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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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飯了,放學回來的幾個小的一點兒也不客氣。

    “趕緊吃,吃了就去學校。”葉佳榮自己也是學生時代過來的。

    估計是年輕小運動大,總是在還沒放學的時候就開始餓了。

    回到家什麽都能撈一肚子。

    葉佳榮記得自己小時候回家最愛翻的是碗櫃,什麽剩菜剩飯的都不嫌棄,實在沒得吃就撈泡菜壇子裏的泡菜吃。

    在那個物質缺乏的年代家裏肯定是沒有零食的。

    就如現在的葉家一般,葉佳榮很是同情這幾個小的。

    “嗯,大姐做的飯菜真好吃”三妹嘴裏還包著飯呢,邊吃邊稱讚。

    “下次嘴裏有東西的時候不能說話。”葉佳榮教導她:“這樣是不禮貌也是不安全的。”

    萬一咽著嗆著了怎麽辦?

    “噢,好。”幾個妹妹都很聽話。

    “爺爺,老師表揚我了。”四妹很驕傲:“老師說我進步大。”

    “有進步就好。”老爺子看著這幾個孫女和兩個月之前的情況大不相同,看了一眼左邊坐著的大孫女右邊坐著的楊智,心道都是這兩孩子配合得好讓家裏的飯菜飄香,零花錢也不愁了:“對了,大妹,後天是你大舅舅的生日,你爹娘沒法子去,你和二妹去一趟吧。”

    “壇子裏有一斤冰糖一斤白糖,就拿去隨禮了。”

    “好。”鄉下走親戚是必修課。

    這樣隨禮的禮物也是尋常見。

    葉佳榮知道,老爺子房裏有一個壇子,壇子下麵是一層石灰,墊了一塊油布,油布上麵放著的就是糖果什麽的。

    這相當於是老人的庫房。

    這糖果可不是用來吃的,而是應付走親戚的禮物。

    逢年過節親朋好友來訪就會送禮,送兩斤糖的得打發一斤,收下一斤就放進這壇子裏。

    以前還不知道放石灰是為了什麽,現在搞明白了,是怕糖受潮融化了,要保持它的幹燥。

    葉佳榮常常在想,這個時代的東西就沒有保質期嗎?

    就老爺子壇子裏的這兩斤糖都不知道是哪個時侯收到的了。

    這些糖都在做著旅行呢。

    比如老爺子這冰糖八成從東家出來轉一圈去西家混個人情,然後西家又拿了送南家,南家轉北家,最後,這糖完全有可能回到東家,周而複始直到最後那薄薄的包裝受不了顛簸露了餡了,這才可能被愛喝酒的老人倒進酒罐裏。

    冰糖泡酒,那就是極好的待遇了!

    冰糖作為禮物的使命也才結束。

    “我們也想去舅舅家。”聽說要走人福,幾個小的都坐不住。

    “你們不去上學就可以去。”老爺子抬頭問:“想當逃學狗嗎?”

    “不想。”好吧,上學最大。

    葉佳榮抵嘴,好不容易得來的上學機會,她們趕逃自己就敢揍!

    吃過飯,老爺子又去地裏了,楊智也扛了鋤頭一起。

    “爺爺,點小春又得您一人忙碌了。”下個月就該種麥子葫豆油菜了,光是翻土這一項活計老爺子都吃力,更不要說還要將田裏的紅苕挖回來,苕藤回背來了,這些都不是小事兒。

    “沒事兒,慢慢做。”老爺子知道楊智是說他很快就要去部隊:“到了那地兒好好幹,別讓人瞧不起,爺爺相信你是一個有出息的。”

    “嗯,爺爺,我會的。”

    為了能多幫襯老爺子,楊智將一個鋤頭揮得特別有力又快節奏的,同樣是翻土,一會兒功夫,老爺子就遠遠落在了他的後麵。

    “這孩子,幹活都像陣風。”

    年輕真好啊!

    老爺子索性點了葉子煙坐在了土邊的石頭上看著楊智幹活。

    這小子,回來不到三個月時間,讓自己真正是越來越喜歡了。

    天還沒黑,葉佳榮就讓放學回來的小四去喊父孫倆回來吃晚飯了。

    “哪那麽早,當城裏人了?”

    農村的晚飯都是天黑盡了才吃的,甚至有些忙到半夜深更。

    有說吃了晚飯鴨子都下了蛋,就是說真正的是夠晚。

    像這樣天沒黑就喊吃飯的少得可憐。

    “爺爺,吃了飯楊智還有事呢。”葉佳榮端上的是野鴨蘿卜海帶湯。

    她也想給搞點好吃的給楊智補補身體,結果左右都隻能是這些菜。

    “也對。”老爺子不再念叨。

    “爺爺,大妹,我去李家了。”楊智扒拉了兩碗飯用手抹了一下嘴巴拿了那張證明就走。

    葉佳榮看那動作就想下次一定給改過來了,這男人既然是自己想收下的怎麽著也得按著自己的喜好來。

    怎麽也不能讓人討厭了才是!

    李家,李剛接待了楊智。

    “我娘在煮飯,我爹在洗澡,你等等啊。”

    李剛這兩天興奮得很,時刻準備著出發。

    “到時候我們能不能分到一個班?”

    “不知道呢”

    “不管分到我們都要相互照顧啊,我們是同鄉又是好哥們,以後一起加油。”

    楊智點了點頭。

    心道隻要你不打大妹的主意我保證當你是兄弟!

    想著大妹對自己的好,嗯,不怕了。

    “叔。”正開著小差,李剛的老子李開權出來了。

    “噢,是你小子啊,啥事兒?”

    其實他早聽張桃花說了,剛才洗澡的時候一直在琢磨。

    這字是簽還是不簽呢。

    簽吧,用張桃花的話說,萬一有個什麽那自己家就得背鍋;不簽吧,聽兒子的意思是想和他一起去部隊。

    也是,在那天遠地遠的,有個兄弟照應著也是好的。

    這會兒見著了人,心裏還沒拿定主意。

    “叔,是這樣的,我想去當兵,但是我的父母那一欄上有點問題……”這話今天重複了幾十次,楊智都背得滾瓜爛熟了。

    毫不誇張的說,以前讀書的時候都沒有這麽用心過的。

    “噢,是這樣啊。”李開權看向兒子。

    “爹,你快給他簽了吧,就差你和我娘的了,他這五十個人的簽字證明就齊了。”

    “行,拿來,叔給你簽。”

    既然 前麵都有四十八個人簽了字了,自己兩口子還怕個屁。

    凡事都是要隨大流才行,都願意簽應該就算是民心所願了。

    “桃花桃花,出來把字給楊智簽了,別讓人孩子等二遍。”

    “我不會寫字呢。”張桃花始終是不願意的,都不知道男人怎麽又想通了,一邊出來用手在圍裙上擦 了一擦,一邊道:“我就按個手指印吧。”

    “我寫你看,你看了後照著寫,就和你們做鞋墊畫花一個樣,有什麽好難的?”有些事情還是要做的,萬一楊智以後出息了,再來想今日之事就該是帶著感激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