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Lati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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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快更新成龍:還沒長大就老了 !
    那時候我大概18歲,剛剛開始在香港做武術指導,天天帶著8個兄弟。那時候還沒有成家班,其實那幾個人就算是最初的“成家班”。我記得當時的副武術指導是元奎,元彪年紀還小,在跟著一起做武行。晚上收工沒事做,一群男生就一起出去玩。
    在那個時代,香港一些高級交際場所裏,有很多漂亮又有氣質的舞小姐。
    她們當中很多都有很好的修養,愛讀書,有品位。她們往往受過高等教育,我們這群武行大老粗,都喜歡跟這樣有學問的女孩在一起說說話,喝喝酒,很多時候還能學到東西。有句話說:“風塵之中,多是性情中人。”那時的舞小姐也代表了一個時代的風華。
    有一回,也是大家結伴去玩,我們正在包廂裏唱歌,當時香港的僵屍片有個有名的演員叫鍾發,他過來傳話給我,說外麵有位小姐讓我過去請她跳舞。我覺得這個要求還蠻特別的,不是要請我跳舞,而是叫我過去請她跳舞。我這個人向來無所顧忌,就走過去看一看,發現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坐在一個角落裏麵。走近了看,能看出臉上有一點疤痕,但她很好地用化妝蓋了起來,還是很漂亮。我就請她跳舞,跳完舞之後,她約我第二天再來。
    第二天,我就又去了。這次去的時候,看她身邊多了很多姐妹,我一坐下來,所有人就都叫我“白衣人”。其實那時候我還蠻帥的,而且喜歡穿白色衣服。原來她已經注意我很久了,不知道我叫什麽,但看我每天都愛穿白色衣服,就跟姐妹們稱呼我“白衣人”。那次就變得很熟了。
    這個女孩名叫latisha。不僅漂亮,也很有文化,英文講得特別好,我覺得她什麽都懂。她曾經是學家政的,我們一起出去吃飯,就連吃完個雞腿以後她都會把骨頭擺得整整齊齊。她很知書達理,對別人又有禮貌,我很欣賞她。現在回憶起來,這都是40多年前的事了。那時她一個女孩子,已經有自己的房子和車子。她是當紅的舞小姐,賺很多錢,很厲害。你想,40多年前,她陪人吃一頓飯是500塊,去夜總會的話一天可以賺到一兩千塊,那時候我自己的工錢一天才幾十塊,做一整部片的武術指導,片酬也不過幾千塊。後來我常常去找她,她也越來越多時間跟我在一起,慢慢就變成像男女朋友一樣。那時我還沒出名,她帶我見識了很多沒有體驗過的生活。兩個人在一起感情很好。我也會把賺的錢交給她,其實隻是象征性的,她比我有錢得多。
    後來這件事怎麽傳到爸爸耳朵裏,到現在我也沒搞清楚。我猜他可能偷看了我的信件吧。他沒有當麵跟我說什麽,但有時候會故意在我麵前跟別的朋友講電話,或者在跟朋友聊天時說,“誰誰跟一個舞女在一起,結果被騙光了所有的錢,很慘。千萬不能跟舞女交朋友啊,她們一定會騙你的,就像不能賭牌九一樣,最後就會上癮輸個傾家蕩產……”這類例子他旁敲側擊舉了很多個,一次又一次。
    那時候我年紀不大,也不成熟,慢慢聽爸爸說得多了,心裏也開始擔心。現在想來很幼稚,也覺得爸爸的觀點是片麵的,畢竟不能一竹竿打翻一船人。那時我隻是個每天賺一點工錢的武指,人家已經是有房有車的紅舞女,幹嗎要來騙我一個窮小子的錢?不過當時自從心裏有了戒心,就開始瞎猜是不是有別的陷阱,這當然會影響兩個人的關係。我是個守得住別人秘密,但藏不住自己心裏話的人,終於有一天跟她說了實情,說爸爸反對我們在一起。
    我一直記得那一幕,她沒說什麽,隻是轉身到房間,打開抽屜,把我曾經交給她的錢都拿出來,全部還給我。她是把錢一張一張夾在一個本子裏,那個薄薄的本子裏是我很久以來的收入。我當時心裏很不是滋味,走到這一步,也不好意思再說什麽,兩個人就這樣分開了。
    很多年以後,竟然在香港再遇到她。已經嫁了人,有了孩子,依舊很有氣質,漂亮。我看她過得好,就安心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