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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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什麽關係,就是普通朋友。”

    “你知道她叫什麽名字嗎?”

    龍哥想了一會,終於回憶起來了:“她說她叫小靜。”

    “全名你不知道?”

    “不知道。”

    “哦。”交警嘴角挑起一絲譏諷的淺笑,“你們是在夜總會認識的吧。”

    “……是的。”

    在龍哥無奈的回答中,女人本已停歇的哭泣又在一種妒怨交加的複雜心態中重新奏響了。

    而警察的問話還在繼續:“你們在汽車上親熱了嗎?”

    龍哥終於無法忍受了,他很想給對方一個凶狠的瞪視,可惜全身僵硬的狀態卻讓他斜著眼睛鞭長莫及。於是他隻能硬邦邦的扔下一句:“我拒絕回答這個問題!”

    警察倒不急不惱,隻是按照自己的思路往下進行著:“根據我們的現場勘查,兩車相撞的程度並不嚴重,你之所以會頸椎骨折,主要原因是承受後方撞擊時頭部失去了支撐保護。你的座椅上當時沒有頭枕--你知道頭枕去哪裏了嗎?”

    龍哥茫然回答:“不知道。”他想起了自己在車禍發生前也發現了這個問題,那頭枕到底去了哪裏?

    見對方說不出來,交警便幫他回答了:“和你同車的那個女人說,你們事發前在車前座上親熱,她覺得頭枕礙事,所以就取了下來--這個說法屬實嗎?”

    “……可能是吧,這個我真的不記得了。”龍哥幹咽了一口唾沫,心中覺得無比的窩火。現在回想車禍前發生的一切,那個叫做“小靜”的女人真是個不折不扣的“掃把星”!

    “好了。”交警記錄完畢又抬起頭來,“--最後一個問題,車禍發生的時候,你的車有沒有開燈?”

    “沒有。”龍哥沒好氣地答道。他也不想解釋關閉車燈的原因,因為那些事情前前後後串起來,連他自己都覺得是個極為丟人的笑柄。

    “那就行了。”交警露出輕鬆的表情,他把詢問筆錄合上,又從文件夾裏拿出幾頁打印好的資料說道,“你剛才的講述和我們此前了解到的情況基本吻合。包括另外兩個當事人以及路邊的幾個目擊者。所以對於這起事故的責任認定應該是很清晰的,我現在就向你宣讀一下交警部門的認定結果。”

    龍哥豎起了耳朵,一旁哭泣的女人也靜了下來。雖然知道前景不太美妙,但他們心中還是本能的存在著某種期望。

    隻可惜這期望很快就被警察的話語擊得粉碎。卻聽那警察念道: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第0312號

    200 時 28分,韓德龍酒後駕駛別克小客車,在東郊東莊路機動車主幹道違章停車,適有饒東華駕駛切諾基吉普車以約六十公裏時速途經此路。由於該路段燈光昏暗,視線欠佳,饒東華未及時發現前方停留的小客車,等他最終發現後雖踩了緊急刹車,但此時距離已非常接近,停車不及,吉普車前部撞在小客車後部,造成小客車內駕駛員韓德龍頸椎骨折、兩車均有損壞的交通事故

    發生交通事故原因是:韓德龍酒後駕車,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六)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的規定;韓德龍在東莊路機動車主幹道臨時停車,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車輛在停車場以外的其他地點臨時停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三)在設有人行道護欄(綠籬)的路段、人行橫道、施工地段(施工車輛除外)、障礙物對麵,不準停車’的規定;韓德龍臨時停車過程中關閉車燈,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車輛在停車場以外的其他地點臨時停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七)機動車在夜間或遇風、雨、雪、霧天時,須開示寬燈、尾燈’的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韓德龍負事故全部責任,饒東華不負責任。

    承辦人:宋海、郭浩田 2003年3月29日”

    朗讀完這份認定書之後,那交警停頓了一會,又問道:“韓德龍,你對認定結果有什麽異議嗎?”

    龍哥哀歎了一聲,雖然他此刻悲悶之極,但就這起事故來說確實是找不到對方的任何由頭,他隻好苦笑著回答:“沒有。”同時心中暗暗盤算:白道是走不通了,但不管用什麽手段,也一定要從對方身上榨出些賠款來!

    女人這時懵懵懂懂地抬起淚眼問那警察:“全部責任是什麽意思?那個人把我老公撞成這樣,難道他一點錢都不用賠嗎?”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是這樣的。”交警轉頭看著那個女人,目光中終於透出同情的神色來。違章者可以說是自作自受,他的家屬才是最無辜的受害者。

    女人低下頭,無奈而又絕望。

    “其實不僅他不用賠錢,你們還得出錢給他修車。”警察又繼續說道,“不過對方已經主動放棄了索賠的權力。他甚至希望能夠繞過法律的層麵,給你進行一些經濟補償。”

    龍哥眨了眨眼睛,顯得有些困惑。天下哪有這樣的好人?

    警察試圖幫他解開困惑:“那人說他認識你。”

    龍哥卻愈發地納悶了。饒東華?他對這個名字實在是沒什麽印象,他揣摩著那人是不是也在道上混過,多少知道自己的背景,所以才會積極地花錢免災?

    那警察又說:“對方現在也在醫院裏呢。他很想和你談談,表達表達歉意。我看你們倆可以先談談,能談攏就最好了。法律歸法律,人情歸人情,這兩者有時候並不矛盾的--你看呢?”

    連警察都是這樣的態度,龍哥還有什麽理由拒絕?他立刻說了聲:“行。”

    於是警察就起身到外麵叫人。過了一會兒聽得腳步聲響,應該是一個男人跟著那警察走進了病房。

    龍哥無法看到來人的相貌,他隻能依稀感覺到那人似乎繞著自己的床鋪轉了半圈,然後又聽那人極為感慨地歎了一聲:“龍哥啊,你說咱們兄弟之間怎麽會弄出這種事呢?”

    這句話就像是銳利的尖針直刺入龍哥的耳膜,他的眼睛驀然間瞪得老大,一副驚愕不已得樣子,同時他口中喃喃地吐出兩個字來:“阿華!?”

    來人正是阿華。他負手站在床尾,自嘲地苦笑著:“是我。唉,這麽多年了,連你都不知道我的全名,想起來也真是可悲。”

    的確,華哥的名字在道上如雷貫耳,但又有幾個人知道他的全名原來叫做饒東華?而這樣的情況在江湖上其實是一種常態:大家都忌諱把自己的全名告知於人,相互之間都是以諢名互稱。

    龍哥此刻卻無暇去附和對方的這番感慨,他的心胸中正被好幾種巨大的情緒來回衝撞著。原本存留的一些困惑在瞬間得到了解答,而他先前沮喪和悲哀的情緒也立刻被滿腔的憤怒所取代了。

    “你是故意撞我的,你設局陷害我!”急劇地喘息了幾下之後,龍哥大聲呼喊起來。

    阿華也不反駁,隻是擺出一副無辜的表情看著身旁的警察。

    警察幹咳了一聲,用提醒的口吻說道:“韓德龍,你不要亂說,這種話要有憑據的。”在交通事故中,收到傷害的一方如果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往往會想盡各種辦法去訛詐另外一方,這種情況他早就屢見不鮮了。

    “他和那個女人,他們肯定是一夥的!”龍哥咬牙切齒地說道。

    “那個女人我們已經調查過了。有很多人證,包括夜總會的監控錄像也顯示了:是你主動找對方搭訕的,還勸人家喝了很多酒。現在酒駕出事了,你怎麽能把責任都推給別人?而且饒東華主動來看你,態度是蠻不錯的。”警察的語氣略略透出些不滿。在他看來:龍哥的指責不光是要訛對方一把了,他還在公然藐視警方做出的調查結果。

    龍哥幹張了張嘴,不知還能說些什麽。警察說的都是事實,的確是自己懷著齷齪的想法主動去接近了那個女人。現在雖然他確信其中必然有阿華的巧妙安排,但自己也隻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阿華這會倒說話了:“警察同誌,要不你們先出去一下。我單獨和他聊聊……這種事情吧,有些話有外人在了,反而不太好說。”

    警察立刻點頭表示理解:“嗯,那你們先聊聊,我們去外麵等著。”說完他衝著屋裏的其他人也做了個出去的手勢。於是大家便都跟著他向門外走去。

    “不,你們別走!”龍哥又大喊起來,“他會害死我的,他要殺人滅口!”

    警察立刻駁斥道:“你冷靜點,我就在門口看著,他怎麽可能害你?”

    “你們倆是一夥的吧?你是不是已經被他收買了?”情急之下,龍哥有些口不擇言了。而他的這番說辭自然引起了警察的極大反感。

    “你胡說什麽?你老婆也在這裏,難道他也被收買了?莫名其妙。”硬邦邦地扔下這句話之後,警察便快步走到門外站著了。醫生和護士也跟了出來。隻有女人猶豫了一會,不過她想想還是覺得不能得罪警察,於是就悲切切地勸了句:“阿龍啊,你先和他聊聊看吧,我們都在門口呢,不會有事的。”說完也出去了。

    病房內隻剩下了阿華和龍哥二人。阿華慢慢地踱到床頭,把腦袋伸到了床鋪上方,這樣龍哥終於可以不用轉頭就能看見對方了。

    阿華用銳利的眼神瞪視著龍哥,然後他輕輕地問了一句:“你還想玩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