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有些作死攔不住,那就作到死。死透了,也就甘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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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最難受的感覺就是不上不下被卡在當中,想做一件事又沒辦法把它做徹底。要麽幹脆不開始,轉移自己的注意力;要麽就盡力去做,失敗了也要把心死透。哪怕有些是作死,一旦開始就作到死,死透了才能真的放手。要麽別作,要麽死透,最忌諱的就是心癢癢又放不下。像沒退路一般開始,像願賭服輸一般結束。
    (一)
    還是去年的事,某個周一我去上海找小夥伴。
    小夥伴帶來一個學妹,說是無論如何要見我一麵。學妹見到我,開口就是“叔”,嚇得我直接把嚼到一半的牛排吞進了肚子。我趕緊擺擺手:“我和你學長一樣大,可比你大不了多少,千萬別叫我叔。”
    學妹忽略了我,說:“叔,你能幫我個忙嗎?” 我說:“可以,但是別叫我叔……”學妹忽略了我,說:“叔,你能幫我簽名嗎?”我說:“可以,但是別叫我叔……”學妹忽略了我,說:“叔,你能多寫句話嗎?”我說:“可以,但是別叫我叔……”學妹忽略了我,說:“叔,用這隻筆。” 我:“……”
    那天我搖身一變成了“浩叔”,學妹說起這本書是給她ex(前男友)簽的。她說她ex很喜歡我,就想讓我簽本書給她ex,讓我幫忙寫句話。我當時想問:“你覺得你們能和好嗎?”但學妹接下來一句話讓我徹底打消了這個念頭。
    後來也是機緣巧合,其實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瞎對號入座。有個陌生人給我留言說收到了我的書,特別感謝我能給他簽名。他說自己會找到那個人,也希望我一切都好。
    那姑娘讓我簽的話是:“願你找到那個可以讓你覺得溫暖、可以陪你到世界盡頭的人。”而那句讓我打消開口念頭的話是她的自言自語:“雖然那個人不是我。”
    我無從知道那個姑娘的名字,也不知道他們之間的故事。親愛的陌生人,如果你看到了這個故事,請原諒我擅自把它寫了下來,希望你們一切都好。
    (二)
    去年的聖誕節我要考試,所以朋友的聚會我能推則推,直到……包子說了句他請我吃雞排。沒辦法,我就是這麽有原則的人,食物在哪裏,我就在哪裏。
    於是我和包子還有一眾小夥伴在咖啡廳裏見了麵,我一邊啃著雞排,一邊喝著紅牛,對自己說豁出去了大不了熬個通宵。我正吧唧吃著,身邊的聲音突然尖銳起來,當時我沉浸在食物中沒發現事情的起因,等我咽下最後一口雞排,才發現我們這群小夥伴裏的一對情侶在吵架。
    本來隻是很小的口角,到最後卻越吵越激烈。姑娘是暴脾氣,桌子都差點兒被她掀了。她說:“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走。”男的撇撇嘴,拿起包轉身就走,把門用力一摔揚長而去。
    作為這次聚會的發起者,包子過意不去,站起來就想去追。姑娘鎮定地對包子說,讓他走。這句話表達出來的態度愣是讓這個160斤的小胖子沒敢再邁出腿。
    接著她一口氣點了三份意麵、三杯橙汁,胡吃海喝起來,把我們幾個看得目瞪口呆。我們想勸,但誰都勸不住。也不知道她吃了多久,突然間停了下來,衝到洗手間幹嘔,接著痛哭失聲,整個咖啡廳都能聽到她的聲音。
    包子說:“算了,隨她去,難受著難受著就沒事了,哭著哭著就好了,你們想想我失戀的時候。”
    (三)
    包子失戀的時候,做了件讓陌生人點讚而我們覺得他傻x的事情:他一個人跑了很多地方,收集各種明信片,匿名寄給他ex——真是一個惡俗又清新的橋段,直到後來我們知道那些明信片一張都沒有寄到。
    我們幾個有一次問:“要是你們之前約好要去國外,那你也去?”包子點頭說:“去。”我說:“你他媽的怎麽這麽執迷不悟?”包子說:“我就是執迷不悟怎麽了?有些死現在不作,就再也沒機會作了。”我無語,覺得包子居然他媽的變成了哲學家。
    我出第二本書的時候,我的好基友也出了他的第一本,他在扉頁上麵寫“致xx”。這是他一直以來的誌願,也是他作的最大的一次死。
    因為這事他和編輯吵過,而他們在他還在寫書的時候就分手了。
    那之後我問他是什麽感覺,他搖搖頭說覺得沒什麽實感。那時我正在幫他填快遞單,他曾經說過出書之後要送十本給她。就當我寫好快遞單準備把書裝進去的時候,他突然間說了句“算了”,然後把快遞單撕了。他說以前他老覺得自己寫書這事是為了她做的,現在才明白,打從一開始他做這件事,就是為了自己。
    有些事情,你會去做,在當時你以為是為了對方、為了和好,但後來你發現,你是為了給自己的那段感情畫個句號,否則你永遠逃不出來,你永遠放不下。所以我明白了那些我看來無法理解的事、那些外人看來永遠覺得傻x的付出,那不是為了別的,是為了過自己那關。
    (四)
    在沒明白一些事之前,人總是作得一手好死。明明知道對她好沒用,還是做這些;明明知道糟蹋自己不對,還是喝醉;明知道哭是最沒用的事,還是哭;明知道看以前的東西會難過,還是手賤;明明平時自尊心比誰都強,還是要低聲下氣。
    喝多了還是撥那個號碼,說一大堆掏心掏肺的話;聽一句話都能拐十八個彎想到他,一首歌都能把你戳得渾身疼。你舍棄自尊,你傷害自己,總以為能換來一些。其實你知道,真不喜歡你的人,你再怎麽作死,也沒辦法把他拉回來。最後事實給了你一巴掌,對你說,你傻x。
    失戀的理由有無數種,愛的那個都是失魂落魄。不甘心成為主旋律——“我哪裏不好”“我做錯了什麽”“憑什麽說忘就能忘”,心裏想的嘴上問的大多如此。所以在甘心之前,他們會用作死來衡量自己的極限。做那些旁人看起來無比蛋疼的事,想攔都攔不住。對於他們來說,不做完這些事,就沒辦法死心。
    哭,總會哭夠的。不厭其煩地對她好,又不出意料地每次失望,這種失望,總會有天讓你自己都覺得不能再這麽下去。哭過了瘋過了,就好了。糟蹋了,自尊都沒了,也就沒辦法更糟了。有些作死你是攔不住的,作著作著就發現自己早就死透了,死透了就甘心了,甘心了就放下了,也就能給這個故事畫個句點了。
    如今失戀,都不像從前。因為都傻x過,都作死過,都明白聚散都是平常事,強求不來。每個人都變得比以前成熟,都知道,對未來的自己,也是對未來可能遇到的人最好的禮物,就是變得更堅強,更懂得珍惜。作死作完了,能對曾經的自己說聲再見了,你就該重新起程,為了接下來路上會遇到的人,更為了你自己。
    都知道,有些事情,你要有心讓它過去,它總會過去的。
    把往事下酒,把青春寫成歌,把故事放到前一頁,偶爾回頭翻一翻,你還有接下來的許多頁要去寫。幹了這碗酒,唱了這首歌,繼續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