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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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快更新血與霧1:鬥篷與謊言 !
    “我們是來偵查的,”前方的霧息漸濃,隆德裏安放慢腳步,“還是不要再往前走了吧,你們應該知道前麵是什麽地方。”
    說話的是個消瘦的年輕人。他大概十七八歲,瞳孔黃的有些發綠,臉頰狹長,雙眼似乎受睡眠的困擾,深深陷入。他的頭發遮住眼睛,皮甲之下,隱藏了一副筋虯爆起的肌軀。
    艾瑞卡薩是名副其實的“迷霧之邦”,尋獸大隊的機動能力,是搜尋食物源地的保證。鐵鴉軍每隔幾個月就要出小隊到四周的山林中偵查地域,以確定大型野獸的居住位置。
    但最近幾年,附近的山脈林穀幾乎都很少出現成群結隊的生物,或大型物種,原因尚且未知。苦尋無果,軍士們猜測動物進行了集體喬遷,但聖廟祭司給出了結論:除了善於飛行的動物,沒有物種能輕易離開西土邊緣的迷霧之境。
    從人類定居此處至今,萬年過去,地形地貌發生了數次改變,動物們也需要漫長的歲月去繁衍生息,才能再次成為女神賜予人類的食物。他們被捕殺的已經越來越稀少,軍隊無法再進行大規模的圍獵。
    “放心,我們再往前走走。反正怎樣也到不了黯水灣,”短發中年人平靜地指出,“去黯水灣沒意義,得穿過這條路到林地的側方。那兒骨頭堆的跟小山是的,不可能有野獸在那兒安家。”
    布瑞士人眼裏的天敵隻有野獸。他輕吸一口氣,想說點什麽,但隻是搖搖頭。隆德裏安·奧森入伍僅有四年多,但身經百戰,北郡兵團幾乎人人都認識他。衣甲上的獸血就像女人的香粉,常伴於身。可現在不同了,他被調到東郡團,裏麵總能碰上一些趨炎附勢之徒。偶爾有幾個忠勇之士...他瞪了一眼安德烈,也是一副頑固派的作風。
    “哎呀,別那麽膽小,奧森先生,好歹你也是個大人啦,我們現在可有四個人哦。”魯瑟用斧柄輕輕碰了碰麵前的年輕人,動作揶揄,“前麵隻是古代的戰場而已,你在怕鬼嗎?還是說你在擔心巨人呀?別逗了行不行,出來一回好歹弄頓晚飯再回去。明天就是勇士節了,今晚一定熱鬧,好歹弄幾條蛇回去烤啊!走都走這麽遠了。”
    在艾瑞卡薩,孩子們若是在夜裏不好好睡覺,啼哭胡鬧的時候,父母就會跟他們講巨人時代的可怕故事。巨人們比城裏最高的城堡還高,拆開高山做盾牌,從大地取出燃燒的寶劍,把小孩子當成可口的食物。但隆德裏安不是小孩兒,他也不喜歡故事。
    薄霧遮住天空,太陽略顯黯淡。霧氣隨著步伐變得發濃了一點。正如那人所說,今夜是勇士節前夕,全兵團的禁酒令廢止。每年這樣的大日子可不多。如果今夜能帶著獵物回去,自然是能贏得弟兄們的眼光,但狡猾地魯瑟嘴上是這樣說,心裏並非就是這樣想的了。
    “嗯,那就當我沒說過。”隆德裏安有些不悅,但沒有再多說,這裏的每一位士兵都比自己輩分高。就拿一臉呆滯的艾弗雷來說,他也加入鐵鴉軍九年了,雖說至今仍是個中士。尤其是最前麵的安德烈隊長,明天他就會成為鐵鴉公爵的副官。凡是公爵的侍衛,最低也是兵長。就從軍銜上來講的話,還要比郡團長還大半個級別,雖說沒什麽實權。他知道自己在這兒沒有講話的份兒,更勸不住那個愛嘰嘰喳喳的老兵魯瑟。
    艾弗瑞環顧了四周,回頭道:“我們已經兜了一圈兒了,啥都沒有。安德烈隊長怎麽說?”
    “既是偵查,就不能馬馬虎虎了事,”安德烈是個沉著穩重的中年漢子,短發精幹。他調整了一下頭盔,擦掉眉心上的汗珠,“我覺得有必要再往前瞧瞧。領主大人告訴我們止步於此,但去年的地霧還沒漫成這個樣子,離林子也有很遠。今年已經散到林地旁邊了,這些樹的位置我記得還很清楚。再往前看看,不用走得太遠,否則大人回來該找不到我們了。”
    安德烈瞥了一眼魯瑟,好像是在說讓他留下。魯瑟拍拍掉毛的手套,似乎裝作什麽都沒看到。
    “領主說讓我們來看有沒有大型野獸的骸骨,”魯瑟的口氣滿不在乎,“這破地方除了泥巴就是霧,什麽動物會那麽蠢沒事兒往這裏靠?就算找到什麽骸骨,我看多半也是巨人的,哈哈。”最後一句明顯有嘲弄之色,他今天可不害怕,也不準備逃跑。
    艾弗瑞抓起一把爛泥,聞了聞,“這些土渣沒有動物的味道。按理說,如果真有什麽大型動物死了,肯定會有腐氣——”
    “對,就像老女人的褲襠,”魯瑟打掉他手上的土,插嘴道:“洗都洗不掉的味兒,哎呀我知道。”
    拔出腰間的長劍,隆德裏安在地上劃出一條長線,在原地站直。“前輩們,安德烈隊長,”他說,“我不會再往前走了,我要留在原地等。大領主親口吩咐過,讓我們遇到迷霧就折返。”
    “可以,看樣子也不會有什麽了。我們再往前走三五裏就回頭,”安德烈回答:“你留下來,以備領主大人回來的太快,結果卻找不到我們人。”
    “得了吧隊長,”魯瑟笑道,“我看領主一直往北麵走,我猜他肯定弄死了一大堆山獅,等著我們去抗戰利品呢。”他的眼神裏充滿了挑釁,“我說奧森大人,你是不是怕蛇啊?怎麽,你們北郡團的人不是‘巨獸克星’嗎?碰見小蛇就要嚇尿啦?”
    隆德裏安裝作沒聽見。從今天出城開始,魯瑟就一直在找機會擠兌他。但他知道,隻要把長劍架在這家夥的脖子上,此人肯定會老老實實地閉嘴,懦夫一個。
    “我覺得隆德裏安不會怕蛇,”艾弗雷用肯定的語氣說:“而且領主大人也從來不打獅子。”
    “對!我知道,而且他還不打烏鴉,”魯瑟嗤之以鼻,“那小鬼在害怕。真搞不懂這種尿襠的小子是怎麽混進鐵鴉軍的,”他掏出東西撒尿,“我敢打賭,這小子一隻老獸都沒帶回去過。”他的聲音像一盞子破鑼,越說越響。
    “暫且不說那小子很有本事。你看他今年有多大?”安德烈平靜地問道:“你感覺自己得比他得大多少?”
    “也就大個十來歲吧。”魯瑟裝作漫不經心,實際上知道他想說啥。
    “所以你這十來年都幹什麽去了?人家十幾歲跟你同銜,”安德烈冷冷地潑了一句,“你跟我同歲,魯瑟,我們都三十三歲。而我,明天就要做副官了。你有那個時間吹牛,不如回去好好砍砍樁子,知道麽?”
    艾弗雷緊盯著魯瑟的表情,還有雙腿間幾寸的醜陋小玩意。魯瑟從入伍開始一直到現在,十幾年的時間還是個上等軍士,完全是因為他太聰明。連續幾次危急的遭遇戰,他總能活到最後全身而退,絕非是勇敢,全都是因為跑得快,而且從不把後背留給野獸。所以沒有哪個上司喜歡這樣的聰明人。但魯瑟今天表現的很悠然自得,因為這地方寸草不生,向來抓不著什麽東西,也就是偶爾出現個蜥蜴、小蛇之流,打死之後撿都懶得撿。
    魯瑟臉色發青,悻悻然地說:“那誰知道呢,沒準是他幹過哪個領主的女兒也說不定。”
    艾弗雷還是有點害怕,他加入鐵鴉軍的年頭挺久,算上當侍衛的時間已有九年,還從未深入過灰地以外的地方。傳說此處是上古戰場,人類與巨人為生存搏鬥的最初之地。西土隻要靠近大海的地方全都滿是霧氣,此處也不例外,迷迷茫茫的全是白煙。
    然而越往深處,白霧越是密集,偶爾沼地裏還有白禿禿的石塊子,看起來就像腐爛多年的骨頭。沒人能了解這種地方,因為過於靠近迷霧。傻子都知道,靠近迷霧就等於自取滅亡,洪神想把這兒變成海,這兒就不可能再有土地。
    霧越來越濃,起初幾米外尚且看得清楚,現在三步以外既不能見人。現在是白天,有霧的地方隻是潮濕,但到了晚上,就會變得跟冰雪之境一般寒冷。泥地裏散發著土腥味。每走一步,艾弗雷都感覺霧氣從耳邊吹過去,走的越快飄來得越多。他感覺到腳趾已經粘上了不少泥巴,盡管腳下踩的是厚實的牛皮靴。
    繼續走了許久,霧氣開始轉淡,艾弗雷稍微放下心來,因為這代表他們離海灣遠了,但同時也意味著那個握著長劍的年輕人離他們已有一段距離,再往外走,就是從未有人踏足過的新地域。
    “別擔心,艾弗雷老弟,”老隊長看得出他的恐懼,“這地方我幾年也來過,什麽都沒有,我們一直走到西麵的尼福爾河岸呢。人不應該害怕動物,他們隻是聰明的食物。”
    這話說得輕巧,但魯瑟完全不相信。他年輕一點的時候,曾經聽一個想做流民的蠢貨說過,尼福爾河是一條沒有水,隻有泥漿的河。那條河裏麵滾動的全是沼澤,沒有一點聲音,掉進去就沒影兒。往西北一直走的話,在霧裏連自己的手都看不見,除非貼到臉上。能找到河岸靠的是運氣,傳說古代有無數的士兵掉到河裏被沼澤淹死,因為他們根本看不見腳下,一腳落空就會被泥流慢慢拉進去。
    艾弗雷忍住聲音裏的顫抖,但忍不住害怕,“我,我聽說那邊有鱷龍人,它們能用兩條腿在水麵上奔跑。在霧裏無聲無息的把人叼走…”
    “那兒什麽都沒有,”隊長顯得有些不耐煩。他有種玉蘭節在墓地守夜,聽旁人講鬼故事的感覺,“別老是自己嚇唬自己好不好,年輕人。就算是有鱷龍我們三個人也足夠幹掉了,那東西最怕的就是人類。別聽你們同期的士兵胡說八道,鱷龍就是鱷龍,一群用兩隻腳跑,長得醜一點兒的動物而已。等你經常出城就知道,那東西是最弱小的動物,厲害的都藏在深山裏呢。”
    “隊…隊長,魯瑟不見了。”艾弗雷壓根沒聽進去,直嚇得雙腿打顫,左顧右盼,但身邊人影卻隻有安德烈隊長一人。他開始流冷汗,聲音隱隱帶著哭腔,“他…他是不是…”
    安德烈搖搖頭,懶得回答,繼續往前走。艾弗雷原地愣住,而濃霧之中,一雙大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啊!”
    “啊啊啊啊!——”
    魯瑟猙獰地拌出一副鬼臉,按著艾弗雷的肩膀使勁兒搖晃,這名受驚嚇的年輕士兵下意識地掄起了斧子,斧麵重重拍在魯瑟的肩膀上。
    “哎呦!”魯瑟一踉蹌,差點摔倒,他惱怒地咆哮,“狗雜種,你他媽的想殺了我啊?”
    “你,你嚇死我了!”艾弗雷已經哭了出來,隻是他自己沒察覺。魯瑟踢了艾弗雷幾腳,艾弗雷則恨恨地咒罵他。走在前麵的安德烈沒有理他們,而是蹲下身來仔細看著地麵。
    “你早晚會死在狼熊的屁股底下,”他哭的滿臉鼻涕,用手指著魯瑟,“讓它拍你的肩膀,然後坐到你的身上!雜種!”
    “那我還得謝謝它呢,”魯瑟訕訕地說,“幸好沒死在你的屁股下麵,我看你每次擦屁股都隻擦一下哦!”
    霧裏沒有風,隻是偶爾有點發悶的感覺。他們再走一會兒的時候,一切還是老樣子,艾弗雷走在後麵隔著十幾步以外能看清前麵的輪廓,但鼻子裏的土腥味兒卻越來越重。他們剛開始是沿著森林一直往前走的,到了這會兒,連大石頭都沒有了,隻有腳下鬆軟的泥土和前麵無法視透的迷霧。
    霧漸漸淡了,安德烈這會兒的確有點想回頭,但他作為一隊之長,要是隆德裏安跟上來了也罷,偏偏魯瑟這個大嘴巴沒搶著留下。偵查向來都講究個迷霧前後,倘若此時回頭,不用想魯瑟那張嘴回去會如何詆毀自己。今天已是他任職隊長的最後一天,他得給兄弟們留下個一直以來都堅守崗位的印象。但他想錯了,魯瑟心裏早已打定了主意。
    地麵比剛才變得更濘,並且容易打滑,泥湯子裏的石塊差點絆了魯瑟一跤。他強忍著走了一路,沒有發出一句怨言,所以無論這次探路往前走多遠,隻要一回城,他就要在營隊裏大肆宣揚一番安德烈隊長是如何怯弱,自己是多麽地英勇。
    他知道,安德烈隊長明天就要滾蛋了,以後會住在大領主的營塔,不可能會管得到自己。所以隊長空缺出來的位置,無論如何都要競爭一手,哪怕自己還差一個級別才夠尉官的資格。沒有得到尉官職位的人也能當上隊長,往昔就有先例。
    “馬上大霧就沒了,”安德烈回頭安撫艾弗雷,“你看,過了這片霧,我們就回頭。今天走得夠遠的了,你表現地很英勇。要是磨蹭到晚上還沒回去,恐怕有性命之憂。”
    魯瑟還在盤算著自己的“計劃”,所以牢牢記住了安德烈的這幾句話,尤其是最後幾個字。
    這時,地上幾處森白的物事吸引了安德烈的注意力。那東西顯然不是石頭,而是新鮮的骨頭。地上的紅色油花灑在泥水裏,伴隨著殘落在旁的一點兒鮮肉。這股腥味兒竟然是來自於此,他早就懷疑不是土的味道。血,這是血,他們全都大意了。
    天色漸晚,原本的驕陽已在霧色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陰灰。艾弗雷走在後麵,似乎感覺心裏的一塊大石頭落地,剛要開口,卻發現有人抱住了他的腰。
    “地上有血…”
    艾弗雷隻覺得自己被一根黏糊糊的手抱住了腰,那顯然不是魯瑟。那個愛逃跑的家夥是個很幹淨的人,而隊長就蹲在自己麵前說話…當然也不可能是隆德裏安。他沒來得及尖叫,然後頭撞在了什麽東西上。血液凝在眼睛裏,直到什麽都看不清楚,意識消失。
    魯瑟看得清楚那是條尾巴,因為他就站在旁邊。他看見艾弗雷的腦袋被那東西的牙齒咬住,一排細而尖的牙齒。這會兒手裏本是握著斧子的,直到那根蟒蛇似的尾巴卷起了那蠢孩子,他的武器因驚嚇而摔落在地上。
    “艾弗雷!”安德烈咆哮一聲,長劍拖地,猛衝過去劈出。
    它的體型並不巨大,但很寬,輪廓看著大概與猿人相同,上肢健壯,皮膚長滿青綠色的惡心鱗片。腦袋就像一隻死魚,嘴巴一直裂到脖子上,眼睛發黃,瞳孔像個扁長的蟲子。那條尾巴十分靈活,死死捆著可憐的艾弗雷,直到他的腦袋“咯嘣”一聲被吞進肚子,它像喝果汁一樣把他的身子往嘴巴裏空了空。
    魯瑟坐到地上,別無選擇的觀看安德烈持劍劈砍著。第一劍落空,第二劍隊長跳進一步,緊接著橫掃出一道半圓兒,空氣裏聽得見那柄長劍發出“嗡”的呼嘯聲,正輪中那東西的肚子。隻裂開一個小口,下麵噴濺出一點兒綠色的液體。它後退慘叫,像隻畸形的大蜥蜴一樣,雙腳站立,用三趾的爪子捂住傷口。安德烈驚惶,但沒有發愣,繼續補上一劍,正刺在怪物的肩頭,刺地極深。
    以往的經驗告訴自己,他沒救了,魯瑟沒等安德烈費勁全力拔出劍,他轉身飛快的逃跑。迷霧屬於洪神,大地女神不能拯救他,隻有他的兩條腿能。他似乎聽見了身後傳來慘叫,雙腳平衡不穩,摔倒在泥濘的地上。起身後繼續跑,那東西肯定在追他,隻要一停步就會掏到自己的心髒。
    “隆德裏安!隆德裏安!你在哪!救我啊,快救救我!”他邊跑邊哀嚎,完全沒想到霧裏根本不會有東西看見他,除非是血味和聲音。
    他這一生,從來沒有如此盲目地奔跑過。遭遇了這樣的恐怖,他做出了選擇,但無法冷靜思考。以往狩獵時,他跑到一半兒勢必得回頭,一旦被追上,他就要用剩餘的體力去搏鬥,如果沒被追上,他也不會用全部的力氣去逃跑。動物與人一樣消耗體力,與人一樣會流血,但那怪物,怎麽看都不像是隻“動物”。風聲在耳邊響轉,他像一隻獵豹,血管裏的血液在上湧,胸口悶得像要窒息。地上的石子硌得腳心痛,但他仿佛毫無知覺,依舊死命狂奔著。
    迷霧由濃轉淡,他聽得見身後“嘶啦”、“嘶啦”的喉頭響聲,方知那怪物緊追不舍,魯瑟幾乎絕望。他腳下的速度加快,直到一個打滑,臉貼著地重重摔滑而出。幾塊石頭孤零零的橫在土裏,不湊巧的劃破他太陽穴旁的肌膚。世界天暈地旋,眼珠不停地向上翻動。恍惚中,他看到一個身影持劍撲了上去,與那張滑稽而驚怖的大下巴怪物交戰。他想爬起身來繼續跑,但雙腿已經不聽使喚,連左肩也因為剛才那一斧加之摔覆而整條手臂失去知覺,隻能向前用一隻手吃力地爬拱。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魯瑟的眼前一片模糊,甚至忘記了自己是誰,也忘記了這是何處。隻是口中喃喃地往前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