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都要來求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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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男很聰明,我不直接提什麽要求,反正你會拒絕。

    他直接提親,而且現在是他自己親自求娶公主,你再敢打我,就是打李世民的女婿!

    大唐皇帝的晚輩被打了,那大唐軍隊不得管嗎?

    而且這一點李世民還真不好拒絕,先前答應了薛延陀,公主都送過去了。

    現在重提,李世民也不好說話。

    他看著林凡用眼神暗示,你的主意,當然是你來處理了。

    “那個……先生,你以為如何?”

    “陛下,薛延陀這事有些過分了,他們明明沒有誠意。”

    林凡斷然拒絕,哪有那麽好的事,這可是李世民的親生女兒,和親就是笑話。

    夷男一聽哪裏還繃得住:“大都督,我敬你在高昌所為,可如此說話未免也太涼薄了吧,我薛延陀兒郎十數萬葬身草原,為此我們與吐穀渾激戰,消耗了他們的主力!”

    “夷男,你還好意思說!”

    林凡直接搶奪主動權,“送親之時,是我親自壓陣,彼時吐穀渾大軍殺到,而你們薛延陀的護送隊伍卻全數逃跑,若不是公主命大,此時焉有命在!”

    他們一跑,那一千多騎兵的護衛隊就沒了。

    如果公主有事那還得追究你們的責任呢,這賬也能算到大唐頭上?

    “大唐不過嫁個公主而已,送出去了,你們與吐穀渾的事糾纏不清,險些葬送了公主!”

    “我還沒譴責你呢,你倒覺得自己委屈?”

    “公主送過去了,你的人不保,回頭倒還好意思跟大唐要?”

    林凡來了個倒打一耙!

    事到如今,夷男怎能看不出是計,隻不過林凡隻要不承認,一切都無從查起。

    吐穀渾要搶人,這不是林凡主使的吧,你們的人逃跑,也不是林凡慫恿的吧?

    所以夷男張口結舌:“這……你……大都督!”

    他不敢說出來,現如今,如果說出李世民用公主為餌,誘殺薛延陀和吐穀渾雙方主力,那這一趟他就白跑了。

    要公開這件事,李世民就算不直接弄你,回去也洗幹淨等著征討吧。

    這回李世民不需要出兵,阿史那杜爾摩拳擦掌呢。

    所以夷男還不能說,他現在是憋屈啊,杜爾在一旁看著得意,眼神逐漸淩厲,誰還保你!

    情急之下,夷男也隻好放過這件事:“天可汗,大都督,前事是我薛延陀失責,所以我願意承受責罰,此事我十數萬兒郎的性命也算抵了過錯吧?”

    “那此番,我願重新求娶,帶來部落最好的牛羊!”

    另提,總可以吧,這次我自願做晚輩,夠意思吧?

    他要這麽說,真還不能直接拒絕,因為按照人情世故,他斷送了主力也是盡力了。

    雙方好歹有過那麽一段“和親”的交情,現在重提確實也沒有什麽好的借口。

    林凡點點頭:“夷男可汗如此態度,值得草原部落學習,雙方終有遺憾,若能彌補也不失為一段佳話……”

    “父神!”

    阿史那杜爾急了,你這如果答應,他還真不能打薛延陀了。

    “住口,我還沒說完!”

    林凡喝止了杜爾,既然你要拉我這張大旗,那就得把我當真神。

    此時不用給杜爾什麽好臉色,他不敢如何,西突厥三汗並立,沒有林凡這杆大旗杜爾其實沒有什麽太大優勢。

    如果讓他手下那些部落知道,“父神”跟可汗翻臉了,那隨時會離開。

    杜爾隻好閉嘴,夷男這時臉上才緩和一些,總算是找到救星了啊!

    林凡接著道:“陛下,既然是求親,此乃國事不可馬虎,先交由鴻臚寺報備可好?”

    李世民一聽就懂了,這是要拖。

    你既然說重新提和親,那麽好,咱們重新開始,一切按照鴻臚寺章程來。

    提出和親,我們也要評判是否合理,如此大事不能當場決斷吧?

    “不錯,薛延陀既有此意,那可汗先暫住鴻臚寺,等待消息吧。”

    夷男懵了,沒想到李世民也暫時擱置,什麽時候表態那就難說得很咯。

    沒等他反應過來,林凡就轉向了杜爾:“杜爾,你又是為何而來?”

    “父神,我也來求娶公主!”

    又來一個,怪不得李世民頭疼,一碗水很難端平。

    同意這個和親吧,另一個有意見,關鍵他們的勢力在西域都很重要。

    還有呢,吐蕃現在也在求親,李世民還沒答應,以後的商路也不知道林凡能否控製下來,到時候如果林凡的辦法不行,吐蕃也還是要和親的。

    “你也要求娶公主?”

    “正是,他薛延陀能娶,我為何不能?我阿史那杜爾的部落,願意全部歸順大唐,在西突厥為大唐打下一片天地!”

    這買賣就大了,別說,他有可能是說心裏話。

    曆史上杜爾替大唐征戰,他就是純純的大唐武將。

    事實上突厥人有一部分已經投靠了大唐,他們心思是不一樣的,願意歸順中原融入生活當中,他們是真沒什麽野心。

    這其實是最好的方式,可無奈,這個時代的草原就是BUG。

    想融入大唐的,都到中原定居,就可以不再做強盜了。

    草原的話……誰去都隻能做強盜,那是活著的唯一辦法。

    “杜爾啊,你可記得我女兒?”

    “記得,她可是突厥部族崇拜的神女,現已供於神廟中!”

    不至於……真的不至於,這人還在呢,不等於咒依依嗎!

    但是林凡也清楚,這是信仰的起源方式,很多崇拜就是源自一兩件神奇事件,然後才慢慢豐富內容,最後增加一些教派綱領。

    林凡搖頭:“既然你記得,現在長樂公主就是她的朋友,你想神女的朋友?”

    這就不匹配了嘛,你是要製造一個信仰來一統突厥部落的,怎能這麽做。

    誰都不能與神沾邊,否則都是褻瀆,當然,神可以賜福給你。

    杜爾想了想,似乎沒錯,他不能娶神女的朋友。

    這會混淆神與人的界線,對宗教統治來說不是什麽好事。

    他還不清楚今後宗教統治的發展,敢做出這種事,在後世要被燒死的!

    這就叫褻瀆,不是什麽神女的問題,而是會動搖整個信仰的根基。

    “那好吧,我可以娶其他公主。”(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