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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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中,歸樂國境內。
烈日當空,照得道路兩旁的樹木都低下了頭。
三五個路人忍不住炎熱,縮到樹下乘涼。黃沙大道旁賣茶水的老頭也因此多了兩樁生意。
“來碗茶。” 路人大力地扇著風,從懷裏小心地掏出錢袋,揀出一枚小錢放在桌上。
“來啦,好茶一碗,清肝降火。”老頭臉上堆著笑一手把茶端上,順便搭訕兩句,“好熱的天,客人趕路?”
“對。這見鬼的天氣,能把人熱死。” 客人啜一口茶,潤潤幹渴的嗓子,似乎是高興了點,他養著眉說道,“我這是忙著送貨回邊境,唉,這兩年東林國在邊境鬧事,弄得咱們生意人沒口飯吃。幸虧小敬安王把那什麽楚北什麽的給打回去了,不然,我還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回去。”
“嘿,咱們小敬安王就是好樣的!”
“你說的那個什麽北的我知道,是東林國大王的親弟弟,也挺厲害。”
旁人笑著嚷道:“厲害管什麽用,碰上咱們小敬安王,還不是被打回老家去了?”說罷,他一口氣喝幹碗裏的茶,又掏出一枚小錢慷慨地往桌上一放,“老頭,再來一碗!”
一聽“小敬安王”這四個字,賣茶的老頭也立即點頭,邊倒茶邊說:“我聽過,這可是我們歸樂國的第一猛將啊,沒有他打不勝的仗。”
眾人正議論紛紛,忽然聽見一聲長歎,“你們還敢提‘小敬安王’這四個字?現在,小敬安王已經是歸樂的叛臣了。”
此話宛如平地一聲雷,驚得正聚在一起喝茶的幾個人目瞪口呆。
賣茶老頭手一抖,驚道:“這位客人說什麽?小敬安王……”
“都不知道吧?”來客坐下來,用袖子扇著風,“我昨天才從都城過來,小敬安王刺殺大王未遂後逃出都城。現在,大王已經下令全國緝捕敬安王府一幹人等。我聽說,賞金還不少呢。”
“可小敬安王不是才平定了邊疆犯軍,剛剛回到都城受賞嗎?”
“嘿,你說奇怪不奇怪,就是回到都城的當天晚上,他就企圖進宮刺殺大王。你們可知道當時他用的是什麽劍?”見周圍眾人都聚精會神聽著自己說話,客人賣了一個關子。
“一定是什麽寶劍吧?”有人猜。
“別聽他瞎說。”也有人哂道,“我才不信小敬安王會造反。敬安王府世代都是歸樂的忠心臣子,絕不會造反。”
客人見有人懷疑他的話,胡子一翹,嚷道:“他就用大王親自賞賜的黑墨寶劍刺殺大王。黑墨寶劍聽說過吧,隻要被它劃到,多小的傷口都會漆黑一片,永遠不褪。”
“可……”
他們正爭論不休,忽聽見錯雜的馬蹄聲漸近。
又一隊馬車到了,極平常的商人車隊,車窗車門都用厚布簾子遮得死死的。趕車的是個男人,一臉橫肉,往桌上扔下兩枚小錢,吼道:“老頭,來兩碗茶!”
“來啦!”
“這鬼天,夠熱的!”
“對對,客人在樹下乘乘涼再走吧,這裏正講小敬安王的事呢。”
“呸,老子趕著做買賣,管他什麽這個王那個王。”昂頭把茶咕嚕咕嚕地灌下喉嚨,又把腰間的大水囊解下來遞給老頭,“把這裏也裝滿了,老子要上路。”
老頭連忙去幫他裝水。
男人取過裝滿水的水囊,翻身上馬,吆喝一聲,馬車又開始向前去了。
馬車在黃沙道上搖晃前行,娉婷終於在沒有停頓的顛簸中睜開了眼睛。
空氣悶熱,汗正沿著脖子往下滑,剛剛睜開的眼睛似乎還不能適應光亮,稍微眯了起來。
後腦隱隱發疼,一陣一陣的眩暈泛上來,像浪一波一波地要將人湧倒。
這是哪裏?困惑地問著自己。待看清楚周圍,心底無端冒出的警覺讓娉婷清醒起來。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立即瞪得溜圓。
記憶中是漫天的火光、激烈的廝殺聲……
“娉婷,你在城外等著,我們再進去把局麵攪亂一點,接應父親。”
“那……少爺,黎明時分,我們在城外山岡上會合。”
王爺呢?少爺呢?還有那調皮搗蛋唯恐天下不亂的冬灼又在哪裏?
記得約定後,自己立即朝山岡出發,最後的記憶在剛剛瞧見山岡的時候終止。
當時後腦一疼,眼前發黑……
“醒了?”娉婷眼前的簾子忽然被人一把掀開,露出一張男人的臉,“早該醒了,再不醒老子真以為那一棒子把你給敲死了。”
人販子?娉婷警惕地打量著這個人。
難道就在最關鍵的時候,少爺絕對不能少了自己伺候的時候,自己居然被人販子抓了?真是沒有天理,她白娉婷從小到大單獨離開王府的次數少得可憐,居然一孤身就遇到人販子。
“好了,老子現在要問你話。”男人坐進馬車,扯出塞在娉婷口中以免她呼救的爛布,威嚇道,“我問什麽你答什麽,敢不說實話,老子就抓你去喂狼。”
聽到這種嚇唬小孩的話,娉婷差點笑出來——娉婷自小便在小敬安王何俠跟前伺候,是唯一可以跟隨何俠出征的女子,她年紀雖小,卻已見識過不少殺戮場麵,區區一句話,怎能將她嚇住?
娉婷不待那男人發問,徑直開口問題:“你是在都城城門外兩裏的地方抓到我的?”
男人被她問得一怔,見她悠然自得,淡淡淺笑中不怒自威,居然點頭回答:“是。”
“我睡了幾天?”
“兩天半。”
娉婷一聽回答,臉色稍變,暗叫不好。
娉婷推算,如果自己真的昏睡了兩天半,大王的追兵定已開始在都城附近搜捕,那麽,少爺他們將無法繼續停留在與自己約定相會的山岡。如此一想,她心中焦急起來,又問:“你要將我賣到什麽地方去?”
“去……”連答了幾個問題的男人忽然覺出不妥,醒悟道,“哎?明明該我問你,怎麽反讓你問起我來了?”當即臉露凶相地低吼道,“我問你,你是哪家富豪的逃妻?家在什麽地方?”
逃妻?
娉婷一愣,低頭看了自己一眼,隨即便醒悟過來。
她雖是王府丫頭,但從小深得主人喜愛,使的東西比普通人家小姐的更精致幾分。一身綢緞的自己在黎明時分獨自奔走在都城郊外,難怪被人販子當成富豪的逃妻。
怪不得這人販子會好心讓自己昏睡兩天而沒有中途扔掉,原來是把自己當成了可以勒索錢財的籌碼。
娉婷嫣然一笑,搖頭道:“我隻是個丫頭,並不是什麽富豪的逃妻。”
“哼,丫頭能穿這麽好的綢緞?”
娉婷暗忖:大王恐怕已經下令全國通緝敬安王府的人,我可不能暴露身份。眼睛輕輕轉了一圈,“我本想偷偷出城會情郎的,因為愛美,偷了小姐的衣服換上。”歸樂國民風豪放,女子私會情郎的事倒真是不少。
男人一聽,立即眉頭大皺,掀開車窗上的簾子大喝一聲:“老張,你給我過來!”
“來啦。”似乎人販子不止一個,另一個正在其他馬車上。
不一會兒,一張胖圓的臉從簾子外伸了進來,“福二哥,有什麽吩咐?”
原來麵前這個男人叫福二哥。
“吩咐你個頭!你不是跟老子說這女人瞧起來像富豪的逃妻,可以換很多錢嗎?”福二哥瞪眼指著娉婷,“她是個丫頭!呸呸,白養了兩天!”
老張縮縮腦袋,瞅了不做聲的娉婷一眼,諂笑道:“福二哥別生氣。抓都抓了,就算不是,至少也可以賣幾個錢。”
“這種貨色能賣什麽錢?”粗粗的指頭毫不客氣地指到了娉婷鼻子上。
確實,娉婷的相貌不算上好,在敬安王府中,她勉強屬於中等姿色,隻落個清秀的評價而已。但整個敬安王府,卻沒有一人不知道娉婷的重要。
可娉婷從沒想過今時今日竟然被一個人販子指著鼻子說自己不值錢,她忍不住翻個了白眼。
福二哥對老張吼完後,露出一副自認倒黴的神色,“算了,多少也能賣個五十錢吧。這偷小姐衣裳穿的死丫頭,害老子以為有油水,這兩天還招待她坐得還是老子的私人馬車。去去,把她帶到後麵的馬車裏和其他人一塊兒待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