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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驚人院的初級研究員九菜。我從一位做刑警的朋友那裏聽來一樁命案,案件源頭可以追溯到9年前,案情並不複雜,其背後的成因卻令人不寒而栗。我將其記錄下來,留以研究。

    故事就從這樁命案開始講起······

    李麗的獨白

    原來死人真的那麽沉。

    我的兩臂從他的腋下穿過,費力地扣住他的肩膀,慢慢挪動他的身體。他的頭沉甸甸的,全部的重量都歪倚在我身上,頭枕著的那塊淺色衣服被蹭出一片模糊的血跡。

    寂靜的房間,衣服在地板上摩擦發出的聲音尤為刺耳。我加快動作,把他從臥室門口拖向衣櫃。

    得趁著屍體的餘溫還在,肢體還沒有完全僵硬,把他塞進衣櫃裏。

    嗯,衣櫃的大小正好,懸掛的衣服遮擋住了他一半的身軀,乍一看像是櫃子裏塞了一個逼真的人偶。

    關上櫃門,我草草地擦拭掉地上的血跡,血痕在拖把的帶動下劃出長長的線形,幾次重複之後,血痕越來越淡,地板光潔如初,隻剩下空氣中還縈繞著一絲腥膩的味道。

    兒子的臥室房門緊閉,不知道他正在幹些什麽。我歎口氣,走出門。

    外麵夜色濃重,不時有涼風吹來,汗津津的我打了個寒顫。

    明天會有暴雨嗎?我又想起了9年前的那個夜晚,想起了女孩衣服上掉落下來的那枚扣子。

    今天這樣的天氣,簡直和那天一模一樣。

    男人以一種稍顯詭異的姿勢蜷縮在衣櫃裏,由於發現得及時,屍體的體態特征保存得還比較完好。

    法醫正在臥室裏進進出出,曹遠站在客廳靠近門處,和麵前的年輕男人說著話。

    他是報案人,微胖,一張圓臉,鼻梁上架著一副黑框眼鏡。此刻他似乎仍然沒有緩過來,依舊一臉的驚魂未定。

    “你是李尚?”

    “是、是的。”

    “你和被害人是什麽關係?”

    “他是我爸······呃,準確來說,是繼父。”

    “可以講述一下你發現被害人時候的情況嗎?”

    李尚舔舐了下嘴,被口水潤濕的嘴唇有了絲血色:“我早上想問他吃飯不,敲他臥室門沒人應,我就進去了,屋子裏沒有他······但是有股腥腥的味道,我覺得不對勁,就在房間裏轉了兩圈,看了眼衣櫃······我爸他、他就躺在裏麵。”

    “昨天你們都沒有交流過嗎?”

    “中午他出來吃飯,那個時候見過,但是沒有交流,然後就一直沒······我爸,他是寫東西的,一般有靈感的話就會在房間裏呆很久,我以為他在寫作,沒敢打擾他。”

    “你昨天下午到晚上有聽到什麽動靜嗎?異常的聲響之類的?”

    “沒,我睡覺比較死,沒聽到什麽怪聲。”

    “你和你爸一起住嗎?還有其他人嗎?”

    曹遠是故意這樣問的。門口鞋櫃的小碼拖鞋,客廳沙發上放著的女式外套,都說明這裏還住著一名女性。

    李尚躲開曹遠的目光,緩緩垂下頭,吞吞吐吐:“我媽······我媽她、她也和我們一起住。”

    “你今天見到她了嗎?”

    “沒······”

    “聯係過她嗎?”

    “聯係了,電話打不通。”說完,他皺著臉仰起頭,看起來格外緊張,“警官,不會是我媽······不不,不可能的。”

    “你放心,我們一定會調查清楚的,不會冤枉好人,待會兒可能還需要你去警察局錄個正式口供。”

    李尚順從地點了點頭,又恢複成呆滯的模樣。

    曹遠把目光從他的身上挪走,望著臥室的方向開始思考這起案件。

    從現場的情況初步來看,它並不複雜,死者隻有腦後的一處傷口,應該是在與人發生爭執的時候,被人失手推倒撞到尖銳物體致死。根據現場情形推斷,凶手很大概率就是現在不知去向的那位妻子。

    當然,這僅僅是曹遠目前的初步猜測,具體情況還要看現場的證據分析和屍檢結果,但總體來說,這個案子並不複雜,但又有點特別。

    說它特別是因為死者的身份。

    死者名叫江淩,52歲,是一名推理作家,曹遠對他頗為了解,也讀過他早年出版的所有書籍,不過近些年卻沒聽說過他有新書、新文章問世了,坊間傳言他也難逃江郎才盡的命運。盡管如此,江淩在這個小城市的知名度還是很高,這次的案子一出,各路媒體一定會聞風而至,報道鋪天蓋地,因此,警方的一言一行都要更加慎重。

    正這麽想著的時候,臥室裏有人走了出來,取證工作似乎已經告一段落。

    未等曹遠詢問情況,同事就率先開口:

    “曹隊,我記得你好像喜歡看江淩的書?”

    “嗯,但他最近幾年似乎都不寫了。”

    “不,臥室裏有他新寫的書稿。”

    “姓名。”

    “李麗。”

    “性別。”

    “女。”

    “年齡。”

    “48歲。”

    “說說案發當天的情況吧。”

    “我是江淩他老婆,嗯,13號晚上我在家,我也記得,記得很清楚······因為我殺人了。

    其實這是個意外,我沒打算殺他的,我們隻是吵架了而已,我們太激動了,吵來吵去的就動手了······具體我記不清了,等我回過神來的時候,他已經一動不動地躺在地上了。

    “那個櫃角很尖,我們平時走路就總是被撞到,但也總忘記給它包邊。

    “我沒想過原來人那麽容易就死掉了,他就躺在那裏,我嚇壞了,根本沒想到要快點叫救護車,我以為沒事的,但是過了一段時間,我摸了摸他的鼻子,發現他沒呼吸了,他死了。

    “我想過報警,但是我害怕,我的腦子很混亂,我還想回老家看看。我怕我自首了就被直接關起來了。

    “他躺在地上好可怕,我看著受不了,就把他塞到衣櫃裏了,其實這也是在騙自己,覺得把他藏起來,就沒有人會發現他死了······

    “我殺了他,我承認。

    “你問我們爭執的原因嗎?警察同誌,我不是故意的,就隻是普通的吵架而已。

    “哦?你是他的書迷嗎?嗬。”

    女人似乎對曹遠產生了興趣,抬起眼睛打量了他一番,隨後帶著嘲諷的眼神扯了扯嘴角,不再說話。

    曹遠坐在她的對麵,同樣打量著她。

    李麗看著就隻是一個普通的家庭婦女,頭發紮得很整齊,手指粗糙,皮膚灰暗,看起來氣色不大好。不過從她的杏眼高鼻和臉部流暢的輪廓,還是可以看出她年輕時容貌姣好,頗有氣質,隻不過隨著年紀增長,被疲態掩蓋住了。

    曹遠盯著她,腦子裏浮現出江淩留在電腦裏的那篇書稿。

    那篇書稿是以第三人稱寫的一個由意外偷窺引發的故事,標題標注的是“最終修改稿”,如果沒有這次意外的話,想必不久後的將來就能在書店看到這本書了。

    文檔最後一次編輯的時間是6月13號晚上21點12分,根據屍檢結果和李麗的供述來看,應該和江淩的死亡時間所差無幾。

    故事發生在9年前,作者以偷窺者的身份描寫了自己目睹一個10歲女孩被性侵的經過。

    文章裏說,那年S城遭遇了近百年來最大的台風,在台風到來的前一天夜晚,偷窺者目睹了一個中年男子傷害女孩的全過程,而在第二天,台風登陸的時候,女孩跳樓身亡。

    看完,有同事感到有些不對勁:“這故事寫得好奇怪啊,感覺寫得好像小時候我家附近,城西社區那裏,路邊種著兩排常青樹,還有長頸鹿的滑梯,站在長頸鹿滑梯入口的平台架子上向東看,可以看到不遠處遊樂園的過山車,你看,和他這段描寫的景象完全一樣,這不會寫的是真事吧?”

    曹遠皺眉:“但咱們這一個內陸城市,哪有台風啊?”

    “哦,也是。不過曹隊,我記得我小時候有一年下過一場特大的暴雨,是哪一年來著······哦,就是9年前!我記得當時新聞上說也是百年一遇······”

    “這是巧合吧?江淩可能也在城西社區生活過,他從真實生活裏取材,將親曆過的9年前那場暴雨,加工虛構成了一場台風。”

    “不······”同事本來放鬆的臉突然警覺起來,臉色變得無比凝重,“我想起來了,9年前暴雨的那個夜晚,城西社區真的有一個女孩跳樓自殺,我們家就住附近,那一片的人幾乎都知道這件事,不過沒人知道她是為什麽自殺。”

    他的話如同擲入平靜湖麵的一顆石子,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他身上。

    曹遠隨即聯係了城西社區派出所,查詢了檔案。原來9年前真的有過一起這樣的案件。據女孩的母親稱,女孩自殺的前一天,確實遭到了陌生人的性侵。

    可當時女孩的家屬不願意聲張此事,除了警方和親屬之外,沒有人知道女孩自殺的內情。

    所以,這篇故事是怎麽寫成的?

    李麗的供詞

    “9年前,我和江淩還有我兒子——就是李尚——一起在城西社區那邊玩,住了幾天之後,新聞上說,馬上要下暴雨了,我們想等暴雨過去再出發,就決定多住幾天。

    “暴雨來的前一天,江淩他晚上出去喝酒了,到了12點還沒回來,我就出去找他,在旅館後麵的一條偏僻的巷子裏,我看到他正從一個小女孩身上爬起來,女孩衣服被撕爛了,看起來被打暈過去了,我嚇了一跳,跑過去質問他在幹嘛,結果他掐著我的脖子,警告我不許說出去。那個時候,他的書賣得正好,錢也賺得多,我一個離婚帶著孩子的,能找到他願意接納李尚和我就夠不容易了,他平時對我們也不錯······家醜不可外揚,我怕他坐牢,就沒去報警,我看附近沒有攝像頭,也沒人,就趕緊和江淩回去了。

    “第二天我聽到有人討論,才知道那個女孩自殺了——從旅館附近的一幢高樓上跳了下來······

    “那天下著暴雨,我們在旅館呆了一整天,後來,我和江淩默契地誰都不再提這件事。隻是我有時候會做噩夢。

    “女孩的家人好像也沒有怎麽追究,我原本想著,這件事情就這麽翻篇了,9年來我們誰也沒提,可是誰知道江淩上個月突然告訴我,他要把當年的事寫成小說。

    “警官,你是他的書迷。那你應該知道,他這幾年都寫不出來東西了,每天就在家裏想啊想啊,也沒有什麽靈感。他說最近很多人都關注侵害幼女的新聞,而他自己親身經曆過,寫得一定更加真實,肯定可以大賣。

    “但我很害怕,我怕他寫完會被認出來,而且我覺得這樣很對不起當年的女孩,這是一錯再錯,可他說已經過去那麽多年了,我們也不住在城西社區,不會有證據再指控他了,就算被懷疑,隻要沒有證據,傳言和猜測隻會增加他的熱度,反而會有更多人買他的書······

    “所以我們就吵起來了,爭執中我不小心把他推倒······我以為他隻是在構思,還沒開始動筆寫,沒想到已經寫了那麽長,真是造孽啊······ ”

    “問出什麽沒?”

    一走出審訊室,同事就圍了過來,把手機遞到曹遠的眼前。

    “網上關於這個案子已經討論得翻天了,江淩寫的那個故事到底是怎麽回事啊?”

    “李麗說,那不是故事,當年性侵那個女孩的,就是江淩。”

    “還真是真事啊?真是人不可貌相,江淩看著多正派一人啊,禽獸啊簡直······”

    “先別說了,再給我看下當年的檔案。”曹遠打斷了他即將出口的一串髒話。

    “檔案的價值不大,因為的確沒有留下什麽有效的線索,女孩也不認識那個人,隻跟她媽媽說了這件事。”

    曹遠略顯煩躁地盯著眼前的檔案資料,默不作聲,資料上有用的信息正如同事所說,極為有限。

    或許江淩說的的確是實話,9年了,恐怕已經沒有證據能將他落罪。

    “為什麽當初不去報警呢!”曹遠無意識地把心裏想的話說出了口。

    “嗨,家醜不可外揚嘛,那麽小的一個小姑娘,碰到這事,傳出去以後別人怎麽看啊······”

    又是家醜不可外揚。就是因為受害者一方抱著這樣的想法,才會讓凶手有恃無恐,讓受害者承擔本不屬於自己的負疚。

    曹遠反複回味著剛才李麗的話,總覺得哪裏不對勁。

    她說她不知道江淩已經開始著手寫稿了,可是最後的編輯時間卻是案發當晚9點多鍾,況且,江淩已經寫了不少篇幅,和他每天相處的李麗怎麽會對此一無所知呢?

    他們夫妻的關係是貌合神離嗎?真是如此的話,江淩又何必把寫稿的事情告訴李麗?他大可以不必和李麗商討,直接將書稿交付印製發行。

    可如果李麗知情的話呢?她知道江淩的稿子已經寫成,既然不想家醜外揚,她為什麽不把文檔刪掉?

    曹遠陷入沉思。

    李尚穿著連帽衫坐在酒店的床上打電話,衝曹遠招了招手,示意他等一下。

    “沒什麽原因,我覺得我們沒有那麽適合······就這樣吧,以後不要聯係了。”說罷,他直接掛掉了電話。

    “和女朋友鬧分手?”曹遠隨口一問,一般人遭遇生活重大變故,都是需要安慰、與他人感情急速升溫的時候,他怎麽會選在這個時間點和女友提分手呢?

    “嗯······”李尚喉嚨裏發出一串含糊不清的聲音,“曹警官,你找我有什麽事嗎?”半天沒見,他看起來又頹喪了許多。

    “江淩最近在寫什麽小說,你知道嗎?”

    “不知道,他寫好才會給我看,寫的過程中他不愛說這些······怎麽了?”

    “那你還記得9年前你們一家三口去城西社區的事嗎?”

    “啊?”他垂下眼睛,搔了搔頭,“9年前啊······我和我媽······”提到李麗,他的聲音再次沉了下去,改口道,“我們三個的確一起去那裏住過幾天······”

    “那個時候,你有覺得他們倆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嗎?”

    “沒有吧?時間太久了,我都記不清了,這和這件案子有關係嗎?”

    “我就是隨便問問。”也許李尚對當時發生的那件事情並不知情。

    正在曹遠思考還有什麽要詢問的時候,兜裏的手機震動起來。

    “曹隊,控製住李尚!”同事急促的聲音從耳邊傳來。

    “什麽?”

    “江淩的屍體上有很多李尚的指紋,而且江淩電腦上的初稿和終稿有一個重要細節有出入:終稿的犯人是中年男子,而初稿是一名年輕男子!”

    曹遠目光如電,對麵的李尚早已不再看他,耷拉著腦袋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知道了。”曹遠壓低聲音回複道,他一邊牢牢盯著李尚,一邊緩緩將手機放回口袋裏。

    李尚似乎意識到了什麽,猛地站起身,衝著門口的方向躥起。

    曹遠一個箭步向前將他撲倒,兩人雙雙摔跌在地。

    李尚的招供非常迅速。

    自從李麗替他頂罪之後,他就陷入了極度恐慌而又無助的狀態,他無法向別人訴說,又要時時刻刻準備麵臨警方的盤問,早已精疲力竭。對他來說,被警方發現或許是一種解脫。

    他很快就承認了是他殺死繼父,母親為他頂罪的事實,也承認了9年前的性侵案的確是他所犯下。

    那一天,江淩恰巧看到了案發後的場景,但也許是沒看清作案人,也許是礙於李麗的緣故,他沒有選擇報警。9年過去了,因為缺少寫作素材,即將山窮水盡的江淩動了邪念,想要把那一晚發生的事情寫在書裏。李尚發現後,擔心9年前的罪行暴露,和江淩起了爭執,過程中錯手導致了江淩的死亡。

    至於李麗,她或將以窩藏包庇的罪名被起訴。

    案子終於了結,9年前的積案也得以迎來轉機,有同事開始繼續調查當年的真相,尋找證據,隻是因這件9年前的性侵給李尚定罪的希望很小,因為隔了那麽多年,證據很難找到,甚至受害者也已經離開人世。

    想到這,案子告破的輕鬆心情籠罩了一層陰霾。不知道為什麽,曹遠的心裏仍然有一絲怪異的感覺。

    李麗既然把稿件中的“年輕男子”改成了“中年男子”,那她為什麽沒有把初稿中的年輕男子一並改掉呢?

    是不擅長使用電腦而沒有發現嗎?還是因為情急之下,亂了心神?也許是後者,畢竟死者身上的指紋是鐵證,在這樣的情況下,她竟然還要替兒子頂罪,她以為她把屍體塞進衣櫃,把犯罪現場破壞掉,就可以幫兒子洗脫罪責嗎?

    溺愛。

    曹遠想到了這個詞,李麗瘦弱而堅決的麵容和李尚低頭萎靡的樣子交疊出現在他的腦海中。也許正是由於溺愛才將李尚一步步推向更深的深淵。

    父母對孩子,究竟應該愛到什麽程度呢?

    李麗的獨白

    尚尚,你是媽媽的唯一。

    從你3歲那年起,你爸爸就拋棄我們了,我一個人撫養你長大。小時候你不願意讓我結婚,說怕他們會對你不好,所以直到後來你滿意,我才和江淩開始交往,在這之前我們相依為命了10來年,很辛苦,不過還好,你很乖,也很聽我的話,我們的日子過得還算不錯。

    後來是怎麽回事呢······你慢慢長大了,開始叛逆,你不聽我的話,也不再和我談心,一放假就往外跑,我很擔心你,我覺得你好像根本不在乎我這個媽媽了,相比起我,你更愛你外麵的那些狐朋狗友。

    9年前,我好說歹說,勸了你好久,你才終於答應在暑假和我們一起去城西社區那裏玩,那裏有本市最大的遊樂場,有很漂亮的公園,我想你一定會玩得很開心。

    我還在那裏訂了一周的旅館,想著好好玩一玩,讓你重新在乎媽媽。

    第一天還好,可後來幾天你就開始不耐煩,覺得和我沒什麽好玩的,你大清早跑出去,我找了你一天。

    那天晚上我和江淩一起去找你。在旅館後麵的巷子裏,我看到有個小女孩正在被人欺負,那個男人看起來很年輕很強壯。男人正從她身上起來,我不敢站出來,就隻好躲在暗處看著這一切發生。

    江淩說報警會惹來麻煩,而且剛才的一幕讓他很久都沒有情緒波動的心再一次激動起來,他甚至說,那個罪犯和小女孩是給他提供靈感的繆斯。

    他是個瘋子,我不再理他。

    後來,男人走了,女孩也站起來,她的衣服被扯爛了,一枚扣子掉在地上,我撿了起來,我怕女孩再遇到危險,就悄悄地跟在她的身後,想送她回家。

    在送她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了你,你喝得爛醉,在街上亂逛,嘴裏麵風言風語,竟是些不幹不淨的話,女孩看到你,嚇得轉身就跑,我看見她跑進旁邊的樓棟。

    之後我把你拽回了旅館的房間,我看著你,特別陌生,你才14歲,什麽時候學會的喝酒呢?又是什麽時候學會說那些髒話?我很難過,我想念曾經我們相依為命的日子。

    那個時候,你是我的唯一,我也是你的唯一。

    我看著罵罵咧咧躺在床上的你,突然有了一個主意。我打發江淩出去買東西,在你麵前表演了一場大戲。

    我哭著罵你,說我在旅館後麵的巷子裏發現了喝醉的你,旁邊還有個衣衫不整的小女孩,你壓在她的身上。我還告訴你,江淩也看到了,但是他沒看清你的臉,我努力勸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報警才穩住他。

    我給你看女孩衣服上掉落的那枚扣子。

    你嚇壞了,你怕小女孩說出來,你怕自己被抓進牢裏,你說自己隻是喝醉了酒,什麽也不知道,自己不想坐牢,你哭著問我要怎麽辦,你甚至說,隻要能脫罪,你什麽都聽我的······

    後來那個小女孩自殺了。我帶你看了跳樓的現場,她的上衣扣子是金色的,剛好缺了一枚,那一枚就在你的兜裏。

    我告訴你:“她死了,沒事了,我是你媽媽,我不會告發你的。”你終於鬆了口氣。

    那天下了一場大暴雨,我們窩在旅館房間裏,和好如初。你終於意識到,這個世界上,隻有媽媽最愛你。

    我們共同守護著一個秘密,你重新變成了我的乖孩子,不再喝酒,不再亂跑。

    後來的後來,你又長大了,好像忘記了這件事,而且比起我,你更喜歡江淩,盡管他最近幾年越來越沒用,但你仿佛還是因為有這樣一個出名的父親為榮,這也是當初你對江淩滿意的原因,但你卻對我越發忽視。

    你還談了女朋友,我聽到過她衝你發脾氣,說你為什麽凡事都要問媽媽?說你和我關係太親密,說你是個“媽寶男”。

    你回答了什麽?你說我一定改正。

    你又不在乎我了。

    而此刻,江淩告訴我,他要把當年的那件事寫出來,因為他靈感又枯竭了。

    這真是天助我也。

    我把消息透露給你,告訴你江淩要把當年的事情寫成小說,小說出版之後,萬一引起警方的注意,也許案件就會重新被重視。你驚慌失措,向我求助,我們兩個再一次站在一條戰線上。

    我向你暗示,隻有江淩永遠閉嘴才好。本來我隻是想讓你們倆關係變差,但沒想到你太慌張了,竟然失手把江淩殺了。

    不過,這樣更好,我提出幫你頂罪,但是你要和女友分手,因為我不想在牢裏看到兒子結婚。

    你愧疚又慌亂,毫不猶豫低答應了我。

    可我並不放心,我怕,我坐牢的日子裏,你會慢慢忘記我,那我該怎麽辦呢?男人的嘴巴一向靠不住,否則你的生父也不會把我的錢騙走,把我們倆像垃圾一樣甩掉。

    所以我打掃臥室打掃得並不認真,裏麵肯定還遺漏了很多你的指紋。我告訴你,可以把當年的事嫁禍給江淩,所以沒有把文檔完全刪除。

    這一切是因為我想到了辦法。

    送你進監獄。

    這樣,你的女朋友會跟你分手。殺父的名頭也足以讓所有朋友遠離你。在別人眼裏,我頂替你的罪名會被描述成你的不孝,我的慈愛。

    這樣的你,誰還會愛你呢?

    我,我還會愛你。

    因為尚尚,你是我的唯一,我也是你的唯一。(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