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故來相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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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歡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麽那樣無情的話,聶小年能夠那樣淡定輕鬆地說出來,並且麵不改色心不跳氣不喘的,輕輕鬆鬆地將合歡的滿腔的柔情擊了個粉碎。
    如果心碎有聲音的話,合歡一定可以聽得見。可是,心沒有碎,而是被某種落空腐蝕了一個凍,蒼涼地刮著冷風。那天,合歡從床上爬起來,胡亂地裹上了衣服,倉皇而逃。
    聶小年,你這樣說,我該說什麽好呢?我該說什麽好!
    寢室的同學都走了,隻剩下合歡一個。合歡去超市抱了幾瓶勇闖天涯的啤酒,回到宿舍關好門,悶著咕咚咕咚地喝了了一罐。喝酒的毛病是聶小年慣出來的,沒了聶小年,合歡覺得這啤酒真是難喝得要死,好不容易喝了一罐後,再也不想喝了。聶小年,今天還不信了,沒了你,我還是可以喝得很開心的。仿佛為了證明這一點,合歡又開了瓶啤酒,喝了幾口後,自言自語地說:“好像要醉了。”便乖乖地躺到了床上,睡著了。
    是真的醉了麽?當後來合歡大戰酒場一戰聞名後,曾經偶然想過,那時候是真的沒醉,之所以睡著,是因為太累了。
    可惜,這些,聶小年永遠不會知道。
    每個人都有發泄自己怨氣的方式,合歡也有,祝凱教會了她在心情灰色的時候吃巧克力,她自己無師自通地學會了在傷心的時候花錢,以找到肉痛的感覺。
    第二天,合歡醒得很早,一個人坐著昨天曾坐過的公交車,奔到了繁華的商業街。隨著商業街擁擠的人潮在各個商鋪裏進進出出,一天逛下來,倒是有許多的收獲。
    那天,合歡買了生平第一雙高跟鞋。在商鋪顯瘦的鏡子裏,看見自己青春的姣好的,卻又灰白的樣子。
    聶小年,是合歡的青春裏,一個灰白而又燦爛的夢想。
    諸事皆安的日子裏,三林出現了。他的出現,是一個命中注定的意外。
    十月金秋,校園裏帥哥眾多的籃球場邊的大道被樹枝掩映,別有洞天,參天的大樹枝葉參差交錯,交疊成了美麗的金燦燦的天幕。合歡喜歡學習後在此徜徉,那些葉子裏的碎光就像是星星一樣,迷住了合歡的眼睛。
    正逢國慶節,寢室的同學各奔東西,剩下合歡一個人在寢室。風正暖,花正媚,流光容易把人拋。大一的時候,學習有所鬆懈,可現在,反正無事幹,有事做總比無事做好。
    那日合歡抱著兩本書從圖書館出來,走在大道上,還在為書中的故事欷歔時,一個籃球吭哧吭哧地滾到了自己身邊。
    事後,合歡笑言,這是一個籃球引發的血案。tqr1
    合歡舉目望去,鐵絲網圈住的籃球場裏有幾個男生正在向她招手。合歡明了,抱起籃球往籃球場走去。好歹她也是一個打過籃球的人,一個漂亮的姿勢一擺,籃球就從指間飛了出去。
    那幾個男生擦著汗道謝。合歡笑著搖頭。一個挺壯實的友善的人接住了合歡扔過的球,又一扭頭把球拋給了其他人。合歡正準備走了。身後醇厚的聲音忽然叫住她,“美女,謝謝你。”
    合歡心想這人太熱情了一點兒,笑著說:“沒事兒。”看那人好像沒什麽要說了的樣子,轉身走了幾步,那個男生忽然又說:“妹子你能把你的電話給我嗎?”
    身後好像有起哄的聲音。這次輪到合歡錯愕了,雖然零零碎碎也有幾個男生想曖昧來著,但是像這廝這樣高調的要電話號碼的實屬少。哎,合歡幽幽地歎口氣。想了想,還是轉身看了一眼。
    身後的男生似乎是挺結實的,合歡注意了一下他的肚子,嗯,幸好沒有啤酒肚。便再看了第二眼,這人笑著看著自己,既不羞怯,也不猥瑣,反而很友善。便再看了第三眼。
    也許就是這第三眼,讓合歡的大學裏,多了那個叫三林的插曲。論帥氣,這男生既沒有聶小年清風霽月也沒有祝凱英武俊朗,但合歡卻對這個人的笑容和眼睛有些沉迷。
    他笑得很開心,像他後來曾說的那樣,他遇見了令自己歡喜的人就會情不自禁地有些傻氣。但是,他的眼神卻很憂傷,彌漫著冬天裏淡淡的水汽。
    那人看合歡不言不語地站在自己麵前,想了一下,便說:“林木森。”合歡一時沒有挺清楚,林木森?幹啥吃的?
    那人看見合歡迷惑的樣子,解釋道:“我叫林木森。”
    這個包含了太多木字的名字戳中了合歡的笑點。合歡微笑著說出自己的名字:“許合歡。”
    事實上,那日林木森忘記了追問電話號碼。合歡走到寢室門口才想起,咦,說好的電話號碼呢?
    月老可能是打算撮合林木森和許合歡的。再次遇見林木森,是在學校的一個小飯館裏。合歡和寢室妹子一行人點好了菜,正準備狼吞虎咽的時候,猛然聽見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因為對林木森的笑容和眼神印象深刻,合歡一下子反應過來了,笑著打招呼。林木森和兩個男生坐在一起,已經吃得差不多了。
    很喜歡林木森這廝的臉龐和氣質,他看起來爺們兒,眼睛也像北方男孩兒那樣並不清秀機靈,但眼神很亮,正如合歡所說的,有些莫名的憂傷。
    去結賬時,老板才說,剛剛有人已經付過賬了。寢室的妹子更加起哄,喲嗬,這是要追合歡的節奏?
    寢室裏的大姐說:“這個男生不錯喔,才認識就願意為你花錢,多半值得托付。再說了,現在但凡有點兒見識胸襟的男生,都知道應當有點兒紳士風度的。”雖說如此,合歡還是有些不踏實,感覺有點兒受寵若驚。
    再次碰見林木森時,合歡正蹲著身子在水果攤前挑選橙子。身後有人拍自己,合歡轉頭,看見他背著個書包騎在自行車上。
    合歡連忙站起來道謝,林木森卻淡淡地表示不介意,反而對合歡選的橙子很感興趣。“我看你選得這麽認真,到底怎麽選?”
    合歡說:“橘子也有性別的,母的好吃,公的會比較幹澀一點。”看林木森很有興趣又還是不懂的樣子,合歡拿起兩個橙子翻過它們的肚皮,舉到林木森眼前,解釋道:“喏,就是這樣的,母的肚臍會有兩個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