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契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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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大波和江小婉這一對歡喜冤家相對而坐,過了好半天誰也沒有說話。
“你為什麽不願意?你害怕馬健?”江小婉打破了沉默。
“我是光腳不怕穿鞋的,你覺得我這樣的人會輕易向惡勢力低頭嗎?”楊大波訕訕一笑。
“那是為什麽?”
“因為你根本就不是誠心要嫁給我。”
對方的話好像說到了問題的關鍵,江小婉臉上一紅,道:“你猜對了,不妨對你說實話,我現在很矛盾,一方麵我絕對不會和馬健那樣的人交往,一方麵我的事業很可能會因此蒙受重大損失。為了擺脫馬健的糾纏,我隻好想出了這個沒有辦法的辦法,我們契約結婚。”
“哦?聽著新鮮,具體指的是什麽?”
“結婚前我們簽訂一個為期一年的協議,每月我支付你十萬元的薪水,雇傭你扮演我的丈夫,履行做丈夫的職責。一年後,勞燕分飛,互不幹涉彼此的生活……”
楊大波插口道:“丈夫的職責包括xingai嗎?”
江小婉臉一紅:“你這人怎麽這麽下流!”
“沒辦法,男人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對於這麽關鍵的一條我當然要問清楚了。”
“我可以鄭重的告訴你,不包括!”
“那還叫什麽丈夫?”見對方生氣的撅起小嘴,忙說:“好吧,好吧,我也沒想讓這段契約結婚維持一輩子。還有嗎?”
江小婉偏頭想了想,貌似要說明的事情還很多,“拿來紙筆,我們一條條寫下來。”
楊大波找來紙筆,交給江小婉。
江小婉想了一下,寫道:“契約期間,不許有任何的身體接觸。”
“這一條很重要嗎?”
“很重要。”
“我記得你好像提出過這樣的要求。”
“是的,現在我再強調一遍。”
“好吧。”楊大波無可奈何的搖搖頭,忽然又說:“如果你非要qiangbao我,怎麽辦?”
“你說什麽!根本不可能!”江小婉氣得拍了下桌子。
“我是說如果。要是真的那樣的事情,你叫我以後怎麽做人?”
江小婉黑著臉道:“那你就去死好了!”
她又拿起筆,在第一條下麵寫道,“契約期間,不能愛上對方,否則罰款10萬元,並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想了想,又在第一條“不許有任何的身體接觸”後方加上“違者罰款10萬”。
“這個不太好界定吧。”
“怎麽不好界定,也就是說契約期間,誰也不能對對方說出‘我愛你’這三個字,否則就視為違約。”
“你好像認為我一定會愛上你似的。”
“不,愛是對等的,我也有可能……呃,愛上你的。”說完這樣的話,江小婉就覺得有些後悔。
“是啊,我有那麽多不為人知的優點,你要是不愛上我,那才奇怪呢。”楊大波自鳴得意。
“再加一條,不許過幹涉對方的私生活。”江小婉補充道。,然後在下麵又寫了一條,“必要的時候,要全力配合對方。”
“我沒什麽條件了,你再看看吧。”江小婉把協議遞給楊大波。
“什麽叫配合對方,怎麽配合?”楊大波訝道。
“我哪知道這一年裏會出現什麽狀況,難道不去應對,然後告訴他們,我們是假夫妻?”
是啊,不配合那還簽個屁協議啊。
江小婉又說,“那就再加一條,此協議不許被第三個人知道,否則罰款50萬。”
“五十萬!我就是把褲子賣了也賠不起你。”此時的楊大波活像qq表情裏那個雙眼突出滿臉大汗的頭像。
“那是你的事,和我沒有關係。”
楊大波終於明白了“女人是老虎”這句話的含義。
接下來,雙方本著不友好、不協商的原則,又陸續添加了一些協議,結婚契約基本上算是製定出來了。
江小婉又在下麵加了一條,“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江小婉小姐所有。”
“你的意思是,隻要你願意隨時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對吧?”
“你很聰明。”
“可不可以寫最終解釋權歸我們倆。”
“不可以。”
“為什麽?”
“我不信任你,你萬一在上麵胡亂添加一些過分的條款,怎麽辦?”
“我像那樣的人嗎?”
“像。”
無語。
“這些條款我都同意,不過要附加一項。”楊大波開始討價還價了。
“什麽?”
“要給我一個可以正式娶你的可能,不然我不幹。”楊大波抱定了這一條,擺出一副不達目的、舍命不從的樣子。
江小婉想了想:“可以,除非你在這一年內能成為一個成功男人。”
“這個定義太寬泛了,說的具體一點。”
“身價過億,聲名顯赫,黑白通吃,最重要的是,要從內心深處愛我、疼我、關心我,有能力養我,有責任保護我,不管什麽時候都要把我的幸福作為你人生唯一的奮鬥目標。”
“好,希望你到時候不要自食其言。”
江小婉見對方沒意見,首先在下麵簽字按下手印。
楊大波也在下麵簽字按手印,可是他覺得自己比楊白勞還要冤枉。
就這樣,一份結婚契約正式出爐了。
除上麵提到的之外,契約其他內容如下,其中還包括經過江小婉強加的“司法解釋”:1、這段婚姻不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所以就不會把時間浪費在感情的深淺、付出了多少之類的瑣事上。
2、生活百分之99的獨立。結婚畢竟是兩個人的事,就算是為了做做樣子也不可能再跟一個人的時候一樣,但雙方要努力維持最大程度的自由獨立。不幹涉對方的朋友和交際圈,除非涉及法律。當然也不能要求對方無條件陪同應酬,尤其在對方有事的時候。我聽的音樂太過龐雜,有時候會抽風聽常人難以忍受的音樂,所以我會盡量做到不影響其他人。對於愛聽“兩隻蝴蝶翩翩飛”“你是我的情人我的淚”之類歌曲的男人,隻要有我在,也請自覺把音量放小,如果一定要撼天動地才過癮的,請戴耳麥。
3、不能強迫對方履行夫妻的義務。不是說不要,隻要一方不願意,就請不要勉強,弄得大家不愉快。若是生理有需要,您可以對外解決。隻是請務必潔身自愛!
4、若是條件允許最好是分房睡,條件不允許也要分床。我不習慣有人在旁邊,那會讓我整夜無法入睡,生存空間裏有別的人已經是最大的讓步。
5、我的工作性質比較特殊,有可能每年會抽幾個月時間去外地演出、拍片,希望我未來的“老公”能夠對我這樣的存在方式有個心理準備。
6、有時興起我會做飯,廚藝一般,愛獨創些古怪的東西,有興趣有膽量的可以捧場,沒興趣隻好自理夥食問題了。不要奢望結婚讓你找到了一個免費的廚娘和清潔工,我不會比一個男人更擅長打掃。我沒有潔癖,但是也決不會與垃圾為伍。孟佳是我的私人助理,請不要把她當成傭人。
7、婚前財產做登記公證,以避免離婚時候的麻煩。我個人是沒有什麽積蓄的,財產都由經紀人幫我料理,作登記主要是為保護男方的財產,以避免從認知上產生“結婚是為了分財產”的誤會。
8、我們結婚的目的是非常明確的,所以小孩不在考慮範圍之內。自我認為,象我這樣缺乏責任感的人是不適合培養下一代的,而且肩負傳宗接代責任的男人想來也不會同意這樣一個契約婚姻。
9、若是雙方中有一人找到了自己真正想一起過一輩子的人,另一個人要無條件同意離婚;若是雙方中有一人覺得這契約婚姻已經沒有必要再維持下去,另一個人也要無條件同意離婚。
10、善待對方的父母要如同對自己的父母,對一切合理的要求(除了生孩子和那個)都要給予滿足。每個月要給雙方的父母一定的“贍養費”,公婆的由我給(公婆不在世我會去掃墓),我媽的由男方給。
……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協議,即日起生效。
協議人:楊大波江小婉某年某月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