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張 悲催的乞丐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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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他的解釋,我覺得有點兒牽強,在我的觀念裏麵,生就是生,一個活蹦亂跳,有血有肉的人,這才叫活著,他說的那個不過就是活死人,說白了,就跟詐屍沒有什麽兩樣,我們不是那些判官,也不是神,沒有權利去扭曲已經發生了的事實,按照楊颯所說,把死人複活正活死人,這樣對於那個被複活的人來說,無疑是另外一種痛苦,我想,即使他在旁邊,也不會答應變成行屍走肉,猶如怪物一樣生活的東西的。
    “你看看這一塊頭蓋骨,很明顯的已經發黑,這就說民這具屍體裏麵是有毒物的存在的,他死於毒殺,口腔裏麵的牙齒也沒有很多,我想這個人生前一定患有某一種疾病,甚至於已經快要到死亡邊緣的那一種,再用慢性毒物一催,嘖嘖嘖,下毒的人還真狠毒,明明已經活不了多久,竟然那麽迫不及待的,連幾天的時間都不肯等。”楊颯非常簡單扼要的闡述了這個男人在生前的種種,好像他是親眼看到過的一般。
    “你又沒看到過,再說了,他怎麽死的跟你有什麽關係,對了那種東西還是少碰為好,我林大叔的本事你也見識過了,如果讓他知道他都已經著手想讓死人複活了,不整死你,也扒你一層皮。”我說完這句話之後,簡單的將一些骨灰粉還有幾塊骨頭放入一個礦泉水瓶子裏麵,雖然看上去驚悚了一些,但總比背著一具屍體要來的好一點,至少我可以坐車,亦或者是投宿什麽的,不過我身上一分錢都沒有,所以我現在在糾結,要不要給表姐打一個電話還是什麽的。
    可是我這前腳一走,楊颯後腳又跟了上來:“哎哎哎,走什麽走?這些骨灰你不要了?”
    我眉目一皺,拿著那個礦泉水瓶子說道:“我不要了,你要你就拿去,反正骨灰不過是一個象征而已,他們也不一定住在骨灰埋著的地方。”
    “你錯了,骨灰是一味最好的藥引,我能用煉製出最好的丹藥,就連你的眼睛,我都有可能用骨灰給治愈了,你放心,隻要讓我留在你的身邊,你的眼睛發病率會一路下跌,直到最後痊愈為止。”楊颯有些驕傲的說道。
    我也沒有去管他,隻是一邊看著天空一邊看著周圍這樣行走,我知道,楊颯心裏麵肯定不服氣啊,他想要的不過就是我的眼睛,而且那天在白母山之中他做的那一些事情,導致我不得不提防於他,畢竟我已經上過一次當了,不會再中第二次的圈套。
    我們來到城鎮裏麵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處找電話,但現在夜色還沒有過去,周圍的商店也全部都是牢牢關閉的,除了用ic卡的公用電話,就再也沒有任何的通訊工具了,而我也問早上出來晨跑的路人借了幾次電話,但他們都當我們是騙子一樣,連聲拒絕,還有一個大媽說要報警了,我有些無奈。
    就這樣,我和楊颯坐在街頭無奈的看著周圍逐漸增多的行人,到了早上八點多的時候,我身旁的一家商店終於開了,老子在口袋裏麵東摸西摸,終於摸出了唯一的一個五毛錢,當下就起身給表姐打了一個電話。
    從電話裏麵表姐聲音的慵懶程度,我可以斷定她昨天肯定差不多三四點鍾睡覺的,所以一接電話就有一種朦朦朧朧的感覺,不過確實,表姐這樣,能夠讓我腦補到某些嘿嘿的畫麵。
    “唔,誰啊,這麽早打電話來。”表姐對著電話迷迷糊糊的說道。
    我一聽表姐這說話的聲音,我就知道這貨肯定還沒有睡醒,當即我清了清嗓子,對著話筒嚴肅的說道:“許月清同誌,我是你的表弟沈逸,現在我在他鄉落難了,您能不能屈尊過來幫我一把?如果你肯的話,小弟這純潔的身軀,就供您使喚了。”
    其實吧,說老實話,我是真不想回嘉市,自從看見那個人抱著表姐之後,我的心裏麵怎麽都不是個滋味,更何況表姐一直都沒有找男朋友,現在突如其來這麽一個男人,我的心一下子空蕩蕩的,或許對於表姐我太過於依賴了所以上一次的離開,我隻是想要適應一下,沒有表姐的日子,我到底能不能一個人過下去,可事實上呢,表姐不在,對於這些東西的處理,我是怎麽都不可能一個人處理的了的,那麽久了,我的眼睛看得到那些東西都已經半年了,除了學會了林大叔交給我的兩個結印,一直都是靠著我的這一雙眼睛在吃飯,最近我發現我眼睛刺痛的頻率要比之前來的更頻繁,即使楊颯在我身邊,我在今天,就是今天淩晨到現在,眼睛的刺痛那叫一個不間斷。
    給楊颯說了我的情況,他早上剛剛幫我檢查了一下,隻是搖了搖頭,又給我吃了一顆紅色的藥丸,我不想吃的,可是不吃又能怎麽辦,眼睛這樣一直痛下去,我情願去死啊。
    “恩?沈逸?你在哪裏?我來接你。”表姐一聽是我,馬上就精神了起來,我把我所在的地址報給了她,並且告訴她我們這裏的標致,讓她能夠盡快的找到我,畢竟我這一次出來,什麽東西都放在了京城,包括身份證還有相關的證件,根本不可能坐車回去,除非是那些黑車,可就算我有膽子坐黑車,身上也得帶著錢啊,銀行卡和包裹是放在一起的,所以現在我的身上就隻有剛剛付給雜貨店老板的五毛錢。
    表姐掛了電話之後,我和楊颯就一直坐在街頭等著她,嘉市雖然距離這裏比較偏遠,但如果上高速的話,幾個小時就會到了,畢竟我之前和楊颯走了也有一天半的時間了,以表姐那一輛車的馬力,開到最大,或許隻要四個多小時,就能夠到達我們這裏。
    我就這樣拿著那個裝有骨灰的礦泉水瓶和楊颯像是兩個流氓一樣蹲在路邊,不一會兒,一個女人手中拿著一份煎餅從我們這兒走過,咣當,她伸手將一塊錢丟在了我的麵前,並且飛快的離開,我估計,我們長得什麽樣子,她都沒有看。
    這輩子老子最恨就是那種狗眼看人低的東西,媽的,老子會為了這一塊錢丟了自己的尊嚴嗎?答案是絕對不可能啊,當下我就拿著這一塊錢站起來拉住了那個女人開始理論了起來:“你什麽意思?我們又不是叫花子,你給我們錢幹嘛?”
    那女人見我抓著她的衣服,馬上就不樂意的躲開了我的這一雙手,然後鄙夷的看了我一眼,沒好氣的說道:“我說你這個臭乞丐,我給你錢你還有理了?看看你全身上下,哪一點不像乞丐的?一塊錢不要你就去買兩個饅頭喂狗去,真是傻子年年有,今年特別多。”
    我去,我終於知道什麽叫做秀才遇上兵,有理說不清了,我也沒有和她多說,隻是將她剛剛給我的一塊錢丟到了地上,然後鄙視的說道:“狗的錢,老子還真不稀罕,罵我臭乞丐,還真把自己當一根蒜了,打扮的跟個站街女似的,一塊錢,切……我呸。”
    那個女人見我如此囂張,也沒有多逗留,直接就踩著我丟在地上的那一塊錢離開了,離開的時候口中還罵罵咧咧著什麽,具體說的是啥,我也沒有去詳細的聽,反正肯定不是什麽好話。
    當我回到楊颯旁邊的時候,卻發現他一直在盯著一個人在看,我剛剛和那個女人說話的聲音很大,所以旁邊的群眾一直都在看著我們,有些人還拿著手機拍視頻,反正我是死豬不怕開水燙,要拍就拍被,我也無所謂,而楊颯那個家夥,平時大大咧咧的,遇到這種能湊熱鬧的事情,他又怎麽可能放棄看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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