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沈明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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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輿論抹黑!

    這對於大多數的明星來說,都是相當致命的。

    尤其是像倪陣這樣,花錢專門來抹黑你,就更讓人難以招架了。

    而且沈明在香江也沒什麽根基,之前他爆火那會,吹捧過他的媒體,此時也都變了口風。

    香江的媒體就是這樣,唯利是圖,隻要能掙錢,怎麽說都行。

    如果現在沈明舍得花錢,他們一樣可以幫沈明洗白。

    這就是資本至上的世界。

    誰舍得花錢,誰就是大爺!

    當然,沈明肯定不會花錢,他也沒渠道去花這個錢。

    他在香江媒體界,壓根沒有熟人。

    沈明有自己的打算,雖然在媒體界沒熟人,但他現在手裏還真有一條線。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用得上。

    寶麗金大樓,一間小的會客廳裏。

    “沈爺,我已經幫你約好了宣發部的李總,到時候你和他談就行。”

    在沒人的時候,周長海似乎以及習慣了對沈明的稱呼。

    “好嘞,謝謝周哥了。”

    今天就沈明自己來的,歌曲錄完了,現在就差發行渠道了。周長海這人挺不錯,說幫沈明約人,還真就給約上了。

    沒多大一會,會議室的門就被推開了。

    一個身著西裝的四十左右模樣的男人,低著頭看著表走了進來。

    “李總!”

    周長海連忙起身問好,旁邊的沈明也站了起來,跟著一起叫了一聲。

    李總朝兩人點了點頭,坐下之後便打量起了沈明。

    “嗯,形象很不錯,是個好苗子。”

    李總推了推鼻梁上的金絲眼鏡,“要不要考慮來我們寶麗金?”

    沈明愣了一下,沒想到這李總上來就說這個。

    簽約寶麗金?

    這對別人來說,絕對是個很難得機會。但對沈明來說,卻根本不需要考慮!

    他又不想在香江發展,簽這賣身契幹嘛?

    “李總不好意思,我家在帝都那邊。”

    沈明說的很委婉。

    李總點了點頭,臉色沒什麽變化,又道:“那首歌我聽了,你想讓我們公司發行?”

    他沒評價這首歌的好壞,而是直接問道。

    “是!”

    沈明也沒猶豫,說道:“我想和貴公司合作發行。”

    “合作發行?”

    這話倒是讓李總愣了一下,他沒想到沈明是這麽想的。

    歌手發歌一般有三種方式。

    第一種,是由唱片公司獨立發行,歌手隻管歌曲錄製就行了,其他的都不用管。

    當然,這種情況下,就相當於是賣版權了,歌手獲得的酬勞基本是固定的,不會太多。以後這首歌賣的好與壞,也都和歌手沒有經濟關係了。

    香江很多的歌手,不管有沒有簽約公司,在大火之前,基本都是這樣。

    這也是唱片公司剝削歌手的一種方式,哪怕是劉德嘩、張學友這樣的天王巨星,在早期的時候也沒少被盤剝。

    第二種就是由歌手獨立出資、唱片公司代為發行,這需要歌手名聲、地位和財力都達到了一定的地步才行。相比較來說這是非常困難,完全就需要歌手自負盈虧。

    除了這兩種之外,第三種就是沈明所說的合作發行了。

    歌手出歌,唱片公司負責宣發,之後在進行利潤分配。

    賺錢了,雙方一起分賬;虧錢了,大家也要一起承擔。

    這種模式,版權是屬於歌手自己的,唱片公司完全就是賺取賣唱片的錢。

    當然,這裏麵的利潤是如何分成的,就需要雙方來談了。

    一般情況下,唱片公司是要占大頭的。

    “你這提議,也不是不行。”

    李總慢悠悠的說道:“你這首歌的質量很不錯,而且還有當紅女星李婼彤的加入,我相信銷量應該會不錯。”

    作為寶麗金宣發部的負責人,李總這點眼光還是有的。一首歌好不好,他一聽就能聽出來。

    “我可以給你這個機會,不過我要七成利潤。”

    李總看著沈明,說道:“你能接受麽?當然,如果你願意加盟寶麗金,條件還可以談。”

    說實話,李總是真的看好沈明。

    長得帥!

    還會寫歌!

    自己還能上場唱歌!

    這簡直就是下一代天王的模子!

    李總敢保證,隻要沈明同意加盟寶麗金,他絕對有信心讓沈明比肩“四大天王”!

    可惜,沈明誌不在此。

    “七成可以了。”

    沈明再次婉拒,哪怕沈明以後要進軍音樂界,那也不能簽在香江啊。

    “我說的是扣除成本後的純利潤,你三我七。”李總再次說道。

    三七分成在業界算是正常,但要說是扣除成本之後的純利分成,這就有點苛刻了。

    用多少錢的成本,還不都是人家說了算?

    沈明皺了皺眉,這條件已經有些超出他的預期了。

    “年輕人,別覺得自己吃虧。”

    似乎是看出沈明的想法了,李總笑嗬嗬的說道:“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你一個初來乍到的新人,又不是我們公司的歌手,沒有足夠的利潤,我們憑什麽幫你發歌?”

    “這就是一場賭博,我賭你這首歌能大賣,幫公司賺錢;可你賭的不是這個,你要賭這首歌能讓你爆火!隻有打出名氣了,你才有資格討價還價。”

    “現在的你嘛,還差很多。”

    李總不鹹不淡的說著,給自己點上了一根煙,看了下表,“時間不多了,我一會還要開會,我再給你一根煙的時間考慮。”

    看著李總嘴裏不斷燃燒的香煙,沈明微微皺眉,腦子裏不斷的盤算著。

    這條件要是答應了,那自己能賺多少錢,就得全看對方的臉色了。

    人家開心了,就可以多分你一點。人家要是太貪,完全可以虛報宣發成本。

    你有什麽辦法?

    你又查證不了!

    考慮了十幾秒之後,沈明還是點了點頭,他現在想的不光是賺錢不賺錢的問題。

    “這樣也可以。不過李總,我有個小請求,不知道能不能說一下?”

    “說說看。”

    “貴公司在宣傳歌曲的時候,能幫忙提一下我和倪陣的事情麽?”

    沈明手裏的這條線,就是自己這首歌的宣傳渠道。

    準確的說,是寶麗金宣傳新歌的渠道。

    一首歌想要盈利,前期就隻能通過販賣唱片的形式。唱片想要賣的好,前期的宣傳是必不可少的。

    他雖然不知道寶麗金會用哪種形式宣傳,但終究這是個對外發聲的窗口。

    如果寶麗金在宣傳歌曲的時候,順帶幫他說一下,將他和倪陣的矛盾曝光出去,那粉絲們的目光就會逐漸偏移。

    本來他是想通過讓出一部分利潤,來換取寶麗金的幫助的。

    但沒想到對方先提出了這樣的要求,雖然和沈明的預期不太一樣,但本質上也沒太大的區別,頂多是讓渡的利益多少罷了。

    正如李總說的,他是個樂壇新人,吃些虧賺個名聲也不錯。

    更何況他現在很需要這個宣傳渠道!

    而且沈明手裏的歌又不是隻有這一首,以後帶彤姐賺大錢的機會還有很多!

    聽沈明簡單的說了下他和倪陣之間的事情,李總還有些驚訝。

    他沒想到這首歌還牽扯出了這麽一件事。

    李總稍微想了下,便點頭道:“可以。”

    在他看來,這件事如果描繪的精彩一些,也算是一個不錯的噱頭,完全可以用來宣傳,博人眼球。

    “明天你寫個通稿送來,我找人安排一下。”

    “好,感謝李總!”

    “不用謝我,要謝你就回去謝你們導演吧。”

    “啊?”

    沈明愣了一下。

    李總並沒有多解釋,起身就離開了。

    等李總走後,一直沒說話的周長海才道:“咱們之前用的那個錄音室,就是李總給批的條子。”

    “原來是這樣”

    沈明這才後知後覺,感情他又被人家李天勝關照了。

    沈明不知道的是,李總全名叫李天德,乃是李天勝導演的近親堂弟。

    有這一層關係在,再加之這首都是你的錯本身質量就過硬,李天德自然沒理由拒絕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