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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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亦可的母親姚心儀是位法官,退休後餘熱尚存,又無處發揮,就格外操心女兒的工作。夜半,陸亦可趴在電腦前,加班搜尋兩個證人線索,前法官也來了興致。法官嘛,判案子的嘛,這下餘熱可有地方發揮了。姚法官似又回到了法庭,讓疲憊不堪的女兒去餐桌喝蓮子湯,自己坐到電腦前看資料。姚法官多年擔任經濟庭庭長,辦案經驗豐富,尤其擅長對各種財產糾紛的處理判斷。她銳利的眼睛注意到,蔡成功的大風服裝公司涉訟不少,資產常被各地法院輪候查封。法官便向女兒介紹法律常識:查封裏麵有區別,像卡車油罐車一般小車,法院雖然查封,但不影響車輛的使用,隻是不能轉讓變更所有權了。但是對價值上百萬幾百萬的豪車,就不準使用了,使用不但會造成車輛減值,如果出現嚴重車禍,甚至會造成查封標的物的價值滅失……
陸亦可說:這我知道,蔡成功這輛奔馳就屬於不準使用的。
這時,法官母親突然叫了起來:哎呀,奔馳車的第一查封人還是外省的啊?亦可,你來看,網上有嘛,是咱鄰省橋頭縣法院查封的!陸亦可在餐桌旁伸頭看了看:是啊,你發現啥了?母親詭秘一笑:陸處長,車和人沒準我都給你找到了!陸亦可半信半疑:真的?母親輕鬆地說:不是蒸的還是煮的?陸亦可,快說!
姚法官開始辦案。根據目前線索,人和車是在岩台市失蹤的,時間是十二月十五號。岩台市和鄰省哪個縣接壤?橋頭縣!這兩個人應該是被橋頭縣法院司法拘留了。法官冷靜分析,橋頭縣法院早就查封了這輛奔馳,連車牌都給沒收了,不讓上路行駛。他們倒好,把這台車東藏西藏的,還偷偷弄到岩台市去賣,一個妨礙司法執行的罪名是逃不掉的!姚法官掐指計算,十二月十五日失蹤,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九號,這已經是第十四天了!司法拘留應該是十五天,這倆人明天就得放出來!姚法官瞪起眼,讓女兒趕快去接他倆,別再弄丟了。
兩個關鍵證人就這麽找到了。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次日,陸亦可帶著張華華來到橋頭縣法院,以罰款一萬元的代價,接出了尤會計和錢司機。往回走時,季昌明及時來電話指示,要他們在岩台市檢察院就地安排訊問。可到了省界,季昌明又突然命令他們繞道東鄉。事後才知道,對手設了卡,正在省界收費站嚴陣以待攔截他們呢。待到了岩台市檢察院門前,季昌明再來一電,要他們掉頭殺個回馬槍,前往青山區檢察院反貪局,在此期間關掉所有手機。陸亦可遵命而行。她和張華華都清楚,這次對手不一般,可以動用整個公安係統,所以季昌明才親自坐鎮指揮,格外小心謹慎。
青山區檢察院反貪局在一個不起眼的獨立小院落裏,十分僻靜。尤會計剛離開橋頭縣法院,驚魂未定,問啥都老實回答。他跟蔡成功十幾年了,是公開招聘進的大風廠,很受蔡成功信任,對財務內情一清二楚。四年前蔡成功和丁義珍、侯亮平一起辦煤炭公司的事,他知道,林城市工商局就是他跑的,手續都是他辦的。公司的真實股東就蔡成功一人,既沒有丁義珍,也沒有侯亮平。蔡成功讓他寫上這倆人的名字,是為了拉大旗作虎皮。陸亦可問:既然這樣,侯亮平有沒有拿過蔡成功的分紅?尤會計真是一個好證人,回答得斬釘截鐵:沒有,絕對沒有!
陸亦可按捺住興奮的心情,提出了最關鍵的問題:尤會計,二〇一四年的年初,你是否給侯亮平辦過一張銀行卡啊?是不是往侯亮平的那張卡裏打過四十萬元現金?尤會計狐疑地看著陸亦可:我給侯亮平辦銀行卡?不會吧?我沒這個印象。四十萬,這麽大的數我怎麽記不得了?這不太可能啊!張華華在旁邊提醒尤會計:再好好想想,這件事非常重要。尤會計努力回憶——侯亮平是北京人,當時在北京,自己從來沒和他見過麵,更沒用過他的身份證,怎麽給他辦卡呢?陸亦可告訴他,現在的事實證明,確實有這麽一張卡,是民生銀行的。那會不會是蔡成功直接給侯亮平辦的呢?尤會計最後還是否定了:不會,辦銀行卡都是我經手!我的確沒給侯亮平辦過卡,辦了我肯定有賬!
想了好半天,尤會計還是想不起來。道是這幾年他辦的卡、打的錢多了去了,實在難以回憶。最好的辦法是回京州,把所有的銀行卡都找出來,看看是不是有侯亮平這張卡就清楚了。尤會計說,他經手辦的銀行卡有好幾抽屜,三四百張呢!陸亦可大為驚奇,問尤會計為什麽要辦這麽多銀行卡?尤會計道,這是沒辦法的辦法,蔡成功負債累累,大風公司十幾個賬號全讓法院輪候查封了,他既要給全廠一千多號工人發工資,還要維持正常生產,都得從卡上走錢!說到這裏,尤會計臉上現出了得意與自豪:陸處長,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啊,你們別以為幹會計就容易!我硬是靠這幾百張銀行卡堅持了一年多,才沒讓一千多號工人下崗!敵軍圍困萬千重,我自巋然不動!
陸亦可譏諷:看來,你們是打慣了法律的遊擊戰啊!說說,這麽多銀行卡都是怎麽辦下來的?用廠裏工人的身份證?尤會計說:廠裏工人的身份證哪敢用?廠裏經常欠薪,那不是作死嗎?!我們主要用外地農民工的,還有就是熟人朋友的身份證,搞到身份證複印件也行。一般客戶辦卡,銀行要求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對企業大客戶,那些地方小銀行不但不要原件,還派人上門辦公呢!陸亦可問:這些銀行卡在哪裏?尤會計告訴她,在京州建設路45號京西花園7棟1103室。
遠在京州的指揮中心即時掌握問訊的情況,尤會計話一落音,那邊就行動了。幾百張銀行卡在尤會計交代的地點現身,其中一張是侯亮平的。行動組的檢察官用手機拍照,及時將照片傳到指揮中心。指揮中心立即通過手機微信傳了過來。陸亦可向尤會計出示微信,問侯亮平這張卡到底是怎麽回事?尤會計實在記不起來了。陸亦可又問:侯亮平是否取過卡裏的錢?尤會計道:不可能取啊,我說了,這都是我們財務人員發工資買原料的錢。每張卡上的每一筆錢用在哪都有賬的!侯亮平既不知道這張卡的存在,卡上有多少錢對他也就毫無意義!
關鍵問題解決了。以後的事情更簡單,司機證實,蔡老板是去北京找過侯亮平,送了一箱中華煙、兩箱茅台酒,可侯亮平都沒收。從北京回來後,他就把煙酒交給一家煙酒店寄賣了。其實,煙酒也是假的,高仿,擺在那家店寄賣至今也沒賣出去。司機說出了具體寄賣店的地址。機動檢察官隨即去核實,證實了所謂名煙名酒的下落。
與此同時,另一路人馬提審蔡成功。開始蔡成功還堅持說,他就是給侯亮平分了紅——四十萬,打到了侯亮平的民生銀行卡上。直至尤會計說明真相,蔡成功才改口說:我知道你們早晚能查清楚,才撒了謊。我也沒辦法,我不這麽做,兒子就有危險!原來,蔡成功的老婆受到威脅,有人逼她寫了一張字條。看守把字條傳給蔡成功,上麵就兩句話:兒子有危險!按人家說的辦。看守唆使他誣陷了侯亮平。
最終,蔡成功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賄罪、欺詐罪被數罪並罰判十二年有期徒刑。在一個大雪紛飛的傍晚,侯亮平踏雪探監,看望這位發小。蔡成功泣不成聲,嗚咽著說:猴子,對不起,我並不想害你,是被他們逼的呀!我活得不容易!我不是趙瑞龍、劉新建、高小琴他們,我沒有機會侵吞國有資產,享受特權利益。我經營的每一步都曆盡艱辛,都要付出沉重代價!別的不說,就說貸款,我幾乎就沒用到過正常利息的銀行貸款……我成天拆了東牆補西牆,想對你負責,想對大風廠的工人負責,也想對貸款銀行和高利貸公司負責,但是最後對誰都沒負得了責!我並不想欺詐,可又不得不這麽幹,我騙完這個騙那個,弄得東牆西牆一起倒了,我自己也沒落得好下場!
侯亮平隔著窗子,握著話筒說:蔡包子,案子辦到今天,許多事我也明白了,你這些年的確不容易,甚至差點被討債公司弄死在狗籠子裏。但誰又容易啊?大風廠的工人容易嗎?我容易嗎?都被你害苦了!大風廠持股員工們的股權官司雖然打贏了,可卻沒能拿回一分錢。蔡包子,你得記著,再難也不能突破做人的底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