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飯桌上的靈異案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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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能在飯桌上解決一切問題,紅白二事要設宴,有事相求要請客,商談業務要飯局,就連相親也離不開飯桌。如何在飯桌上與不太熟識的人打開話題,乃人際關係中一門必修的學問。
    而在飯桌最受歡迎的話題,莫過於各種離奇詭秘的靈異案件……
    『紅衣小女孩』
    很多人問我《詭案組》的素材從哪裏來?
    其實經常有人主動向我“爆料”,前不久跟一個在台灣當警察的哥們吃飯,就聊起曾轟動一時的紅衣小女孩,以及近期備受關注的藍可兒事件。
    先說紅衣小女孩吧,這個世界其實挺可怕的……那天,死黨給我來電話,說他在台灣當警察的表哥回來探親,在他家小住幾天。表哥聽說我是專寫詭異案件的“老作”,想跟我聊聊,死黨便約我來出吃飯。
    表哥當差多年,知道不少猛料,也遇過諸多詭異案件,319槍擊案還給李昌鈺博士當過“跟班”。他給我們爆了不少內幕,不過政治上的話題過於和諧,說多了難保不會被跨省。我更感興趣的是,他親身經曆的詭異案件。
    席間我們聊起紅衣小女孩一事,表哥說這事是真的,那個小女孩其實就是坊間傳說中的“魔神仔”。他說魔神仔在台灣幾乎無人不知,經常在山林中出沒,迷信的說法是由怨氣所生的精怪,無神論者則認為是“未確認生物”。
    他告訴我們,有叫廖學廣的立法委員在接受訪問時,說自己小時候曾親眼見過魔神仔,要不是母親及時趕來,他可能會被魔神仔拐走。還說台北山區有很多魔神仔,個子很小,常在山區小路向老人和小孩招手,如果應聲就會被拐走,得陪魔神仔玩幾天才放人。期間若對魔神仔作出反抗,就會被他們弄死。
    “其實,不單止台北,台灣各地也時有發生魔神仔拐帶事件。”表哥言之鑿鑿地說。
    我說,這世上的靈異事件,99.9%都是以訛傳訛而來,沒調查就沒發言權。你自己又沒有親眼見過,怎能確定魔神仔真實存在?
    表哥說他的確沒親眼目睹,但有件跟魔神仔有關的事,他倒是親身經曆過。
    這事發生在前年6月,當時他在台南任職。有一天接到報案,說有個八十多歲,名叫林蔡梅花的老婆婆在山區走失,他便組織搜救人員上山找人。
    這山區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他動用了近百人,把整個山區來回找了7遍,整整找了兩天,就差沒把泥土挖開,可還沒能把老婆婆找出來。
    “當時我已經讓老婆婆的家人做好心理準備,因為已經過了兩天,以她的高齡就算能找到,情況也不樂觀。可是,奇怪的事情就在這時候發生……”表哥故作神秘地賣了一會關子,才繼續講述當日的情況。
    近百人找了兩天找不著的老婆婆,竟然大家準備放棄時突然冒出來。而且她還神采奕奕,身上沒見任何傷痕,除了有點口幹,啥問題也沒有。
    家屬問她這兩天躲到什麽地方去了,怎麽近百人找了兩天也找不到她。老婆婆竟然說這兩天在當地人家中作客,還說對方很熱情,不但請她吃飯、留宿,還找了很多人陪她聊天。
    表哥聽見她這麽說,當場就懵了。這荒山野嶺哪有“當地人”呀?他跟同僚來回找了7遍,別說房子,連人影也沒看見一個,墳墓倒有一大片。
    表哥心想,這老太婆大概是餓暈頭了,神誌不清才亂說話,於是趕緊把她送到醫院檢查。可醫生檢查過後,卻說她的身體一切正常,以八十多歲的老人的來說,兩天沒吃沒喝還能維持這樣的體能,簡直是不可思議。因為三天不喝水,就足以讓一個正常的成年人喪命。
    更離奇的是,山區幾乎沒有路,要用柴刀砍出路來,表哥和同僚被樹枝、刺竹割得手、腳都是傷痕,還有人被野蜂螯到。但老婆婆被發現時,卻全身都很幹淨,也沒被蚊蟲叮咬,完全不像在山區走失兩天。
    表哥對這件事琢磨了好一陣子,最終隻得到一個結論:老婆婆失蹤這兩天,應該是被魔神仔拐去陪他們玩。
    我說,表哥你這是吹牛吧,有啥能證明你沒撒謊?
    他說:“你的手機能上網不了,這事報社也曾報道,不信你上網查一下。”
    我立刻掏出諾磚上網,還真找相關的新聞報道,不由對表哥所言深信不疑。
    接著我們繼續聊紅衣小女孩事件,最初報道此事的是tvbs電視台,事件發生在1998年3月。當時有幾名親友結伴到台中郊區郊遊,其中一名成員用數碼攝像機將過程拍下來。
    不久後,當日同遊的一位先生突然過世,辦理喪事期間有人想起在郊遊時所拍的帶子。為緬懷這位過世的先生,大家就拿出這卷帶子觀看。
    眾人在觀看過程中,竟然發現一名臉色鐵青,步伐飄浮,身穿紅衣服的小女孩,跟在剛過世的這位先生身後。而且小女孩的雙眼,始終被一片陰影遮蔽。
    可是,當日同遊之人卻誰也沒看見她。
    更可怕的是,所有觀看過該視頻的法師,都認為這個小女孩不是人,而是魔神仔借小女孩的形象現身。雖然看似普通孩童,但她臉上的妖氣,及其詭異的舉動怎樣也藏不住,就算普通人也能看出不對勁的地方。
    此事在引起轟動後,tvbs備受各方壓力,甚至有傳tvbs為提高收視而造假。但表哥卻說,此事涉及一名已過世的先生,是千真萬確的事。在道德還有那麽一條底線的寶島,絕不會有人拿死人開玩笑。
    以下為製作單位在網路論壇上回應觀眾就該事件的查詢:
    謝謝你對本節目的支持,至於紅衣小女孩是否是造假,就你觀看節目內容,你認為有可能是假的嗎?就製作單位立場而言,紅衣小女孩是人還是鬼我們至今還未找到她,所以無法確定她的真實身分,但是她的出現的確曾經造成有人死亡,有人家破人亡而他也真的確實被民眾拍攝出來了,至於紅衣小女孩可否重播,節目暫時無此計畫,跟你說聲抱歉……在此再度謝謝你對節目的支持!
    聊完紅衣小女孩,我們就開始聊藍可兒。原來表哥知道很多此事的內幕,還給我們仔細分析整件案子。
    『藍可兒事件』
    主流媒體對藍可兒事件有眾多揣測,譬如靈異論、自殺論、意外失足論、謀殺論,但表哥說前三種論調基本上可以排除。
    先說靈異論。警察查案必須講證據,就算相信鬼神之說,也要朝無神論的方向調查。而他認為此事雖然離奇,但談不上靈異,隻不過是傳媒為提高收視,在報道此事時用上諸多嘩眾取寵的伎倆。隨後,他還給我們仔細分析,媒體口中那些所謂不可思議的細節,其實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釋,這個一會再詳細講述。
    再說自殺論。從家屬、親友口中得知,藍可兒是個性格外向,開朗、活潑、好動、愛交朋友的女孩,曾做義工,人緣很好。很想像這樣的女孩子在沒受任何刺激的情況下,會突然了結自己的生命。
    另一個排除自殺論的重要因素,是藍可兒每天都會跟父母通電話,向他們報平安。如果她有自殺傾向,還會每天給父母打電話嗎?答案必然是否定。
    從網上找到藍可兒生前的照片,幾乎每一張都笑得如此燦爛。這樣陽光少女,自殺的可能性不是沒有,但機率絕對少於0.01%。而且她被發現時全赤裸,還“倒插”在水塔裏,對女生而言這種死狀也太不堪了,誰願意死後還給親友留下一個如此不堪的印象?
    至於意外失足論,表哥的判斷是:“難度太高了吧!”
    若是利用工具爬上去,那麽她掉進水塔後,肯定有人將工具搬走。既然涉及第三者,那麽就不是單純的意外。更重要的是,她沒事為何要到樓頂“裸跑”?是被人追趕,還是被人扛上去?
    不管是哪種情況都涉及第三者,因此有必要循“他殺”的方向調查。
    主流媒體總是繪聲繪色地分析他殺如何不可能實現,譬如現場沒留下任何第三者痕跡;屍體沒有任何傷痕,不可能被強行塞進水塔;死者沒有受性侵犯的跡象等等。
    首先關於現場沒留下第三者痕跡的說法,其實是媒體刻意誤導。表哥向同行打聽過,實際上洛杉磯警方在樓頂沒發現任何痕跡,包括藍可兒本人的痕跡。
    “這怎麽可能?難道藍可兒在練習瞬間轉移,一不留神轉移到水塔裏?”
    對於我這個問題,表哥的回答是:“科幻片看多了吧!”
    他叫我上網查洛杉磯的天氣,特別是發現屍體前那幾天,看是否有下雨。我一查,果然查得2月17及18號,即發現屍體前那兩天,洛杉磯曾經下雨。
    “下了兩天雨,還有痕跡留下來,那才叫見鬼。”
    表哥認為,媒體為提高收視率刻意忽略這一事實,將事件往靈異方向報道。其實這並沒什麽好奇怪的,隻能說凶手老謀深算,懂得利用雨水清除自己留下的痕跡。
    我對表哥這個推斷有些許保留,如果凶手是刻意選擇雨天將屍體投入水塔,那麽他必須將藍可兒藏起來。
    藍可兒於2月1號失蹤,14號酒店曾進行水質檢查,並沒發現問題。也就說是,凶手應該是在14號(水質檢查後)至19號(發現屍體前)將屍體投進水塔。
    (注:其實在發現屍體前兩天,已有房客投訴水壓低,而水壓低的原因正是屍體堵塞水塔的出水口,故此投屍時間可縮小為14號至17號之間。)而在這之前,即2月1號至14號這整整兩個星期,凶手如何將藍可兒藏起來?
    要知道洛杉磯警方曾出動了全球最優秀的洛杉磯警犬,對整間酒店進行搜查,但並沒發現藍可兒的蹤跡。凶手若將她藏在酒店以外的地方,在操作上有一定難度,幾乎沒可能不被別人發現。
    這個問題我怎麽也想不通,但表哥就給我一句:“其實很簡單,給你一點提示——水。”
    表哥認為藍可兒事件絕非靈異事件,而是一宗謀殺案,而且凶手的智商相當高。我雖然認同他的推斷,但有個問題卻怎樣也想不通,就是凶手如何在2月1至14號,這整整兩個星期裏將藍可兒藏起來?
    先不論在這段時候內,藍可兒是否已慘遭殺害,凶手要將她藏起來也不是容易的事。因為在這段時間內,道洛杉磯警方出動了全球最優秀的洛杉磯警犬,對整間酒店進行搜查,但卻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不要懷疑洛杉磯警犬的能力,每隻訓練費超過花3萬美金,之前還破了宗50年懸案,在汪星人中屬於最強悍級別。
    對於這個問題,表哥給我提示是“水”。
    我說,難道凶手將藍可兒泡在水裏,以避開警犬的搜查?
    表哥笑道:“如何這麽容易就能騙過洛杉磯警犬,這3萬美金也花得太冤枉了。”
    他說將屍體泡在水裏,或許能防止屍體的氣味傳播,但隻拖延一會兒,警犬用不著多久就能找到屍體。要讓警犬在長達兩個星期的時間裏仍找不到屍體,方法不是沒有,但需要多方條件配合。
    首先,需要一間長期租住的房間,而且位置要在14樓,或靠近14樓。因為藍可兒最後出現在14樓,凶手不可能將她轉移到太遠的地方而不被人發現。
    美國是個重視隱私的國家,警方不可能對酒店每個房間進行搜查。在沒得到房客同意的情況下,隻能讓警犬在房門外聞一下,這讓凶手有機可乘,可以將屍體藏在14樓某個長期租住的房間裏。(我們先假設藏屍地點是14樓。)其次,凶手必須是酒店員工。“如果凶手是酒店員工,那他還需要長期租住房間嗎?”
    對於我這個問題,表哥嘿嘿一笑:“真相肯定隻有一個,但凶手不見得就隻有一個。”
    據他從同行打聽到消息,藍可兒曾在網絡日誌中表示,自己曾被意大利及墨西哥籍的跟蹤狂跟蹤。以此推斷,有可能存在兩個或以上的凶手,至少不能排除存在幫凶的可能。
    另外,他還知道,長期租住事發酒店的大多不是什麽好人,通常是些流浪漢,或者剛出獄的釋囚。這些人租住平價酒店,政府會給予補助,算起來比租房子還便宜,所以很多三教九流的人長期住在酒店裏。這也是該酒店經常出人命的主要原因。
    我在網上查到,出事酒店的房價是每晚349元人民幣,約為56元美金。以洛杉磯這種大城市而言,就算沒有政府補助,這個價錢也算便宜。
    “好吧,我們假設凶手有兩個,一個是酒店員工,另一個是長期住客。但是,他們怎樣騙過警犬?”
    表哥認為,這兩人或其中一人殺害藍可兒後,長期住客把屍體藏在房間裏並用水浸泡。然後,酒店員工將泡屍水混入帶濃烈氣味的清潔劑,如漂白水等,再用這種“屍水清潔劑”清潔藏屍的14樓,甚至整間酒店。
    清潔劑帶有濃烈氣味,因而掩蓋了屍水的異味,以人類嗅覺絕不會發現問題。警犬的嗅覺雖然比人靈敏,但缺乏複雜的表達能力,縱然發現屍臭,但整層樓,甚至整間酒店都有這種屍臭味,這讓警犬如何向主人表達?
    警犬無法將真相“說”出來,凶手就能蒙混過關了。
    解開藏屍迷團後,我們又繼續琢磨下一個疑問——凶手怎樣將藍可兒塞進水塔裏,而又沒在屍體上留下傷痕?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表哥讓我先琢磨一下,凶手是怎麽將藍可兒扛上距離地麵超過4米的水塔頂部?
    底座(1.5米)加上水塔(2.4米),實際高度超過4米,從上麵可見比兩個老外加起來還要高,凶手就算借助梯子也很難將50kg的藍可兒扛上去。
    若把梯子放在底座下麵,顯然需要一把更長的梯子。先不說超過4米長的梯子不好找,扛著這麽長的梯子在酒店裏走來走去,哪怕是酒店員工也很容易引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