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埃德蘭(下)

字數:11321   加入書籤

A+A-




    ,最快更新血與霧1:鬥篷與謊言 !
    “九米?”士兵點點頭。吞天蟒有九米長,他倒是不稀奇,但野豬實令人吃驚。他活了一輩子,禽獸殺了無數,但這麽大的怪物,用一隻手完全能數得過來。
    如此巨大的野豬,無疑是個壞兆頭。據他所知,灰地山脈從古代就是人類的獵場,如今很難有那種巨大的動物了。他二十歲的時候,有幸見到過一隻長有七米的雄巨頜豬,被他哥哥盧斯當場擊殺。那麽大的家夥要是往城門上撞,後果簡直不堪設想。這種巨獸一般都是成雙成對出沒,如果夠巧的話,那年他哥哥徒手格殺的應該是它的配偶。
    “洪神慈悲啊,灰地山脈還有這種大家夥…從我二十歲到現在,這還是第一次聽說。”灰地森林向來被認為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昨天他才選擇去偵查黯水灣和北歸林地。黯水灣隻是一片狹長的內海,傳說在疊古紀元曾是人類和巨人的戰場。
    這些年光怪陸離的傳說倒是不少,總有士兵說那個地方邪門,應該有潛伏起來的巨獸。而事實上根本沒有巨獸,隻有那些藏在泥巴裏的大蜥蜴,或者是鱷龍。想到昨天安德烈被霧裏的鱷龍襲擊而死,他心痛不已。在迷霧裏,如何能看得清敵人?安德烈是位英勇的戰士,但也為自己的愚鈍而死去。
    野獸從古至今一直是人類的天敵,人類雖擁有戰爭的主導權,但死亡卻是在所難免的。
    埃德蘭肅穆地問道:“傷亡情況怎樣?”
    “共有七人受傷,無一人死亡,大人。”
    “無人傷亡?帶隊的是誰?”
    “是東郡大隊的指揮官,凱爾特·博羅隊長,大人。”
    鐵鴉領主笑了笑,說道:“真的假的?是凱爾特那個醉鬼?我倒是挺好奇,你們是如何抓到它的。難道是把壺子裏的酒倒進小溪裏,把一隻九米長的大怪物灌醉了嗎?”
    “大人,我們很走運,”士兵尷尬的撓了撓下巴,“那隻大野豬是頭母的,正臨生產,肚子裏還有崽哩。起初我們都很害怕,但博羅隊長堅持下令把弓車都推上來,他對我們說:‘快看,這頭小豬迷路了,我們來幫幫它’,然後就下令放箭;差不多幾十根都射出去以後,就不動了。大夥準備把肉先剁開,不然跟一座小山似的,沒法兒運走。可是剛爬上去,那東西竟然又動了幾下,因此撞傷了咱們幾個弟兄。”
    “我們勝之不武。它隻是想把孩子生下來。”領主歎了口氣,“隨母豬下生的幼崽共有幾頭?”
    “總共有十一頭,大人,但都是死胎。”
    它要死了,但孩子在腹中卻沒有降生,哪怕這隻動物是以母親的身份,用盡了她最後的力氣。創世神是仁慈的,祂沒有把生命從子宮賜予出去;祂知道,它們如果活著,還是會成為人類的食物。對於食物來說,這樣的結果或許最好。
    “不過,其中有一頭好像還能動,後來被大夥用矛刺死了…”
    “傳令下去,“公爵打斷了士兵的話,跳下黑鋒的背,拍拍它的脖子,“今天可是勇士節,飯前禱告絕不能少,有誰不專心念禱詞,就去營樓門口給我啃剩麵包。”
    埃德蘭向來是個恩怨分明,注重品德和道義的人。這一點他從未改變,哪怕是麵對將要成為口糧的動物,在其淒絕嚎鳴,欲做困獸之鬥時,也會勾起他的敬畏之情。
    “挑出五隻最幹淨的,然後洗好送到王宮的廚樓,晚上三位領主跟家眷會在皇堡用餐。嗯,再挑出一隻,均分後送到七名負傷士兵的家中,尤其是第五隊衛隊長安德烈的家。”昨天殉職了兩名士兵,一名衛隊長,一名中士。那名中士個是孤兒,沒有家室,因此沒有恤金。埃德蘭沉吟著,“哦對了,讓你們的酒鬼隊長自己留下半隻,剩下半隻留給我;剩下三隻,晚宴的時候下鍋。告訴營堡裏的廚子,要是誰偷偷留下一條肉,我就賞他一根母豬的肋骨,然後讓他當著我的麵兒嚼掉。”
    今天是個理應開心的日子,但安德烈的死,讓他心情變得很煩躁。黯水灣,成了他心頭之梗。他臨時決定讓幾個隨行的人去偵查,還以為那些爛泥灘子堆寸草不生,別說是鱷龍就連蛇都沒有幾條,竟成了他最忠實部下的送葬之地。究竟是迷霧裏的東西啊,安德烈不應深入迷霧。每名士兵活著的時候都做好了這樣的準備,回歸大地時,他們留下的隻有對來世的期待。
    “遵命,大人。”
    士兵從爵士的手中接過領主遞來的韁繩,但沒敢立刻挪步。黑鋒深邃的眼睛正盯著他,不寒而栗。它的目光給人的感受,完全不像是一匹馬,更像是人。他睜大眼睛,慢慢移動著,好像是在征求這頭驕傲野獸的同意,直到它動了蹄子,才放下心來。
    獅心堡的南邊有些狹長,北邊則與大部分建築一樣圓潤。城剁上古老的牆道覆遍整個城堡,它們修建於不同的朝代,就像捆在野獸身上的繩子。西邊的古城堡大部分已經廢棄,到了最熱的天,裏麵總是散發著下水道的臭味兒,平時也聞得出來。埃德蘭津了津鼻子,繞過巨大的石屏,徑直往議事大廳走去。
    這些宮門鍍滿黃金,處處彰示著屬於皇室的尊貴。越是精美的物件,多數都鐫刻著圖案,大多數都跟獅子有關。議事廳圓頂上麵的圖案略顯不同,但不難看出也是隻獅子,不過長了一對翅膀。其年代久遠,已不再栩栩如生。
    每天這個時候,國王都會跟大祭司一起下水土棋。卡倫三世今年四十有二,大祭司比他年長三歲。國王少年時還稱得上英俊,但如今隻是個年過四十的胖子;大祭司彌賽也好不了多少,像個女人,但卻是個又老又胖的女人。埃德蘭一直覺得,他們兩者的區別在於:國王的肚子像豬肚子,大祭司的屁股像豬屁股。這屋裏坐著兩個艾瑞卡薩最尊貴的兩個人,同時也是最胖的兩個。埃德溫心想,幸虧王後不在,否則就是三個。
    卡倫還未登基時,與埃德蘭曾是從小到大的玩伴。那會兒鐵鴉軍的領主還是盧斯·瑞文,他的同齡二哥。直到瑞文家的男人除了他以外都死光了,埃德蘭跟著披上了他大哥、二哥、父親都穿過的披風。至於大祭司,卡倫還不是卡倫三世的時候,他還是個英俊偏偏的神仆,而上一任大祭司正巧是個愛好龍陽的老人。
    艾瑞卡薩與諸國相同,都是聖地忠誠的仆人。卡德勒斯聖廟,就是聖地的代名詞之一。王庭統治著國家,聖廟則控製秩序;國王轄令百姓,祭司掌握知識。祭司既是國王的顧問,也有權否定國王的所作所為。國王與祭司若不能統一意見,就要等待飛鳥渡過迷霧海——聖地自會傳達他們的裁決。
    聖地,是創世神的故鄉,亦是文明的發源地。在古老的洪荒年代,那裏的智者將知識傳遞到人間,引導人類拜向女神的光輝,以其恩澤披覆眾生。
    “今晚你可以大飽口福了,陛下。”埃德蘭象征性的鞠了個躬,他完全沒有禮儀可言,也不需要,“東郡大隊的士兵抓到了一頭大型野豬,還有剛誕下的豬崽。”
    他隻是輕描淡寫的說了幾句,然後拿起桌子上的酒杯,一飲而盡。大祭司彌賽不爽地盯著他咕嚕的喉嚨,卻不敢張嘴說話。
    “感謝公爵大人的賞賜,今晚開飯前我會好好禱告的,”卡倫三世腔調尖銳,看都沒看埃德蘭一眼。緊接著,金胡子下的大嘴唇動了動。
    “另外,幫我告訴那些蠢廚子,屁股上有刀疤的那隻我不要,那可憐的豬是被你們的矛紮死的。我可親眼見過他們拿長矛殺死大蚯蚓,綠油油的那種。想想吧,老烏鴉才吃蟲子。”國王比將軍更關心食材。埃德蘭還沒起床的時候,他就得到了大野豬肚子裏還有十多隻小乳豬的消息。吃完早膳,就立即喊來了大祭司,二人在議事廳裏等半天了。對於這種“國家大事”,這二位向來一拍即合。
    勇士節是分予肉食盛宴的節日。在這天,上到國王主祭,下到黎民百姓,全都能分享到鮮美的野味。對於卡倫跟彌賽來說,這種日子每天都在過,但今天可是全城的人陪著他們兩個過。
    “您不說我還沒發現,您這麽注意衛生,陛下。”埃德蘭忍住笑意,示意自己幹了這杯酒,把被子放回原處,並向彌賽點了點頭。彌賽跟著搖了搖頭。
    卡倫拎起肚子又放下,嚴肅地說:“我向來很注意生活細節,爵士。”
    “騙子。”彌賽吸引了其他兩個人的目光,仍若無其事的盯著棋盤。
    “哦對了,埃德蘭,”卡倫似乎想到了什麽,連忙轉移了話題,“我打算把南郊那一大片空地弄成個酒館街。”
    “酒館街?這倒是個不錯的想法,可是南郊有什麽空地嗎?我就住在南集,怎麽不知道。”
    “你當然不知道,你住的地方比那邊兒還嚇人,”他手指戳了戳西側,然後又把目光投向彌賽“他不知道,你總該知道,那種了一大堆血海花,你想起來沒?就在靠近海岸的位置。”
    “…我想起來了,那是全城最荒涼的地方,從古至今。”埃德蘭一拍額頭。
    “是啊,沒人樂意挨著大海,晚上又冷又潮。不過那兒要是弄一條長長的酒街,你想想…”
    “那兒是一片海血花田。你是要鏟了那些花嗎?我勸你最好三思,陛下。”大祭司突然插話,聲音也變得很嚴肅,“那些花是真神賜予我們的禮物,要是沒有它們,洪神就會將災難降臨到我們的頭上。”
    彌賽與卡倫相同,物欲極為旺盛,生活追求奢華與享受,食物追求豐盛和充足。題遇是非之時,這位大祭司往往對信仰更為堅定,他的一生,也都選擇奉獻給女神娜拉亞。
    “對!”每次彌賽露出這種神叨叨的表情,卡倫都會敲桌子,“我要一把火把那些草堆都燒光,洪神慈悲,讓他趕緊發大水淹死我吧!”
    “這不是兒戲!神廟學殿有清楚記載…”
    卡倫有些煩了,煩他的信仰,煩他的嘮叨,盡管沒了這些他們相處的一直很好。“算了吧,老神棍,聖地覺得全世界人都是傻瓜,才能想出這種忽悠人的鬼話。鮮花能拯救世界?水盆裏能跳出魔鬼?省省吧,我可不相信那一套。”
    “凡人所為,皆出於神之授意。人若鑄下大錯,則難以被寬恕,從而被神懲罰,君王亦在此列…”
    “難道被老頭子玩屁股也是神的授意嗎?”卡倫嗤之以鼻,這對他們三個都不是秘密,他每次拿出來挖苦彌賽,彌賽都默不作聲。但這次不同,彌賽口氣堅定,他覺得這片花草事關神意,神意不可褻瀆。
    “所以他付出了應有的代價,”他默默注視著國王的眼睛,“人們犯下錯行之前,都不知道自己要造就罪孽。南郊的海血花生長了幾千年,自是神意之一。神讓它們生長,它們就會生長;讓它們滅亡,自然也需要神的授意。”
    “行了,彌賽,別再跟我說你的神了,他比我老爸知道的都多。”卡倫不管祭司的嘮叨,繼續說道:“告訴你,我還是王子的時候,曾經去過波裏斯,夏娜人管那兒叫‘聖城’。知道那邊兒是什麽樣嗎?夏娜人挖了一條圍繞整個城市的大溝,將海水灌入其中。”
    埃德蘭繼續打哈哈,說道:“他們可能愛吃海水種出來的菜,我感覺味道不錯。”
    “去你的海菜,埃德蘭。那時我聽雷蒙頓的王子說,他們的城市從未被野獸攻擊過,因為野獸懼怕洪神,所以從不靠近大海。他們讓海水包圍了城市,”他在水土棋盤的中間放上了一枚棋子。“所以才那麽安全,可不是什麽花花草草的功勞,老夥計。”
    “波裏斯是古國時代的貴族,他們的城市有三十米高的城牆,那是創世以來最完美的建築。足以抵抗傳說中的海嘯。他們的廟宇,要比我們十倍之大。”眾所周知,大海是沒有波瀾的。傳說,洪神在毀天滅地的時候就會掀起巨大的“海嘯”,屆時海水會變成一隻巨大的魔爪,摧毀陸地上的一切東西。祭司的言下之意也很清楚——整個西土世界隻有一個波裏斯,那兒,遠要比此處繁榮。
    “我們隻有十米高的城牆,重要的是南麵什麽都沒有,隻有一片海血花。這些花不是用來觀賞的,因為它的確不好看,陛下。它是為驅逐洪神的邪惡而生,你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我們無權——”
    “我不管!”卡倫拍案而起,“我們布瑞士人把城市建立在海洋旁邊,就是為了證明勇氣,因為我們從不懼怕大海!你要是想跟聖地告狀就去吧,反正等你的鳥帶著信飛過去,我的大街都鋪好了。我還真就不相信,聖地會逼著我們再把那些破花再種回去!”
    空氣中彌漫著緊張的氣息。國王若跟祭司不和,往往誰都得不到好果子吃。西土的曆史盡是前車之鑒,卡倫自然也清楚。埃德蘭使了個眼色,卡倫自知失態,連忙鬥轉語氣道:“老夥計,那隻是無聊的傳說,智者們自己都不信那些呢。這是我們的國家,我動用自己領土上的一小塊兒地,還要經過他們的同意嗎?酒館街要是建成,我就會喊來最有能力的維卡人,到時候我們兩個都會嚐到‘魚龍’的滋味兒。哎呀,想想吧,洪神的懷裏藏著多少好東西呐…”
    長在河裏的魚叫做魚,長在海裏的魚叫“魚龍”。在沒有迷霧的海岸邊,每年都能打撈上來一些魚,但十分有限,而且大部分隻有巴掌大小。海肉的滋味,全世界也隻有維卡人清楚。大海永遠寂靜,隻有維卡人願意掀起它的波瀾。數千年來,人類的諸國謹遵聖地的教誨,遠離迷霧後麵的海洋,但隻有維卡人例外。智者們說,維卡人擁有能與洪神搏鬥的古老血統。疊古時期,維卡人是女神最強大的戰士。但如今,他們一度被認為是喜歡到海裏找東西吃的蠻族人。
    不過,這條件對大祭司的誘惑是致命的。他的表情動搖,沉吟不決。“依我看,現下聖徒正好在城中…”
    “對,隻是一小塊兒地,”埃德蘭搶著回答,“我們大可以谘詢一下聖徒的意見。”
    “聖徒”這兩個字,讓國王的後腦勺一麻。他們不隻對人民,對國王的管束也太多了。“哦得了吧,埃德蘭,”卡倫不滿的嘟囔:“我已經找到了一支維卡人,他們都願意在這兒安家落戶,而且還很樂意經營酒館。知道嗎?那些穿長袍的聖徒比你還嚇人,我可不想見他們。再說這種小事有什麽好谘詢的…”
    “陛下。”他從祭司的態度都能看得出來,這事已經由不得王權做主。“我會親自去拜訪聖徒。如果聖徒的言下之意,是這些花的存在非常必要,我就絕不會允許您把他們燒掉,您能理解嗎?”
    “就這麽辦吧,”聖地有權否決一切,他們並不會偏袒、針對,所以卡倫有些擔心。但彌賽既然一味否決,他就不能擅自做主。“中午巡閱結束,你就去幫我問。”
    勇士節向來熱鬧。這是統治者向人民展現國力的日子,昭示著每一位百姓都被城邦的羽翼護佑著。巡閱的隊伍如同四道鋼鐵匯聚而成的銀色河流,浩浩湯湯地湧向露天大競技場。北麵最前頭的是戴維?克勞利領主,他身後的家騎高舉著綠底棕馬的旗幟;西側領隊的是弗格森?佛倫達領主,他的家族旗幟是黃底的白色鐮刀,上麵的刀刃被金黃的麥穗所包裹;東方是梅卡斯托家的年輕女伯爵萊娜莎,她才二十五歲就以女伯爵的身份背負起了族旗,那是一把底色銀灰的黑錘子。
    “快看,那是鐵鴉公爵,神的後代!”
    “我還聽說他徒手就能打死跟城牆那麽高的野獸!”
    “嘻嘻,看呐,他可真英俊,雖然有點兒老了。”…
    埃德蘭沒有立起渡鴉旗幟,因為整個艾瑞卡薩城的士兵都屬於他的鐵鴉軍。他從南方行進,街道上擠滿了看熱鬧的老百姓。他從孩子們眼中看見期待;從婦女的眼中看見柔情;從男人們的眼中看到羨豔,這些投來的目光都擁他所有。這個節日是屬於提昂·瑞文的,也是屬於他的。
    但他從未這樣覺得。
    瑞文的名號帶給他的是痛苦、折磨、煎熬、背叛,還有長夜裏永無止盡的影子。他生來為艾瑞卡薩而生,也注定要為這個國家而死。將來有一天,她的女兒也會這樣,她生下的孩子亦是如此。
    “父親!”長街一側,婭妮穿著黑色的呢子長袍,站在閣樓上跳來跳去的招手。她有一頭濃密的金發,卻像馬鬃毛一樣的淩亂,但不足以遮掩其與生俱來的美麗。
    母親凱拉娜坐在旁邊,她用雙手托著腮,含情脈脈的注視著丈夫,看起來比實際的三十五歲年輕不少。歲月在這位美麗姑娘的臉上留下了些許皺紋的痕跡,但相比二十年前,妻子的風采姿色,對他來說也絕不減當年。
    陽光之下,婭妮眨著跟母親一樣珍珠般的大眼睛,閃動著水靈靈的光芒。“您看起來真威風,我要跳下去親您的靴子啦!”她並未在意旁人的目光所至,反倒是母親,硬拉她回凳子上繼續吃棗糕。
    埃德蘭的臉上掛著慈父的笑容。這句話很熟悉,因為凱拉娜年輕的時候也說過,八成是她告訴女兒的。他揚起馬鞭示意,目光沒有在母女二人身上久留——那是保護她們的最好方法。隊伍在行進,酒館的閣樓消失在視線裏,埃德蘭微微回過頭,但身體不敢搖擺的太明顯。
    四位領主來自於不同的方向,此時卡倫三世已在城市中央的大劇場外壇等候。他腳下是進入劇場坑地的大門,在高高的台階前,聚集了一群來自東南西北的布瑞士百姓。
    卡倫國王一身金線絲衣和錦緞裝飾,腰帶上繡著獠牙舞爪的虎獅,頭頂金色黃冠,肩披黃色的裘皮——盡管不是獅子毛製成的,但人如其姓。矮胖的王後站在他右邊,穿著臃腫的黃白色長裙,腰帶上掛著屬於卡姆國獨有的象牙飾品。她臉上的表情很不自然,似乎自己都覺得這衣服有些滑稽。左側的是大祭司彌賽,今天他看起來比平日看起來更具威嚴。他雖跟國王一樣肥胖,但厚重的藍白色祀服,以及合攏的篷衣掩蓋了身上大部分的波浪,高垂的蛇冠也遮住了他的肥臉。
    民眾擠在外圍,鐵鴉軍的士兵們開出四方的路口,三位伯爵與家臣們相繼行至。弗格森·佛倫達是個精壯的半百老人,北城的治理者。他年過五十,短發灰亮,至今仍然親力參與勞作;克勞利家的領主戴維,是一位麵色蒼白的中年人,他的唇角下翻一臉死氣沉沉,從西麵騎著瘦馬而來;至於萊娜莎·梅卡斯托,她是個身材修長,紅發綠眼的大美人兒。盡管穿著十分嚴實,但碩大的胸脯越藏越挺。每個男人都望著美麗的女伯爵胸口看,幻想把裏麵的東西占為己有。包括一臉煞白的西領主戴維。女人們的目光自然聚集在鐵鴉公爵身上,好像幾千年前殺死高戈的不是提昂,而是埃德蘭。每年的這個時候,他都會覺得渾身不自在。
    “今天是個偉大的日子,”彌賽用渾厚而粗狂的聲音喊著,與平日判若兩人,“女神賜予我們食物,讓我們在這個值得紀念的日子裏歡慶。”他雙手舉過高帽,麵目虔誠。“祂的子嗣提昂,戰勝了咆哮的蜥龍‘高戈’把這怪物的血肉變成了我們的食物。我們上千年在高牆裏與野獸們抗衡,過著富足的日子,是拜女神所賜。今天你們擁有豐盛的食物,希望你們的飯前禱告足夠虔誠,不至於讓我失望——”
    大祭司張開雙臂,不再發出聲音,全城似乎都安靜了下來。卡倫左顧右盼扶了扶王冠,下麵仍然沒反應。最後,他急躁地往台下扔了幾個蘋果,被砸到的士兵立即會意。隨著隆隆的巨響,地下的巨大窪門打開,裏麵陸陸續續推出大大小小的輪運車,上麵虯繞著被粗繩綁住的各種各樣的肉類。那些斷裂的骨肢裏,散發出好聞的血腥味兒。牛羊奶、葡萄酒、果汁,每個人都有份兒。
    “感謝女神賜予我們食物!”
    “國王萬歲!大祭司萬歲!”
    人群在歡呼雀躍中開始領取食物,各位領主帶著屬地的百姓們排列隊伍,領取到食物的人手臂上都畫了幾道樹汁,以確保他們沒有多拿一份食品。人潮擁擠,萊娜莎的手臂被一個老人摸了又摸,她鄙夷地瞪了過去,發現另一邊又有人把手伸到了自己的腰上。這些人冒著生命危險做這樣的事,是因為撫摸貴族女人本身就是一種榮耀,更何況是性格和善的梅卡斯托女領主。她隻會忍氣吞聲。
    萊娜莎推開覆在身上的髒手,雪白的臂膀上留下了幾個泥指印。她慌忙站到了埃德蘭的身旁,人群沒有人敢再擠過來。公爵無意間望了她一眼,遞出懷裏的手帕,她立刻羞紅了臉。
    劇場內是一座木質的大舞台,每逢節日都會有話劇演出。個別時候,甚至有貴族青年在這裏決鬥,但總會遭到禁止。今天場地裏麵擺滿了食物,大多數是肉類和酒桶,行至其中,各種甜香味兒還有肉腥味兒混雜,實在妙不可言。兩位伯爵指揮著家臣扔遞食物,將飲料和酒水倒進他們帶來的罐子裏。百萬群眾拖出長長的隊伍,從劇院門口直擠到西鎮大道上。一直到太陽落山前,這裏都會很熱鬧。
    “梅卡斯托女士,請看——”鐵鴉公爵掐起一枚紫菜包著的飯團兒轉身,“這是聖廟的修士們做的,沒去過聖地的人絕不會品嚐到這種美食。修士也是憑著記憶做出來的,您嚐嚐。”
    萊娜莎眨了眨眼,禮貌地從麵前的勳爵手中接過食物,象征性的吃了一小口。
    “是…魚肉的味道…爵士。”她盯著埃德蘭的臉頰,“還有…海菜,是…難得一見的美食。”她的眼神落下。
    “是啊,每年能吃到的次數太少了,”他輕輕捏了萊娜莎的肩膀,“我更喜歡你叫我小叔叔,這樣顯得沒有那麽生分。回見了,萊娜莎。”
    萊娜莎的神經一震。是啊,她愛的人畢竟已經不在了。她回以一個微笑,低下頭來繼續吃著手裏的飯團,落寞地盯著他的背影。
    “大人,”一個高瘦的青年迎麵走來,“您找我嗎?”他的皮膚是古銅色,瞳孔綠黃,五官好似被刀削過,凹凸分明,尤其眼窩深陷。
    “對,隆德裏安,”公爵一手提起掛在曬杆上的豬肉,就像貓兒一般輕若無物,“把它送到我家去;洪神慈悲,看看它,明明是隻豬崽,長得比艾米還大。這麽大一頭豬,我們家裏算上傭人才五個人怎麽吃得完。你要看中了哪一塊兒自己剃下來就行。”
    豬犢隻有半隻,但已超過一米半,比起圈裏養的公豬差不太多。隆德裏安抱住油膩的豬肉,放置在車上,無悲無喜。
    他回頭淡淡地說了一句:“卑職...再晚一些還有巡邏的任務,大人。我可否命手下過去…”
    “今晚我給你放假,然後去我家吃一頓,”公爵笑笑,“就當慶祝。以往到我那兒吃飯的部下,都稱讚我的廚子手藝好,”他拂了拂手,往大門走去,“如今你要當上我的衛隊長了,我還吃過你的‘海龍’,換作別人可沒這個口福。我要是不請你吃頓飯,於理不合。晚宴過後你可以回家,或者住在我家的客房。我可能要在營地待到很晚才回去…先祝你上任順利吧。”
    “全是豬肉,牛肉,還有山珍,”總司令沒有回頭,擺擺手,“放心吧,我那兒沒有不合你口味的東西。”
    隨著公爵的步伐,人群中讓出一條寬闊的路,無人推擠過來,隻是靜靜注目,站在他的背影旁。就在昨天,隆德裏安與那隻畸形怪物的戰鬥中,受了重傷,還是公爵及時趕到救了自己,還將他背回營地。但回到營地中,他對那怪物的樣子張口不提,隻說是一隻成年的鱷龍。他成功騙過了所有人。
    根據受傷的魯瑟所說,那隻鱷龍是他與隆德裏安共同擊殺的,分隊長安德烈與中士艾弗雷光榮殉職。
    隆德裏安楞在原地沉默半晌,用最恭敬地姿態,行了一個完美而標致的軍禮。
    “遵命…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