男孩的爸爸趕回家裏後,也是被眼前的情景給嚇著了,渾身不覺哆嗦起來。

    天啊!

    自家的孩子,怎麽會這樣呢?

    他一邊打電話報警,一邊慢慢地觀察,也不覺倒吸了一口涼氣。

    眼前這場麵,真個有些詭異啊!

    沒有這樣子死法的!

    怎麽個詭異法呢?

    從小男孩的父母先後看到小男孩吊死在房梁的那一刻起,兩人就不敢上前把小男孩解救下來!

    小男孩的死法,以及身上的裝束,似乎兼具了某些說不上來的神秘儀式的祭祀作用。

    首先,小男孩的雙手雙腳都被捆綁起來,然後,在小男孩的額頭上,用針刺出了一個納粹黨的符號,而在小男孩的腳上還掛了個秤砣。

    就連後來趕到的警察,也暗暗叫起苦來,一個從警幾十年的老幹警,禁不住概歎道:“我幹了幾十年警察了,還從來沒有見過這樣子吊死的!”

    “可不是!這種花樣兒太另類了。”另一個警察附和道。

    當然,作為警察,當著死者家屬麵前,是不能說太多評論類型的說話的,萬一某句評說不恰當,那豈不是在死者家屬的傷疤上撒鹽?

    所以,警察們嘀咕了這兩句後,就開始他們那一套規範性操作。

    用黃色的警戒條把案發現場攔好,把看熱鬧的閑雜人驅離到警戒線外。

    然後,由偵察科的技術幹警對案發現場查勘痕跡。

    而另外一個警察則對案發現場拍攝存檔。

    當我和華生從飛機場趕到案發現場時,已經於事無補。

    盡管我們預感到事情不妙,可是,當我們循著線索查找到小男孩的住處時,小男孩還是離去了。

    而小男孩離去的方式卻是這麽的詭異,讓前來破案的我,一眼之下,就斷定小男孩不是自殺的,而更有可能是意外死亡。

    我不用他殺,是因為小男孩看到什麽不該看的,被某些神秘的人物追蹤前來殺害的。

    如果小男孩不在飛機上看到那詭異的一幕,兩個一模一樣的鬼影子重合在一起的話,小男孩很有可能不會惹禍上身。

    所以,在我的劃分裏,用意外死亡比較合適。

    如果定性為他殺,這會給當地警察部門帶來很大的壓力。

    既然是他殺,那好,請問警察同誌們,殺人凶手呢?

    何時才能緝拿到凶手啊?

    而在我的判斷裏,這將會又是一個無頭公案,凶手是很難被捉到的。

    有關這一點,從我接觸這個詭異案件以來,已經是充分領教過了。

    諸如瞬時移動兩千多公裏,死過翻生卻已經是另外一個人的靈魂,無腳鬼對生人的追殺,以及讓四個已經死去的人仍然像活著那樣進食。

    這些千奇百怪的事情,能用我們平常的眼光看待麽?

    而製造這一切的人,至今仍然神龍見首不見尾,這讓警察們怎麽查?

    特別是那兩個從來沒有被人正麵看見過的凶手,神出鬼沒的,如同幽靈一樣存在的人物,你說,又如何從人海茫茫中找得到他們呢?

    可以說,作為追蹤事件的親曆者,至今仍然毫無頭緒,這就更別說是別人了。

    但更可笑的是,以上這些,我還不能對警察們說出來。

    這是因為我所追查的事件性質決定的,局裏領導對我和華生也有嚴格規定,不是萬不得已,不能對公眾泄露案情。

    在這個大家認為沒有鬼神的世俗社會裏,忽然之間說出一些至今仍然無法解釋的事情,會不會因此而引起不必要的社會慌亂呢?

    真發生了慌亂,那麽,請問,誰去負那個責任啊?

    所以,保密也是我和華生必須執行的一項紀律。

    這樣一來,我就不能幹預當地警察們的工作,由得他們按照局裏的偵察流程進行操作。

    甚至,我不能故意把當地警察往詭異的、我正在追查的那個案件上引。

    我知道那個組織有很強大的能力,是一般警察們對付不了的。

    所以,當警察們在為眼前這個案件是自殺還是他殺而爭論的時候,我和華生都不插嘴,任由他們爭論。

    其實,警察們也是很有見地的,他們麵對現場的情況,在不知道小男孩曾經看見過兩隻鬼魂合二為一的情況下,進行條分縷析得也不無道理,諸如主張他殺說一派,就很有說服力。

    他們說,這個案件不說成是他殺吧,又似乎難以服眾。

    這個又是捆綁,又是針刺,還掛個秤砣的死法,可以說是史上從無這麽複雜的自殺辦法。

    所以,排除自殺,是肯定的了。

    如果硬要說成自殺,操作性達不到,在手和腳被同時綁著的情況下,掛上秤砣,將自己吊在木梁上,難度實在太大。

    何況還有額頭上被針刺的傷痕,如果先綁住自己,再用針刺自己額頭,辦不到,如果先刺自己額頭,再將自己雙手雙腳全部捆綁,再掛上秤砣,更是辦不到。

    為什麽?

    你的額頭受到那麽劇烈的疼痛,還會有多餘的力氣辦那些複雜的事嗎?

    更何況是一個十三歲的小孩子!

    既然不是自殺,那麽,不是他殺還能叫什麽呢?

    所以,小男孩的死被定性為他殺,就幾乎成為無可辯駁的事情。

    既然是他殺,就又有另外一說了,那就是誰殺的他?

    看小男孩的死法太複雜,繩子的捆綁方式很專業,死法也很詭異。

    這些,都在社會上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們看來,這個小男孩的死,應該與靈異事件有關。

    不然,沒法解釋小男孩的死法。(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