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從頭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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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曉秀和宋福祿聊家庭,聊子女,宋福祿很愛聽,他們一連聊了三天,幾乎把有關家庭和子女的話都聊遍了。宋福祿覺得他做了一個美夢。之後,宋福祿又回到了現實:他的餐館已經停業一個星期了。現在看來,出了關門之外,再沒有別的辦法了。他又變得愁眉苦臉,再也沒心思和梁曉秀閑扯了。
他認為梁曉秀年輕,不懂得世事的艱難,總愛幻想。
其實並不是那樣。女人一旦到了結婚的年齡,她們自然和少女時代的想法就不一樣了。梁曉秀雖然還沒有和宋福祿辦理結婚手續,但她自從踏上法國土地那天起,她就以一個家庭主婦的眼光看待問題了。她認為,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說服宋福祿恢複信心。
梁曉秀在幾天聊天中逐漸摸清了宋福祿的性格:他性格堅強,但主意不夠多;而她作為他的未婚妻,就要給他多出主意。她說:“宋福祿,你比總這麽低沉,總這麽消沉,我們從頭再來,我們還有機會!”
“你認為我們還有機會?”宋福祿不以為然地說,心想這個梁曉秀太單純了,還看不清眼前的形勢:他們已經無路可走了。
“當然有了。我給你說說我們的機會。”
宋福祿隻好聽梁曉秀說,總覺得他目前的狀況就是死馬當活馬醫,不會有任何結果。他不相信梁曉秀有改天換地的本領,不相信一個18歲的姑娘有什麽靈丹妙藥。
梁曉秀說:“我今年才18歲,以後的路還長著呢。18歲正是幹事的好年齡,我可以你幫你把餐館慢慢開起來。所以我說,我們還有機會。你年紀其實也不大,你不過30歲嘛。人說三十而立,三十我們沒立起來,那我們就四十而立還不行?”
宋福祿聽梁曉說從頭再來,還以為她同意和他一起到巴黎他堂叔的餐館打工呢。他高興地說:“我堂叔那人挺好,我們到他的餐館打工,他不回虧待我們的。我們現在回巴黎,我把5萬歐元還給我堂叔,剩下的錢我們慢慢還,一旦還清了債務,我們就輕鬆了。就算十年還清債務,那時你才28歲。我們如果那時還想開餐館,我們可以在巴黎開餐館,沒必要非得離開巴黎呀。”
“你認為,你堂叔能接納我嗎?”梁曉秀故意那麽問,她看明白了:宋福祿一根筋,還在想著回巴黎當大廚。她對這個想法很反感,她一時說服不了宋福祿,她要慢慢說服他。
宋福祿滿懷信心地說:“堂叔肯定能接納你。我找對象,就是我堂叔讓我找的。他知道你,隻是還沒有機會見到你。”
梁曉秀淡淡地說:“我看你堂叔未必能接納我。我們可以到巴黎試試,看看你堂叔怎麽說。”梁曉秀暗想,他堂叔借宋福祿錢,讓他在外麵闖蕩,他一無所獲,乖乖又回到巴黎,要帶著媳婦給他堂叔打工,他堂叔會怎麽想?他會想宋福祿是一個幹不成事的人;而那樣一個男人,她梁曉秀也不會嫁呀。他怎麽總想著回巴黎當大廚呢?
宋福祿認為,他的堂叔肯額定會接納梁曉秀,他急著說:“那我們現在就收拾東西回巴黎吧,你看怎樣?”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提托在巴黎,總認為巴黎才是他的福地,才是他出人頭地的地方。他來法國的第一站就是巴黎,他可不能離開巴黎。裏爾與巴黎相比,簡直就是一個小鎮子,這樣一個地方能有什麽發展前途呢?
梁曉秀認真地說:“你理解錯了。我說的從頭再來,不是說重新到巴黎打工;我說的從頭再來,是我們在裏爾開餐館。”
“開餐館我們已經試過了,我不是不想開,而是我們開不成啊。”此時宋福祿認為除了到巴黎打工外,再沒有第二條路可走了。
“現在開不成,不等於以後也開不成。我的意思也不是馬上就開餐館。我們利用這段時間好好想想,做一些實事。比如我和你學法語,和你學做大廚,和你學做跑堂;再比如我們再重新考察一下裏爾市場,看看在繁華地段能否找到開中餐館的地方。反正我們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至於巴黎,我們當然要去一趟。我們到巴黎不是為了打工,而是為了取經。我們把裏爾搞清楚了,準備好所有問題,再到巴黎去想辦法。這樣就等於有的放矢,成功的可能性大一些。”
宋福祿對梁曉秀的說法不認同,但也不好馬上駁她的麵子。
梁曉秀又說:“你已經交了一年房租,現在剛租用一個多月,你回巴黎,人家給你退房租嗎?
“不給退,合同上寫著呢。”
“那不就得了。我們就在這裏住滿一年,就算餐館不能開業,但我們有吃有喝,我們怕什麽?我不怕耗著,我不怕等待。”
宋福祿這回真急了,按照梁曉秀的說法,那就等於整天白吃白喝,什麽也不幹,那怎麽行呢?不說別的,就說他借堂叔的錢,他是有債務的人啊,他的掙錢還債呀。這個梁曉秀怎麽一點也不同情他,不理解他的苦衷呢?
他說:“可是我們住在這裏也需要花錢啊。我們得吃飯,得交水電煤氣費,還有一台車。我們光出不進,而我手頭的錢又不是我自己的錢,那是我堂叔的血汗錢呀。我得掙錢把堂叔的錢還上,這才是最要緊的事。”
梁曉秀又故意說:“你手頭不是還有5萬歐元嘛,你怕什麽?一年足夠我們花了。”
宋福祿板起麵孔說:“那是我堂叔的錢,又不是我的錢。我得還人家呀。那筆錢再不能動了。”他認為梁曉秀簡直瘋了,她竟然開始打那筆錢的主意,那不是他的錢,那是堂叔的錢,她怎麽竟然有那種想法呢?他是不是看錯認了?梁曉秀剛來法國一個多月,思想就有變化了?
梁曉秀抓住那個話題不放,說:“你堂叔給你的期限是三年,現在才一個月,你慌什麽?三年後怎麽樣,誰知道呢?再說到了三年,你還不上錢,你堂叔還會要你命?我看不會吧?”
“要命倒不至於,但是我的名譽就毀了。我堂叔會認為我不守信用,我沒本事,我花了他的錢,但卻沒掙到錢。那樣的話,我活著也沒意義了,還不如死了算!”
“可是你現在這個樣子回去,你堂叔更認為你沒本事。他會認為你就是一個窩囊廢。你想沒想過這些呢?”
“我想過,但我至少還了堂叔的一半錢呀。堂叔要是說我是窩囊廢,我也認了,但我不能做不守信用的人。”
“那麽我們就把話說清楚。我認為你堂叔讓你到裏爾開餐館,並不是把你往火坑裏推,他也是出於好心。我想,他不會傻到拿自己的血汗錢來打水漂;他是充分相信你,覺得你有能力開好一家餐館,才借給您麽多錢。你現在打退堂鼓,你還有臉見你堂叔?你有臉,我都沒臉!現在事情明擺著:你開不成餐館,對你堂叔沒有任何好處;他的10萬歐元要是花光了,一分錢沒賺到,他能甘心嗎?所以說,他沒問題,而是你有問題。我是說,問題出在你身上。”
“你說來說去又說到我了。我有什麽問題呢?我沒問題,而是裏爾人有問題。他們不認中餐,他們不喜歡中餐,這就是問題所在,這就是現實。我有什麽辦法呢?我總不能拿著菜刀在大街上招呼老外,逼著他們都來吃中餐吧?你在裏爾已經呆了一個月,你怎麽還是不明白眼前這點事呢?你腦子沒毛病吧?”
梁曉秀笑了,笑得那麽開心,那麽純真,號型遇到了什麽特別開心的事。
“你笑什麽?我愁都愁不過來,你還笑!”宋福祿忍不住責怪說。
“要說愁,我比你更愁;可是光愁有什麽用呢?我笑你好玩。你要真拿著菜刀上街,老外還真會圍著你看。你不要忘了,我可是在裏爾拿過菜刀砍過人,就是那個叫菲利普的王八蛋。
“你不會是一個神經病吧?”宋福祿忽然說。
梁曉秀說:“車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你既然沒招兒了,那就按我說的辦。”
宋福祿懷疑梁曉秀可能還真有神經方麵的疾病,她要是沒毛病,她應該發愁呀;她怎麽就不知道發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