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崇拜黎華的RB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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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崇拜黎華的日本妹子
雖然畢文謙對黎華在河合奈寶子的演唱會上的登台非常關心,但真到了星期天那天,他反倒沒有打電話過去了。
把錄音室留給周末沒課的夏林,自己在臥室繼續學日語。直到晚上。
依舊是讓畢文謙汗流浹背的三公裏。跑完之後,艾靜打來水,夏林分派著臉盆和毛巾。
“畢文謙,身體太差,氣息是提高不到哪裏去的。”
聽著夏林的嘮叨,或者說關心,畢文謙有些想笑:“去培訓中心學習,這麽快就有成果了啊?”
“和你說正經的!”
“我覺得比起在江州的時候,身體已經好了不少了。”
“還不是連女孩子都跑不過。”夏林嗔道。
“你可不像是女孩子,倒像是女漢子。”畢文謙的話,夏林聽不明白褒貶。看了看她疑問的眼神,畢文謙嗬嗬一笑,低頭搓著水裏的白毛巾:“夏林,你到底想說什麽?突然這麽關心我了?”
“關心……說你胖你還喘上了?”夏林哼了一聲,把頭撇到一邊,過了一陣才忽然說,“你說最近要錄磁帶了。”
“我是這麽說了。”畢文謙大約明白她的意思了,卻忍不住逗她,“但這和你有什麽關係?”
“明知故問啊?”夏林猛地回頭瞪來,“我……我想唱《傳奇》。”
這倒有些出乎畢文謙的意料之外:“為什麽不是《女孩的心事你別猜》呢?”
“我可不想被人當成是小孩子!”
噗……這歌和小孩子……哪兒跟哪兒啊?
畢文謙呆呆地打量了夏林一番,才猜測著問:“你是覺得……這歌很幼稚?”
“你才掉眼淚,你才鬧喳喳呢!”夏林沒好氣道,“你說過,黎姐姐也和我聊過,當偶像歌手可是給別人當榜樣的,我第一首歌就唱這種,我能是什麽榜樣?”
好有道理,簡直讓人無言以對。
畢文謙仿佛覺得畫風不對了——無論是17歲的她,還是記憶中“曆史”中的她,都不似會說出這翻話的樣子。一瞬間,他很好奇黎華到底和夏林聊過些什麽了。
“好吧……既然你有這樣的覺悟。那我給你一個機會。”瞧著夏林微微激動的神態,畢文謙搖了搖手指,“這一次錄磁帶你就別想了。不過,我會接下來寫幾首適合的歌,你好好去練習,什麽時候我覺得可以了,你就出第一盤磁帶。”
夏林的眼鏡忽閃:“那你什麽時候寫好?”
“與其關心這個,不如做好吃苦的心理準備。”慢慢洗完一把臉,畢文謙似笑非笑地看著她,“前幾天我唱給你那首歌,還沒有起名字。就由你來唱,名字也由你來起。不過,我不覺得現在的你真明白什麽是苦,所以,我想了一個折中的辦法——明天就叫王京雲聯係一個傳統優秀的部隊,送你去軍訓幾個月。原則上,以男兵的標準……當然,那些會影響聲帶的項目會排除。”
“軍訓?”夏林明顯跟不上畢文謙的腦洞,高中生軍訓的所謂“傳統”,在去年才出台成文件——一個試點的通知而已,“是要我進部隊?”
“我哪兒能塞人進部隊啊……”畢文謙嗬嗬地笑,“再說我也舍不得。軍人有軍人的職責,你有你的道路。但至少,可以讓你見識一下,體驗一下。”
就在夏林斟酌時,離得遠一點兒的艾靜已經洗完了臉,正泡著腳,弱弱地舉了舉手問道:“文謙……”
“怎麽,你也想去?”
“啊,不是。”艾靜連忙搖頭,“我是問,公司裏能不能安一台電視機?今晚也有《每周一新歌》,我挺想看看,沒有你在場,其他人會怎麽做這個節目……”
突兀的問題讓畢文謙暫時忘記了逗夏林。
“這倒沒問題。但除此之外,平常我們還有機會用到電視機嗎?”畢文謙本想說這有些浪費,卻猛然想到一個問題……
聽他這麽說,艾靜摸不準他是同意還是不同意。正等待著,卻見畢文謙有些發呆,幾秒之後,三下五除二默然洗完,起身就望臥室走了。
“靜靜,幫我倒一下水。夏林,就是這兩天,做好下部隊軍訓的準備。”
平淡而不容置疑。
隻剩下夏林和艾靜在大槐樹下,麵麵相覷。
第二天,讓陸衍通知萬鵬回一趟公司之後,畢文謙就一個人關在了黎華的辦公室,撥起了長途電話。
“徒弟。”
電話那頭是清爽的笑聲:“上個禮拜天天打過來,就昨天沒有。是怕影響我嗎?”
“需要說的,能說的,都已經說過了。再反複叮囑,會適得其反吧?”還沒說起什麽,隻聽那笑聲,畢文謙就有了好的猜測,“說說昨天吧!”
“觀眾很多,也很熱情,河合奈寶子唱得很好,我上去時也挺順利,不過,在自我介紹的時候,場下不少人尖叫,好像多數是女孩兒的聲音。隻是……”
這話鋒一轉,讓畢文謙提了提聲調:“隻是什麽?”
“開演唱會的地方叫武道館,據說是為了在日本人特別是青少年裏傳播普及武士道精神而建的地方,總覺得聽著不舒服。”
畢文謙覺得自己有點兒斯巴達了。
好吧……黎華不知道武道館對於日本歌手圈的意義才是理所當然。但……總有一種無形裝逼最為致命的幻覺……沒錯,一定是幻覺。
“但你是去那兒唱歌的,不是嗎?”稍微引開話題,畢文謙繼續問著,“那麽,演唱會之後呢?有什麽反響?”
“能有什麽反響?才過一天呢!我連今天的報紙都還沒看。”電話裏傳來咯咯地笑,“真要說反響的話,倒也有一個。”
“什麽?”
“我是唱了一首歌就退場了。結果,被一個女學生給堵住了。當時演唱會都還沒完,她說她是專門來看我的。”
“不對吧?咱們不是說好的,這演唱會應該你在日本第一次公開亮相吧?”
“是啊,我也是這麽問她的。”黎華的笑聲不停,“結果,她說她看了報道,對我有點兒崇拜。專門請了假過來,想認識我。”
“不對吧?你說她是學生,昨天是星期天,請什麽假?”
畢文謙越發覺得黎華的講述裏透著詭異了。
“是啊,我也是這麽問她的。咱們想到一塊兒了!”黎華笑得更大聲了,“其實,她當時穿著一身白風衣、牛仔褲,風衣背上繡著‘喧嘩上等’幾個漢字,我一眼根本沒看出是高中生。她和我說話很激動,又興奮,又小心翼翼的。聊了一陣,我問她請的什麽假。她說她參加了小貓俱樂部,原本是有演出的,和製作人求了好久,才有機會來看演唱會。”
“小貓俱樂部!”
畢文謙的驚訝被黎華理解成了疑問:“好像是一個大型女子偶像團體,今年在日本挺有名的。裏麵有不少人,大概也因為這樣,她才請得到假吧!”
“……她叫什麽名字?”
“工藤鏡香。長得不錯,挺有朝氣。”黎華的口吻裏流露著微微的喜歡,“她還塞了我一個紙條,有她的電話和地址。說希望我有空的話,可以去她那玩兒……”
黎華還在電話裏頗有興致地說著,畢文謙卻有些失神了——
這家夥是主角兒嗎?一定是吧?
高中生的工藤鏡香有沒有朝氣,畢文謙不知道,但工藤鏡香“將來的曆史”,他可耳聞過不少!
等等……身穿特攻服的女高中生工藤鏡香……這畫風,怎麽也腦補不了啊!
直到黎華發覺他沒聲音了,止了話頭喚他,他才回過神來。
“她的聯係方式你留好。既然你都覺得她不錯了,將來在日本開了分公司,可以考慮把她簽下來。”不顯刻意地提醒了一句,畢文謙轉移了話題——黎華的描述,實在有些衝擊他的固有印象,“說說哥倫比亞公司吧!上個禮拜我們一直在討論音樂的事情,公司的事情我沒過問,反正大方向咱們已經溝通了,細節上的事情,我肯定不如你明白。”
“雅馬哈音樂振興會我去聯係過了。他們不太重視我,接待的級別也很普通。至於我們的提議,他們也不是沒興趣。說起來,這事兒哥倫比亞公司的興趣更大一些,可他們的大概意向是想在中國開分公司作為交換。”談起正事兒,黎華的聲調變得沉穩起來,“我沒答應。後來,我爭取了一次三方碰頭會談,雖然他們派來的都隻是中層幹部,但意向還是有的,暫時也商量了一個初步的規劃——哥倫比亞公司可以墊資,雅馬哈集團也可以考慮和我們合作,在音樂器材、人脈、甚至資金上做出支持,股份以四三三的比例持股,我們四,擁有分公司的經營權——不過,這一切的前提是,一年之內,我們在日本發行的單曲賣出超過百萬張在此之前,我們的作品由哥倫比亞公司發行,比如,昨天唱的第一首《負けないで》。如果我們達不到目標,唱片的利潤我們隻能獲得10%;如果銷量能超過百萬張,我們能分成30%的利潤——原則上按我們的規則來。合資分公司成立之後,我們那四成股份,需要我們在五年之內買回來。而且,在機會合適的時候,我們需要牽頭,讓哥倫比亞公司和雅馬哈集團,分別和國內文化部接觸接觸。”
百萬……雖然看上去挺苛刻,但畢文謙倒不太在乎:“文化部的事情,由你自己決定。這個規劃本身嘛,我同意。但持股比例,改成六二二,我們六——持股不占絕對多數,很可能鬧妖蛾子。你告訴他們,前期墊資不需要太多,一個小規模的公司就行了,但除了唱片公司,還要成立相應的藝人事務所,一個公司,兩個部門。五年之內,我們以原數的5倍金額購回股份。”
黎華在電話裏默默琢磨了一會兒,忽的笑了:“你果然比我硬氣多了。就依你!我打聽過的,在日本成立唱片公司,對於那些資本家來說,隻是小錢,關鍵還是演藝圈裏的人情交往。這一回,要不是哥倫比亞公司協助,我也登不了台,就算真上去了,也隻能清唱。”
或許吧……也隻有這幾年,日本人能這麽財大氣粗了。
畢文謙沒有反駁黎華的話,再聊了幾句,叮囑了下安全,就掛了電話。
然後,繼續翻起了日語教材。
直到萬鵬敲響了辦公室門。
“先坐。”合上書,畢文謙起身給萬鵬倒了杯水,“三個事情。第一,黎華昨天的演出,好像效果不錯,她和日本一些公司的談判也有進展。第二,可以的話,找一個京城附近的部隊,最好是作風硬朗有優良傳統的那種,比如有類似鐵軍稱號的,安排夏林下部隊去軍訓三個月。除了耗費嗓子的項目排除之外,其他的,一律按男兵的標準訓練。這事兒能快就快一些,趁還在暑假,夏林下學期的課程盡量少耽誤幾天。第三嘛……”
畢文謙站在辦公桌邊靠著,背著手,望了望窗外。
“我記得之前和你說過,請你幫忙帶一句話,關於計算機用於音樂的事情。還記得吧?”
萬鵬微微點頭——前兩件事已經讓他有些忍著說話的欲望了。
“我有一個課題:將音像製品的內容數據化,壓縮存放進一張類似唱片的光盤裏,用專門製作的播放機器,播放出影像。”看著萬鵬的眼睛,畢文謙認真地點頭,“像《牽手》那樣的小電影,或者說MTV,必然成為將來流行音樂的重要的表現和傳播方式。但無論是鄉村的流動電影院還是城鎮裏的固定電影院,都不能滿足時常播放的需求。所以,這樣的發明,必然會引領時代。不是我們發明出來,就是外國發明出來。我希望中國搶到這個先手。等公司運營走上正軌了,從明年起,我會投資這項發明。無論你請的是哪個單位的專家,無論是保密單位還是清華大學,甚至民間企業,隻要你覺得適合,都可以。我隻有一個要求——5年之內發明出來,我會申請專利,成立相應的生產企業,七年內投產。可以和現在一樣,混合所有製。”
曆史上的VCD,就是七年之後由國內的民間企業發明的。畢文謙不覺得自己的要求苛刻,他要的,隻是把這項專利掌握在自己人手裏,而不是任由“曆史”上讓人氣惱的橋段重新上演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