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我有人證物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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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幹涉。”

    “自願必須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結婚雙方都必須要符合《民法典》要求,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任先生,你剛才的行為其實已經構成了逼迫和威脅,如果任茜小姐要追究責任,在場的都可以作為人證,而這個,我想可以作為物證。”

    賀季揚語氣很淡的說完話,從兜裏摸出手機。

    他低頭,點了幾下。

    揚聲器裏瞬間流出了聲音。

    “老太太,是這樣的,我們家任茜最近也不知道怎麽了,脾氣大的很,讓您見笑了,不過您放心,她剛才說的那些都是氣話,和許淵的婚約仍然有效,婚禮如期舉行。”

    “你說婚約有效,那好啊,你嫁給他唄,反正我不嫁。”

    “你再說一遍!”

    “說多少遍都行,不嫁,就是不嫁,就算嫁人,我也隻嫁對我好的人。”

    ……

    是他們剛才說過的話。

    播放到這裏,賀季揚按下了暫停。

    然後他說:“從上述對話中我聽不出任茜小姐對於這樁婚姻有絲毫自願的成分,相反,她明確表示了,她不嫁。”

    如果不是有那麽多人在,任茜簡直想上去給他一個大大的擁抱。

    這法學院博士生導師,水準就是不一樣。

    連懟人都不用拔高嗓門,三言兩語就把對方給鎮住了。

    任國泰布滿了憤怒的情緒的眼神盯著他。

    而賀季揚就當沒看到似的。

    他直起身子,走過來。

    來到任茜身邊,賀季揚說:“我雖然不是執法者,不過身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是有責任提醒良好市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

    這話是在向賀清雅解釋。

    因為剛剛她用一種“別多管閑事”的眼神盯著自家弟弟。

    而任·良好市民·茜此時正對著賀季揚笑。

    淺淺的揚唇而已。

    幅度不大。

    純粹是為了感激他的“路見不平”。

    有人撐腰了,氣勢都不同了。

    任茜瞪了任國泰一眼:“聽到了沒有,我有人證物證的。”

    場麵太難看了。

    許老太太有點待不住。

    她抬起了手。

    賀清雅見了,立馬會意。

    她上前扶著老太太起身:“媽,我看任茜也沒什麽大礙,不如讓她好好休息,咱們先回去吧。”

    多麽貼心的兒媳婦。

    知道老太太心裏不爽什麽,所以隻字不提婚約的事。

    許老太太找著台階下了,當然不會把尷尬留給自己。

    “行,回去了,天也晚了,大家都早點休息。”

    臨出門口,賀清雅轉身:“季揚。”

    賀季揚抬眼。

    “回去了。”賀清雅說。

    的確,以他的身份待在這兒不合適。

    賀季揚唇角抿了下,很輕的說了聲:“先走了。”

    任茜點點頭。

    後麵還有一句。

    自己小心。

    這是他走到病房門口回過頭用口型比劃的,也不知道任茜有沒有看懂。(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