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起個拉風的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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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過得很快,大約半小時後,葉楓寫了五六頁稿紙,便停下筆,衝周世笑道:“時間倉促,有不少錯字,還請見諒。”

    周世抬手看看腕上的手表,嘴裏嘖嘖稱奇道:“這才不到四十分鍾,小友就寫了三千多字,真是才思敏捷,落筆尤如神助。”

    胡澤宇接過葉楓遞來的鋼筆,笑道:“這支鋼筆,我要留著保存下來,等將來葉先生出名了,這支鋼筆可就有了紀念價值。

    周世打趣地道:“早知如此,我該讓小友用我的鋼筆來書寫。”

    “哈哈哈~”

    笑完之後,胡澤宇衝周世問道:“總編,您看這稿費給多少合適?”

    周世略一思索,便道:“我們報社給新人的稿酬分為三等,一般選用的小說,千字是三十港元。優秀的小說是千字五十港元。極好的作品則是千字八十港幣。今天,我就破個例,給小友千字一百的稿酬。”

    葉楓感激地道:“多謝先生。”

    周世擺手笑道:“小友,我這裏也有一個條件,不知你能答應否?”

    “您請說。”

    “小友以後有什麽文章,請優先考慮投到我們報社,你看如何?”

    葉楓點頭笑道:“就衝您對晚輩的照顧,我答應你了。”

    “好!咱們就一言為定。”

    胡澤宇衝葉楓問道:“葉先生,你要不要取個筆名?”

    葉楓想了想,便衝胡澤宇笑道:“筆名就叫我是文壇最靚的仔。”

    胡澤宇聽葉楓說出這個筆名,頓時驚得張大了嘴巴。

    周世善意地提醒道:“小友,如果你使用這個筆名,小說不火還好,一旦火了,就會有許多文壇前輩寫文章來指責你年少輕狂。”

    葉楓笑道:“他們越罵,我的小說就會越火。再說,相比那些文壇老前輩,我也算是個靚仔吧。”

    “小友真是個妙人,我是越來越喜歡你了。”

    周世說完,從口袋裏掏出一個名片夾,從裏麵取出一張名片,遞給葉楓,“小友,以後若是遇到什麽難處,可以給我打電話。”

    葉楓雙手接過名片,裝進口袋裏。隨後,他又指著周世剛才寫的那張宣紙,笑道:“前輩,能不能將您寫得這幅字也送給我?”

    周世樂嗬嗬地取過那幅字,遞給葉楓,道:“你要是喜歡,就送給你好了。”

    “還請您署上大名,晚輩以後要是沒錢吃飯了,就拿這幅字去賣一大筆錢回來花花。”

    “你這小家夥,真是口無遮攔,百無禁忌。”

    周世苦笑著搖搖頭,隨即拿起毛筆,在宣紙的落款地方,題上自己的名字。

    胡澤宇見周世嘴裏雖然埋怨,臉上卻是笑得份外的開心。他心裏暗自後悔,這麽好一個拍馬屁的機會,自己怎麽就沒有想到呢。

    周世將寫好的字幅交給葉楓,又對胡澤宇道:“澤宇,這篇小說就在明天的副刊上開始連載吧。”

    胡澤宇遲疑地道:“可現在正在連載的那篇小說還沒有完結。”

    “那就給葉小友單獨開一個專欄,每天連載三千字。”

    周世說完,又衝葉楓問道:“小友,每天三千字,你沒有問題吧?”

    葉楓忙道:“沒問題,就算是一天更新五千字,我都可以做到。”

    周世擺擺手道:“別人都是千字左右的連載,你這三千字,已經是很難得了。”

    葉楓:“也行。”

    周世:“那就這樣吧,澤宇,你領他去財務那邊領取稿酬吧。”

    “好的。”

    胡澤宇答應一聲,隨即領葉楓走出周世的辦公室。

    …

    千字一百港元,八萬多字的稿酬總共有八千多港幣。

    葉楓沒讓對方開支票,而是直接領取了現金。口袋裏裝著八千多港幣,他的心情頓時輕鬆了許多。

    在門口辭別了胡澤宇,葉楓快步走到出租車旁,拉開車門鑽進車裏,坐到副駕駛的位置上。

    焦興平湊過來問道:“小楓,你在裏麵呆了這麽長時間,想必是同他們談好了吧?”

    葉楓從褲兜裏掏出一疊港幣,衝對方笑道:“已經談好了,這是他們給我的第一筆稿費。”

    焦興平吃驚地道:“怎麽會這麽多?寫小說賺錢有這麽容易嗎?”

    “那有那麽容易的事情,我在裏麵說了一籮筐的好話,他們那個總編才給了我新人中最高的稿酬。”

    葉楓說完,抽出三張百元港幣,遞給焦興平道:“興平叔,麻煩您等了大半天,這是給您的車錢。”

    焦興平忙道:“要不了這麽多,你給我五十港幣就行了。”

    葉楓伸手將錢塞進焦興平的口袋裏,道:“興平叔,我先前可是沒同你客氣,你現在也別和我見外。車費您收下,咱們去找家飯店,我再請您吃頓大餐。”

    焦興平發動車子,邊開邊道:“去飯店就不必了,我去買點菜,中午我親自下廚,燒點好吃的為你慶祝一下。”

    “興平叔,今天可不行,我稍後還要去酒吧那邊去看看。我這連續休息了好幾天,再不過去,酒吧老板就該開除我了。”

    “那好吧,我先送你過去,等明天中午,我再為你慶祝。正好,我家阿澤明天要回來,我介紹你們認識一下。等你以後有出息了,可別忘了拉扯我家那小子一把。”

    “興平叔,你們家阿澤在做什麽事呢?”

    “別提了,那小子從小就癡迷李小龍的電影,他如今在邵氏片場那邊做咖喱啡。”

    “咖喱啡是什麽?”

    “就是跑龍套,有時他也會幫一些演員做武打替身。”

    “這麽說來,你們家阿澤還會武術?”

    “他那算什麽武術,不過是跟我學了幾招三腳貓的功夫。”

    “啊!興平叔你還會武術?”

    焦興平一臉得意地道:“那是,阿澤他爺爺早年在大陸當兵打過日本人,我的拳腳功夫都是以前跟阿澤他爺爺學的。”

    葉楓忙道:“興平叔,那你能不能教我幾招?”

    “教你可以,隻是,你這年紀太大了。既便我現在教你。隻怕你也難以學成。”

    葉楓:“我也不求能學成多強的武藝,隻希望能練成幾招防身術的就行了。”

    焦興平:“這個容易,從明天開始,你早上起得早點,跟我一起習武便是。”

    “多謝興平叔。”(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