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淩飛之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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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淩飛的祖上幾代代,都是大鄭朝的武將出身。

    他太爺爺的太爺爺,是某一年武舉的狀元。

    天子十分賞識他的能力,就給了他一個將軍來做。當時恰逢北方的突厥人犯邊,淩飛的太爺爺率軍出征,屢獲大勝,這才讓淩家發了跡。

    不過,正所謂是富不過三代,到了淩飛太爺爺這輩,家族引以為傲的武功沒人繼承,淩飛的太爺爺偏偏要去讀書。

    氣得淩家老祖嘔血不止,不久之後就辭了世。

    也興許是老淩家就沒有出秀才的命,淩飛的太爺爺敗光了家底,也沒能金榜題名。

    拖家帶口的淩飛太爺爺用僅剩的一點積蓄,拖家帶口的離開京城,跑到臨州開陽縣,在鄉下買了塊地,從此自耕自食。

    之後三代,一直都是過著普通農民的生活,直到淩飛這一輩,他無意間在家裏收藏的傳家寶裏,發現了一本秘笈。

    這秘笈十分的簡單,整整四十多頁,一個字兒都沒有,全都是圖。

    老淩家不是沒人想去理解,奈何這種東西實在是太靠悟性和天賦。

    有的動作,哪怕是特地讓別人幫著,都做不出來,久而久之,這本秘笈就被扔在一邊吃灰了。

    淩飛在這方麵很有天賦,悟性也相當之高。

    他發現之所以這本秘笈之前旁人一直練不好,是因為秘笈的順序與正常閱讀的順序是反過來的。

    之後淩飛便開始一個人練習,不久之後,他就成為了他們村最能打的孩子。

    長到十八歲,父母為他說了門親事。跟他青梅竹馬的鄰居家的女兒,嫁給了他。

    兩人成婚後不久,縣裏突然鬧了匪患。當地的官府派兵清剿,遭受重創,無奈之下,隻好回到縣裏,動員百姓,修城築寨,防禦賊匪。

    淩飛作為壯丁,自然在被征召的行列裏。

    就這樣,老婆才娶過門,倆人還沒膩歪幾天,淩飛就被抓到城牆上搬磚去了。

    這一日夜間,淩飛正在搬磚頭,忽見遠方一條蜿蜒的火龍忽隱忽現。

    他趕緊將這個發現上報給守衛,守衛看見之後,嚇得是魂不附體。

    趕緊拿起棒槌就去敲鍾樓裏麵的敵鍾,告知縣內人,賊寇來了。

    那火龍轉眼之間就到了近前,二話不說,這幫凶殘至極的土匪就開始攻城。

    本身開陽縣的軍事力量就在上一次出去剿匪的時候,損失慘重。

    之後開陽縣的縣令又打算修城築寨,進行防禦。

    可防禦物資都還沒收集多少,人家就打了過來,實在是叫他防不勝防。

    城牆上大多的都是一些被抓了壯丁來幹活的老百姓,哪裏見過這個陣仗。一時間是狼狽逃竄,就連那些守軍也在他們的影響下是潰不成軍。

    他們跑了不要緊,淩飛可急了。

    自己家就在這邊城牆後不遠處,要是讓他們攻破了城牆,自己的家人豈不是要遭殃?

    想到此,淩飛順手從地上撿起一杆長槍來,對著爬梯子上來的土匪就是一頓猛戳。

    淩飛的勇猛,令一開始逃竄的守軍來了鬥誌。

    這家夥一個人就把半麵城牆守得滴水不漏,那些土匪上來一個就被他戳死一個,自己怎麽能被他個普通的老百姓比下去?

    想到此,原本丟盔棄甲的一眾守軍,又開始朝著城頭上湧去。

    雙方就這樣你來我往打了十幾分鍾,忽然聽到城下有人大喊:“城門破啦!”

    淩飛大驚,都顧不上把戳出去的長槍收回來,身似猿猴一般,就翻到了城牆下麵。

    撿起地上的一把刀,就衝到城門樓洞裏麵,跟那些土匪拚殺。

    這城門樓洞,本身就狹窄。開陽縣城,又不是什麽大城。

    一個樓洞,最多也就能讓五個人並肩而行。

    而淩飛舞著手中大刀,身周五步的範圍之內,根本就過不去人。

    這亂戰持續了差不多有兩個時辰,直到天邊泛起了魚肚白,土匪們方才撤軍。

    這一戰,淩飛表現出來的實力,令所有的人都刮目相看。

    開陽縣的縣令因為淩飛的橫空出世,而十分激動,火速任命淩飛為開陽縣馬快班頭,官居八品,對於一個普通農民的家庭來說,這也算是一步登天了。

    縣馬快班頭這個職位,在放在後世就相當於是縣刑偵大隊的隊長,在當時統管縣裏的所有捕頭,捕快,任何需要查辦的案子,都繞不過他。

    權力實際上很大,但事務也十分的繁重。

    淩飛剛剛走馬上任,業務還不熟悉,以前也不是體係裏的人,一整就是好些天不回家。

    妻子倒也賢惠,天天中午都過去給淩飛送飯,弄得同僚們好生羨慕淩飛,有個如此漂亮,又如此賢惠的妻子。

    沒錯,淩飛的妻子,長相是相當好看的。

    倆人從小一起光屁股長大,起初沒張開,長得還不是那麽驚豔,可正所謂女大十八變,如今長開了,那可就是相當的美麗了。

    可就是她的美,之後才給淩飛招來了殺身之禍。

    不過這是後話,暫且按下不表。

    卻說淩飛當上了馬快班頭之後,並沒有荒廢武功,反而練習的更加勤勉。

    經過這次的一戰之後,他才知道武功對於一個人來說有多麽重要。

    就這樣過了差不多有小半年,淩飛終於熟悉了馬快班頭的業務,恰好這時,就來活了。

    當時正值天子要過壽,山東這邊有個王爺,叫做陳檀,乃是先帝的第三子,當今皇帝的三弟,深受兩代皇帝的寵愛,受封魯王。

    哎呀這小子才不是個東西呢,在山東一帶是窮奢極欲,想著法的搜刮民脂民膏,平地都要刮下來三尺油,搞得老百姓是怨聲載道,叫苦不迭。

    這天子過壽,他身為弟弟自然也應該要有所表示。

    於是他趁著這個機會,又是大肆的在當地搜刮,集齊了八十萬兩白銀作為壽辰賀禮,派人運送到京都洛陽。

    送禮的軍隊恰好就是路過臨州開陽縣這塊的時候,被一夥突然冒出來的賊人給劫了。

    五千軍兵讓人家打得就剩下兩千,其餘的是死得死,逃得逃,那慘狀就甭提了。

    事發之後縣令是嚇的脊背發涼,冷汗直流。

    這魯王陳檀是個什麽貨色,他還能不清楚?要是找不回這八十萬兩銀子,自己的這條小命,恐怕就是要交代了。

    不僅是自己,連自己的家人,恐怕都得死啊。

    果不其然,沒過兩天,魯王陳檀就派人來到了開陽縣,明確的告訴開陽縣縣令,銀子,是在你這兒丟的。

    所以,這八十萬兩白銀得你給我找回來。

    給你三十天的時間,你要是找不回來,三十天之後,你就甭想活了,你家裏的家眷,也都跟著你一起陪葬吧!

    縣令聽完是兩股戰戰,差一點就來個屎尿齊流。

    沒辦法了,他趕緊找來淩飛,把事情經過這麽一說,這下不止縣令,淩飛的腦袋也大了。

    八十萬兩銀子可不是小數目,能被派來護送的軍兵,絕對也不是什麽孬貨。

    可即便如此,也被人家打得落花流水,光自己一個小小的馬快班頭,能整得過人家?

    淩飛心說我怎麽就這麽倒黴啊,才當上這馬快班頭沒幾天,就出了這麽大的事,這不是要我的命嗎!

    當下,淩飛就想辭職不幹了。

    開陽縣縣令是苦苦哀求,就差給淩飛跪下來了,淩飛這才勉強的答應試試看。

    其實,開陽縣的這位縣令,比起什麽石山縣,昌平縣的縣令,那好得可不止一點半點。

    這位縣令是一心的幫扶百姓,奈何攤上了魯王陳檀這麽個貨色壓在頭頂,實在是沒轍。

    即便如此,他的日子也是過的清貧,偶爾還會接濟窮苦的老百姓,縣裏的人們對他都十分的愛戴。

    淩飛也很尊重他,所以這才答應幫他一試。

    當天下午,淩飛便收拾好行囊,告別家人,騎上一匹好馬,匆匆出發,前去探查詳情。

    十天下來,淩飛是走街串巷,過了好幾個縣城,最後都一無所獲。

    這讓他不免有些焦慮。

    沒辦法,淩飛隻好是出了個下策,他裝成行路之人,專挑那土匪最為活躍的時候,行走在山路之中。

    果不其然,兩天之後,還真叫他碰上一夥人。

    這夥人見淩飛隻有一個,就跳出來大叫道:“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打此處過,留下買路財!

    牙蹦半個說不字兒,爺爺我今天管殺不管埋!哇呀呀呀!快把你身上的銀子都交出來!”

    這些人隻當是逮了個落單的小肥羊,殊不知淩飛也就是在等著他們呢。

    三下五除二就把這幾個不長眼的小蟊賊給收拾了個底朝天,然後就拎著其中一個,讓他帶著自己去見他們的山大王。

    那匪徒心說你小子是真他娘的有種,一般人遇到這種事都想著法的往遠了走,你倒好,你是上杆子往上撞。

    這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偏來投,你雖然有本事,但比起我家的大王還是差得遠了!

    不過既然你想死,那我也不攔著。

    想到這,這匪徒便老老實實的帶著淩飛,前去尋找那山大王去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