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七十三

字數:3083   加入書籤

A+A-




    穆箐雪前腳剛走,北溫韞後腳便到了。

    “太子殿下。”柳楊去開的門,見到北溫韞的那一刻他麵上雖沒什麽變化,心裏卻小驚了一下——那孩子走前叫莫嫣易容成她的模樣替她躺在床上,還吩咐過一句太子興許在她走後會來,倒也算是料事如神了。

    “先生不必多禮,我隻是過來看看阿雪。她可喝了藥?現在可好些了?”北溫韞抬手輕輕的擺了擺手示意柳楊免禮,隨後入了屋問道。

    “情況好轉了許多,大問題是沒有了的。隻是體內尚有餘毒未清,為避免思慮過多致使情況多變,便叫她再歇息歇息了。”柳楊說道。他跟著穆箐雪的這兩日已然快要將她信手拈來便是假的本事學起來了,說起胡話來一句接著一句,不帶重複似的。

    “多休息會也不至壞事,孤隻是順路過來看一眼,稍後將前往金鑾殿,與父皇眾臣重審邱哲。”北溫韞聞言溫雅一笑,他掀開一角垂幔走到內屋去,見了坐在一旁椅子上閉目養神的木長青,依舊是對他微微一笑,而後走到了床邊坐下。

    “穆箐雪”休息得似乎很不錯,神色安寧,應當是真的沒什麽大問題了。北溫韞替她掖了掖被子之後站起,對柳楊道“倘若阿雪醒了,勞煩先生差人過來與我說一聲,我再過來看她。”

    “自當如此。”柳楊略一行禮應道。

    北溫韞走後,椅子上閉目假寐的木長青、床上裝睡的“穆箐雪”一道睜了眼睛,“穆箐雪”坐起身來鬆了口氣,輕輕的拍著自己的胸口,心有餘悸的說道“我真怕他要做什麽事情把我喊醒。”

    “那倒是不至於的。”柳楊失笑道,他走過去在另一把椅子上坐下,隻是屁股都還沒坐熱便忽然又站起來了,他右手握拳在左手手掌心上打了一下,略微睜大眼睛說“壞了!方才太子說了是要去金鑾殿與眾人一起重審邱哲,那她……”

    “她不至於被抓住。”木長青隻是淡然道。麵上是波瀾不驚的,心中倒是“誠實”的起了些許擔憂。

    ……

    穆箐雪是不知太子殿偏殿中那三人的擔憂的,在她說出“驚蟄”這兩個字後,邱哲便像被抽了魂似的僵在了原地。他瞪大了眼睛、不肯相信一般的死盯著穆箐雪,有那麽幾次連呼吸都要忘記。

    “你如今屬於謀害太子未遂,此案必然重審,估計這會帶你去重審的人已經在路上了,你確定不再好好想想麽?”穆箐雪掐算著一個大概的時間,開口不緊不慢的說道。

    “……”邱哲張了張嘴又閉上,最後抿了一下嘴唇,複又張嘴、閉嘴、抿唇,如此反複做了幾次,方才真正的開了口“你……”一開口便是沙啞至極的聲音,聽起來似乎還有些絕望訝然,穆箐雪笑著看著他,他死死的盯著穆箐雪,雙拳緊握。

    驚蟄,驚蟄……

    九國與大蠻都有各自的一些組織,有些是宮中來的組織、大部分是民間自發建立的。隻是不論是誰建立的組織、是什麽樣的組織、在本國有多大範圍、在別國有多大範圍,都比不上“驚蟄”二字。

    “驚蟄”逢亂必出,倘若天下動蕩,“驚蟄”是唯一一個有權利將九州華夏合並為“大華夏”以及將一整個大華夏分裂為九大國的。一支“驚蟄令”能抵九國大蠻之玉璽大印,曆代驚蟄令主皆為天選之人、是福禍之星的化身。

    是……邱哲盯著穆箐雪,企圖從她身上找到一些能夠證明她在利用“驚蟄”兩個字詐他的證據,可不論怎麽找,都是找不到的。

    “很多人想求一紙驚蟄合約難如登天,如今我把這機會擺在你麵前,你會如何選擇呢?”穆箐雪笑了一下,她運籌帷幄、看透了每個人心中所想,也明白對於邱哲而言,這一張合約是什麽樣的重量。

    邱哲不是徹頭徹尾的傻子,他必然明白,錯過了這一次,再想要,萬金都買不到了。

    “你到底……想要什麽?”邱哲眉心緊皺著,他咬破了自己的下唇、叫那血腥味在嘴裏彌漫開來,以血味刺激著大腦,勉強維持住了他搖搖欲墜的意識,又問“你——到底想要從我這裏得到什麽?”

    “很簡單,”穆箐雪笑著“與我合作吧。”

    ……

    穆箐雪離開時所有的一切都沒有變化,倒地不起的守衛們一個接著一個醒了過來,他們尚且還有些恍惚時便被宮中來的禁衛軍嚇了個激靈,來不及將自己為什麽莫名其妙睡著的事情說出來,便看著禁衛軍帶走了那油鹽不進的新頭號重犯。

    金鑾殿審重犯,下場通常是還你“生”以及送你立即死,邱哲被禁衛軍拖著進去時,數十位大臣都在看著他,穆儒藹為人溫和慣了,即便心中依舊憤怒,倒也說不出什麽重話了。

    邱哲被按在地上跪下,他抬頭看了一眼,有兩名侍衛站在兩旁,手上各舉著塊木牌,牌子上寫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字,他低頭笑了一下,對自己的人生際遇感到可笑至極。

    “你昨日說,穆箐雪非是穆箐雪。”北輕塵坐在高位之上、居高臨下的看著邱哲,開口時淺淡與威嚴並存,又言“倘若你交不出成型的證據來,將落得什麽下場可知曉?”

    “不知。”邱哲笑了一下,抬頭望著北輕塵,一字一頓道。

    “告訴他。”北輕塵對一旁的律法官說道。

    “依據我國律法第七十三條,誣蔑、誹謗以及造謠本國大臣及臣下家屬等,倘若可出示確鑿證據證明非是誣蔑、誹謗及造謠,則依法處置該臣之家,並賜賞於舉報者;倘若無法出示確鑿證據,則判定此為誣蔑、誹謗及造謠之徑,將判處誣蔑者受斷舌之邢、滴水之邢、入牢十年,剝奪自由權利,終生為奴。”律法官一板一眼的、仿佛唱戲一般的說道。

    風國律法之嚴,排於九國之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