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樹上的眼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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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與眾不同的舅舅。老家的人偶爾來貴陽,或者在什麽地方與他們不期而遇,隻要提到我的舅舅,他們就會哈哈大笑。
舅舅七十歲了,從我母親嫁給我父親那天開始,他就等著我們一個個出生,然後給我們當舅舅。也就是說,他以前並沒什麽特別之處。1976年,他的雙腿在水庫工地上被壓斷了,成了一個矮別人一截的小老頭。從那以後他哪裏也沒去過,整天坐在屋簷下編筐、編篋、編篩子、鬥箕,凡是用竹子編得出來的,日常生活用得著的東西,他都能編。每到趕場天,表哥何國良把他編好的東西挑到香溪去賣。
雖然編了幾十年,舅舅的手藝一直沒什麽長進,編出來的東西蠻笨,蠻笨的優點是結實耐用。三十多年來,這些粗笨的篾器進入家家戶戶,成了他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行頭用具。我想,鄉親們的審美水平因此止步不前,舅舅是難辭其咎的,因為耳濡目染嘛。好在鄉親們曆來對好看呀美呀什麽的嗤之以鼻,認為有實際的用處才是最高境界。
舅舅名聲大噪之前,村裏人常常看到他編的篾器,但很少看到他本人。因為失去雙腿後,他的活動範圍最遠不會超過五十米。一般來說以屋簷為界,特殊情況下達到院子以遠,三十歲以下的人有的一次也沒見過。如果因為什麽事去他家,看著他時,出於禮貌,不去看他的腿,也不丈量他的身高。可他看著你時,總是用一種不服氣的眼神丈量著你的身高。
舅舅走路靠兩張板凳。雙肘支撐在板凳上,身體向前蕩一下,挺直身體,移動板凳,再蕩一下。每蕩一下就是一步。當他用隻剩下一半的大腿立在地上時,如果你正好在他身邊,你的大腿的相同部位會有一種癢酥酥的害怕的感覺。
他身上的每件東西都很特別,但沒人想要這些:短柱似的大腿上穿著他自己編織的草鞋,是用精心挑選的糯穀草做的,剛做好的時候像兩個圓圓的金黃的大餅;手肘上綁著磨得發亮的橡膠,這是開小四輪的冉良坤送給他的。除此之外,他還有一張總是怒氣衝衝的臉。
對一個哪裏也去不了的人,他的怒氣是很容易理解的。但要正確理解卻又是很難的,天天和他在一起的人不可能不遭受折磨。我去看他,他當然不生氣,但因為平時常生氣,臉上的扭曲日漸嚴重,即便他沒生氣,你也會誤以為他對你有意見。有時候,他看著你,臉上露出一副奇怪的表情。像要把誰大罵一頓似的,就像他雖然脾氣暴躁,但由於心裏紛亂,使他沒法把想到的事向別人說出來。看上那麽兩三分鍾,擾亂心緒的東西終於被壓了下去,他到屋子外麵轉一圈再回來,怒氣並未完全消失,卻多了一層不解與狐疑。
換一個地方,也許可以給他買輛輪椅。可是在冉姓壩不行,至少對舅舅來說不行,他家在一麵山坡上。院子很小,正對麵有一片茂盛的竹林,竹林外麵是一條彎彎曲曲的小路,小路上有青石壘砌的台階,或者被雨水衝刷出來的淺溝。小路穿過稻田,走上一條鄉村公路,鄉村公路蜿蜒至鎮上,鎮上的瀝青路可以到達北京、上海以至更遠的地方。但是,對舅舅而言,他隻能是屋簷下的一個小黑點。這個小黑點抬起頭,隻能看見一塊形狀不規則的天空。即使有輪椅,他的活動範圍也不會超出院子。
我特地給他買了一副望遠鏡,讓他不時到竹林邊去,往馬路上看看,往村子裏看看,消消氣,多活幾年。我以為看遠一點,知道的事多一點,他的脾氣說不定會小一些,這樣不光對他自己的身體好,對家裏人也大有好處。
給他送望遠鏡去那天,我把他背到竹林外麵的小路上。當他從望遠鏡裏看到馬路上一條被嗅覺引領時而小跑時而停下的黑狗時,他臉上的笑容天真得像一個十足的大傻瓜。通過望遠鏡,能夠清楚地看見狗嘴流出的哈喇子和雲鉤似的尾巴上的絨毛。拿開望遠鏡,他用肉眼看了看,發現他居然是自家的狗,他像受到善意的愚弄似的開心不已。
“它天天在我身邊轉來轉去,我從來沒有看得這麽清楚過,它的尾巴上有個瘩子,嘿,狗也長痦子。”
其實不是痦子,是被什麽毒蟲叮咬後留下的紅疙瘩。
接下來我們還看見在地裏鋤草的春梅和她大姐。春梅是個胖姑娘。她們一邊幹活一邊說話,我們可以清楚地看見她們的嘴一動一動的,卻不知道她們在說什麽,不過這比聽見她們說什麽還好玩。
看走在馬路上的人也很有意思,憑眼睛看,每個人走路的樣子差別並不大。但是用望遠鏡一看,區別就出來了。有人走路一跳一跳的,就像腿上裝了彈簧。有人走路根本不看路,滿臉心事,任憑雙腳把他往前麵帶,踩到石子或者牛糞了,離雙腳最遠腦袋首先反應過來,但腦袋之下的身體想停止已經來不及了,這時那副表情不是懊惱,而是傻裏傻氣,有如夢裏醒來。有人走路腳後跟先著地,舅舅叫這種人“大馬癱”,這種人的腳板往往比較寬,身上的力氣大,但行動遲緩,走路時喜歡東張西望。那些腳尖先著地的人則正好相反,舅舅叫他們“機靈鬼”。舅舅不喜歡“大馬癱”,喜歡“機靈鬼”。我和他相反,總覺得人越機靈,越愛占小便宜。我們沒搞爭論,因為興趣很快就轉移到下一個觀察目標上去了。
這天晚上,舅舅的笑容把全家人都傳染了。連對他早就厭煩透頂的表,嫂也忍不住說:“我以為早就不會笑了哩,要是天天都像這樣子,我煮的飯都要香些。”
我對大表哥說:“讓他在小路上看一陣後換個地方,不能叫他老在一個地方看。”大表哥說:“沒問題,隻要他高興,就是爬到樹上去看都行。”
大表哥不過是打一個比方,可舅舅卻聽進去了。我離開老家後沒多久,我媽就打電話給我,說我舅舅現在天天上樹。
“他自己爬上去的?”
“不是,是你大表哥把他吊上去的。”
舅舅專門編了一隻大籮筐,用上等的棕絲紡了一根長繩子,然後鑽床底下把幾十年前從水庫工程拿回來的一個滑輪找出來。他家竹林旁邊有一棵高大的板栗樹。每天大表哥下地之前,把舅舅裝在籮筐裏,用繩子和滑輪把他吊到樹椏上去,回家吃飯時再把他放下來。我媽說,舅舅現在心情好得很,下雨天不上樹,仍編筐,編的筐也比以前好看些了。
我有幾分得意,覺得自己做了一件既實在又簡單的事情,能夠讓一個心情壓抑的人快樂起來,應該比造七級浮屠更有功德吧?
幾個月後應本地一所大學邀請去講課,講“文學與傳媒”,不是一個講座,而是正兒八經的課程。我沒上過大學,現在卻要去大學當老師,覺得這事意義重大。生活中凡是有重大的事我都要回老家看看父母,這次也不例外。
還沒進村,我就聽到了舅舅的笑話,一位在林業站當所長的同學告訴我的。他說,有一次,我舅舅在樹上看見有兩個人偷情,他用喇叭朝他們喊:“對麵山坡上的,包穀林裏那兩個,我看見你們了,你們那是在幹啥子,笑人呀不。”兩個人忙蹲下去。可玉米隻有筷子那麽高,什麽也遮不住。舅舅說:“蹲下去我也看得見。”兩個人急切地想找個藏身之處。舅舅說:“不要藏了,各自回家吧,你們哪樣都沒有做,我可以證明。”
他什麽時候有個喇叭呀?回到家才知道,是他侄兒給他的。他侄兒在城裏收荒貨,騎著一輛三輪車,手持喇叭,走到某幢居民樓下麵,也不管人家是在吃飯還是睡覺,扯起嗓門就喊:“有廢書廢報啤酒瓶的拿來賣!”前不久改行賣水果去了,把喇叭帶回來給了他大伯。
這就是說,自從他有了望遠鏡和喇叭,冉姓壩人就沒什麽秘密了,他把他們的秘密全抖摟出來了。
那天梁書家的順手摘了別人的一個瓜,舅舅看見了,他說:“噫,你家菜園裏沒有啊,一個瓜都要偷人家的。”梁書家的把瓜藏在衣服下麵,舅舅說:“那麽大一個瓜,藏得住呀?”梁書家的把瓜丟進草叢,不敢要了。但舅舅仍然不放過她:“有你這樣糟蹋聖賢的嗎?摘下來又丟了,又不是河溝裏的鵝石寶(鵝卵石),那是一個瓜呀。”梁書家的被逼急了,望著舅舅的方向破口大罵。她的話舅舅一句也聽不見,舅舅說:“你在給梁書念經嗎?要念回家去當著他的麵念呀,隔山隔水的他哪裏聽得見。”
諸如此類小偷小摸的事,全都逃不過舅舅的望遠鏡和小喇叭,他成了鄉村道德的評判者和監督者,凡是他看不慣的事都要說,他也敢說。
他有時也會回頭看看院子裏的狗,看看院子裏的雞。看見狗撒歡,他說它,高興啥子哇你?你又不是鄉長,天天都有人舔你的肥捧你的騷,不曉得有啥子好高興的!看見母雞從雞窩裏出來,咯答咯答地叫,他斥責它下的蛋太小,不應該“個大個大”地自誇。母雞不叫了,躲到看不見的地方找蟲蟲去了。他回過頭繼續批評狗:“你呀,光曉得吃飯,連個麻雀蛋都生不出來。”
我去舅舅家時,天色已晚,路過一片玉米地,聽見玉米葉被鋤頭碰得嘩啦響。心想,農村人和城裏人區別太大了。在城裏,即便是吃低保的,這麽晚了也不至於還要幹活,尤其是這麽累的活。我上中學時,從學校一回來就幫父母幹活,夜裏栽過煙苗,犁過稻田。新栽的煙苗由於須根被拔斷了,加上手掌的溫度,栽下去後處於半枯萎狀態,白天栽容易被太陽曬死。夜裏鏵田則是為了搶山水,在大雨停歇前不把田犁好,大雨一過,樹林裏沒水流出來,弄不好插不成秧,耽誤一季收成。
生活在這種地方,那就,必須得這麽幹,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所以並不覺得累。但有時會有一點點懊惱:一輩子都在幹這些,怎麽永遠也幹不完呢。有時還會有一種模糊的憂傷:我們真的是這些土地的主人嗎?為什麽過得這麽難呀?不過,在某些時候,心頭又會湧起對鋤頭的愛,對和自己一起幹活的人的愛,對玉米葉沙沙作響的愛,覺得別人也這樣活著,自己當然也應該這樣活著。於是,心裏的石頭落了地。這時鋤頭便像長了眼睛一樣,在密密蓬蓬的植株裏左衝右突,野草皈心服法地倒下,玉米像不堪嬌羞小女孩一樣,渾身戰栗,保證自己一定好好生長。
“還看得見嗎?小心挖到腳指頭!”我故意大聲說。回到老家,用他們熟悉的戲謔的語氣和他們打招呼是他們最喜歡的,他們會覺得你沒有忘本。
鋤頭停下了,但沒有出聲。
我用手電晃了一下,雖然隻晃了一下,但我認出來了,正是那個在玉米地裏和情人幽會被舅舅攪黃的小媳婦。我的尷尬真是無法形容,即使繞地球一圈回來,也仍然會覺得尷尬。我不知道,我為什麽會這麽尷尬。
我想說,對不起,不知道是你。但這樣說顯然不對,我的本意是不知道是個女的,而不是另有所指。但一旦開口,似乎總是另有所指。我說:“這地是你家的呀,我不知道是你家的。”
我的聲音變了,從冉姓壩的聲音一下變成某種辦公室的聲音。除了有點虛偽,還有幾分冷漠。好像有點兒怕她。我覺得自己真是莫名其妙。
“是田表叔呀。表叔你回來了?”她倒沒半點尷尬。
“這麽晚了,還不回家?”
“還沒薅完哩,薅完這點就回家!”她爽朗地說。
我一時不知道說什麽好,或者還有什麽好說的,走了兩步,並沒有想到馬上離開,但她的鋤頭已經嘩嘩響起來,我解脫般地加快了步伐。
舅舅家已經吃過飯了。我一到,表嫂忙又去煮飯。在冉姓壩這裏,招待貴賓就是煮飯給你吃,不管你吃過與否。
舅舅和大表哥在看電視,大表哥才四十歲,老相已經刻在臉上了。可他的眼睛一盯到電視上就像十多歲的孩子一樣滿臉傻乎乎的,把電視裏的一切都當成真事,從不懷疑。這方麵舅舅和他差不多,但他看電視不像兒子那麽認真,看不了多大一會兒就會把頭勾到胸前,不時抬頭看一眼,迷迷糊糊的,直到關機才徹底清醒過來。我進屋後,剛開始他們都很興奮,但沒過多久就恢複了常態,難為情地保持著某種莊重,還有幾分木訥。大表哥以素有的順從聽我和舅舅講話,不時瞟一眼廚房,就像擔心表嫂忙不過來,但他一次也沒有起身去幫忙。
“你什麽時候回來的?我怎麽沒有看見你?”舅舅問,仿佛我從他的望遠鏡裏悄然潛回而他居然沒看見,他有些不甘。
“三點半,同學開車送我回來的。”我老老實實地回答。
“是哪個同學?”舅舅認真地問。
直到我把這個同學的老家在哪兒,父親叫什麽名字,老婆在哪裏上班等全都回答清楚,舅舅才繼續問下一個問題。
我想知道他對上樹以來的生活有何看法甚至總結,雖然他不甚明了什麽叫“看法”,更不會以用什麽總結去安排下一步的生活。因為我在辦公室呆慣了,這兩個詞不但成了常用詞,有時還是關鍵詞。我把話題往這方麵引,每當他應該交出他的看法或總結時,他隻用半句話或者一兩個字就把我打發了。
問他為什麽看人家送塊臘肉給村長也要說,這不是人之常情嗎?
“好耍。”他說。
有人對被看得幹什麽都不自由,總覺得背後有雙眼睛,頗為難受。
他說:“我才不管。”
我說,除了看人,還可以看看樹呀、鳥呀,尤其是鷹,鷹不但抓小雞,還在空中撲別的鳥。他說:“沒看頭。”
表嫂把飯菜擺上桌,我隻吃了半碗,大表哥和舅舅則吃了兩碗,就像他們的肚子隨時有空隙,隻要有飯就能填進去,並且速度極快,吃菜的聲音很響。
吃完後,舅舅一邊和我說話一邊打盹,一會兒打盹,一會兒醒來,每次醒來都能接上中斷的話。我叫他去睡,他說他的瞌睡又沒來。我知道他是為了留下來陪我,以為這是對在外工作的人應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