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大難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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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入夜了,寂靜。
我寸步不離守在病房裏,照顧小梅。
在尋找小梅的路上我就做過最壞的打算,也想過所有可能會出現的不幸結局。但對我來說小梅還活著就是最好的結果,所以不管發生了如何糟糕的事我都不在乎,往嚴重了說,哪怕小梅落了殘疾,甚至不漂亮了,我也不會不離開她。
隻因為她叫小梅。
我享受著重逢後的喜悅,拉起小梅的手放在自己的臉上,溫熱。我害怕小梅會又突然消失,就用手銬把我和她牢牢拴在一起,然後,緊握著小梅的手疲倦地趴在床沿上,漸漸的,我也睡著了。
夜裏八點多我醒了,小梅也醒了。
她身子很虛弱,似乎很想和我說話,卻又說不出來,就那樣可憐巴巴地看著我。我真的很想責備她,她似乎也很想和我道歉,可本應該有很多話要說的我們卻在這一刻都變成了啞巴,隻是彼此相望。
小梅的脖子上還有一道很深的掐痕,應該是在和馬子健搏鬥過程中,被馬子健掐住脖子時留下來的。小梅應該是窒息性休克,因為身體素質算不錯所以死裏逃生,醫生說如果凶手力道再重一點,或者送醫再晚一點的話都有可能救不過來。
叫人後怕。
醫生給小梅打了一針抗生素,又補充了增加糖養、電解質和鉀的營養液以來補充康複所需。夜裏九點多張漢拎著從飯店裏麵訂的蔬菜粥到了病房裏,我親自喂小梅吃了一點,然後她就又睡著了。
看到小梅安然無恙,張漢也是長鬆了口氣。
在小梅睡著以後他低聲和我說起案子的事兒,說所長因為馬子健活不見人,死不見屍而大發雷霆,包括鎮書記也是一樣,事情已經到了不可收拾的局麵,抓不到人就沒有辦法結案,無獨有偶的是,馬子健殺人案的消息不脛而走,通過縣傳到了市裏麵,引起市區領導高度重視和震憤。
“連夜接到的消息,市裏下達了通緝令。”張漢說,“市局還讓你寫一份案件報告,包括案件的調查過程和具體的死亡人數,還記得那棵樹嗎,馬子健殺的人遠遠超過咱們的預知,鎮裏麵那麽多失蹤案件,明明可以通過這些失蹤線索查到蛛絲馬跡,可所裏這幫人愣是什麽都查不到,或者說他們根本就沒有去查過,每天不是坐在辦公室裏打遊戲就是喝茶泡妞,而鎮裏麵之前就縮小了案件的惡劣程度,市裏麵知道以後特別的憤怒,不行這個報告讓我來寫。”
“你想怎麽寫?”我問張漢。
“該怎麽寫就怎麽寫。”張漢的意思是說如實回答,包括鎮書記刻意隱瞞案件進展,潦草處理案件過程,省略案件中很多細節,以至於未能盡早破案,導致更多無辜群眾傷亡,省市也未能及時開展案件督辦工作,光是這些就他們喝一壺的了。
但我覺得,事情沒必要做得那麽絕。
麵對這樣一個社會風氣我們都很憤慨,但不能真的和憤青一樣魯莽行事。做任何事都要周全考慮,如果鎮書記和孫所長真的下了台,這對我們來說並沒有什麽益處,甚至可能會造成不良影響,再說,也沒有到不可饒恕的地步。
“還是我來寫吧。”我說。
夜裏十點多。
鎮書記和孫所長拎著果籃來探望小梅,其實他們的目的已經在明顯不過了。所以在私下聊天的時候,我也就把話和他們說開了。以前的事兒就讓它過去吧,我這個人不喜歡翻舊賬,說白了就是既往不咎。但我建議他們以後在處理此類事情上,應當以全力破案,抓凶,為死者伸冤,替家屬分憂為己任。我還是那句話,我徐起雖然被撤銷了行政等級,但不要以為這樣就可以忽視我的存在。
畢竟一個是鎮長,一個是書記,我也不能把話說得太絕。
“徐法醫您想怎麽寫?”孫所長警惕中又帶著一些敬畏,語氣大不從前。
“怎麽寫是我自己的事兒。”我冷麵應對,“孫所長我想問你,為什麽知道馬子健下落卻不告訴我和張漢?”
他謊稱是看我和張漢太辛苦,就讓魏東單獨行動了。
“這個時候孫所長你還不肯講真話嗎,是不是從一開始你就知道馬子健在哪,好在我們及時找到了小梅,不然的話就不是公事,而是私仇。”我冷著臉目視著孫所長和鎮書記,伸出了兩根手指,“兩次我的申請都被你們駁回,所以案子才會久而不破,是你們的自私行為拉長了案件的跨度,從而使更多無辜群眾受害,你們和幫凶又有什麽兩樣。”
“徐老弟你話可不能這麽講,畢竟我們都是為國家辦事你這樣講太不給麵子了吧?”孫所長有些不太樂意了。
這個時候他居然還這麽理直氣壯。
“給你們麵子,受害者的尊嚴你們考慮過嗎?”
“徐起,你這就有些較真了,不過就是一些死人罷了,死都死了你還提他們幹啥,話說回來要沒這些死人你也吃不上這碗飯呢。”
“死在你眼裏就是這麽小的一件事嗎?”我問。
“死的又不是我。”他意識到自己這句話說得太沒人情味,就又把話兜了回來,“我也知道他們死都很冤,但咱們畢竟還活著,不能老想著這些死人吧,人死不能複生,你還是多體諒體諒活人,我和書記家有老小都不容易,你看你能不能別在報告裏提之前的那些事兒?”
不把死者當一回事的警察都不是好警察,起碼違背了警察的初衷。
我覺得做警察不止是要找出真相,更不是單純的抓住凶手,最終的目的是要完成受害者垂死時的心願。
世界上最恐怖的是死者眼睛,最難讀懂的也是死者眼睛。
因為在死亡的那一瞬間,人最單純的盼望和想法會在恐懼死亡的瞳孔中定格,包括對家人的不舍,對愛人的眷戀,但最多的還是對凶手的仇恨。那時候他們一定很不甘心,就這樣被凶手強暴,被殘忍殺害,卻連報仇雪恨的機會都沒有。
我們應該做的,就是為死者雪恥。
所以,我堅持自己的觀點,那些從不考慮死者和家屬感受的人,不配做警察。
因為他們沒有仁慈、憐憫的心腸。
“我可以答應你,但怎麽能證明以後你不會在為難我,是不是應該寫個保證書?”
“徐老弟啊,我覺得保證書就沒必要了吧,我答應以後積極配合你的工作,隻要你說的我一定照做。”孫所長說。
我笑了笑,然後臉又一冷,“必須寫。”
我記得自己剛到蓮花鎮的時候,孫所長就把好聽的話說得特別響亮,但那時候我並不知道他是一個馬後炮的人,吃一塹長一智我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所以必須要先小人後君子,我們之間有個書麵的東西也算是一個保障。
讓一個所長和一書記給我寫保證書,多少是有點難為他們。
但這種情況也容不得他們不答應,所以他們還是給我寫了一份保證書,並在上麵簽上了他們的名字。之後我也向市裏麵提交了案件報告,定性為殘害女性特大殺人案件,在報告中還原了真實的案件調查過程以及細節,也詳細羅列了死者名單,對凶案現場和驗屍結果也做了簡明扼要的闡述。
在報告最結尾我加上了一句。
“鎮委書記與汀溪派出所孫所長親自督辦案件,對案件積極調查,對交通要道設卡盤查才成功破獲該案,後在圍捕過程中遭馬子健負傷在逃。”
輕描淡寫一句話扭轉了本質問題,孫所長和鎮書記最多也隻是辦案不利,應該不會遭到嚴厲處分。