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大家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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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明娘子是用來心疼的,欣蕊為你付出這麽多,是因為她愛你,但是你不能夠把這些事情當成理所當然。欣蕊以前就是對你太好了,如今你們和離了也好,你真的不值得她托付終身。
你心中隻有你那所謂的愛情,但是你想過沒有,你心中的愛情是真的那麽美好嗎?
我不信你不知道,要不然你也不會和欣蕊成親。可是你啊!就是不知足,說到底也是怪我們。
是和雲修相信你和靜怡的為人,沒想到你們兩人最後竟然……
算了,不說了,人生是你自己的,你自己過好就行了。”說著便歎口氣轉身離開了。
孫慧明也不知道該如何說自己的感受?後悔嗎?都已經過了這麽多年了,再來說後悔,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
周清珩回家的時候,就看到了一個他意想不到的人,正在啃豬蹄的苗欣蕊,“回來了!你大嫂的手藝真是沒得說。
你說我這段時間懷了個孩子,跟懷了個哪吒似的,天天在我的肚子裏鬧騰我,搞的我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
今天在路上走的時候,差點給昏倒在路上了,我苗欣蕊好歹也是能夠上陣殺敵的人,什麽時候這麽嬌弱過。也幸好今天運氣好,碰到了你娘子,她將我帶到你家休息。
結果聞到你大嫂鹵的豬蹄子,我肚子裏的孩子好像一下子被弄起了饞蟲。再也沒有什麽看到肉就吐,現在也不吐了,能吃幾個呢!”
“欣蕊姐想吃就多吃點,晦明哥做了不少。”
“你放心我可不會和你們客氣的,我這個娃,已經鬧騰了我一個多月了,人家懷孕是胖,我卻瘦了七八斤。
這要是再不吃點東西,我怕是直接營養跟不上,這孩子也不知道能不能生下來。
搞了半天人家那不是不吃,是挑嘴。你就說這還在肚子裏就這麽講究,長大了以後該怎麽辦啊!
反正也不是我該擔心的,該是小懷瑾擔心的事情了
。反正他家好歹是個王爺,養個能吃的媳婦應該沒啥事。就像方雲修家的那位小秦大人就不是哥飯桶嘛?”
“欣蕊你這是把你家這孩子丟給小懷瑾了,這也是沒辦法啊!
你就說巧不巧,你比慕凝大七歲,方雲修比小秦大人大七歲。我這個孩子生出來,算算預產期,小懷瑾剛好也比她大七歲。
多少大夫都說我受孕艱難,這麽多年我也沒個音信,我都放棄了,誰知道這一和離就有了,所以隻能說是他們孫家風水不好,我這一要離開,就立刻懷上了。他們孫家沒有兒孫命啊!
以後這孩子以後就跟我姓苗了,不過看這麽能吃的樣子,八成是個小子,懷瑾該哭了。”
“有什麽的,不管是男是女都是你的孩子,懷瑾也隻能認了,而且要是兩個孩子長大了真的不喜歡了,也不會強迫他們到一起。”
“你說的對,我的孩子我隻希望他能夠一輩子喜樂平安就好,要是等長大了他真的和懷瑾沒有那個緣分,我也不會強迫他。
不要像我和孫慧明一樣,成為一對怨侶。”
“欣蕊你還是看開點,現在你肚子裏已經有了個小的了,你的心情會影響到他的,人都說母子女連心。你如今的心情會直接影響到他。”
“你說的這些我都知道,我如今是看開了,能吃就吃,能喝就喝,至於其他的我也不多想了。想那麽多還不如多來蹭幾頓方,到時候你們別嫌我吃的多煩就行。”
“欣蕊姐你這是說的哪裏的話,你來吃飯不過就是多個人多雙筷子的事情。”
“大老遠就聞到香味了,晦明哥是不是又做鹵豬蹄了,快點給我拿五個來先解解饞。在這京城做縣太爺可真是不好做,不說雞毛蒜皮的小事報官,就算是大事報官,還一個個的拚身家拚後台。
本大人難道是被他們嚇大的,那些人煩死了,還好本大人厲害,這麽早就解決了,今天早點回家,就問道了鹵肉的香味。”
“秦大人你要來吃飯沒問題,但是你好歹走大門行嗎?這天天翻牆,不知道的還以為家裏進賊了呢!”
沈慕凝正在曬藥材,就看到一個人突然的出現在自己的麵前,幸好這下盤還是比較穩的,沒有將她的藥材掀倒。
“這不是太餓了嗎!而且我多翻幾次你們就習慣了。”
“好吧!你就在這裏好好的吃,等雲修哥回來,看他怎麽說你。”
“這你就要等幾天了,雲修出去進貨了,要三天以後才回來。
而且走的時候還和我說,要是我餓了,吃不慣家裏的飯菜,就來這邊蹭飯。看到時候吃了多少東西,雲修來付錢。”
“秦大人你作為一個知縣大人,好歹是個官。如今吃飯都要等雲修哥回來幫你付了。”
“沒辦法啊!雲修說要做就要做個好官,所以我就隻能吃死俸祿了,我那點俸祿養我那些弟妹都夠嗆,就不要說我食量這麽大,要是敞開吃,怕是都不夠我吃飯的。
加上我這個月的零花錢被雲修扣完了,這次買周清珩中會元,好不容易贏點錢,也被雲修發現給上繳了,如今我就可憐兮兮的一點點零花錢了,隻能來這裏蹭吃蹭喝了。
“你這蹭吃蹭喝,說的還很自豪。”
“你又為什麽被扣了零花錢。”
“這不是碰到一個好多年不見的好友,結果他因為錢沒帶夠,被人扣在了教坊裏,讓我拿錢去救他。
當年他幫了我不少,我們是穿開襠褲的兄弟,結果人是救出來了,但是也被人傳的沸沸揚揚的,讓雲修知道了,就又扣了我的零花錢。”
“你的那個朋友不會叫做荊書文吧!”苗欣蕊問道。
“是啊!就是他,怎麽他很有名嗎?”
“是啊!非常有名,被一個教坊的歌女給迷住了,在那個歌女的身上花了不少錢。而且還賣了兩套房和一個鋪子。
他爹知道的時候,差點氣的吐血,後來把他關住,但是他說非那個人不娶。總是偷跑出去,被他爹抓回來幾次,總是想辦法逃出去,還總是把家裏的貴重東西拿出去賣。
後來他爹也不管他了,如今他就一個人住在清秋巷的那所老宅子裏,聽說這是他死去的娘留給他的,他在怎麽樣混蛋都沒有舍得賣這個宅子。
你還是少和他接觸,他這就是個無底洞。也對不起他的未婚妻,他的未婚妻和他也是從小訂婚,可是如今他鬧成這樣,他的未婚妻都成了全京城議論的對象。”
“他的未婚妻,不會是邱小妹吧!”
“對,就是她,怎麽你認識。”
“我認識啊!小時候我們還一起玩過,隻是我才七歲的時候,邱小妹一家就搬到京城來了。沒想到啊!
這荊書文這麽不靠譜,我可記得他小時候說過長大一定要娶邱小妹。”(www.101nov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